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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

部门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

对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基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应当编入基本支出预算;

对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应当编入项目支出预算。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各类资金,兼顾单位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要逐步采用按具体因素逐项核定支出的方法,消除不合理的“财政支出基数”,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方针,优先确保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切实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基本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类编制。

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章、综合考虑财力状况及单位基本支出的客观需要,根据不同类型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分类、分档制定定额标准。

定额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兼顾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

要建立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

项目支出预算要采取项目库管理的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状况,参照以前年度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优先安排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国家财政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保障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要建立项目库,编制规范的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滚动管理。

(三)明确部门预算编制规程

部门预算要从基层预算单位逐级编制,一般经过部门按照要求上报预算建议、财政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限额、部门在限额内细化编报预算、财政批复部门预算等四个阶段,遵循“二上二下”的基本规程。

根据预算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要确定“上”与“下”的具体流程,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和有关方面的职责分工,合理延长部门预算编制时间,逐步推行标准周期预算制度,实现预算编制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重点

根据新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重点是继续规范和完善预算决策、分配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各项改堇,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促进部门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一)逐步规范预算决策机制。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预算决策机制。

要立足公共财政职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财政资金从非公共服务领域退出,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在提供保障、实施调控、促进平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有效作用。

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预算决策方式和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平衡,突出重点。

要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建立和完善重大支出项目评审机制。

(二)继续完善预算分配制度。

一是要不断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在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同时,积极开展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预算定额与实物资产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

二是要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和研究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和经费供给形式。

三是要加快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分类和清理工作,稳步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增强年度预算之间的连续性。

四是要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逐步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明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用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五是要规范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力度,将结余资金情况和预算编制切实结合起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各项改革。

一是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力度,逐步实现收支彻底脱钧,要加强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监控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加快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逐步建立“征收、安排、使用”三分离的征管机制,推进综合预算,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二是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和质量,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要加快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资金缴拨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重视预算执行结果,并将有关信息作为定额标准调整和项目支出测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一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督。

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审核、批准、执行等过程纳入规范程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随意性;

二是强化对部门的财政监管。

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指导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

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规范下级预算编制,及时掌握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逐步实现对下级财政预算的动态监控。

(五)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要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考评项目和绩效考评指标选择要符合相关条件,绩效考评标准要符合客观实际,考评体系要健全,考评方法要科学。

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部门预算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改革任重道远。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对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把部门预算改革放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同时要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改革情况,争取领导机关的支持,主动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部门的理解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要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完善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金财工程”整体框架内,加快财政应用系统建设和整合,为预算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掌握部门资产底数,保证预算分配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实物资产基础之上,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要根据部门预算改革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并密切关注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化解影响和阻碍改革的突出矛盾。

改革进展较慢的地区,要按照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模式,不断扩大改革覆盖范围,加快改革进程。

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在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模式的基础上,围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重点,有序推行预算管理各项改革。

对乡镇级的部门预算改革,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应“乡财县管”制度创新的要求,研究确定具体的管理方式。

(四)总结经验,不断创新。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改革模式。

要根据公共财政的总体目标和改革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节奏和力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和实践,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四、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为解决各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存在的较大差距,中央要求,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建立规范化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近期要求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项目包括:

地方各级政府或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外,自行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

各部门和单位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外,自行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是指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

  在摸清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汇总上报津贴补贴清理核实情况,核查津贴补贴清理情况的同时,需要规范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

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凡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要求,结合县级财政管理特点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使县级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扩大改革范围,完善资金收入收缴程序,强化票据监管体系。

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所有非税收入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三是完善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国库动态监控机制。

围绕“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实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做好政府收支分类运行的系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网络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财政数据的标准化、集中化管理。

加强预算执行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拓宽监控范围,实现对财政收支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监控水平和信息分析水平。

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核查处理、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运作机制,指导地方建立国库动态监控机制,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管理的威慑作用。

