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管执法局奖惩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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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管执法局奖惩管理办法

 

滨执发[2011]20号签发人: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

工作奖惩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完善和强化各项奖惩措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充分调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数字化“城管通”的投入运行,经局党组研究,拟在全局推行工作奖惩机制,实施意见如下:

一、奖惩范围和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全体干部职工。

二、奖惩依据和标准

(一)奖惩依据

1、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承担的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见附件1、2);

2、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发现问题的处理;

3、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发现、网格管理人员、日常巡查人员发现问题的处理;

4、市民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问题的处理;

5、督察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市、局领导交办、批转及市长公开电话转办问题的处理;

7、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社会监督员所提问题的处理;

8、在全市重大活动保障中发生问题的处理;

9、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10、其他需要列入奖惩的内容。

(二)局属各单位重点考核项目及标准、细则(见附件3)

三、奖惩措施和办法

(一)奖惩措施

1、奖惩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奖惩结合,奖罚分明。

2、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奖惩与单位、个人年终评先树优、职务晋升相挂钩。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从局属各单位、局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具体数额为:

市城管监察支队、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路灯处每月各3万,不足部分由局机关经费弥补和在局属单位中按比例调剂。

上述经费由局财务科按月暂扣,一月一兑现。

2、奖励办法

(1)对局属单位的奖励:

对当月不出现奖惩依据中所列的10个方面的问题,或者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全额返还该单位当月经费。

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好,全年不出现奖惩依据中所列的10个方面的问题,或者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除按月奖励该单位全部经费外,年底还将从奖励基金中拿出1万元经费作为年终奖对其进行奖励;其中,对额外承担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单位,若保质保量完成,除上述奖励外,另外再拿出5000元另行奖励。

同时,本年度内干部调整、评先树优等优先考虑上述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2)对网格管理或日常巡查人员的奖励:

根据网格化管理或日常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数量、质量,每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附件4)。

同时,年底评选一批优秀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其适当物质奖励。

(3)对局机关科室的奖励:

根据机关各科室承担的任务分工,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对工作完成好、工作效率高、工作作风实、工作有创新的科室授予“红旗科室”称号,个人授予“优秀服务标兵”称号。

同时,对荣获“红旗科室”的科室人员和荣获“优秀服务标兵”的先进个人,本年度内年终评先树优和职务晋升优先考虑。

3、处罚办法

(1)对涉及全市、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保量完成,或在重大活动保障中出现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或市、局领导直接发现问题点名批评,限期内未解决的实行一票否决,视情节轻重扣减相关责任单位奖励基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本年度内干部调整和评先树优暂缓考虑。

(2)对网格化管理或日常巡查人员发现上报的问题以及社会监督员所提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的不处罚,整改不到位的,涉及哪个单位的问题,一处扣减该单位奖励基金500元。

(3)对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发现的问题、市民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属我局职责范围之内能够承担的,限期整改到位的不处罚,整改不到位的,涉及哪个单位的问题,一处扣减该单位奖励基金800元。

(4)对督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的不处罚,整改不到位的,涉及哪个单位的问题,一处扣减该单位奖励基金1000元。

(5)对市、局领导交办、批转和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以及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所提的问题,属我局职责范围之内能够承担的,限期落实到位的不处罚,落实不到位的,涉及哪个单位的问题,一处扣减该单位奖励基金1500元。

(6)若当月在同一地点、同一事件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全部扣减相应单位当月奖励基金。

四、奖惩实施程序

(1)信息收集:

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城市管理各类信息,上报市城管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做为奖惩依据。

(2)任务派遣:

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登记,并通过执法通或《承办单》的形式将问题派遣到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限期解决。

其中,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直接由督察办公室以《督察通知书》的形式交相关单位限期解决。

(3)处理上报:

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就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在办理时限内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视频监控指挥中心。

其中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直接上报督察办公室。

(4)问题核查:

督察办公室根据局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上报的问题处理结果,会同局办公室以及该单位分管考核的同志现场核实、查看,如问题确实已经处理,及时反馈指挥中心结案;如问题仍未处理由督察办公室向相关单位发《督导单》,待问题整改完毕后连同《督导单》一起反馈指挥中心结案。

(5)处理反馈:

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根据督察办公室核查结果,在问题解决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上报问题者。

(6)问题汇总:

