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一级空间管治区规划07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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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一级空间管治区规划07Word下载.docx

“一级空间管治区范围由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的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一级空间管治区管理规定,明确管理主体的责任、保护范围和控制要求,并予以公布”。

本规划所称一级空间管治区,即《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第六十九条提出的监管型管治区。

该类管治区由省、市政府共同划定,由省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性监督控制,由市政府实施日常管理和建设。

一级空间管治区具体包括区域绿地和区域性市政走廊。

区域绿地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划定,并实行长久性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的,具有重大自然、人文价值和区域性影响的绿色开敞空间,包括基本生态控制线和省立绿道。

区域性市政走廊是指对区域和市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交通及市政工程通道及两侧控制地带,包括由高速公路、城际轨道、城际(快速)公路等组成的交通通道,由输油(气)管道、区域供水管道、高压走廊等组成的市政通道以及由交通通道和市政通道共线而形成的复合通道。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提出的“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城镇群”的发展目标,捍卫惠州城市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两大保障线,促进惠州市“惠民之州”和“宜居宜业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编制此规划。

本规划是制定惠州市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根据《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确定规划范围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和博罗县,总面积约8863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10-2020年。

第二节规划目标与依据

(一)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广“低冲击开发模式”,注重保护“山、海、江、田”等自然资源和文化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资源,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索取和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和破坏,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良、紧凑集约发展的典范,为惠州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提供支撑。

2.分目标

(1)目标一:

营建绿色郊野休闲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推进绿道网建设,将公园、历史文化区、旅游风景区等串联起来,强化绿化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营建绿色郊野休闲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

(2)目标二:

维护自然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生态优先,维护山、海、江、田等共同构成的自然格局,完善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构筑科学合理的生态绿地系统,促进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推动惠州市可持续发展。

(3)目标三:

强化区域性市政走廊控制,保障城市“生命线”畅通

坚持效率优先与集约发展,通过对惠州市交通及市政网络的梳理,强化区域性市政走廊控制,保障城市之间及城乡之间设施的“无冲突落地”,促进设施之间的“无缝衔接”,确保城市“生命线”畅通。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8)《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01-2005)

(9)《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

(1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11)《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

(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3)《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9)

(14)《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15)《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

(16)《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

(17)《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18)《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

(19)《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20)《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1)《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22)《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

(23)《惠州市干线公路网规划(2004-2020)》

(24)《惠州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20)》

(25)《珠三角交通一体化惠州市交通对接规划方案》

(26)《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

(27)《惠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

(28)《惠州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29)《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

(30)《惠州市“十二五”电网规划》

(31)《惠州市区电网专项规划(2009-2020)》

(32)《惠州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07-2020)》

第二章惠州市绿道网专项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与原则

建设串联自然生态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的绿道网,连通生态休闲廊道与城乡道路,形成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荟萃、城乡资源统筹、人地和谐共生、极具地域特色的千里绿色文化休闲走廊,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同时,利用村道将绿道网向乡村延伸,依托绿道网的换乘点和服务站,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和生态旅游,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二)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充分结合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特征,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保持和修复绿道及周边地区的原生生态功能,保持和改善重要生态廊道及沿线的生态功能与景观。

(2)连通性原则。

加强城镇之间的协调,强调维持与恢复景观生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自然斑块之间的空间联系。

(3)便捷性原则。

加强绿道网与公共交通网的衔接,完善换乘系统,方便居民和游客进入;

服务设施采用“大集中、小分散”的方式设置,方便居民使用。

(4)安全性原则。

突出以人为本,以慢行交通为主,避免与机动车的冲突;

完善绿道的标识系统、应急救助系统,以及与游客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充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5)多样性原则。

串联市区郊野公园、旅游点、古村落、文物古迹等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多样空间环境。

(6)可行性原则。

绿道的规划设计应具有实用性,既易于施工建设又方便维护管理;

应合理利用健康绿色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节绿道网总体布局

(一)绿道设计主题

(1)“东江脉动”——塑造多样水岸景观,创造生动滨水岸线。

(2)“罗浮幽道”——彰显罗浮文化魅力,打造惠州旅游品牌。

(3)“阳光海岸”——置身开阔魅力海湾,感受蓝色阳光海岸。

(4)“人文古邑”——延续千年古城风貌,打造人文宜居空间。

(5)“田园风光”——展现乡村田园风光,感受纯朴民俗风情。

(6)“湿地野趣”——打造潼湖湿地景观,展现丰富物种资源。

(7)“客家风情”——亲历惠州客家风情,欣赏独特建筑风貌。

(8)“山林拾趣”——营造森林绿色围城,体验丰富山林意趣。

(二)绿道网总体布局

依托惠州市自然山水骨架和旅游资源,建设由省立绿道、市级绿道组成“四横、四纵”的绿道网络总体格局,涵盖5处城际交接面和1086平方公里绿化缓冲区,连接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旅游资源和文化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资源,总长约1316公里,为城乡居民提供充足的休闲游憩活动开敞空间。