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法规体系。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提出了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拟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一是认真做好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相关准备工作。

为部门预算集中支付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二是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

将所有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改革范围,建立规范的支付管理工作程序。

三是积极推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直接支付改革试点,减少财政授权支付。

深入研究国库集中支付的供货商管理问题,逐步将供货商信息纳入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进一步规范收缴管理工作程序。

通过改革,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监督控制,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中不规范行为的防范,加强了国库资金控制和统一调度,显著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有效实施财政政策和管理提供了资金运行保障。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充分发挥非税收入作用,促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与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政府非税收入属应纳税的,其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为政府非税收入。

二、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政府非税收入是全县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全县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通过“收支两条线”收缴方式纳入预算管理,各执收(罚)单位所代收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

严格执行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的规定,从根本上规范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收缴行为,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2、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

除应依法纳税的非税收入使用税票外,凡需出具票据收取的非税收入,应强化财政票据的印刷、保管、购领、审验、核销和监督管理,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从源头上根治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行为。

3、理顺非税收入缴拨关系。

各单位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县金库或财政专户,应上解或下拨的非税收入必须通过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四、建立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支出管理

政府非税收入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必须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

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科学定员定额、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力,严格追加预算支出审核关,严格加强监督管理,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

四、建立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各执收执罚单位所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支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

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对各种违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定行为的监督、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一经查出,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法规严肃查处。

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

长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注重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保证了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深入排查问题、全面查找管理漏洞、扎实进行整改,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但同时,检查也发现,目前各地仍存在一些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

一些地方“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依旧根深蒂固,资金安全管理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二是改革不够彻底。

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面不全、做法不规范,部分市县甚至仍未启动改革。

三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进展迟缓。

一些地方对转轨工作认识不足、行动不力,转轨工作不规范、不彻底,有的甚至仍未启动转轨工作。

四是管理不够规范。

一些地方财政国库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

财政资金专户设置过多、过滥,管理分散;

内控机制不健全,拨款印章、票据凭证、拨款密码等一些资金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仍存在管理漏洞;

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带来了风险,留下了隐患。

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真正认识到深化改革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真正树立起科学化、精细化的财政管理理念,坚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是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此次资金安全检查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一)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资金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管理职责;

要将内部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资金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建立定期检查和考评通报制度,指导和推动下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二)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确保2012年之前,所有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实施改革;

省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做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要按照改革新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国库机构业务整合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在切实做好本级国库机构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整合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理顺财政国库机构职责,建立严密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

要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指导意见,加大推进力度,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范围,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

(三)严格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规范财政专户设置,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12号)规定,凡是开设财政专户的,必须经过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批准;

凡是涉及财政资金专户开设、变更、撤销等事项的文件,必须事先征求财政国库部门意见,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一律不得开设财政专户;

已经开设的要按规定予以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要一律撤销,能够合并的要坚决合并。

要严格落实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要求,尽快将所有财政专户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逐步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信息系统管理,改变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资金运行管理链条短、潜在资金安全风险点多的状况。

(四)积极落实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转轨工作的督导,对市县转轨的时限、工作措施、督查和考核办法等要尽快作出明确要求;

对转轨工作涉及的机构设置、资金支付、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管理等要给予规范指导;

对一些转轨工作进展迟缓和做法不规范的地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改进落实。

仍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提出切实可行的转轨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五)全面强化基础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总预算会计管理,对总预算会计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日常会计管理各环节作出系统性的规定;

要按照总预算会计和资金安全管理要求,健全机构设置,配备必需的岗位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

要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按照职责清晰、相互牵制的原则,科学界定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与岗位分工,建立健全内部制衡纠错机制;

纪检监察和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安全的监督。

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广应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将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六)继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坚持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法制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为民理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自律意识。

要继续加强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教育,确保财政干部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按照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财政业务。

要继续加强财政干部风险防范教育,克服日常工作中麻痹、懈怠、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

要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考评、奖惩、轮岗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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