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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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石器时代
(中更世中期)
昌江黎族自治县
七叉镇
以保护主体往东西北面各扩大200米,南面到南阳河,面积181.68亩。
二、古墓葬(2处)
5
海瑞墓
明
海口市龙华区
北至滨濂路道路红线;
南至滨濂南路往西的延长线;
西至丘海大道道路红线;
东至海瑞后路道路红线。
6
藤桥墓群
唐-宋
三亚市海棠区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墓群为保护中心,面积为1.34公顷(合20.1亩)。
三、古建筑(7处)
7
五公祠
宋-清
用地红线范围四至城市规划道路红线。
8
丘浚故居及墓
丘浚故居
围墙四周向外延伸30米。
丘浚墓
海口市秀英区
西至丘海大道、北至规划道路、东南范围按丘浚墓的保护要求确定,面积为49937平方米。
9
崖城学宫
清
三亚市崖州区
东沿围墙接崖城中心小学,南至少司徒,西至学官围墙,北至学官围墙为崖城学宫(孔庙)保护范围,面积为0.51公顷(合7.65亩)。
10
东坡书院
明-清
东至原中和粮所、西到中和社区第一、十五队田地,南至大门前公路,北至中和社区第十一队田地,四周以现东坡书院围墙为界,面积22584平方米。
11
文昌学宫
文昌市文城镇
东至停车场和老子李伯阳公祠,西以市政府招待所北门中轴线向西延伸6米为界,南至邢宥纪念馆,北至蔚文书院北围墙。
面积10014.82平方米。
12
斗柄塔
文昌市铺前镇
以塔为中心,向东延伸28.84米,向西延伸18.15米,向南延伸17.62米,向北延伸14米所形成的范围。
面积1260.27平方米。
13
美榔双塔、陈道叙周氏墓、灵
照墓
美榔双塔
南宋
澄迈县金江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48米,南面向外延伸5米,西面向外延伸26米,北面向外延伸38米。
陈道叙周氏墓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8米,西面向外延伸27米,北面向外延伸24米。
灵照墓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7米,南面向外延伸15.7米,西面向外延伸6米,北面向外延伸8米。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
14
秀英炮台
东西向:
自振威台东部和前部15米处起至东边露天炮台前和西部15米处止;
南北向:
从露天炮台外15米处沿坡直下78米,再从此处起点沿水泥路正南走向直到振威台东15米处。
15
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
1926年
西、北面至规划路,东面至文物保护单位距离约30米,南面至文物保护单位距离约25米。
16
琼海关旧址
1937年
四周围墙线为文物保护范围。
17
蔡家宅
民国
琼海市博鳌镇
以蔡家宅住宅为中心,东至17米,南至20米(韩新之园),西至29米(陈士烈家),北至56米,西北至90米,面积2.8公顷。
18
韩家宅
1938年
文昌市东阁镇
东、西、北以韩家宅围墙为界,南至围墙前庭院。
面积1764.97平方米。
19
临高角灯塔
临高县临城镇
以灯塔中心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1.6米,南面向外延伸52.6米,西面向外延伸41米,北面向外延伸30.6米。
20
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1927-1928年
陵水黎族自治县
椰林镇
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中山东路围墙止,南至民居止,西至民居止,北至解放路围墙止,保护面积950.8平方米(合1.4262亩)。
五、其他(1处)
21
洋浦盐田
宋-现代
洋浦经济开发区
新英湾区
东临新英湾,西至盐田村,南至西浦村,北至嘉洋路东侧,面积281.15亩。
二、海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古遗址(28处)
琼山城墙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
东门城墙:
原东门城墙周边四至范围东西宽约74米,南北长约276米。
西门城墙:
向东至草芽巷,向西14米至培龙市场路中心,向南7米至府光商场,向北至忠介路。
五里官道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
自官道边线向东延伸12.6米、向南延伸10.4米、向西延伸12.2米、向北延伸10.8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旧州城遗址
唐
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
沿城墙外侧墙基向东南延伸51.5米、向西北、东北各延伸50.1米、城墙内侧墙基向东南、西南各延伸50米、向西北延伸50.6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大云寺遗址
沿着大云寺遗址向东约10.5米处,向西约2米,面积为0.0250公顷(合0.3750亩)。
高山窑址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为保护中心,高山窑址脚沿线向外延伸30米,面积为0.431公顷(合6.465亩)。
碗窑村窑址
南宋-清
儋州市东成镇
东北窑址:
从两窑址坡脚线向外延伸10米范围,面积8508平方米。
西南窑址:
从三座窑址坡脚线向外延伸10米的范围,面积8619平方米。
东坡井
宋
从井栏围墙起向东延伸3米,向西延伸3米,向南延伸2米,向北延伸2.8米的范围,面积123平方米。
长沙村冲篱遗址
儋州市峨蔓镇
沿着冲和篱“八”字形的石墙向北面延伸3米,南面从淤泥滩和沙滩的交界线向沙滩延伸3米的范围,面积75328平方米(以平面图为准)。
新隆烽堠
儋州市光村镇
东北烽堠:
东北烽堠遗址边缘向东延伸15米,向西延伸12米,向南延伸8米,向北面延伸6米的范围,面积2184平方米。
西南烽堠:
西南烽堠遗址边缘向东南面延伸7米;
向东北、西南及西北三面延伸5米的范围,面积1758平方米。
乐城古街道古城
墙遗址
以古街道本体为保护中心,长323米,宽约10米,总面积2721.35平方米。
以古城墙本体边缘为界,西面向外延伸4.42米,南面向外延伸2.8米,北面向外延伸5.74米,总面积754.66平方米。
汪洋古窑址
元