1.省立绿道

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具体包括大亚湾绿道、东江绿道和罗浮山绿道,总长约281公里,其中主线长约206公里,支线长约75公里。

2.市级绿道

市级绿道是指连接城市内重要功能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

市级绿道主线包括博罗-惠阳绿道、惠城-惠阳-大亚湾绿道、惠州东部绿道、仲恺高新区—惠阳—惠东绿道、仲恺高新区-惠阳绿道和大亚湾绿道延长线,规划总长约553公里;

市级绿道支线总长约482公里,其中惠城区42公里,惠阳区73公里,大亚湾区26公里,仲恺高新区36公里,惠东县17公里,博罗县288公里。

3.绿化缓冲区

绿化缓冲区是指围绕绿道周围进行生态控制的范围,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构成,是绿道的生态基底,起到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营造生态环境优越、景观资源丰富的游憩空间的作用。

本次规划绿化缓冲区面积1086平方公里,其中省立绿道的绿化缓冲区是区域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4.城际交界面

通过统筹规划,在绿道网跨市的衔接处规划5处城际交接面,协调惠州与周边各市绿道的走向和建设标准,形成有机贯通、一体化的绿道网络。

表2-1惠州市绿道网城际交界面衔接情况表

名称

交界面

位置

衔接方式

罗浮山绿道

惠州-东莞

惠州博罗县石湾镇与东莞石龙镇交界处

横跨东江,通过罗浮山东江大桥衔接

大亚湾绿道

惠州-深圳

深圳大鹏所城和惠州笔架山南部绕开大亚湾核电站交界处

结合城镇道路与绿地系统进行衔接

惠州东部绿道

惠州-河源

惠州博罗县石坝镇与河源古竹镇交界处

通过两市东江防护绿地进行衔接

仲恺高新区-惠阳-惠东绿道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与东莞市桥头镇交界处

博罗-惠阳绿道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与深圳市坪地镇交界处

通过205国道进行衔接

(三)专项配套规划

1.服务系统

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结合主要兴趣点和沿线城镇布局,规划建设区域级、城市级和社区级三级绿道网服务系统。

(1)区域级服务区:

依托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或绿道沿线城镇及较大型村庄共规划设置11个区域级服务区,包括罗浮山、罗浮山大桥、龙溪镇、罗阳镇、惠城、水口、陈江、惠阳、猴仔湾、霞涌、巽寮湾。

主要配置游客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等管理设施,售卖点、自行车租赁点、饮食点等商业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场地、休憩点等游憩设施,科普宣教、解说、展示等科普教育设施,医疗点、治安点、消防点等安全保障设施,公共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点、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公厕、污水收集处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2)城市级服务区:

依托绿道沿线村庄、公园等规划设置29个城市级服务区,包括东福渠、园洲镇、白莲湖村、石牙潭、梅湖、横沥、惠林、芦洲、汝湖、象头山、红花湖、潼侨、金山湖、淡水、公庄、杨村、永湖、白云嶂、惠东县城、百坵田、稔山、平潭、大岭、多祝、白盆珠、海洋生态园、巽寮湾、双月湾、盐洲红树林。

主要配置售卖点、自行车租赁点、文化活动场地、休憩点、医疗点、治安点、消防点、公共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点、公交站点及环卫设施等。

(3)社区级服务点:

依托绿道沿线休憩点、游览点规划设置52个社区级服务点。

主要配置售卖点、环卫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2.换乘系统

通过设置交通换乘点,提供自行车租赁、停车等服务,实现绿道与公交网有机接驳。

(1)与轨道交通的换乘

在经过轨道交通站点的路段,规划设置12个轨道交通换乘点。

包括与轨道交通1号线的市政府站、南岸路站、葵湖站、黄竹坜站,与轨道交通2号线(莞惠城际轨道)的沥林站、陈江站、惠环站,与轨道交通3号线(深惠城际轨道)的大东亚商业城站、中心北区站,与轨道交通5号线的惠州机场站、惠东站(平山镇),与轨道交通6号线的沙田站进行衔接,设置轨道换乘点。

(2)与客运公交系统的换乘

在经过公交停靠站的路段,应设置换乘点与公共交通进行衔接和换乘。

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尽可能考虑与绿道网兴趣点和服务区的衔接。

3.主要配套设施

(1)慢行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河堤、机耕路、绿化隔离带等,建设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无障碍道和综合慢行道等在内的慢行系统,尽量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2)标识系统

绿道网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志、指路标志、规章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和教育标志等六大类。

