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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防尘综合管理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煤层厚度为2.03~3.07m,平均为2.55m:

煤层赋存稳定,构造简单,倾角为3°

~5°

4#煤埋藏深度平均在130m以上,4#煤为长焰煤,含硫量低,是良好的动力用煤。

现矿井开采煤层为4#煤,其他煤层为待批煤层。

1.3主采煤层开采方式方法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共有四个井筒,为主斜井、副斜井、新副平硐和回风井。

主要大巷东西向沿井田南边界布置,单翼开采。

主要大巷有东一东二主运大巷、东一东二辅运大巷、东一东二主回风巷,工作面采用单一倾斜长壁布置,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回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1.4矿井通风情况、生产能力

矿井总进风量为3325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为401m3/min、副斜井进风量为1028m3/min、副平硐进风量为1896m3/min,总排风量为3426m3/min,主通风机静压600Pa,矿井等积孔2.26m2,采矿许可能力90万吨/年,有效风量率94.5%,外部漏风率1.17%。

1.5瓦斯、粉尘及自燃发火情况

根据2015年度太原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对****煤业开展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其结果是:

CH4绝对涌出量为0.77m3/min,CO2绝对涌出量为1.64m3/min,为瓦斯矿井。

根据2015年度山西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对****煤业进行煤层自然等级鉴定,其结果是:

煤层有自然倾向性,自燃发火等级为Ⅱ级,发火期为3~6月。

根据2015年度山西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对****煤业进行的鉴定,结果为****煤业4#煤层具有爆炸性。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责任制

2.1、各单位的主管是本单位的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防尘管理制度和组织实施防尘技术措施。

2.2、通风队负责采煤工作面主、辅运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工作面智能定位与喷雾除尘控制系统的首次安装工作。

安装完毕后,移交给采煤单位使用、管理与维护。

掘进单位施工区域范围内的防尘设施、防爆设施由其自行安装、维护和使用。

2.3、主斜井、副斜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由通风队安装,完成后移交使用单位管理。

2.4、主要皮带运输大巷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由通风队安装。

其中,皮带各卸载点安装不得少于3只喷雾头,然后移交使用单位维护使用。

50m三通、拔梢、阀门及消防软管由使用单位安装维护、更换。

运转队负责主要皮带运输大巷的冲洗工作。

2.5、通风队负责主要回风大巷冲洗工作。

2.6、采煤队负责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及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并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冲洗煤尘。

2.7、掘进队负责所施工巷道及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在掘进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三个一”(一次设计、一次施工、一次达标)工程施工,防尘供水管路吊挂平直,螺丝垫子上齐上全上紧,三通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定期冲洗巷道,不得出现煤尘堆积现象。

2.8、通风队测尘班负责全矿井下产尘点的粉尘测定工作。

同时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实施动态监管。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在检查记录本上,对应该正常使用的防尘设施而没有按规定使用的,下书面整改通知单并按规定给予罚款。

2.9、采掘单位施工范围的隔爆设施由采掘队自行安装和日常移挪维护;

矿井或采区进、回风大巷等采掘单位施工范围外的隔爆设施由通风队安装和维护。

通风队负责矿井隔爆设施材料的发放和采掘单位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的考核。

2.10、运转队负责206皮带、主斜井、东一及东二主运巷巷道冲洗,使用检查其皮带巷的水幕、转载喷雾、隔爆水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矿井防尘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防尘供水管路系统管理措施

第1条、矿井地面要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

每年必须对水池进行一次清理。

第2条、防尘用水系统中要有过滤装置或采用其它净化方式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第3条、防尘管路中必须安装管道过滤器,并要定期清理积污。

第4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不到位不准生产;

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翻煤点、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管路,皮带斜井、皮带巷的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l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保证定期冲洗。

第5条、矿井管路管径根据防尘用水量和用水压力确定,采掘工作面的供水压力保证在1.5MPa以上。

第6条、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有专门的维修人员。

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m,任何洒水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压风管。

第7条、防尘水管每100m作300mm长白色标记,并标明流向。

第8条、必须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并建立防尘管路台帐。

第二节综合防尘职责划分管理措施

第1条、设备管理办负责全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系统设计;