琼海市潭门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88米,南面向外延伸2.58米,西面向外延伸111.09米,北面向外延伸1.76米,总面积8604.71平方米。
万安州古城址
万宁市大茂镇
东至旧州村四队大道,西至联光小学入村道,南至联光小北墙,北至原军田洋,面积146.8亩。
付龙园遗址
(荣村遗址)
新石器时代
至南北朝
东方市四更镇
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来南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一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西至下荣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南至荣村边沿,北至上荣村委会第十村民小组、大新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水田及林地处,面积308984.47平方米,约463.48亩。
镇州故城
东方市东河镇
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四周残存的古城墙为界。
东至中方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林地处,西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北至中方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南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面积42776.3平方米,约64.16亩。
稻坝遗址
东方市八所镇
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福久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处,西至十所村委会农民集体、第二村民小组及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林地及旱地交界处,南至水泥公路,北至水泥公路往北约487米福久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林地处。
面积134357.6平方米,约201.5亩。
福安窑址
澄迈县中兴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18米,北面向外延伸22米。
沿海烽堠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50米,南面向外延伸50米,西面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50米。
澹庵泉
临高县新盈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5.72米,南面向外延伸15米,西面向外延伸7.57米,北面向外延伸38.45米。
定安故城
定安县定城镇
以古城墙本体为基,内外各延伸10米,全长1319.83米。
面积40.14亩。
定安县衙遗址
以二堂为中心,向北87米,向南90米,向西82米,向东27米,面积25.01亩。
昌化故城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
以保护主体往东南北面各扩大5米,西面2米,面积418.46亩。
22
钱铁洞遗址
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
以保护主体往西北南面各扩大100米,东面到水田,面积56.98亩。
23
大港村遗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
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民居止,南至民居止,西至村道止,北至村道止,保护面积4884.4平方米(合7.3265亩)。
24
石贡遗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
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南湾村道和旅游道路交汇处止,南至旅游道路止,西至南湾码头止,北至海滩止,保护面积8528平方米(合12.7919亩)。
25
桥山遗址
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现芒果园坡堤止,沿芒果园坡堤南至墓葬止,西至小树林止,北至小路坡堤止,保护面积23227.3平方米(合34.8409亩)。
26
坡落岭遗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
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以南面保护碑为点,东西宽100米,南北长200米,保护面积20000平方米(合30亩)。
27
打麦遗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青松乡
以文物保护本体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27米,西面向外延伸41米,北面向外延伸46米。
28
儋耳故城遗址
西汉
三都区
遗址东面至水田头村旱地,西面至沙地村旱地,南面至茅地村旱地,北面至南滩村及旧州村水田的范围为保护范围,面积为59680平方米。
二、古墓葬(26处)
29
唐胄墓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
从墓中心点向东35米,向南85米,向西35米,向北35米。
30
周仁浚墓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
自墓冢围墙向东延伸11.4米、向南延伸8.5米、向西延伸8.8米、向北延伸15.3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31
张岳崧墓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
自墓中心向东40米、向南42米、向西40米、向北17米。
32
薛远墓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
自墓冢围墙向东延伸10.2米、向南延伸12.1米、向西延伸10.3米、向北延伸12.2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33
吴贤秀墓