绿道网各类标识牌必须清晰、简洁,并进行统一规范,按照规定进行严格设置,满足绿道网使用者的指引需求。

(3)基础设施

参照《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地设置固体废弃物收集点、污水收集处理点、公共厕所、通讯、照明、防火等设施。

第三节绿道网建设及管治要求

(一)分类建设要求

1.生态型绿道

主要沿城镇外围的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建立的绿道。

通过加强生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工作,来维护和培育惠州生态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

2.郊野型绿道

主要依托建成区周边地区的开敞绿地、水体、海岸和田野乡村,通过登山道、栈道、乡野村道、慢行休闲道等形式建立的绿道,旨在为居民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都市型绿道

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内,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而建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活动提供场所。

表2-2绿道网分类建设指引

类型

长度

特色与功能

控制要求

生态型绿道

417公里

1.科普教育活动:

生态考察、观鸟等;

2.生态养生活动:

露营、消暑、文化考古、日落观景等;

3.户外运动:

拓展、漂流、垂钓、登山、划船、骑马等;

4.野外探险活动:

森林探险、野外生存体验、海岸线穿越、定向越野等。

1.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低于200m;

步行道宽度不低于1.2m;

自行车道宽度不低于1.5m;

综合慢行道宽度不低于2m。

2.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策略,加强对原生态环境的恢复、维护和保育,除最基本的绿道配套设施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行为,允许存在的设施的建筑密度应低于2%,容积率低于0.04,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

郊野型绿道

602公里

1.体育赛事活动:

高尔夫、自行车赛、龙舟赛、水上摩托赛、皮划艇赛等;

2.农业体验活动:

夏令营、桑基鱼塘观光、赏荷、慢生活和五彩花田体验等;

3.节庆民俗活动:

主题摄影、荔枝节、水乡节和茶艺节等;

4.乡野美食活动:

采摘、农家乐、美食探寻和野餐等。

1.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低于100m;

步行道宽度不低于1.5m;

综合慢行道宽度不低于3m。

2.允许在一定的限定条件下进行与其功能不相冲突的低强度开发建设,允许存在的设施的建筑密度以低于5%为宜,最高不得超过10%,容积率应低于0.20,建筑层数最高不超过3层。

都市型绿道

297公里

1.餐饮购物活动:

主题酒吧、美食节和啤酒节等;

2.文化展示活动:

书法大赛、摄影大赛、创意大赛、街头展示等;

3.休闲观光活动:

滨海观光、都市夜游等;

4.康体建设活动:

跳舞、太极拳、健身等。

1.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低于20m;

步行道宽度不低于2m;

自行车道宽度不低于3m;

综合慢行道宽度不低于6m。

2.主要以人工绿化、配套设施、交通换乘点为主,允许已有设施的建设以具城市绿地的要求进行管治。

(二)绿道管治要求

1.管治主体

由市城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成立惠州市绿道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国土资源、财政、旅游、交通、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共同开展绿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同时,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鼓励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以“认管”的模式,参与绿道部分线路的维护管理。

2.信息系统

在“珠三角绿道网信息服务平台”的技术框架下,建立惠州市绿道网信息服务平台,实时跟进,动态更新,为实现惠州市绿道网的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3.定期维护

惠州市绿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绿道各项配套设施进行跟踪,定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各项相关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绿道的正常使用。

4.安全巡查

鼓励通过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方式,多渠道提高绿道内部的安全性。

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建立绿道安全巡查队伍,对整个绿道系统,特别是远离城镇与人口密集区的生态型绿道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巡逻。

建立激励机制,在都市地区或靠近都市的城郊地区,鼓励一些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参与绿道的治安巡逻,保障绿道使用安全。

第三章惠州市区域绿线专项规划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落实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构筑科学合理的生态体系,确保饮水洁净、空气清新、土地干净、食物安全、居住环境优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资源集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市”。

尊重自然原生态,保护物种多样性;

加强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生态功能;

坚持多元化发展,保证分区实施的可操作性。

第二节市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一)市域生态绿地系统结构

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海、田为要素,构建“两带、四核、网状廊道”的生态绿地框架结构,形成海域蓝色生态能流与陆域绿色生态能流贯通交融、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式的生态支撑体系。

1.两带

北部生态屏障带:

以惠州北部、东部的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组成生态屏障,是惠州市维护生态平衡,并与外界进行绿能交换的主要生态绿地。

南部近海生态防护带:

由惠州南部近海水域、海岸带组成近海生态防护带,是惠州市海洋生态保护及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地带。

2.四核

由象头山与梅花山、白云嶂、铁炉嶂、红花嶂等构成四个城市绿核,是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地带。

3.网状廊道

通过绿道网络和东江、西枝江、淡水河、公庄河等水体、岸线及京九铁路、仁深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潮莞高速公路等区域性交通通道防护绿带,串联自然山体、连片良田等,形成网络状的生态绿廊,强化各自然斑块之间的生态联系。

