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1835562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163.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归纳总结图表版Word下载.docx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证券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表1—5证券市场功能一览表

功能

具体表现

筹资——投资功能

一方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供给者提供了投资对象

定价功能

通过证券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公开竞价,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

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资本配置功能

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可以把闲散资源投入到国民经济最需要的部门,把资金从利润低的部门转移到利润高的部门

  

  证劵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政府机构参与证劵投资的目的:

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手段:

买卖政府或金融债券。

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劵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参与证劵投资的金融机构:

证劵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保险公司是全球最终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010年8月31日起实施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  2.金融机构  3.企业和事业法人

  4.各类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

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

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

另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证劵市场中介机构

证劵公司:

又称为“证券商”

证劵服务机构:

证劵投资咨询机构、证劵登记结算机构(具有自律性质)、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自律性组织:

证劵交易所、证劵业协会、证劵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

(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

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年)。

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劵公司——深圳特区证劵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劵交易所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1992年10月,推出了我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年)。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及其监管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宣布成立,标志着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产生。

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现在)。

2005年11月,修订后的《证劵法》和《公司法》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007年末,沪、深市场总市值位列全球资本市场第三,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位列全球第一

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

我国自1992年起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自1993年开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

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100亿日元的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1995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美国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等5家中外机构共同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个中外合资证券公司。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我国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

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

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

2003年5月27日,瑞士银行成为首家获批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三)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我国目前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尚未完全开放,但是近年来,有关开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标志着资本项下外汇管制开始松动,个人投资者将有望在未来从事海外直接投资。

 (四)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

  从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通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需通过专业知识考试;

从2006年1月1日起,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从2008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有关业务。

  截至2010年年底,分别有18家内地证券公司、12家内地基金公司、6家内地期货公司获准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股票

(一)股票的定义: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载明的事项主要有: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

  2.股票是要式证券。

  3.股票是证权证券。

4.股票是资本证券。

  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2.风险性。

3.流动性。

4.永久性。

5.参与性。

表2—5股票分类方法一览表

具体类别

详细说明

按股东享有的权力不同分类

普通股票

(1)股利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动;

(2)在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分配上出于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3)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

优先股票

(1)一般股息率是固定的;

(2)在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类

记名股票

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有股东姓名的股票

不记名股票

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有股东姓名的股票

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

有面额股票

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有一定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

指在股票票面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

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

(一)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与政策。

股利政策体现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思路,稳定可预测的股利政策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是股份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指标。

1.派现。

也称现金股利,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将盈余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的部分或全部发放给股东,股东为此应支付所得税。

2.送股。

也称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送股时,将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

4.四个重要日期:

(1)股利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确认参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3)除息除权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1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4)派发日,即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股票的理论价格:

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

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

供求关系是股票价格最直接的影响因素。

影响股价变动的基本因素

(一)公司经营状况:

  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

1.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层质量。

  2.公司竞争力。

3.财务状况:

  

(1)盈利性  

(2)安全性  (3)流动性  4.公司改组、合并。

(二)行业与部门因素

1.行业分类。

  2.行业分析因素。

  3.行业生命周期。

(三)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1.经济增长。

 2.经济周期循环。

  3.货币政策。

    4.财政政策。

5.市场利率。

  6.通货膨胀。

  7.汇率变化。

  8.国际收支状况。

(四)影响股价变化的其他因素

一、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1、战争2、政权更迭、领袖更替等政治事件

3、政府重大经济政策的出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重要法规的颁布等。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

5、因发生不可预料和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或不幸事件

二、心理因素三、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的安排四、人为操纵因素

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3.其他权利

主要权利:

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

(查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

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

(依法转让权)

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

(优先认股权)

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不得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剩余资产分配顺序:

支付清理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如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利分配原则:

股份公司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红利,红利的支付不能减少其注册资本,公司在无力偿债时不能支付红利。

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性质分类

1.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份。

国家股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现有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所拥有的净资产;

第二,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向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资;

第三,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股份公司的投资。

  国有股权=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

我国《证券法》规定,社会募集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投资者限于:

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

 

(2)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

  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境外上市外资股主要由H股、N股、S股等构成。

H股是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我国香港的外资股。

  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

红筹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但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权益来自中国内地的股票。

(二)按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1.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以下类别:

