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合同结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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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按甲方及图纸要求完成钢结构件除锈刷油漆,外表面油漆涂刷两遍,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综合固定单价中,除合同中另行计价外不再考虑费用。
除锈等级St3。
油漆要求:
普通醇酸漆,面漆颜色按规范或者业主方要求。
(六)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整改项。
承包范围和工程量发生变化和设计变更都是正常情况,承包范围和工程量无论发生多大的变化,丝毫不影响任何合同条款的有效性。
发生承包范围变更、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时,除按合同规定进行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外,乙方不得以承包范围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设计变更向发包人提出其它任何索赔。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中,各部位以钢材为主材的现场施工费用、设备安装费和其它制作安装费及其它现场费用均实行综合固定单价。
2.甲方提供主材及设备、部分部件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供货界面及供货方式”)。
乙方自行解决和提供不另行计价的有关工程材料及施工材料(详见本合同第九条“供货界面及供货方式”),满足自身施工需要的设备、机具、工具等。
3.乙方自带施工队、施工器具及设备。
施工队所需人力和物力等由乙方根据工期和现场情况确定。
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指导,并可视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和工作量的调整,采取措施以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三、合同工期约定
1.合同计划开工时间:
2.合同计划竣工时间:
3.节点工期:
4.总工期为天。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制定分项工期节点安排及要求。
四、合同质量要求
(一)符合GB50205-2001《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技术要求;
(二)符合甲方要求,并配合甲方随时抽查。
现场验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确保及时整改。
施工节点完成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节点的检查资料给甲方项目部;
(三)质量等级:
合格。
五、合同约定的承包界面
2.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技术要求。
六、价款
(一)综合固定单价如下:
1.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综合固定单价:
元/吨,(其中:
制作单价元/吨,安装单价元/吨)。
以上综合固定单价在计取制作、安装费时,是以甲方供应的钢材乙方在施工现场制作加工的工程量,结算时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包括施工签证)计算的钢材理论重量。
暂定重量吨;
2.甲方供应的设备(如:
甲方工厂制造的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吊装安装、调试等综合固定单价:
元/吨;
在综合固定单价计取安装费时,工程量为甲方供应的设备等实际重量(图纸、产品样本等资料),目前暂定重量为:
吨;
3.滤袋及框架安装及调试综合固定单价:
元/套,数量为套;
4.气路、水路系统制作安装及调试(气源处理及风机冷却循环水管道、阀门及其它管件、附件等)共壹套,综合固定单价元。
要求气路接口以业主提供位置为起点至甲方系统工艺接点;
5.彩钢瓦安装:
综合固定单价元/平方米;
暂定平方米,计取结算费用时,数量以施工图理论面积为准;
6.除尘器前局部管道、捕集罩及阀门等拆除(要求解体并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综合固定单价;
在计取费用时,工程量以业主方过磅的实际重量为准,目前暂定重量为:
25吨;
7.
8.
9.
10.本项目的相关的所有措施费:
元;
11.其他所涉及的费用:
(二)合同暂定总价为:
人民币元整(大写:
圆整)。
(三)其他约定:
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元作为留置金,用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的民工工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合同规定的扣款等,在工程结算阶段提取。
在预留款不足以支付时,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合同余额或者其它项目合同的余款中支付。
乙方对本合同施工范围、综合固定单价、内容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等已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测算,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难度、风险、环境、天气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施工过程中,乙方有可能发生和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内容,已经包含在综合固定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外考虑也不应该考虑。
其它未提及的所有费用亦均包含在内(现场另外发生的施工签证、双方其它协议发生的费用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1.乙方发生的施工水、电费及水电节点施工费用:
1.1施工过程中由乙方直接交给业主方的,请提供缴费证明,并经项目部确认;
1.2施工过程中乙方未交给业主方或者由甲方代交的,经项目部确认后在结算中扣除;
1.3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未计量或者暂时未收取的,结算时按结算总额的1%予以扣除。
2.乙方施工队伍人员差旅费及生活起居费和人工费用。
3.按设计要求进行涂刷油漆部位的除锈费用和涂刷费用以及购买油漆的材料费用。
4.乙方提供材料费用。
5.所有的施工措施、施工设施费用(包括现场安全文明发生的费用)。
6.所有的场区内的垂直、水平运输费用(包括厂区内现场的二次倒运费)和所有的制作、安装工程的吊装费用。
7.施工设备、机具的折旧费和租赁费用。
8.所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等的卸车费用(包括厂区内现场的二次倒运费)。
9.所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等的保管、仓储费用、保管费用。
10.乙方因须服从业主有关厂区规章制度规定和当地有关部门管理规定而增加的费用。
11.进、退工作面而发生的清理费用。
12.设备单体调试及系统调试费用,试车期间配合费用;
系统正常投入运行一个月内,乙方全力配合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而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费用(必须保证钳工一名、焊工一名、其他工种人员一名)。
13.劳保费用、安全措施费、工伤保险费用、员工社保费。
14.市场风险。
15.保险费用。
16.管理费用。
17.利润。
18.税金。
19.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工程总价款:
工程经竣工验收后,以本合同相关条款及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施工签证、双方其它补充协议等为依据,按实结算的工程总价款。
七、工程款支付及工程款发票
(一)工程款的支付依据:
合同暂定总价款、工程结算总价款、在施工期间甲方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按照双方确认的工期节点进行核实的工作量、请款单。
