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综合考评意见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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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细则的修订,必须在新学年初进行。
修订考评细则,要严格参照制定程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3、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施跟踪评估,做到记载详实。
4、考评领导小组要在每学期末,将考评结果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接受教职工监督;
在每学年末,对教职工得分(两学期得分之和)进行名次排序(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分开排序),记入教职工个人业绩档案,得分及排序表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于当年7月30日前,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四、结果使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表先、职评、聘用、绩效工资、调动、提拔等方面的依据。
五、考评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第一部分专任教师
一、职业道德(10分)
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
各单位根据以下考核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减分细则。
(一)政治素质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有碍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不参与社会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
(二)行为规范
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
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廉洁从教。
未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无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4、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
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
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
(三)爱岗敬业
1、忠于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
(四)热爱学生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2、严格要求学生。
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
对不同层面的学生有不同的施教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
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
擅自停课处罚学生;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其他不良情况。
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五)团结协作
1、师生关系。
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2、同事关系。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
对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
3、教师与家长关系。
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
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者酌情扣分。
4、积极参与教研组、年级组以及学校其他工作。
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
对在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酌情扣分。
二、职业能力(10分)
作为综合考核项目,由学生、教师、考评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总体要求,按等级评定。
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
优、良、一般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
10分、8分、5分。
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分别为:
40%、30%、30%。
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
40%+教师评价×
30%+领导评价×
30%。
(一)教育能力(3分)
1、有亲和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榜样力量。
2、善于把握教育时机和分寸,能有效制止不良行为,能对班级日常事务进行有效管理。
3、有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能发挥育人功能。
4、有沟通能力。
有与同事、家长、学生和外部环境等沟通的能力。
5、有合作能力。
包括与同事、家长的合作和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
(二)教学能力(3分)
1、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2、有较为丰富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营造有效的学习环境。
3、具有帮助学生形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能力。
4、具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应用能力。
教学手段适时适度,操作规范熟练。
5、具有开发校本课程、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方面能力。
6、语言简练、准确、有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
7、具有课堂评价的能力。
教师能及时给予学生外显的、详细的和具有建设性的反馈。
(三)教研能力(2分)
1、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3、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
4、教育教学评价能力。
(四)专业发展能力(2分)
1、教育理论和实际教学能力的提升。
2、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更新。
3、参与继续教育的态度。
三、工作表现(30分)
(一)教学工作量(5分)
工作量可以实行加分制。
各学校要依据《卢氏县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通知中有关工作量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选择课时数、班级数或学生数等参数,制定教师满工作量弹性标准值。
针对教师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者、超出满工作量者、低于满工作量者和从事其他管理工作者等,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二)出勤情况(5分)
考勤实行减分制。
按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
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扣完大项5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签到签退。
迟到或早退按学校规定减分。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不请假按学校要求减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酌情减分。
4、在上班时间,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早退减分。
(三)教学常规(20分)
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项目要求,制定各分项减分细则。
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5分为止。
1、工作计划、总结
每学期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
不按时上交或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
2、备课
(1)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满分。
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备课内容不详实,项目欠缺者按学校规定减分。
(2)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未参加或态度不认真者酌情减分。
备课组长未组织或态度不认真者给予双倍减分。
3、课堂教学
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不断追求常态课堂教学的高效性。
做到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按时上下课,教学效果良好。
