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联合施工协议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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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标准:
第三条联合经营形式
1、甲方以工程的施工权和自身的品牌、信誉、业绩、资质作为对该项目的投入。
整个工程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项目登记注册、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其它有关手续,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工程结算和回收工程款。
2、乙方参与该项目全过程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应急储备金,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付清,整个工程对外债务还清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所需现场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由乙方免费提供,若乙方无法提供,则由甲方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在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4、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发生费用:
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成本会计、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工资标准按
照万元/月包干,工程竣工后结算期间甲方职能部门配合乙方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配合费用按照万元/月包干,该两笔费用随工程进度款同步扣除。
5、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并实际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时,甲方在扣除本条第3、4款所述费用及第九条中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固定上缴、税金、政府部门收取的规费及相关费用后,将其作为最高额控制支付对外债务。
支付方式为按照乙方上报并经甲方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予以支付,确保材料款、租赁款及人工费支付到终端。
第四条项目部组成和管理
1、甲方派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管理人员与乙方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既代表双方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成员在工程管理中紧密合作。
2、项目经理部机构的设置按照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配置。
3、包括乙方派出人员在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有标识的上岗证,办公场所和现场布置使用甲方规定的统一标识。
4、乙方派出人员不称职、不能胜任该项目管理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调整仍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甲方安排人员,并有权单方确定其工资标准,直接增加到本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5、项目经理部按甲方内部《财务会计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账,乙方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五条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的权力与责任
1、项目经理具有现场指挥调度权、质量安全的监督控制权。
2、项目经理对工程成本控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
3、项目经理部必须全面落实中建CI形象及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的要求,维护好甲方的信誉,保证工程优质、安全、低耗、按期交付使用。
4、项目经理部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负责办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所需的各种证照手续。
5、工程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同业主进行协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其工程量的增减纳入工程结算总价。
6、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和供应项目所需的各种材料(除业主供应材料外),不允许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不允许提高材料价格,加大材料用量而提高成本,以防止和杜绝恶意造成亏损。
7、项目经理部应将技术资料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以及发包人的要求整理存档,同时保证工程竣工后上交甲方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甲方《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2、督导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指导乙方处理各方关系并做好服务工作。
3、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做好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CI的创建工作。
4、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书,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
5、审定乙方编制、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
6、负责收取工程款项、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类相关资料及相应的发票、票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对外债务。
7、协调、指导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竣工结算手续。
8、督导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甲方及其上级单位的的劳务管理办法,做好劳务用工“实名制”。
9、监督检查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10、有对不称职责任人的罢免权。
11、委派财务成本会计负责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收取及项目使用资金拨付申请,按双方管理要求分别上报各类报表。
12、协助乙方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项手续。
13、有权优先支付本项目应属乙方承担但与甲方有关联的债务和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公司的相关制度,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实施并确保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完全履行。
2、承担所有工程报建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定额测定费,印花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意外伤害保险费,招标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等),在双方协议签订后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缴纳,因乙方费用缴纳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承担所有上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4、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有效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因质量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质量、安全管理不合格,乙方拒不返工,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并进行警告,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出现三次质量事故警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正式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划一份(含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经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5、配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项目成本负责。
6、每月25日按时向甲方提供当月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各种现场技术资料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
参与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或现场例会,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及结算。
承担因其工程技术及质量资料不齐全、不规范而造成的全部责任。
负责对甲方及其各部门发出的文件、通知、检查要求、整改等及时回复和整改。
7、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与业主(监理)的施工现场签证及有关索赔,做好交工验收及资料收集、归档。
同时应按甲方的贯标要求及时形成贯标资料。
按规定的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
8、协助甲方委派的成本会计人员的工作,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的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同时乙方配备一名资金会计,管理项目货币资金(此岗位可以兼职)。
按甲方的工作流程向业主收取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办理工程结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交纳各种税金及规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罚款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采购材料或赊账购物,否则,甲方有权按发生额的双倍向乙方追究责任。
乙方需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担保对外采购的,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合同签订流程,甲方付款至终端。
乙方对外签订的劳务、材料采购租赁、机械采购租赁合同均必须在甲方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
乙方承担本项目出现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所引起的一切债务。
10、乙方除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外,还需承担业主直接分包工程的管理义务及其相关费用。
1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质量或者安全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在规定期内无明显改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或退场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前期所有垫付资金及已完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金予以扣除。
12、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第七条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成本严格按照甲方《施工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2、项目现场经费的控制全部由乙方负责。
3、项目成本资料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按时上报或提供,对于未上报的或者不符合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停付当月进度款的审批。
4、机械设备及周转料具租赁费用的控制,由项目经理部选择三家以上的出租单位招标或议标确定价格;
5、与本项目无关的所有费用,不得在该工程中核销开支。
6、分包工程费用及人工费的控制,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所在地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分包合同约定。
项目经理部需甲方派选的特种作业及其他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视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材料款的支付程序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并经甲方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方可支付。
8、该项目的资金管理执行甲方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八条效益分成与风险分担
1、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甲方按同业主工程结算造价(含业主供材):
%收取最终效益(此费用不含规费和税金)且不受效益与风险的影响,剩余全部利润或亏损归乙方所有或承担。
2、收取方式:
甲方根据工程款的逐次回收按%比例收取应分配的效益。
3、风险承担: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变化、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等不可见的风险因素导致该工程发生亏损,其亏损部分全部有乙方承担。
4、业主未向甲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付款,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业主催要。
乙方并且保证在业主和甲方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的基础上,自筹资金组织施工,并不因此影响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合理的安全设施等投入。
由于业主逾期付款或不能履行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和索付。
乙方的材料供应商或人工工资不得直接向甲方索付,均应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办理支付。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若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奖罚办法
1、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
如有违约,违约方除了执行甲方同业主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外,还要承担工程结算造
价%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能力或没有诚意履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另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从乙方提供的风险抵押金中扣减,已完成的合格项目工程量按照%予以结算,并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联合施工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甲方同业主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或按甲方《项目施工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承担与施工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成本及任何损失(含与工程有关的连带责任)。
对外签订的一切购销供应合同必须与供应商明确风险共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未对乙方任何授权,凡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购销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且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赊欠材料款及人工费,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付款办法依据业主付款时间同步支付,规避各种经济纠纷的发生,保证甲方免受由此而引发的任何责任;
5、若工期拖延,业主对拖延工期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另加罚合同总造价%;
6、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处理费用及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
7、质量无重大事故,合格率100%。
如有不合格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影响甲方名誉,乙方除负责因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另加罚乙方合同总造价以工程结算为基数的%;
8、项目需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9、出现工程质量投诉、上访事件给予乙方每次罚款元,现场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10、发生业主、劳务分包商、供应商等向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投诉事件,发生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事件,给甲方造成社会信誉等损失时,经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每发生一起罚款乙方元;
11、乙方应确保完成上缴指标,如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严重拖延等,造成的损失及成本亏损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风险责任承包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12、对于甲方及其职能部门发出的文件、通知、检查要求、整改通知等未及时回复、处理的,每次处以元罚款。
1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按情节及造成的损失轻重对乙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14、若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给予乙方的处罚,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并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生效,工程交工、审计、兑现、款项支付完毕后失效。
2、本责任书一式份,由甲方份乙方份。
3、在施工中发生的本承包责任书未提及的相关条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
4、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5、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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