请款单由项目经理填写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确认乙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机具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分步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后,七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计元整(元整)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正式财务收据;
2.改造除尘器安装完成后,经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甲方支付进度款计万元整(万元整)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正式财务收据;
3.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系统调试完成,经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甲方支付进度款计万元整(万元整)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正式财务收据;
4.工程经业主方验收后,经现场项目部确认甲方支付进度款计万元整(万元整)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正式财务收据;
5.结算完成,甲方支结算额工程总价款的90%以内的余款,剩余的总价的10%部分,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
6.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若保修期内乙方正常履行保修义务,经业主验收认可无异议,甲方全额支付质保金;
反之,若保修期内乙方未正常履行保修义务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代其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费用和罚款,并没收质保金,乙方质保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各项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7.付款方式:
承兑支付。
(三)、工程发票:
1.本合同制作金额万元,乙方开具全额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安装金额万元,乙方开具11%的建安税发票;
2.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时,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3.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补齐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全额发票。
八、工程结算
(一)结算方式:
以本合同相关条款及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施工签证、双方其它补充协议等为依据,按实进行工程审计结算。
(二)结算依据:
1.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有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2.本合同补充协议或双方其它协议(必须是经双方单位经办人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
3.竣工图纸一套;
4.设计变更资料;
5.工程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
工程结算书封面中编制人、负责人栏必须要签字,在承包方栏要加盖公章并有联系人的联络方式);
6.施工现场拆除工程量认可清单(按甲方提供的清单格式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确认);
7.施工现场签证单资料原件;
8.甲供材料、设备实际领用量有效凭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接收记录和消耗台帐,双方各执一份);
9.完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方联合验收竣工报告,按施工质量控制规程中规定的质量控制点的检查记录);
10.经甲方现场项目部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证明及工程总体竣工日期证明,安全考核的情况说明;
11.双方的相关经济往来;
12.其它与工程结算有关的结算依据,有关工程结算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文字资料(如:
水电使用情况,废钢回收情况等);
13.乙方施工完整的施工资料;
14.由甲方签发的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扣、罚、奖通知单,必须有双方确认或签收;
15.甲方签发的所有施工图返还清单。
(三)结算审批及生效:
1.施工安装工程通过业主方竣工验收(或通过甲方联合完工验收)后,乙方须及时将工程结算书(包括其它结算资料)原件报至甲方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工程管理部初步审阅后,转交审计部门审核;
2.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中,如果结算依据不全或无效,甲方有权延期结算并要求乙方限期补正,如仍不能补正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结算请求;
若乙方报审的结算书一旦纳入接受后,其所有缺陷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不再予以增加,视为乙方的让利;
3.工程结算书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并且包括上述所有施工发生的依据,不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工程结算书甲方不予受理;
4.结算书经甲方审计部门审核并同乙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或完工)结算书时不得高估冒算,经甲方结算审核确定后不得大于审定值的5%,如果乙方送审的预(结)算书,工程计量价款,经发包人审核双方确认后核减额超过送审额5%时,乙方应承担超出部分价款的20%的罚款。
(四)关于施工签证的说明:
1.现场签证的原则:
工作内容属实、有效、及时。
2.乙方应在发生现场签证工作之前书面提出(提前24小时),并填写《施工项目现场签证表》三份送达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人在接收到乙方提出的现场签证表后,对乙方提出的签证报告内容进行验证、核实,签证内容清楚后,携带相关施工图会同施工单位现场勘查、测量和记录,对签证内容逐一落实,落实乙方提出签证内容是否属实。
3.乙方提供在签证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作的隐蔽记录、简图、照片等证明文件。
内容叙述清楚,并附图,图中尺寸标注规范齐全,乙方对记录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现场签证单或相关文件须在第二天及时寄回甲方公司,由甲方公司备案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的现场签证单;
乙方须保证上述报告内容文件完整、齐全、真实,否则甲方有权对《施工项目现场签证表》不予备案和签字确认,乙方不得有异议;
未经甲方公司备案和相关部门的签字的现场签证单视为无效单据,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甲方公司备案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的现场签证单返回乙方做结算用。
九、供货界面及供货方式
(一)甲方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
甲方负责供应除
(二)项内由乙方自理的材料之外的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并负责运送至施工场地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收货、保管)。
(二)乙方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
1.施工用的辅助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氧气、乙炔、焊条、焊丝、油漆、M16以下的螺栓(含M16)等。
2.供货方式:
乙方自行采购,费用自理。
十、工程验收
(一)过程验收:
1.乙方负责工序内自检和专检验收并形成质量专检资料;
