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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试大纲文档格式.docx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P18〕

宪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10、法律标准的定义〔P22〕

法律标准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标准,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实时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11、法律语言的含义

所谓法律语言是指表现法律内容的文字、概念、句式、标点、符号等,它是立法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

12、法律语言的特点

〔一〕,科学、准确;

〔二〕,明确、肯定;

〔三〕,严谨、一致;

〔四〕,简洁、扼要。

13、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有两层语义,一是法律责任关系,一是法律责任方式。

14、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各种必须具备的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要件包括:

一.责任主体、二.违法行为、三.损害事实、四.因果关系、五.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15、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三、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四、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16、依法行政的概念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7、依法行政的本质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标准、约束行政权力。

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

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

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以法治别人。

18、依法行政的主要特征〔看一看〕

19、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优先原则,是指法律标准在效力上有阶层次的,从狭义来说,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标准,而从广义来说,法律优先是指上一层位的法律标准的效力高于下一层位的法律标准。

二、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也即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做出积极的行政行为,否则就构成违法。

三、职权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有法律规定或授予,否则,其权力来源就没有法律依据。

四、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五、行政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为,应当公开。

六、行政诚信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老实守信,行政行为要出于善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依法办事,信守承诺。

七、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继而获得的利益。

八、权利救济原则,是依法行政的一项保障性原则。

20、法治政府的内涵

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标准和制约。

21、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包括:

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行政机关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考试重点〕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老实守信、权责统一。

23、依法行政主体的概念和含义

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产生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含义:

一、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或社会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

四、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

五、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后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行政执法人员含义

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享有职权,以行政主体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包括三层含义: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个人而不是组织。

二、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主体,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管理。

三、行政执法人员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代表的行政主体承担。

25、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考试重点〕

权利:

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陈述、申辩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行政赔偿权,抵抗违法行政行为权。

义务: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27、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8、行政行为的特征

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强制性、5.无偿性。

29、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具体行政行为表达国家行政权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

二、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

四、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它由行政主体单方作出,其行政行为的成立不以行政相对人的问题为前提。

30、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是针对一类事或者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作出的,因而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抽象行政行为具有间接法律效果,它不能对行政相对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的变化,而是使有关行政相对人拥有产生权利义务变化的依据。

三、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往后效力,它针对往后的事件作出,并只适用行政规则制定以后的行为和事件。

31、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

依法行政能力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重法律、自觉掌握和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途径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任职前考试和评测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构建完备的行政监督机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和考核制度;

五、实行绩效管理制度;

六、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33、行政决策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到达预定目标,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拟定和选择行动方案,并作出决定的过程。

特征:

一、行政决策具有明显的公共性。

二、决策客体具有广泛性。

三、既定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和执行的强制性。

3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决策调研;

二、征求意见;

三、咨询论证;

四、风险评估;

五、合法性审查;

六、会议决定;

七、公布结果。

35、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所有的行政法律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适用法律于具体的相对人或具体事件的行为,即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

36、行政执法的特征

行政执法和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执法主体多;

二、行政执法的范围宽泛;

三、行政执法的形式多样。

37、行政执法的分类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权限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

二、以行政执法的内容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权利性行政执法与义务性行政执法;

三、以行政执法的形式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救助。

38、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合理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信赖保护原则。

39、行政执法制度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制度;

二、行政执法的程序制度;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五、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

40、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主体合法;

二、权限合法;

三、内容合法;

四、程序合法。

41、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

一、公定力或先定力;

二、确定力;

三、拘束力或约束力;

四、执行力。

42、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能独立队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

二、行政执法主体是依法获得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执法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

四、行政执法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

43、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一、国家性;

二、执法性和法律从属性

三、相对独立性;

四、统一性和层级性。

44、行政机关的种类

我国的行政机关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个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个工作部门管理的工作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45、法律法规授权正在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又称行政授权组织,是指依照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形式特定行政职权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一样,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职权有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非行政组织法授权;

