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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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学校有安全工作联络员或安全员,网络管理机制顺畅、运行协调。
4分
4、建立同当地政府、公安政法机关、周边居委会(村)等部门相协调的群防群治组织。
学校聘请公安司法部门同志兼任法制副校长。
能经常开展协调整治活动,初步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二、
宣
传
教
育
15
5、学校重视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
每学年至少开设8节安全教育课,针对学生特点,开发安全教育校本教材。
6、安全教育内容全面。
能有计划地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敲诈、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
2分
7、加强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实行由责任区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制度,一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性的法制教育活动。
学生法制意识普遍较强,没有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8、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初中、高中学校要有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有心理健康指导老师;
开设心理健康专题辅导课。
9、重视交通安全教育。
有交通安全宣传员,责任区民警能定期来学校讲课。
学校门口要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
10、“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有特色,安全教育形式多样,能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征文、演讲、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活动。
11、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教育工作者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
规
章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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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视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有一套完整的学校安全专项制度。
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和学生在校外期间安全公约;
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13、在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中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
能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不同的管理时段,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14、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
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1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及时地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16、落实“安全教育活动月”制度。
每年3月份为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学校能按照上级有关主题,认真落实教育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形式、有活动、有总结、有实效。
17、有严格的门卫检查准入登记制度,传达室必须安装内部电话。
规模较大的学校必须有专职门卫,一天24小时不离岗。
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学校必须有严格的登记制度。
学校每天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传达室值班人员年龄限制在55岁以下。
18、有完备的节假日值班制度。
有值班轮流表,值班人员能按照要求到岗到位,值班职责落实到位。
19、落实校舍安全管理员制度和校舍定期检查制度。
校舍安全员明确,职责落实,业务较熟悉。
能定期检查学校的所有建筑物,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采取措施,检查、汇报有记录。
20、实行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能根据不同的时令季节,定期自查学校的安全工作。
检查要认真仔细,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
21.完善校园安全零报告制度。
按时上报、不瞒报、不漏报。
四、
安
全
保
卫
22、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无校舍安全隐患。
能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鉴定,无危房,破旧校舍能及时维修。
对新建改建的校舍,必须按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3、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要依靠当地公安部门,积极推行警校共建,努力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
要加强学校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
有住校生管理制度和管理员。
住宿生夜间离校应建立严格的请假、登记手续。
学校要加强“三防”,要成立治保组织并严格执行夜间巡校制度。
24、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学生集体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无”车辆。
学生放学时,校门口有学校教师维持秩序。
能积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在学校附近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重点路段上下学高峰有交警维持秩序。
25、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凡患有传染病及传染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能严把食品质量关,炊具、用具和食堂的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有必要的防蝇、防鼠、保洁、保鲜设备和食品储存柜。
能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在食堂、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能根据季节特点定期进行消毒。
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学生健康档案完整齐全。
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能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定期检测水质。
26、加强日常教学安全管理。
各种仪器和生活设施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贵重物品、剧毒药品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管人员,有必要的防盗保护设施。
实验室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7、体育课或体育活动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由于体育活动而造成的意外事故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28、做好学校消防工作。
能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广大师生有较高的消防意识,学校教职员工能熟练使用灭火器。
人群集中场所有消防安全通道。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餐。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大型火灾扑救。
29、能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
用电线路和设备能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能及时更换;
用电操作严格、规范。
锅炉等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标准,有规定的各种证照,并能定期进行检验。
上岗人员有上岗证,并能定期接受培训。
30、加强学生集会、外出、上下楼安全管理。
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并安排教职工负责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学校应制定学生晚自习、课间上下楼进出秩序常规,安排领导及教师值班,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
校
园
稳
定
9
31、政治稳定:
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置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非政府组织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认真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防范和抵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32、舆论管理:
学校讲坛、刊物、广播、电视等媒体管理有序,社团管理引导有力,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牢牢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严格落实计算机房、网络教室(实验室)、电子阅览室等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3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研判机制健全,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经常化。
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或初始阶段,校园安定有序。
信息传输渠道和报送机制顺畅,重大紧急情况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六、
文
化
6
34、精神文明建设:
把思想道德教育、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各环节。
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道德、科技、文体等校园文化活动。
建设有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
建设、管理好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和设施。
注重校史陈列室建设,通过校史激励学生继承和弘扬学校优良传统。
35、文化风尚:
教师坚持以学生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学生对教师满意度不低于90﹪。
学生自觉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
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七、
环
境
治
理
36、校园治理:
校园环境优美,绿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校园整洁卫生。
道路平整,有自行车停放区域,且停放整齐;
社会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校内经批准设立的服务师生的经营性场所管理有序,文明服务,无游商摊点。
校园内无违章建筑,无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师生安全、身心健康活动的问题。
37、周边治理:
对校园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定期排查,主动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建设,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承担并完成相关任务。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经营摊点的管理。
八、
学
生
家
长
社
会
满
意
4
38、学生:
学生对校园人际和谐、周边治安满意度超过95﹪。
39、家长:
家长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工作满意度超过95﹪。
40、社会:
社会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工作满意度超过95﹪。
1分
其
它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零报告制度,不按时上报、瞒报、漏报一次扣0.5分。
2.对应上报的安全事故、文件及材料,迟报一次扣1分,不报或拒报一次扣2分。
3.应付上级检查,瞒报事故隐患,联检过程中,每下达一条整改意见,扣1分;
限期整改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4.校内外发生单位负有一定责任的安全事故(例:
校园伤害、校外溺水、交通等一般事故),一例扣5分;
造成重大影响的一例扣10分。
5.学校发生安全综治事件,被媒体曝光一律扣30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本年度安全考核不得分。
6.校内发生单位负有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包括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选先进。
合计
100分
附件2
鸡西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定及《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鸡西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对象
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考核奖惩等级
根据年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历次检查、考核考评结果,确定优秀(考核成绩90分以上)、良好(考核成绩80分以上)、合格(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以下)四个档次。
未全面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以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犯罪,造成一定后果或社会影响的学校,安全考核一律评为不合格。
三、考核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安全检查占考核总分40%,年终考核占考核总分60%。
市教育局在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会议,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学校,将被命名为“鸡西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给予校长、安全副校长一定物质奖励(寄宿制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2000元,其它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1000元);
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校,命名为“鸡西市学校安全工作合格单位”,给予校长、安全副校长一定物质奖励(寄宿制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1500元,其它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800元);
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校,给予学校安全副校长一定物质奖励(寄宿制学校安全副校长1000元,其它学校安全副校长600元);
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校,不奖不罚。
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校,取消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全年各项工作评优资格。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单位,市教育局予以全市通报,取消全年各项工作评优资格。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市教育局追究行政责任;
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单位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当地政府责成县(市)区教育局追究行政责任。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实施,三县六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鸡西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