唐元和四年(809年)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
其中心向东北面延伸90米,东南、西南、西北各自延伸40米。
34
吴氏古墓群
自墓群边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35
韦执谊墓
其中心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36
韦四公、韦九公墓
自墓冢边线向东延伸15.2米、向南延伸20.5米、向西延伸14.5米、向北延伸21.4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37
王居正墓
南宋绍兴二十一年
(1151年)
其中心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38
曾鹏墓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
自墓冢围墙向东延伸12.6米、向南延伸13.9米、向西延伸10.2米、向北延伸11.7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39
蔡氏古墓群
自墓群围墙向东延伸21米、向南延伸13.4米、向西延伸9.6米、向北延伸22.3米和11.1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40
黄篪墓
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
自墓冢边线向东、西、北各延伸10米,向南延伸1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41
李氏古墓群
宋-元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自墓群围墙向东延伸18.7米、向南延伸16.4米、向西延伸17.3米、向北延伸17.6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42
梁云龙墓
明万历
三十四年
(1606年)
自墓中心向东20米、向南30米、向西30米、向北30米。
43
光村
墓群
光村村墓群
以墓3石棺底部边缘为中心点(坐标:
X:
338257、Y:
2192017),向东面延伸5米,向西面延伸10米,向南、北两面各延伸20米的范围,面积600平方米。
新隆墓群
文物保护范围:
以墓22石棺底部边缘(坐标点:
3444923、Y:
2196403)为起点,沿着地形向东北方向延伸815米至墓1石棺底部边缘(坐标点:
345527、Y:
2195495);
向东15米的范围,面积32324平方米。
另墓23石棺底部边缘为中心点(坐标X:
344642、Y:
2194834)向东、西、南三面各延伸10米,向北面延伸5米的范围,面积252平方米。
44
玄达先师塔
琼海市长坡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0.07米,南面向外延伸31.60米,西面向外延伸22.52米,北面向外延伸15.65米,总面积2279.84平方米。
45
荆王太子墓
以墓为中心,30米范围半径围绕,面积2.06亩。
46
许模墓
文昌市冯坡镇
以墓葬为中心点,向东延伸10.65米,向西延伸22.81米,向南延伸13米,向北延伸31.57米所形成的范围,面积1637.56平方米。
47
韩显卿墓
以墓葬为中心点,向东延伸33米,向西延伸14米,向南延伸15.21米,向北延伸17.11米所形成的范围,面积1536.41平方米。
48
苏升墓
以墓葬为中心点,向东延伸4米,向西延伸2.80米,向南延伸15.85米,向北延伸4米所形成的范围,面积152.56平方米。
49
符确墓
东方市三家镇
东南面至赵武泉、赵武思住宅边墙,东北面至村道,西南面至村道,西北面至赵林海住宅边墙,面积582.51平方米,约0.87亩。
50
庵堂山墓塔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米,南面向外延伸13米,西面向外延伸7米,北面向外延伸4米。
51
南轩古墓
澄迈县永发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8米,西面向外延伸16米,北面向外延伸14米。
52
李庆隆墓
定安县龙河镇
文物保护单位本体,面积为0.46亩。
53
王弘诲墓
定安县富文镇
以现有围墙为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面积为1.40亩。
54
军屯坡珊瑚石椁古墓群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
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处在海棠福湾一号道路转盘内;
保护面积3841.4平方米(合5.7621亩)。
三、古建筑(66处)
55
儒符石塔
东、南、西、北由文物保护单位向外扩20米。
56
府城鼓楼
东、南、西、北距离文物保护单位40米。
57
琼台书院奎星楼
清乾隆
十八年
(1753年)
南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25米,东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24米,西面、北面分别至道路红线。
58
宣德第
59
天后宫
东北、西北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10米,东南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14米,北面至中山路规划道路红线。
60
琼山县学宫大成殿
其中心向东至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五层宿舍楼外墙,向南至围墙,向西12米至市供销社入门人行道中线,向北至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九层宿舍楼外墙。
61
西天庙
东、南、西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7米,北面距离文物保护单位11米。
62
常驻宝塔
距离文物保护中心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3
起云塔
清乾隆巳卯年
(1759年)
东面至基本农田,西、南、北面距离文物保护中心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4
曾氏宗祠
海口市桂林洋