其中钢结构部件安装前,油漆工程开始前、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与验收,甲方随时对工序内施工质量进行抽检。
若甲方在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不到场验收,视同验收并可进行下工序施工。
(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
1.竣工验收:
由甲方项目部向业主方提出申请,由业主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会同甲方及乙方对甲方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2.完工验收:
由于业主方的各方面原因造成甲方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迟迟不能验收(期限为:
工程建设项目从热负荷试生产开始日起算100天截止),在此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完工验收申请,甲方项目部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5天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现场查看验收;
3.验收发现问题由甲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乙方提交书面整改实施报告,由业主方会同甲方查看确认。
十一、工程保修
(一)保修期:
自本工程通过业主验收之日起一年。
(二)保修内容:
乙方对其承担的所有工程及工作内容均负保修义务。
(三)保修期内有关事宜:
1.响应时间:
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工程需要整改或发生事故需要处理,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派工程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2.现场处理:
乙方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后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整改和抢修。
3.保修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需要工程整改或事故处理,而乙方没有在合同确定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将自行安排人员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发生的具体费用,且不需乙方认可),质保金予以没收;
若乙方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但是处理不力而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并没收质保金。
4.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原因需要工程整改或事故处理,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十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派出驻工地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协调、解决与业主、设计单位等外联工作;
负责组织现场图纸交底、组织甲供材料、设备及时进场;
负责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申报支付乙方工程款;
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验收;
负责调整、安排施工进度;
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之间及与业主间的施工、生产配合及工作面交接;
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系统调试、联合试车、工程总体验收、工程交工等工作。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图两套,其中一份用于施工,一份用于竣工结算。
3.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联系解决现场水电节点、现场加工场地、材料设备堆放场地、作业空间。
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运货到施工现场时,应最大程度保证乙方的卸货和使用便利。
5.甲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确认本合同暂不包括的、另外发生的施工现场签证。
6.甲方应本着双方平等的原则,积极有效处理双方之间的有关事务。
7.甲方有增减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权利。
8.甲方有制止乙方野蛮施工的权利。
9.甲方有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违反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程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处罚和索赔的权利。
10.如果乙方存在有故意拖延工期或者其它诸类严重不良行为(擅自停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执行权利并有对因此造成的后果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节点、施工工期进行考核,并且与付款挂钩。
(二)乙方:
1.乙方对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安全事宜负全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应保险:
1.1乙方应按施工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和安全上岗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保证切实实施;
1.2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违反施工作业安全规程的行为,杜绝野蛮施工的行为;
1.3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乙方人员的生活起居、旅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指挥,并按本合同要求合理组织人力、物力,保证按期、保质地完成所有工程和工作内容。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确保其施工人员遵守当地有关法规和业主有关规定,保证不因为违法违纪而影响甲方的企业形象。
4.乙方应确保按施工图、产品安装说明书、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及设备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制作、加工、安装、调试和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互检和专检,保证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并及时报请和随时接受甲方驻工地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因乙方未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等施工而造成质量不合格、返工以及工期拖延,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罚”)。
5.乙方应及时组织力量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卸货,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妥善保管、使用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等,若有损坏(包括因施工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丢失,乙方须负赔偿责任(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罚”)。
乙方对接受入库的所有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等负全部经济责任。