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权而非一般行政职权。

46、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种类

一、企业;

二、事业单位;

三、社会团体。

47、行政委托组织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将直接拥有的部分行政职能交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组织行使的活动。

48、行政执法人员的概念和特征

在我国,狭义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当然的行政执法人员。

即行政机关中拥有执法权的在职在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拥有执法权的人员;

另一种是因受行政机关合法委托而获得执法权的组织中得人员。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

二、行政执法人员是能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主体的在职在编人员。

49、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

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是指法律标准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形式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一、身份保障权;

二、工作条件要求权;

三、参与培训权;

四、获得报酬权;

五、批评建议权;

六、申诉控告权;

七、申请辞职权。

50、行政执法人员的义务

一、守法义务;

二、依法执法义务

三、接受监督义务;

四、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五、忠于职守、勤勉负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义务;

六、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义务;

七、恪守职业道德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义务;

八、清正廉洁、公正正派义务;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

二、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

四、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52、行政执法依据的概念

行政执法依据是指各行政执法主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起权利、义务等特定事项作出具有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53、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自治区条例和单行条例;

五、规章。

54、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

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二、尚未法优于下位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四、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五、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

六、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55、行政执法依据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则之间不一致是的裁决机制;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有国务院裁决;

四、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6、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及数据化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57、调查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

全面、客观、公正、及时。

58、证据保全的条件及程序

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三、登记保存;

四、及时作出处理。

59、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9条

60、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依据的证据有7条

61、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

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标准行政执法行为,防止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

62、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

一、公正原则;

二、公开原则;

三、参与原则;

四、效率原则;

五、便民原则。

63、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听证制度;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三、说明身份制度;

四、告知制度;

五、回避制度;

六、审裁别离制度;

七、说明理由制度;

八、期间制度;

九、送达制度。

64、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行政执法,离不开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行政执法文书是法律文书的特指。

其性质从属于法律文书的范畴,它是我国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二制作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65、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

一、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如实反映;

二、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达;

三、执法文书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履行举证责任的依据;

四、执法文书是衡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主要依据。

66、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

具有以下特征:

惩戒性、违反行为确实定性、外部性。

67、行政处罚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原则;

四、过罚相当原则;

五、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

六、受处罚不免民事责任的原则。

68、行政处罚种类

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人身罚。

69、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70、行政处罚的管辖

一、地域管辖;

二、职权管辖;

三、级别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五、指定管辖。

71、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

一、一事不再罚规则;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规则;

三、不予行政处罚规则;

四、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规则;

五、追诉时效规则。

72、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当场处罚的概念。

当场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就地给予行政处罚。

二、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

〔2〕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当场处罚的程序。

〔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说明具有处罚主体资格;

〔2〕现场取证;

〔3〕告诉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适用一般程序的条件;

二、调查取证;

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7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听证是指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程序。

一、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听证的举行。

75、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有关行政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二、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的条件: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自己提出,可以实施当场收缴罚款;

三、强制执行。

76、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77、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便民与效能原则;

四、救济原则;

五、信赖保护原则;

七、监督原则。

78、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一、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79、实施行政许可的纪律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务,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80、行政许可的费用

一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不收费为原则,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才能收费。

二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81、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

一、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对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应当根据考试成绩好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对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检疫所得出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2、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包括: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直接影响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利益。

83、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限取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处分性、强制性、无偿性、法定性、可诉性。

84、行政征收的种类

行政征收分为行政征税和行政收费两大类:

一、行政征税,即收税;

二、行政收费。

目前我国的行政收费主要有三类。

85、行政征用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征用,指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强制有偿征购或者使用。

行政征用具有以下特征:

一、处分性和限制性;

二、强制性;

三、有偿性;

四、法定性;

五、可诉性。

86、行政征用补偿

行政补偿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法定补偿;

二是政策补偿;

三是协议补偿。

87、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给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或者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一、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行政机关依法性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实物或与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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