通风队是综合防尘业务和管理部门,除做好本单位的具体防尘工作外,还要监督、检查和考核其它单位综合防尘工作执行情况;

各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防尘设施使用维护与管理。

安监部负责全矿防尘工作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2条、各单位的主管是本单位的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防尘管理制度和组织实施防尘技术措施。

第3条、通风队负责采煤工作面主、辅运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工作面智能定位与喷雾除尘控制系统的除次安装工作。

第4条、主斜井、副斜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由通风队安装。

第5条、主要皮带运输大巷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由通风队安装。

其中,每条主干皮带不得少于一道自动水幕,皮带各卸载点安装不得少于3只喷雾头,然后移交使用单位维护使用。

使用单位负责主要皮带运输大巷的冲洗工作。

第6条、通风队负责主要回风大巷、采区回风大巷、副平硐、东一辅运大巷、东二辅运大巷冲洗工作;

准备队负责辅运大巷水沟清淤,巷道冲洗根据季节变化制定《巷道冲洗流程表》,并严格执行。

第7条、采煤队负责工作面及进回风巷的防尘工作,并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冲洗煤尘。

第8条、掘进队负责所施工巷道外口50米到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在掘进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三个一”(一次设计、一次施工、一次达标)工程施工,防尘供水管路吊挂平直,螺丝垫子上齐上全上紧,三通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定期冲洗巷道,不得出现煤尘堆积现象。

第9条、通风队测风测尘员负责全矿井下产尘点的粉尘测定工作。

第10条、采掘单位施工范围的隔爆设施由采掘队自行安装和日常移挪维护;

设备管理办和通风队负责矿井隔爆设施材料的发放和采掘单位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的考核。

第11条、运转队负责主斜井、采区主运巷皮带转载点前后50米内巷道冲洗,使用检查其皮带巷的水幕,转载喷雾、隔爆水棚。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对责任区(如水泵房)内的机电设备进行防尘、除尘。

第12条、机电队负责管辖内的机电设备的防尘、除尘。

第三节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3.1采煤工作面

第1条、采煤面出煤时必须开启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工作面智能喷雾、煤机喷雾;

定期冲洗巷道,冲洗周期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条、采煤面的煤机喷雾能覆盖滚筒,架间喷雾、放煤口喷雾完好率高于85%,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一应俱全,损坏的防尘设施能及时更换或补齐。

工作面所有防尘设施都必须纳入检修内容,并落实检修责任。

第3条、煤层注水:

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外,其它综采工作面都要坚持煤层注水工作。

第4条、建立完善的供水、洒水系统。

主运巷道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4寸,回风巷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2寸,主运巷采用皮带运输的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并配备不少于25m的消防软管,回风巷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定时对巷道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工作面、皮带机头机尾、工作面回风巷离工作面200m范围内要做到每班冲洗;

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

辅运巷每周冲洗一次(巷帮、管线积尘时要增加冲洗次数),要消灭巷帮、管线、设备积尘现象。

其它巷道每2天冲洗一次;

消灭积尘现象。

第5条、按规定设置主运巷、辅运巷、回风巷风流净化水幕、溜子皮带转载点喷雾、工作面智能喷雾、放煤口喷雾、破碎机喷雾。

第6条、采煤机内外喷雾降尘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要求采煤机内外喷雾完好,雾化程度高,喷雾能够封闭产尘全部位,故应做好:

①加强采煤机内外喷雾系统的管理,每天检修维护,保证喷嘴完好不堵塞;

②煤机内外喷雾安装过滤装置

第7条、采煤机滚筒必须设置外喷,采煤机内喷不好时,必须的要有加强外喷的措施,确保降尘效果。

第8条、使用智能定位与喷雾除尘控制系统,实现割煤、移架、放煤自动化。

第9条、破碎机处降尘:

封闭破碎机,在封闭空间应设置喷雾装置。

第10条、在主运巷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安装二道风流净化水幕,辅运巷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安装二道风流净化水幕,随工作面推进向外移动;

