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143640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docx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一、建造合同定义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一)建造合同的分类

建造合同主要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类。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者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例如,某承包商为客户建造一座桥梁,合同总价1000万;再如,某建造承包商为客户承建议座住宅,每平方米造价1300元,此类合同即为固定造价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者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者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例如,某轮船制造商为客户制造一条船,双方约定,以造船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8%的费用作为合同总价款,该合同即为成本加成合同。

(二)、合同分立、合同合并及追加合同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但一项合同中包括多项资产的建造,企业应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如果为建造一项或者数项资产而签订了一组合同,则应按照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1、合同分立

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的建造,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科单独辨认。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分立,而应将其作为一个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

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按合同规定,建造合同包括一座住宅和一段道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分别就所建住宅和道路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房屋工程造价1500万,道路造价800万,房屋和道路均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则此项合同应分立为两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合并,而应以各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

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三项建造合同,分别是同一条公路的一段路基、一座桥梁和一座隧道。

根据合同规定,三项工程由承包商同时施工,并根据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办理价款结算,则此三项合同应该合并为一个合同,统一进行会计核算。

3、追加合同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处

(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二、建造合同总收入

1、合同的初始收入

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

2、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因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不能随意确认,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承包商在合同以外代客户购置设备,办理征地撤迁、计取监理费等,应如实向客户收取费用,不作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三、建造合同总成本

(一)合同总成本的组成内容

直接费用包括:

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直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四项内容。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施工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二)合同总成本的计算

合同总成本计算,仅指可以计入合同总成本,并非将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1、合同总成本的计算原理

合同预计总成本=实际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

2、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的测算

 1)施工技术部门,提供合同各分项工程施工未来所要发生的用工数量、材料品种和数量、机械种类和台班数量;(数量)

 2)劳资部门,根据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用工数量编制项目的直接人工费预算(包括作业工人工资支出预算及民工工资支出预算),根据预计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工资收入水平、合同工期等计算编制管理人员工资支出预算并及时将这些工费预算提供给财务部门以便确认预计合同总成本;

 3)物资供应部门,根据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品种和数量,详细调查当地各种材料的供应价格,编制材料价目表并据此编制项目的直接材料费预算提供给财务部门;

4)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机械种类和台班数量,根据施工机械配置、机械使用状况及台班消耗定额结合当地电力、燃油料价格、工日单价、实际折旧情况、预计修理支出等分析机械费用开支,确定台班单价并编制机械使用费预算提供给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根据工资预算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测未来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合同工期编制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管理工具用具等间接性费用的开支预算。

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预算资料,计算确定合同项目未来成本,并报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不作为合同收入,应当直接冲减合同成本。

零星收益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非经常性的收益,如处理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

2、下列费用不计入合同成本,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2)企业为建造合同借入款项所发生的、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例如,企业在建造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企业为订立合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一)各科目的设置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客户提交发票)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科目。

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

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调整“管理费用"科目。

(二)主要的会计账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生的不能区分归属对象的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时设施摊销”等科目;

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2.与业主结算的账务处理

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3.当期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核算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合同预计损失的账务处理

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总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完工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

借:

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贷: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作相反分录。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

5.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实际交纳时:

借: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如为发包商代扣代缴税费)

6.工程竣工移交时的会计处理

工程完工,办理竣工资料并移交发包商,应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冲销,

借:

工程结算

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7.竣工后期会计事项处理

借:

营业费用—移交工程保修费

贷:

原材料

应付工资

银行存款

如与发包商协商同意由发包商自行维修,其维修费用从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抵扣,根据双方协议及审核签订的维修结算单

借:

营业费用-移交工程保修费

贷:

应收账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收到发包商返回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核算举例

例一:

假定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0,000元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

工程已于1996年7月开工,预计1998年10月完工。

到1996年底,建造该项工程的有关资料如下: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200000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 6000000

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000

实际收到价款 1500000

1996年完工进度25%  

计量确认96年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年末累计   

收入 (9000000×25%) 0  2250000

毛利 (1000000×25%) 0  250000

费用  (收入-毛利)  0  2000000

1996年的会计分录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

工程施工2000000

贷:

应付工资、原材料等2000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

应收账款1800000

贷:

工程结算1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

银行存款1500000

贷:

应收账款15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

工程施工--毛利250000

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250000

1996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1)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填列。

金额为300000元(1800000-1500000)。

②已完工尚未结算款:

本项目应在流动资产类项目中列示,反映在建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根据"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金额为450000元(2250000-18000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