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污泥处置厂工程仁和污水厂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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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内容及规模

考虑两个项目位于同一地块内和系统关联性,进行一体化设计,总用地面积约296.574亩,其中:

污泥厂地块用地面积163.854亩,用地性质拟规划调整为U21,容积率≤1.0,高度≤80M,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

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132.72亩,其中排水设施兼容一类工业用地123.35亩,公共通道9.37亩,容积率≤1.8,高度≤50M,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具体详见红线图)。

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新建全地下式污水厂一座,处理规模15万吨/日,本期土建15万吨/日,设备配置7.5万吨/日,配套10万吨/日规模污水泵站1座(位于良渚污水厂厂区范围内),及进出污水压力管线暂定15.6km(仁和污水厂至良渚污水厂、仁和污水厂至东塘港)。

污水处理厂考核出水水质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中一级A标准;

污水处理厂企业内控出水水质除总氮及 

SS 

出水限值为≤10mg/L,其他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

尾水排放至东塘港(尚需经环评确认);

剩余污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泥厂集中处置;

全厂臭气控制执行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最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

地下污水厂臭气收集后进行多种措施联合处理,最终通过风管输送集中排放。

2、污泥厂建设规模为2000吨/天(按照80%含水率折算),拟采用污泥干化焚烧工艺(如需掺烧则限使用天然气),污泥热值回收利用,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欧盟烟气排放标准》(2010/75/EC)以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最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

3、新建上盖环保产业园建筑(该部分内容最终纳入污水厂工程)。

污水厂地块考虑建设环保产业园,暂定建设体量为12万方(地上部分),按照地块规划指标控制。

4、整个园区合理配置展览、工业旅游等设施及污泥、污水厂配套管理用房,配置满足整个园区需要的地下或地上停车位(按红线划分纳入工程)。

5、余杭污泥处置厂工程、仁和污水厂工程项目暂定工程建安费分别为200000万元、180000万元(未包含环保产业园费用),单列环保产业园建筑工程建安费用60000万元(主要指园区服务中心、生产及管理用房,为便于设计费用计算)。

6、详见第二章任务书。

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本次工程污泥厂(包含配套设施及管理用房)、污水厂(包含预留工程、配套污水泵站及进出管网、配套设施及管理用房)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环保产业园建筑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及本次工程范围内的其他专项方案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深基坑围护、室外景观、室内装修设计等)、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报批过程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本项目采用BIM技术设计。

2、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同意及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但涉及部分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

设计进度要求

(1)合同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方案设计讨论稿;

(2)7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方案设计;

(3)方案设计通过后14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讨论稿;

(4)招标人或招标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优化及完善;

6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71-86169170

代理机构:

戚工

联系方式:

0571-89167022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如为联合体参选,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预备会议

不举行,如有疑问请在2019年12月8日16时00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

投标人疑问及澄清要求

在2019年12月8日16时00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12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一、网银/电汇

1、须从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7日);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04067990018000510171

银行地址:

余杭区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1楼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

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

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银行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时除了要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咨询电话:

86234407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份数

按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别编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伍份,电子文件U盘1份,内容包括汇报PPT或多媒体(要求播放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中文配音,带自动播放器)。

如份数有误在开标时将被当场拒绝。

16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

17

开标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1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合同价的的5%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以网银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20

其他

1、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文本及资料不予退还。

2、经评委评审,中标单位不作补偿;

综合得分的第二、第三名分别补偿人民币10万元、5万元,其余单位均不作补偿,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自得到设计费用或补偿费用之日起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使用或部分使用获得设计费用或补偿费用的方案的设计创意,不再另行付费。

2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除招标文件特殊注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封面等)外,应加盖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

②投标人单位章特指单位公章,签字章可代替手写签字;

签字、盖章必须清晰。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招标代理:

4、建设地点: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5、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6、工程投资:

余杭污泥处置厂工程、仁和污水厂工程项目暂定工程建安费分别为200000万元、180000万元(未包含环保产业园费用),单列环保产业园建筑工程建安费用60000万元(主要指园区服务中心、生产及管理用房,为便于设计费用计算)。

7、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132.72亩,其中排水设施兼容一类工业用地123.35亩,公共通道9.37亩,容积率≤1.8,高度≤50M,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

(具体详见红线图)。

(1)新建全地下式污水厂一座,处理规模15万吨/日,本期土建15万吨/日,设备配置7.5万吨/日,配套10万吨/日规模污水泵站1座(位于良渚污水厂厂区范围内),及进出污水压力管线暂定15.6km(仁和污水厂至良渚污水厂、仁和污水厂至东塘港)。

(2)污泥厂建设规模为2000吨/天(按照80%含水率折算),拟采用污泥干化焚烧工艺(如需掺烧则限使用天然气),污泥热值回收利用,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欧盟烟气排放标准》(2010/75/EC)以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最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

(3)新建上盖环保产业园建筑(该部分内容最终纳入污水厂工程)。

(4)整个园区合理配置展览、工业旅游等设施及污泥、污水厂配套管理用房,配置满足整个园区需要的地下或地上停车位(按红线划分纳入工程)。

(5)详见第二章任务书。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8、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9、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9.1由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9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资信技术部分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次招标项目费用的支付。

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4)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设计任务书、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以及相关附件组成。

10.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3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3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招标人可以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不再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招标网上信息,自行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请投标人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或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12.3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备案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五、现场踏勘

14、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的资料。

凡有影响投标的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文件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要求。

15、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考察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

16、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和资信技术标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7.1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书;

(6)有效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或年度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7)其它资料。

17.2资信技术标部分

(1)符合性评审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情况表;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5)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7)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8)根据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的技术标书及投标人认为需增加的技术方案内容;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电子文件U盘,内容包括汇报PPT或多媒体(要求播放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中文配音,带自动播放器)。

1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7条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以及相关的各类评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9.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

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9.3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及各阶段的评审费用,自行测算设计费用,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设计优势进行报价。

19.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范围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19.5本次招标采用费率包干的形式,即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19.6招标人设置的价格: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70%,即4027.1万元,设置风险控制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5%,即3164.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不作废标处理但在评标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具体组成及依据如下: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工程设计费规定结合市场及本工程设计难易等因素综合分别进行测算,其中:

余杭污泥处置厂工程(包含配套设施及管理用房):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统一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统一为1.1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其中初步设计占设计总费用的50%,取费基数暂按200000万元,计算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70%,即1791.4万元,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5%,即1407.6万元;

仁和污水厂工程(包含预留工程、配套泵站、进出管网、配套设施及管理用房):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统一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统一为1.1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取费基数暂按180000万元,其中初步设计占设计总费用的50%,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70%,即1625.8万元,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5%,即1277.4万元;

环保产业园建筑工程: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统一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统一为1.1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取费基数暂按60000万元。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比例分别占比为20%、30%、50%,本次不包括上盖建筑施工图设计及费用,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70%,即609.9万元,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5%,即479.2万元。

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经过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统一为1.0,按中标时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概念方案、投资分析、工程概算、专项研究、专项方案设计、配合工作等其他费用计入上述报价费用中,不单独收费。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并经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函等投标文件其他格式内容中凡有投标人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特殊注明外,均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经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余同)。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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