主、辅顺槽巷口50m各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第11条、煤机司机、支架工、放煤工、转载机司机、防尘员均应佩戴复式防尘口罩。

3.2综掘进工作面

第1条、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

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

外喷雾必须用喷嘴雾化,喷雾流量每个滚筒不得低于15L/min,雾化要覆盖滚筒。

第2条、距工作面50米每班要冲洗巷道,50米往后的巷道每天冲洗巷道一次,消灭巷道积尘现象。

第3条、用好风流净化水幕和转载点喷雾装置。

在距工作面20m、50m处各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随工作面推进向前移动。

第4条、建立供水降尘系统,供水管径不小于4寸。

每50m设一个三通,并配备不少于25m长的消防软管,消防软管要盘放在专用消防软管盘上。

(三)其它地点:

第1条、喷浆处,在工作地点回风侧安装使用风流净化水幕

第2条、共用回风巷地点,在风流汇合处下方安装使用风流净化水幕。

第3条、串联通风地点,串联通风工作面进风侧安装风流净化水幕。

第四节防尘设施安装技术要求

第1条、防尘消防管路系统应按照设计标准要求进行铺设与吊挂。

第2条、根据矿井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要求选择管径,安装符合要求。

第3条、吊挂方式采用托钩或管子卡,严禁使用铁丝吊挂。

皮带巷消防管路必须布置在人行道侧,方便人员开关阀门。

防尘水管每100m做300mm长白色标记,并标明流向。

第4条、皮带运输巷、工作面皮带巷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三通阀门拔梢应平行于巷帮,并配备不小于25m的消防软管及穿心管。

水幕、转载喷雾必须安装专用阀门控制。

第5条、水幕必须紧贴巷道顶板。

第6条、水幕形状必须与巷道形状一致。

即拱形巷道的水幕必须为拱形;

梯形巷道、矩形巷道和另肩巷道的水幕必须与顶板平行。

第7条、梯形巷道水幕长度不得小于巷道上宽300mm,矩形巷道水幕长度不得小于巷道宽度200mm;

拱形巷道的水幕长度不得小于顶部弧长80%。

第8条、水幕的喷嘴间隔必须均匀,最大间距不得超过800mm。

如果使用喷管,喷孔间距不得超过400mm。

第9条、水幕必须两头固定牢固,并保证喷雾方向与风流方向相向成45°

,不得与风流方向一致。

第10条、水幕阀门应位于喷雾的上风侧,方便开启喷雾降尘。

第11条、转载点、卸载点喷雾的安设:

1、普通转载点喷雾:

①转载落差大于0.5m时:

喷头数量为3~4只,位置为机头前方0.8m处,喷雾中心方向与水平成30°

~40°

②转载落差小于0.5m时:

喷头数量可以为1~2只,位置为机头上方0.4~0.5m,前方0.5~0.8m,喷雾中心方向与水平成30°

连接喷头与水源用的部分管子必须是铁管或高压软管,且必须与帮或顶固定牢靠。

阀门可使用球阀,安设位置要便于操作,距机头距离不大于10m。

③各转载点喷雾架均使用槽钢架加工,并刷红白漆亮化。

2、采煤工作面机头转载点喷雾:

①综放工作面的前部溜子机头转载点喷雾

喷嘴位于溜槽中心偏支架侧100mm,喷嘴数量2-3个。

喷雾中心线垂直于溜槽。

不得喷到电机齿轮箱上。

②综放工作面的后部溜子机头转载点喷雾

用一个槽钢形铁支撑装置,固定在后部溜子机头转载处的支架侧溜槽帮上,高度为800mm并可升降,喷嘴位于溜槽中心偏电机侧50mm,喷嘴数量三个。

3、综掘机上的转载点喷雾

用一个60mm宽的槽钢铁架支撑装置,固定在综掘机转载处的溜槽两帮上,高度为500mm,喷嘴位于溜槽中心,喷嘴数量一个。

4、煤仓下口转载点喷雾

喷头数量为4只,固定在喂煤机出煤口处,喷雾中心方向根据放煤方向、放煤口距皮带高度而定,喷雾能完全覆盖放煤口。

第五节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第1条、矿井必须有煤尘爆炸鉴定资料,并确定其爆炸指数。

