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中小学教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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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中小学教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

龙山县中小学教学精细化管理

实施意见(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在新课程背景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学常规(2010年修订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龙教发〔20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新方法,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县教学改革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章 教学思想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依靠科学提高质量,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学校办有特色;要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

第四条 在教学中,教师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书育人的教育观;树立人才的层次性、多样化,人人都能成才的人才观;树立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在教学中要扎扎实实打好基础,为学生将来的发展和幸福奠基的价值观;树立素质教育学科化,课堂教学素质化的素质观;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树立发扬教学民主,构建和谐课堂,学会用赏识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学相长,师生共进的师生观;树立用教材教,而非教教材的教材观。

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开发

第五条 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要认真开好活动课程。

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好选修课程。

第六条 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独立或与校外有关机构或人员合作开发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各校对教师要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将校本课程建设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第七条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校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在课时安排上可按照固定安排与弹性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课程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小组,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要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综合实践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

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第八条 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根据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严格按照省颁教学用书目录选订教学用书,组织教师深入研究教材,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这一主要课程资源的作用;制定学校各配套室管理与使用制度、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使用计划,并做好使用记录,充分利用学校配套室和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社区资源、网络资源以及乡土资源等,为新课程的开发、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持。

积极发掘师生潜能,针对学生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和当地文化、传统优势,开发富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加强沟通与合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课程资源管理系统,拓宽校内外课程资源及其研究成果的分享渠道,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教科室主任、科任教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观、研究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

教务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科任教师对所教学科教学质量直接负责;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并形成记录,校长参加,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将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结合起来,全面考核教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第十条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导处工作职责》、《教科室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规程》、《教师课堂规则》、《学生课堂规则》、《作业设置与批阅要求》、《听课、评课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评价制度》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严重违反教学基本规律、原则和要求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课程计划管理。

开学前要严格按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表和每周工作安排。

要做到专课专用、专时专用,要按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按要求做好教材的预订工作。

第十二条 教师配备管理。

各年级任课教师的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

同时,要使各年级任课教师明确年级的各项责任目标和质量目标,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计划管理。

学校每学年初要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及全体教师,按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制定学期学习计划。

学校在开学两周内要检查审核教务处、教科室工作计划和教师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 教学过程管理。

教务处、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记录,及时反馈意见,每月不少于1次。

要求教师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师的有效教学时间。

严禁突击教学或提前结束课程。

第十五条 教学结果管理。

每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和全体教师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在搞好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教学经验、教学案例等典型材料。

第十六条 教学档案管理。

学校教学机构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好各类教学档案,包括工作手册、各类表格、教学计划、工作总结、分析报告、检查记录、成绩统计、业务记载、学籍资料、学生成长档案等,都要有案备查。

学校要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科研工作情况、进修培训情况、专职管理工作情况、业务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材料,让教师的教学档案成为规范教师工作、促进专业发展的有力佐证,作为考核、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十七条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籍管理队伍,做好基础资料,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严格实行新生学籍注册制度、学籍变更审核制度和定期上报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生入学后根据性别、入学成绩均衡分班,条件允许的学校必须实行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高中每班56人。

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知识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的发展情况、学业成绩以及个性作品、荣誉与奖励等方面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参照《龙山县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要逐步创造条件建设学校网站,实现教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并通过网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计划与总结

第十九条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计划、教师教学计划等。

教学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针对性、实效性要强。

第二十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参照依据。

教学工作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管理目标和实际可行的质量监控措施,应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下由教务部门组织制定,学校教科室参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审定后,于开学前印发至各教研组。

第二十一条 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组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计划由教研组制定,经全组教师讨论认可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部门审定存档。

教研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备课组计划由备课组全体成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与教学实际,经集体讨论后由备课组长执笔完成,计划内容包括:

教材分析、目标要求、教学进度、集体备课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研究性学习(或活动课)及其它教研活动等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没有设备课组的学校,由教研组完成相关任务。

第二十三条 教师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一般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依照备课组教学要求,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本学年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质量目标,明确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四条 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工作进度,对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交教务部门存档。

教学工作总结包括:

工作进展概况,主要成绩,经验及体会,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第六章 备 课

第二十五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打造高效课堂、优化教学过程的关键。

备课要体现预设与生成的统一,体现尊重差异性的理念,体现生活化的理念,体现资源整合的理念,体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转变的理念,落实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新课改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深入学习《课程标准》,熟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掌握教材的编排意图、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以及教材在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结合本班实际充分了解不同年段、不同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知识基础、能力水平、学习习惯、兴趣爱好等,预见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会发生的疑惑和困难,因材施教。

要针对学生已有经验,遵循认知规律,开发、整合、利用有效的课程资源进行备课。

做到目标明确、科学,易于检验和评价,内容具体、过程清楚,互为因果,方法策略恰当,具有实效性。

第二十七条 积极推行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是备课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对教学工作进行全程优化的校本教研活动。

有利于改进学校备课现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集体备课内容:

备课标、备教材、备学法、备教法、备训练。

明确教学目标、教材体系、教学重难点、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指导、不同层次的训练题、多种课程资源的收集与整合、课件的制作与使用方法。

2、集体备课要求:

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四有”、“五统一”。

“四定”:

定时间,坚持每两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制度,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课时;定地点,落实好集体备课地点,以便于活动组织;定内容,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进行,专题备课要提前一周拟定好课题,严禁流于形式;定主备人,要逐周安排好每次活动的主备人,提前做好准备。

“四有”:

每次集体备课活动都要有计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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