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工作总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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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工作总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察右前旗开展了对总体规划的修编,并已完成了修编纲要的评审工作。

到11月上旬为止,各旗县市政府所在地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成果均已完成,正在进行评审和报批环节,实现了控规全覆盖。

各旗县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也全面铺开,化德县和察右中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已完成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审查备案,这两个旗县可争取到自治区20万补助资金。

每个旗县市至少选择了2个所辖建制镇开展了镇规划编制工作,全市累计有26个建制镇开展了镇规划编制工作。

各旗县市同时开展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村庄整治规划试点工作的村庄已有五十几个。

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旗县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为框架的城乡规划体系。

从现在到年底前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我们要全力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乌兰察布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在年底出规划成果;

中心城区约5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城市设计工作11月下旬完成评审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划成果并批准实施;

各旗县市政府所在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成果并批准实施;

各旗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成果并批准实施;

年底前各旗县市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完成率要达到60%以上。

(二)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情况。

规划审批方面。

一方面,今年我局着力加强了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三不”,即项目基础资料不齐全不上会,项目未经实地调研不上会,没有经过初步审查不上会,确保上会的每一个建设项目基础资料齐全,现场勘测结果清楚,初审意见明确,保证审批结果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全年共集体实地调研47次,调研项目240余项次。

另一方面,继续认真执行“三级例会”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市长规划审查审定委员会15次,审查审定具体建设项目154项次;

市规划局业务例会23次,审查审定具体建设项目205项次。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本,总面积62,641平方米;

办结规划设计条件82项,总面积4,819,582平方米;

审核建设项目平面图26份,涉及用地面积1,452,22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176平方米;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6本,总用地面积1,240,404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7本,总建筑面积1,831,283平方米;

规划测量工作全年完成拨地定桩52项次,实施项目工程放线87次。

此外,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了提高规划审批工作效率,我局针对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扩大内需及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和各旗县市重大建设项目建立了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凡属上述项目类型,我局从接受报件申请到准予规划许可只需2个工作日,遇特事特办的项目,我们不分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分白天还是黑夜,保证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规划监管工作。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局深入落实“放工程线、验灰线、验槽、验正负零”的一放三验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

一放三验制度的有效执行,使建设项目在建设初期的规划管控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规划的有效实施得到了充分保障,从另一个角度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在规划监察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我们发现一个严惩一个,但我们的工作重心更多的是放在预防上。

5月,我局抢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之时,召集了63家在我市中心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企业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与各开发建设企业签订了《乌兰察布市建设项目规划监管责任状》,提前给开发建设企业打预防针,促使这些企业从思想上更加重视规划,行动上更加尊重规划,放弃主观上违法违规建设的错误思想,严格执行批准的规划;

在监察管理工作中,我们还建立了“监察责任制”,对规划监察区域实行划片包干,将每一个区域的监察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监察中队,将每一个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的监察队员,年底时根据工作情况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情况奖优罚劣,使每一名监察队员增强了责任心,提升了工作干劲,规划监察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截至目前,我局共下达《违法建设停工、拆除通知书》93份,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较往年同期有了明显的下降。

此外,我们重点抓好规划竣工验收关,对每一项申请规划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我局相关科室全部参与规划验收,按照批准的规划逐一审核,一旦发现未按批准规划实施的,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拆的一定要拆,可以改正的一定要限期改正,并处重罚,决不姑息,坚决扭转擅自、故意变更规划这种违法违规行为频频发生的不利局面,为规划的有效执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律法规方面。

我局今年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完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完成了《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加强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试行)》的起草工作,目前,《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审议,《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的意见》正在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乌兰察布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已印发施行。

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使规划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

规划公示工作。

今年我局制定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试行)》。

对于城乡规划编制方案及成果、建设项目审批前、审批后、规划监察、规划行政管理五个方面的公示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重点突出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工作。

规划公示工作的加强,进一步规范了规划公示管理工作,扩大畅通了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渠道,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有知情权,使规划管理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2010年,我局城建档案馆重点围绕城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利用这一中心,从制度建设上抓起,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取消了向开发建设企业收取建设档案保证金的做法,将建设工程档案作为规划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来保障建设工程档案完整、齐全、及时入馆,丰富了档案馆的馆藏资料。

全年共接收整理建设工程档案2637卷。

各旗县市也提高了对城建档案的认识,加大了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已有两个旗县市的城建档案室被评为自治区二级档案室,其他旗县市也积极购入各类软硬件设备,使得各自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设备投入等各方面都逐步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规划系统和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情况。

党建工作。

今年的党建工作,我局重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展开。

活动开始之初,我局就明确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活动主题。

活动开展过程中,全局各党支部着眼工作大局,结合各自中心工作,明确创先争优的实践重点,开展了“宣传动员创先争优”,“制定和落实服务承诺”,“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发挥‘五好五带头’模范先锋作用”,“树立创先争优先进标准”,“学习党的历史,回顾党的成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宣誓誓言”,“传递活动精神,推进帮贫助困”,“建章立制深化创先争优”等九项措施和专题活动。