(1)有限售条件股份。

①国家持股。

②国有法人持股。

③其他内资持股。

④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

①人民币普通股。

②境内上市外资股。

③境外上市外资股。

④其他。

2.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未上市流通股份。

  

(2)已上市流通股份。

第三章 债券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债券的票面价值要标明的内容主要有:

要标明币种,要确定票面的金额。

2.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间。

决定偿还期限的主要因素:

资金使用方向、市场利率变化、债券变现能力。

一般来说,当未来市场利率趋于下降时,应发行期限较短的债券;

而当未来市场利率趋于上升时,应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这样有利于降低筹资者的利息负担。

3.债券的票面利率。

影响票面利率的因素:

第一,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

第二,筹资者的资信。

第三,债券期限长短。

一般来说,期限较长的债券流动性差,风险相对较大,票面利率应该定得高一些;

而期限较短的债券流动性强,风险相对较小,票面利率就可以定得低一些。

4.债券发行者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

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这一特征与股票的永久性有很大的区别。

2.流动性。

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流动性首先取决于市场为转让所提供的便利程度;

其次取决于债券在迅速转变为货币时,是否在以货币计算的价值上蒙受损失。

3.安全性。

一般来说,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债券同时也是较安全的,因为它不仅可以迅速地转换为货币,而且还可以按一个较稳定的价格转换。

债券投资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

第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偿还本金。

第二,流通市场风险,即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

4.收益性。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利息收入;

二是资本损益,即债权人到期收回的本金与买入债券或中途卖出债券与买入债券之间的价差收入。

三是再投资收益。

表3—6债券分类一览表

说明

按照发行主体分类

政府债券

发行主体是政府,“国债”“政府保证债券”

金融债券

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是公司(企业)

按照付息方式分类

贴现债券

“贴水债券”“零息债券”低于票面价格发行

附息债券

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

按照计息方式的不同,这类债券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大类。

又称“缓息债券”

息票累积债券

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还本付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按募集方式分类

公募债券

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行量大,流动性好,审核严格,公示

私募债券

向特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少,审核宽松,不采取公示制度

按担保性质分类

有担保债券

以抵押财产为担保发行

无担保债券

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人“信用债券”

5

按债券的券面形态

实物债券

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例:

无记名国债)

凭证式债券

外在形式是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记账式债券

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只是电脑账户中的纪录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的目的:

①筹资用于某种特殊用途②改变本身的资产负债结构

实物债券特点:

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债券特点:

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可以到原购买点提前兑取。

记账式债券特点:

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高,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高,交易手续方便,成本低交易安全。

注意:

不能上市流通则一定能提前兑取

政府债券的定义: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者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有时也将二者统称为公债。

政府债券的性质:

第一,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

第二,从功能上看,政府债券最初仅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事业开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政府债券的特征:

1.安全性高。

2.流通性强。

  3.收益稳定。

  4.免税待遇。

国债的分类:

表3—8债券分类一览表

按偿还的期限划分

短期国债

偿还期短于1年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

中期国债

偿还期在1年以上,10年以下

长期国债

偿还期在10年以上

按照资金的用途分类

赤字国债

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

建设国债

筹措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战争国债

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

特种国债

为了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按附息方式分类

附息式国债

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

贴现式国债

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

按照流通与否分类

流通国债

可在流通市场上进行流通转让的国债

非流通国债

不能流通转让的国债

按照发行本位分类

实物国债

以某种商品实物表明面值的国债

货币国债

以本国或外国货币表明面值的国债

金融债券的定义:

所谓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金融债券的分类:

1.政策性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

政策性银行包括: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金融债券的发行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

一是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

二是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

2.商业银行债券。

(1)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3)混合资本债券。

3.证券公司债券。

  4.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5.财务公司债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属于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债券的分类:

  1.信用公司债券。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3.保证公司债券。

4.收益公司债券。

 5.可转换公司债券。

  6.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7.可交换债券

我国的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

发行人:

我国境内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我国的企业债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公司债券:

我国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国际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是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一些国际组织等。

国际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会、工商财团和自然人。

国际债券的特征:

1.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

2.存在汇率风险。

3.有国家主权保障。

4.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

国际通用货币有:

美元、英镑、欧元、日元、瑞士法郎。

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属于一个国家,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则属于另一国家。

提示:

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扬基债券。

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武士债券。

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