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1)出现迟到、早退、拖堂现象。
(2)旷课。
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上课秩序混乱。
(4)学生上课睡觉而不制止。
(5)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
(6)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4、作业设计与批改
作业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科学精当。
作业量不超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鼓励布置一些实践性作业。
凡布置的学生作业,教师全批全改,且批改及时、认真、规范,并有纠错登记。
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
(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
(3)作业设计不科学,低效,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
(4)作业信息不反馈,没有及时讲评。
(5)其他减分项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听课
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年级或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
听课节数不足、听课记录不合格者酌情减分。
6、考试
在符合规定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
(2)弄虚作假。
(3)批阅不及时、不认真。
(4)不做试卷分析。
(5)不及时反馈。
(6)对成绩差的学生未进行分析与个别指导。
(7)其他减分项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7、纠清
教师有纠错本,并针对错题进行分析归因,制定有效地纠错办法,做到深度纠错,确保学生一题不再二错。
教师自觉坚持“四清”,实施分层教学,培优补差落到实处。
8、反思
教师能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能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不断反思教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
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反思材料。
四、工作成效(50分)
(一)教学效果(40分)
学校根据以下考核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
职业中专、特殊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学校的教学特性,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1、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就是考核教师所任班级学科教学质量目标的完成率。
要将每学期的期中、期末统考成绩作为考评的主要参数,期中占40%,期末占60%。
高考、中考和五年级调研考成绩,要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评,并在量化权重上要适当高于其他年级。
2、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考查学科,由学校通过组织一定形式的测试、参看学生参与活动的获奖情况等,能反映教师教学真实效果的方式和方法,予以考评。
3、教师承担多个班级和学科的,对于教学效果的考评应综合考虑。
4、在制定考评细则或考评时,要注意考虑分班、学科交接等客观因素。
(二)教研效果(10分)
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分制。
教科研荣誉按级别计分,计算办法为: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二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
荣誉不分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分。
荣誉项目仅限当学年度获得,以相关文件或上级规定的网站查实为准,累计加分。
累计计分最高的教师取得该小项满分,其他教师按比例计算。
1、高效课堂教学标兵(3分)。
2、高效课堂教学能手(2分)。
3、优质课或示范课、公开课(2分)。
4、指导奖(1分)。
5、课题结题或成果(1分)。
6、论文获奖或CN刊物发表文章(1分)。
第二部分非专任教师
非专任教师的考评,由学校依据以下考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细则。
可通过查看平时记录,领导、教师和学生评议打分,予以考评。
一、职业道德(15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意识强。
3、廉洁自律。
文明工作,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爱岗敬业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
(五)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
4、积极参与学校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
二、职业能力(15分)
1、政策法规:
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业务知识:
熟悉本职工作的各项业务,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3、综合分析能力: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判断、分析和综合处理能力;
思维敏捷,理解能力强,接受新事物快;
考虑问题周全细致,善于全面地分析问题,逻辑性强;
对各项政策和法规理解准确,并指导工作;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够协助领导,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
4、学习能力:
能够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而迅速地获取新知识、新方法;
虚心向书本、向实践、向周边的人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技术水平。
5、办公设备使用能力: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6、表达能力: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强,条理清晰,说理透彻,重点突出。
语言简练、生动、得当、得体,解释问题耐心。
7、人际关系能力:
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善于与人沟通,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实现组织目标服务。
8、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丰富,能运用经验指导工作。
9、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每年有一篇以上的工作总结。
10、工作有创造、有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一)工作量
学校参照专任教师考核办法,针对教职工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超出满工作量或低于满工作量等,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二)出勤情况
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扣完大项10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三)责任意识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护公物。
2、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3、满腔热情,急学校之所急,想学校之所想。
4、办事积极主动,不拖拉、不推诿。
5、安全意识强,无因工作失误导致学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成效(40分)
作为综合考核项目,由学生、教师、考评领导小组按等级评定。
优、良、一般对应分值分别为:
40分、30分、20分。
教师工作成效得分=学生评价×
第三部分奖罚
奖罚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奖罚依据为本学年内的教职工工作情况。
各学校根据以下考核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罚细则。
奖罚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一、奖励(10分)
1、为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县以上政府部门通令嘉奖者。
2、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产生较大影响者。
二、惩罚(10分)
1、歧视后进生,迫使其辍学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担任班主任,因疏于教育和管理,班级出现了违法犯罪学生的。
4、违反廉洁从教原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否决
1、参与邪教活动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2、玩忽职守,造成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本意见从颁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解释权归教育体育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