第2条、矿井必须安装布置集中隔爆水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主要隔爆水棚设置地点:

矿井副斜井、主斜井、暗斜井及与斜井、回风斜井相联通的主要输运大巷、主运巷和回风大巷;

相邻采区之间的输运巷、主运巷和回风巷。

辅助隔爆水棚设置地点: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区内的掘进巷道每间隔200米安装1组。

第3条、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

辅助棚不少于200L/m2。

第4条、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2m~3.0m,主要棚的棚区不少30m,辅助棚的棚区长不少于20m。

第5条、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米范围内。

第6条、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底面不影响行车。

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第7条、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8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60±

5)度,钩尖长度为25mm。

第9条、隔爆水棚标志牌分别位于首排、末排外2m处。

第10条、隔爆水棚说明牌板位于隔爆水棚首排皮带上方,用两根铁丝吊挂,吊挂平直,字迹填写清楚、工整。

第11条、矿井应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台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1次。

第六节粉尘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条、测尘员必须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

(1)井下所有的测尘点半月测尘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尘一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2)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测定。

第2条、每月制定粉尘设点计划表,测点布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第3条、每半年对作业场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主要工序的分散度按规定采集试样,进行分析化验。

第4条、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

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第5条、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应监督井下防尘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待采取降尘措施后在进行生产。

第6条、井下作业场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见下表。

表6-1井下现场粉尘测点布置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采煤工作面

司机操作采煤机、打眼、人工落煤及攉煤

工人作业地点

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处

掘进工作面

司机操作掘进机、打眼、装岩(煤)、锚喷支护

多工序同时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

其它场所

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

地面作业场所

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生产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其它说明:

1、转载点:

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

大于1000m巷道作为两个测点。

2、主要硐室:

变电所等都要设点测定粉尘。

第四章矿井煤尘爆炸事故处理措施

第一节事故处理措施

1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灾区要立即停电撤人,向上级汇报,邀请救护队,成立抢救指挥部,救护队到灾区救人,侦察情况,灭火,恢复通风系统等等。

灾害发生时首先切断灾区(甚至灾区周围的区域)的电源,而且停电操作应在灾区以外的地点进行,以免引起再次爆炸;

对灾区进行侦察过程中,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若火势较大,暂时不能灭火时,应立即局部封闭,再研究灭火方案,防止再次引爆瓦斯或煤尘;

救灾过程中要注意寻找煤尘爆炸的痕迹和判断起爆源;

煤尘连续爆炸可能性很大,思想上和物质上应有准备,以免措手不及,避免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

2矿井发生爆炸事故,有时是瓦斯爆炸,有时是煤尘爆炸,有时是瓦斯和煤尘混合爆炸。

究竟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爆炸,要看爆炸后的产状和痕迹。

3由于煤中含有不燃物质,当煤尘爆炸过程中供氧不足、燃烧不完全时,将有一部分煤尘被局部焦化,粘在一起,沉积于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尘所特有的产物—“粘焦”(皮渣或粘块)。

它是判断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时是否有煤尘参与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是,只有气煤、肥煤、焦煤等粘结性煤的爆炸时才能产生粘焦。

4根据粘焦在支架上的不同,可以判断煤尘爆炸强弱的程度。

(1)弱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慢速传播,粘焦在支柱两侧出现,但爆炸传来的方向堆积较密实。

(2)中等强度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的传播速度很大,粘焦只在支柱的迎风侧出现。

(3)强烈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的传播速度极大,在支柱的背风侧出现粘焦,迎风侧有火烧痕迹。

第二节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矿井煤尘爆炸后除造成巨大的损失外,甚至还会引起连续爆炸,矿井火灾及冒顶等二次灾害,所以发生灾变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矿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救灾演习,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进行反风救灾提供经验。

(2)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或工作面,都必须用隔爆水槽或岩粉棚隔开,在所有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必须撒布岩粉。

(3)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相关领导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以争取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

(5)当发生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一般情况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如果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6)为防止煤尘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电源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聚集的有毒有害气体。

(7)抢救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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