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125854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54.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平安管理规定

一、工程建设

1〕厂址选择

1、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应全面考虑地形、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根底条件,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环境和平安卫生要求的建设方案。

2、化工企业之间、化工企业与其它工矿企业、城镇、村庄和工厂居住区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平安卫生、防火规定。

3、化工企业厂址必须考虑当地风向因素,一般应位于上风方向。

2〕厂区总平面布置

1、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平安、卫生要求进行功能明确合理分区的布置,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间距。

2、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化工厂的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它货流混行或平交。

3、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和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

危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平安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

4、储存甲、乙类物品的库房、罐区、宜归类分区布置,各项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施工

1〕施工组织

1、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平安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平安施工条件。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平安技术规程,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平安、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2、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栓和消防器材。

3、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平安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5、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

6、设备〔槽罐、塔、釜、炉膛、烟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符合防潮、防爆等平安要求。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平安带,戴好平安帽。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

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与带电导线保持平安距离。

8、起重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平安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

三、工艺操作

1〕运行

1、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2、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平安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平安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2〕开车

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给必须齐备、合格。

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平安、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医疗卫生部门到场。

5、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6、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3〕停车

1、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紧急处理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先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四、防火、防爆

1〕生产装置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平安设施,必须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J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平安规程?

〔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

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等标准、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平安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平安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响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防止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平安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平安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2〕动火、用火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平安、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局部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外表炽热的长期作业〔如:

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

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4、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平安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平安〔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外表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

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前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8、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平安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9、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工程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平安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平安考前须知。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假设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平安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工程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平安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平安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消防组织与设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平安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3、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方案,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5、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6、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平安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8、发生火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