视频中心和督察办公室就当月有关问题和处理情况汇总后在下月初(3天内)上报局目标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

(7)落实奖惩:

局目标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以《奖励基金拨付建议单》的形式,上报局目标奖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并以《通报》形式印发各单位、各科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奖惩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城管执法局目标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长: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党组成员

成员:

***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市城管执法局督察办公室主任

***市城管执法局视频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市城管执法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提高责任意识。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目标奖惩工作高度重视,对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和督察办公室转办的问题要牢固树立“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的责任意识,安排专人接收,安排专人具体承办,并建立相应的处置反馈机制,确保各项问题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三)严格落实奖惩。

奖惩情况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总结、一年一汇总,严格按程序进行,按要求兑现奖惩。

附件1: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11年全市环境优化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3:

局属各单位重点考核项目及标准、细则

附件4:

市城管执法局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人员考核奖惩标准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

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人

承办人

市环卫处

成立保洁公司,推行保洁市场化运作。

6月底前

学习借鉴无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验,解决城中村生活垃圾收运问题。

8月底前

制定出台垃圾处理有偿处理和规范运输办法。

8月底前

解决建筑渣土乱撒乱漏问题。

5月底前

市园林处

对国有资产、政府资源盘活。

10月30日

养护队伍实行市场化运作,提升养护管理水平。

6月30日

对破坏、损害绿地、苗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全年

谋划节庆摆花,提升景观档次。

10月30日

苗圃提升改造建设。

10月30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

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人

承办人

市路灯处

抓好老城区路灯杆广告经营运作。

5月1日前

黄河十二路路灯提升改造。

5月31日前

出台夜景亮化管理办法。

5月1日前

监察支队

加大门头牌匾升级改造力度、进度。

9月1日

对重点路段加大店外经营、小摊小贩管理力度。

7月1日

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

全年

加大经营城市力度。

8月1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

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人

承办人

创城办

研究制定出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意见。

3月底前

组织搞好几次战役或活动,再掀绿色风暴,营造浓厚创城氛围,提高创城知晓率。

5.1前,组织开展春季绿化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年底前,策划开展创城宣传活动。

局机关

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3月底前完成五个阶段各项任务,总结实践成果;每周编发2-3期简报;4月份形成理论成果。

研究制定数字化城管考核机制。

4月份,制定完成目标考核实施意见,试运行;5月份研究制定数字化城管实施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

附件2:

2011年全市环境优化工程任务分解表

任务

具体内容

完成措施及时限

责任人

承办人

责任单位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提高保洁质量:

普及公厕星级化管理;解决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问题;对市区内垃圾死角随时巡查处理。

4月份开展带泥上路治理整顿;

5月份开展“群众满意公厕”评选活动。

2、扩大保洁范围:

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保证城中村垃圾清运及时;保洁范围逐步向社区、单位扩展。

年内,城中村垃圾清运率达70%以上,社区、单位集中清运率达到90%以上。

3、扩展垃圾清运范围:

逐步统筹滨城区、开发区及滨北办事处的垃圾清运工作,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6月底前完成滨城区、开发区及滨北工业园区垃圾运输车辆的规范工作,实行封闭运输。

4、加强垃圾处理厂管理:

对焚烧车间、消解车间等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检修;加强厂区的蚊蝇消杀和绿化;升级改造垃圾处理工艺。

排查检修定期进行,蚊蝇消杀从5月到10月底,升级改造工程年内完成。

5、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争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3月底前完成特许经营权的招标工作,4月初工程开工建设,年底力争完成项目土建工程。

 

附件3:

2011年度局属各单位重点考核项目及标准、细则(监察支队)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发现问题处理时限

重点路段管理

H5(B5-新立河西路)

B10(H1-H10)

路面管理

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

发现以上问题,流动摊点1小时内清理完毕,其他情况1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

无店外摆放、跨门摆放、乱堆乱放、店外制作、店外维修

发现以上问题,1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

人行道无乱停乱放,沿街门店车辆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发现以上问题,半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立面管理

广告设置发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无擅自设置现象

发现乱设彩旗、气球和拱门等软体广告的,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发现乱设灯箱广告的,3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发现墙体广告、乱设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的,7个工作内完成情况调查,立案处理

无乱设、乱挂条幅

发现以上问题,正常上班时间2个小时内清理完毕;节假日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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