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业部门预算公开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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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一)汕头市农业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农业局(加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内设市畜牧兽医局(副处级,加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和2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与机关党办合署)、政策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发展计划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经营管理科、综合协调科、农村政策与建设指导科、扶贫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科、兽医科、工会工作委员会、种子站、植保站、植检站、土肥能源站、农业执法大队。
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拟订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产业化经营政策、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
拟订农林牧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农林牧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培训和技术推广;
组织引进国内外农林牧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
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开展农田基本建设;
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组织协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
负责农林有害生物和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预警,组织对疫情的监测、检疫、控制和疫病的扑杀工作;
承当农牧业救灾复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协助管理市支农和扶贫开发资金计划安排;
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党小组、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技术培训。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拟订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产业政策、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设施林地、林权管理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组织重大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培训;
组织、指导和监督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
指导城市林业建设;
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开发利用;
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的防治、检疫工作;
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
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
2.人员情况
市农业局现有编制176人,其中:
行政编制(包含参公事业单位)122人、事业编制27人。
实有在职人员132人,其中:
行政人员(包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05人、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
离休13人、行政退休(含参公事业单位)退休113人,事业退休人员15人。
(二)所属单位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基本情况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设三室三科一中心,分别是:
办公室、花卉育种推广研究室、粮油育种推广研究室;
财务管理科、科技管理科、科普教育基地管理科;
汕头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
本次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是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
承担植物育种及栽培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工作;
主攻水稻、花生、花卉优良新品种选育和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表证与示范,以及对引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示范与推广工作;
负责农业科学教育普及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科所共有编制145名。
其中:
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30人;
公益二类事业编制15人。
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15名。
列入2018年预算的实有人数为:
公益一类112人,公益二类4人;
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
离休人员2人;
退休人员110人。
(三)所属单位汕头市农机管理所基本情况
汕头市农机管理所(汕头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是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设农机管理股、农机监理股、科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人事秘书股5个职能股室。
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科研和推广体系的建设;
实施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员的登记业务、核发牌证和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
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7人。
(四)所属单位汕头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农机研究所内设机构三个,分别是:
办公室、推广业务部、技术信息部。
负责全市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服务;
指导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开展农机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等公益性职能。
2.人员情况
事业编制人数16人,购买服务人数2人。
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3人。
(五)所属单位汕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基本情况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设有四个职能股室,主要职责是: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动物饲养、流通、储存、屠宰、加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承担控制和阻断本地区疫情传播和扩散任务,对动物疫病预防及动物产品安全质量进行追踪溯源;
负责动物防疫监督证章标志、生物制品使用的管理;
承担市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工作。
事业单位编制23名,社会购买服务3人;
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2人,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比去年增加2人。
(六)所属单位汕头市果树研究中心基本情况
承担栽培技术果树研究,良种选育,栽培保鲜试验,技术推广。
共有事业编制20(18+2购买服务)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7人。
(七)所属单位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情况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按实验室运作设置办公室、检测室和检查室。
主要职责:
负责市初级农产品(除水产品外,下同)和生产条件(环境)的监督及质量安全的日常检验检测工作;
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
农产品质量评选和复查的检验工作;
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定级、升级的检验;
指导市辖区各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检测技术的培训;
承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仲裁和其他的委托检验。
中心定编19人,在编15人,均为干部身份。
(八)所属单位汕头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基本情况
市白沙蔬菜所设7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
农作物品种选育、繁殖、推广,新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
事业编制6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名;
单位实有在职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91人。
(九)所属单位汕头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基本情况
市白沙禽畜所现设办事机构一个,内分六个业务股室,即:
办公室、生产股、科技股、财务股、经营管理股、供销股。
现有基层科研生产单位8个,即:
种鸡场、蛋鸡场、种鹅场、育种鹅场、试验场、蛋品包装车间、蛋品直销和自销店、饲料厂、孵化厂。
主要职责是开展畜禽品种的试验、改良和提纯复壮,对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畜牧业生产进行指导;
配合市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畜牧业的疫情进行防控,指导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本地区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人员情况
本所现有市人事局备案定编人数102人,政府购买人员45人,实际在职人员89人,雇佣临时工43人,退休人员172人。
(十)所属单位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本部设综合大队(加挂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三个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有澄海、潮阳、潮南三个森林派出所;
下属单位有南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指导监督森林公安系统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本分局立案的各类案件和下属派出所受理的刑事、治安案件;
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专项行动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工作;
负责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
直接管理市直属森林公安机构;
指导、管理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承办市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共有行政专项编制18名,后勤编制2名。
现在职人员18名,退休人员5名。
(十一)所属单位汕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基本情况
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试验与研究;
负责林业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解决林业事业出现的科技疑难问题,服务于林业事业建设;
组织全市性的林业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事业编制32人,核拨事业编制32人。
在职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13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农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
汕头市农业局(本级)、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汕头市农机管理所、汕头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汕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汕头市果树研究中心、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汕头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汕头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汕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11家单位,相关数据包括本部及所属共11家单位的全部汇总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569.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449.55万元,原因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工作的开展。
财政拨款收入22569.73万元(预算拨款21975.79万元,非税拨款47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4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88.7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449.55万元,原因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工作的开展;
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569.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449.55万元,原因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工作的开展。
财政拨款支出22569.73万元(预算拨款21975.79万元,非税拨款473.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1.4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88.71万元)。
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953.57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14616.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3.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0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5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59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6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02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由于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需新增购置车辆;
公务接待费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预期一致。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6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41万元,增长55.13%。
主要原因是:
机构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为新增购置车辆3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包括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市级)建设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其中,民生项目:
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市级)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鼓励引导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提供苗木培育和种植资金补助、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重点支出项目: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加快碳汇林、防护林、生态景观林带等为主体的生态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四旁园区绿化美化,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推广地方珍贵树种和优良生态景观树种。
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和相对贫困村专项帮扶资金,绩效目标:
改善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相对贫困村定点帮扶工作;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
老区村基础设施、发展生产项目,相对贫困村帮扶项目,绩效目标:
改善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相对贫困村定点帮扶工作。
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
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
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