6.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和材料实际尺寸合理进行下料,如用料、下料不合理或其它原因造成材料浪费,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罚”)。
7.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力、物力确保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有权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详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罚”)。
8.乙方应确保其采购材料的产品质量,油漆、焊条使用前应报甲方工地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出具合格证给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以使用。
9.乙方应按规定配合进行材料、设备等的合格证搜集、检验,并进行过程资料的整理和报验,以及竣工技术资料档案的整理等工作。
10.乙方应确保不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技术机密,保证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受侵害;
工程竣工后应确保将所有施工图返还甲方。
11.乙方有接受甲方另外增加本合同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的义务。
12.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正常履行其保修义务。
13.乙方有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的权利。
14.乙方有拒绝甲方或业主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指挥的权利。
15.乙方有对甲方的本工程结算审核结论提出异议和重新核对的权利。
16.乙方派驻工地项目经理部经理、工程师、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资料员。
以上人员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出满勤,并做到尽职尽责。
17.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在10天内提供下列资料:
(1)乙方按照双方签约的工期节点,编制项目计划进度;
(2)专项施工方案;
十三、违约处理
(一)工期延误处罚:
1.按照合同整体工程竣工日期及分项工期节点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暂定价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依此类推,但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暂定价的百分之二十(此部分违约金以竣工日期证明为结算依据直接在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2.如果乙方故意拖延工期,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受损,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暂定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二)施工质量不合格处罚:
如果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因返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同时,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处罚额度,对乙方处以质量罚款。
(三)材料浪费及材料、设备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及材料、设备等丢失的处罚:
1.若乙方使用的甲方供应的材料的损耗率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范围(详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第2项“双方的其它约定”),超出部分甲方按采购成本价在结算时从乙方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2.乙方若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甲方按其数额直接抵顶乙方工程款(不足以抵顶工程款时,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四)乙方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拖欠工伤事故赔偿款导致工人到甲方办公处所及施工现场闹事,或在劳资等纠纷处理过程中牵连到甲方误受行政处罚,或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和企业信誉,或终止合同后乙方不肯清算,工人不肯退场,导致工程量不能清算确认,新的施工队伍不能进场等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不低于合同暂定总价款10%的罚金。
(五)其它处罚:
乙方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野蛮施工作业的;
2.不顾甲方人员制止,执意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作业的;
3.违法违纪而影响甲方企业形象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不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的;
5.故意泄露甲方技术机密的;
6.恶意暗箱操作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个人挂靠或私自转包等。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协议、采购、租用吊车等行为,并形成欠款等事项,如有发生,甲方将按生额的双倍予以罚款。
十四、钢材及设备验收、领用及废钢处理
1.当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时,双方应及时办理清点、验收、移交手续。
2.当甲方供应的钢材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时,双方一起参加到货钢材的质量验收,填写《工程材料验收及领料单》并签字办理领用手续。
3.本工程甲供钢材的损耗率不超过3%,双方约定按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理论重量计算;
损耗率高于3%时,超出部分按钢材的市场价格,由乙方赔偿。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必须进行现场收集和集中堆放存储,做到施工现场整洁和文明施工。
5.废钢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处理,乙方配合;
废钢如有短缺由乙方按废钢市场价赔偿。
十五、双方争议、纠纷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含仲裁解决。
十六、双方的其它约定
1.非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时,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双方须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
3.工程中采用高温油漆,价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相应工程量和价差数额,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计入工程结算总价。
4.特别约定,现场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为现场工程量与工程质量的管控,凡涉及合同变更、补充、终止,出具赔偿、补偿承诺或签订相关协议等涉及较大经济往来的利益处分的,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合同附件
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技术协议、施工图纸等等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法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的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