通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努力,我局的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实现了“两个提升”。

一是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提升。

各支部严格落实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组织动员实施,集中学习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高度统一,通过对创先争优活动“深入”、“细致”和“广泛”的宣传动员,大家服务意识明显得到提升。

每一位党员都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自身学习,使党员带头奉献精神和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有效增强。

二是党员作风面貌建设明显提升。

通过各支部、党员公开承诺等一系列专题活动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为推进全市城乡规划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同时,在庆祝建党89周年暨表彰大会上,我们对2009年度涌现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分别进行了表彰奖励,另外有2名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精神文明建设。

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我们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通过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来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抓班子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领导决策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度。

从注重班子各成员间的相互协调;

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坚持分工负责和相互合作;

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四个方面使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抓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战斗集体。

我局着力从全局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文明执法素质入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致力于全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是抓内部管理,不断健全和规范各项机关制度。

通过严明纪律,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通过加强团结协作,提高全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严格依法行政,创建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型机关。

五是抓创建活动,以各种活动载体促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我局以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和窗口文明服务活动,全面展示了城乡规划系统干部职工的新风貌。

同时,我局把“送温暖,献爱心”和“博爱一日捐”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之一开展工作,全局为玉树灾区捐款11600元,“博爱一日捐”活动筹集捐款9880元。

廉政建设。

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及市纪检委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城乡规划部门工作实际,通过教育倡廉、网络传廉、公开明廉、制度保廉、活动促廉等多种途径,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将廉明健康的文化理念渗透进城乡规划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具有城乡规划特色的廉政文化,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局领导干部重点针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行了学习和培训,我局还将学习受众扩大到了副科以上干部,学习完成后每位学员都撰写了心得体会。

综治维稳工作。

一方面继续坚持强化监督,立足防范。

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期,我局都提前下发文件,明确值班人员和职责,安排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督查检查制度,在重大节日和长假期间,坚持领导亲自督查日不少于1次,机关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值班持续24小时不间断,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人员值班、领导干部带班落实率100%和全年不发生治安案件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综治工作目标。

另一方面,我局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责任。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落实责任,力争就地消化;

对重大矛盾纠纷,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包案调处,限期解决。

同时,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截至11月中旬,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7起次,100余人次,信访答复率达到100%;

回复市纪检委民心网咨询和投诉16件次,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为90%。

全局干部职工坚决遵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坚持“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未出现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5月,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有关部门的“五五普法”综合检查验收;

6月,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进行的“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检查”中,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得到了指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年来,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规划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过去“行风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突破难点、全力推进,通过会议动员、征求意见、明察暗访、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今年我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纪检委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局党组全体成员做客直播间,通过电波与广大市民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介绍了近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情况,解答了打进热线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政风行风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塑造了规划行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

机关效能建设。

在机关效能建设上,我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我们从整顿作风纪律、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规章制度三方面入手,加强机关秩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结合作风整顿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纪律松懈、作风散漫的问题;

另一方面结合民主评议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意见建议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的问题。

2010年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这得益于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正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划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是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尚不能很好地适应快速城镇化的需要。

三是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规划系统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存在,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1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要继续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百姓民生、助推经济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建设,提高实施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为全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规划编制方面,中心城区要重点完成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在明年一季度完成乌兰察布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

二是开展给水、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开展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四是完成中心城区各片区控规指标的调整。

各旗县市,在控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旗县市府所在地城镇的城市设计工作,力争3月底前出规划成果,6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要加大一般建制镇规划编制工作力度,7月底前,全市各旗县市所辖一般建制镇规划要全部出规划成果,9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实现市域范围内一般建制镇规划全覆盖。

同时,要加大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力度,每个旗县市所辖建制镇至少选择一个试点村开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实施管理方面,要围绕规划批前、批中、批后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管控,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规划批前,要抓好项目审批前的现场调研、基本情况摸底和可行性的分析工作,保证在审批项目时可以做出科学的决定。

规划批中,要严格按照规划和管理办法、技术规范严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关,认真执行现行规划管理体制下的三级例会审批制度,通过不同层次的审查,确保所批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要控制好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建筑造型、风格和外墙装饰材料的使用,预留出足够的公共空间,保证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按规划有效实施,突出重要节点和主要街道的景观效果,使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展现我市城镇面貌的建筑精品,不断提升我市城镇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同时,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国有投资和招商引资的大型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继续深化审批绿色通道,以高效透明的规划审批服务全市的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批后,重点要抓好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实施后的监管工作,认真执行规划放、验线制度和建设项目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放、验线和各项指标的管控,确保每个建设项目都能按照规划要求有效实施。

要重点加大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违规变更规划、随意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要坚决严肃处理。

要加强规划公示工作,认真执行《规划公示制度》,拓宽和畅通公示渠道。

宣传和培训方面,要将规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向深入。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各部门对规划工作的重视,使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参与到城乡规划工作中。

加强对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系统内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一批专业规划人才,保障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注:

请各位领导于11月26日前将对本总结的修改意见反馈办公室,我们根据意见修改后,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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