(二)生态功能分区

为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依据市域生态系统系统服务功能、生态敏感性和人类活动影响程度的差异,将惠州市域划定为外围山林生态屏障区、中部平原城镇密集区和南部近海生态防护区等三个生态功能区,分别实施有针对性地管理策略。

表3-1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指引

功能分区

构成

管理要求

外围山林生态屏障区

以惠州北部和东部的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组成。

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区,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确保惠州市域整体的生态安全。

中部平原城镇密集区

包括惠州市中部的平原区,是城镇密集分布、社会经济活动集中的核心区域。

在重点保护、控制生态绿核和生态廊道的前提下,实施建设与治理并重的策略,加快设立“环城绿带”,建设“休闲绿道”,积极开展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南部近海生态防护区

由惠州南部近海水域、海岸带和近海岛屿组成。

在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及旅游开发的关系。

(三)市域生态绿地系统布局

将惠州市域绿地系统分为生态保护区、风景绿地、河川绿地、缓冲绿地、海岸绿地、特殊绿地六大类。

1.生态保护区

是维护自然生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和保障。

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侵蚀防护区。

(1)自然保护区:

包括象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大亚湾水产自然省级自然保护区、罗浮山自然保护区、古田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墩子自然保护区、黄山洞自然保护区、坪天嶂自然保护区、惠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洋朗自然保护区、莲塘布自然保护区、大石坑自然保护区、金桔自然保护区、白云嶂自然保护区、黄巢嶂自然保护区、大坑自然保护区、白面石自然保护区、太平山自然保护区、南木桥自然保护区、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十二崆自然保护区、虎竹嶂自然保护区、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网顶自然保护区、乌禽嶂自然保护区、观洞自然保护区、庙滩自然保护区、酥醪自然保护区、罗洞自然保护区、棠下自然保护区等31个自然保护区。

(2)水源保护区:

包括惠州市区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惠州市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江北水厂取水点)、角洞水库、惠阳市淡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三太子水厂取水点)、惠阳市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马安水贝村取水点)、惠阳市沙田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三和水厂取水点)、深圳东部供水工程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东江廉福地取水点)、沙田水库、鸡心石水库、石门潭水库、大坑水库、黄沙水库、石鼓水库、惠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象山水厂取水点、鲤鱼岭水厂取水点)、白盆珠水库、博罗县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博罗县城水厂取水点、园洲水厂取水点、义和水厂取水点、观音阁水厂取水点、龙溪水厂取水点)、博罗县沙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湖镇水厂取水点、九潭水厂取水点、石湾水厂取水点)、博罗县公庄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杨村水厂取水点)、水东陂水库、红女湖水库、槁树下水库、独坝水库、梅下水库、联合水库、石坑水库、显岗水库、下宝溪水库、凤田水库、龙尾山水库、牛桥水库、石头河水库、鱿鱼湾水库、泰禾坑水库、校木洞水库、厚福径水库。

(3)基本农田保护区:

主要分布在分布在河谷平原区,其中博罗、惠阳区、惠东县的比重较大,惠城区和大亚湾区的比重较小。

(4)土壤侵蚀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惠东县西枝江中游两侧山地。

2.风景绿地

是在城郊及乡村地区保护或建设,供人们观赏休闲、游憩、娱乐的各种大型园林绿化场地和设施。

包括森林公园、城市郊野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1)森林公园:

包括上庵森林公园、梅花森林公园、汤泉森林公园、太平山森林公园等。

(2)城市郊野公园:

包括角洞郊野公园、南山郊野公园、麻溪郊野公园、大岭头郊野公园、柠檬岭郊野公园、梧村郊野公园、杜田郊野公园等。

(3)湿地公园:

包括潼湖湿地公园、大亚湾红树林湿地公园、淡水河湿地公园等。

(4)风景名胜区:

包括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罗浮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河川绿地

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生命线,塑造了独具一格的岭南水乡景观特色。

包括主干河流及堤围、大型湖泊及沼泽、大中型水库及水源林、基塘系统。

(1)主干河流:

除作为水源的东江、西枝江以外,集雨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主要包括淡水河、秋香江、杨梅水、宝溪水、小沥河、安墩水、黄竹水、楼下河、上际水、白花河、梁化河、横岭水、大岚河、潼湖水、公庄河、水东陂水、柏塘河、石坝水、稿树下水、沙河、响水河、里波水、小金河、榕溪沥、良田河、平陵水、吉隆河。

(2)大中型水库:

除纳入水源保护区的水库之外,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10亿立方米的大中型水库主要包括红花湖水库、招元水库、伯公坳水库、庙滩水库、观洞水库、黄坑水库、黄山洞水库等。

4.海岸绿地

包括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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