经济开发区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延伸11.4米、向南延伸10米、向西延伸12.3米、向北延伸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5
登龙坊
海口市秀英长流镇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南延伸至高架桥梁边线,向北延伸至绿化带边线,向东、西各延伸约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6
黄忠义公祠
向东1米至邢氏祖祠外墙,向南5米至琼山区公安局宿舍围墙,向西5米至尚书直街中线,向北2米至区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外墙。
67
进士邦伯坊
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8
李德盛民宅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分别延伸5.5米和11.1米,向南延伸约7.5米,向西延伸约10.4米,向北延伸约12.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69
山严塘陂、亭塘陂水利工程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龙桥及琼山区龙塘三镇
第一段,自水利工程边线往外向东延伸10.6米、向南延伸10.0米、向西延伸11.2米、向北延伸10.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第二段,自水利工程边线往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0
吴典故居
东、南、西、北距离文物保护单位10米。
71
吴氏民居
东、南、西、北距离文物保护单位界线10米。
72
许氏宗祠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南延伸10米,向西、北延伸10.1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3
表厥宅里门坊
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南、西南、东北各延伸10米,向西北延伸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4
敦笃亭
清宣统三年
(1911年)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其中心点向东20米,向南30米,向西20米,向北30米。
75
关康庙
海口市美兰区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延伸9.9米、向南、西各延伸10米,向北延伸1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6
卜宅村节孝坊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南、西南、西北各延伸8米,向东北延伸1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7
邱氏祖宅
以文物本体外墙为文物保护范围。
78
应奎坊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南延伸12米,向西南、西北、东北各延伸8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79
郑存礼故居
以文物本体为中心向东延伸19米、向南延伸9.8米、向西延伸10.6米、向北延伸12.6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80
王海萍故居
长流镇
81
崖州故城
明代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为保护中心,东、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崖州故城主体道路对面路沿;
西接民居房宅基地,北至少司徒牌坊。
面积为1.266公顷(合18.99亩)。
82
迎旺塔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为保护中心,东、南、西至迎旺塔围墙;
北至海榆西线国道南侧。
面积为0.122公倾(合1.83亩)。
83
官沟及广济桥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为保护中心,向沟外延伸30米为保护范围。
面积为3.004公(合45.06亩)。
84
保平村明经第
东、南、西、北沿主体围墙内保平村明经第保护范围,面积为0.1142公顷(合1.713亩)。
85
既济亭热水池
以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为保护中心既济亭热水池围墙线北向外延伸5米,东向外延伸10米,南向外延伸10米,西沿现状围墙,面积为0.20公顷(合3.0亩)。
86
孙氏宗祠
东至祠堂围墙旁水泥路东侧边缘,包括进入梅东村委会路口处的水井,直至海榆西线国道;
南至海榆线国道;
西沿梅山小学东面围墙至孙氏宗祠围墙,沿孙氏宗祠围墙至祠堂北面水泥路;
北至孙氏宗祠北面水路南侧边缘,面积为0.177公顷(2.655亩)。
87
保平村张家宅
以保平村张家宅苑内围墙为界为保平村张家宅保护范围,面积为0.1042公顷(合1.563亩)。
88
细沙灯塔
以灯塔基边缘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四面各延伸65米的范围,面积19615平方米。
89
聚奎塔
琼海市塔洋镇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3.85米,南面向外延伸31.57米,西面向外延伸46.53米,北面向外延伸31.20米,总面积3032.44平方米。
90
书田村节孝坊
以本体边缘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4.18米,南面向外延伸20.71米,西面向外延伸37.53米,北面向外延伸19.93米,总面积3669.07平方米。
91
潮州会馆
万宁市万城镇
东至朝阳横街,西至仙河街,南至朝阳街南50m处,北至新兴街,面积6.88亩。
92
青云塔
东至山尾山东山脚,西至西山脚,南至小河,北至山脚同田野交界线,面积54.8亩。
93
曲冲文氏宗祠
万宁市后安镇
东至祠堂东围墙,西至曲冲学校东围墙,南至正气亭边水渠,北至北水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