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翁岙河至大溪河两侧绿化景观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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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翁岙河至大溪河)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155881平方米,种植土回填方量约154072立方米,黑土打底回填方量约273843立方米,塘渣回填方量约11555立方米;

主要内容有绿化苗木、景观铺装、景观电气。

(一)迎宾大道(金水河至八池河段西侧):

1、绿化苗木:

绿化面积约47448.2平方米,种植土回填方量约45399.72立方米,黑土打底回填方量约92101立方米。

2、景观铺装:

主要有自行车道面积约2786.5平方米、景观围墙124米,公交车停靠点3个、村牌2个,止车石32个、置景石:

自然溪石24吨,桐庐料太湖石8吨,白砂石12吨;

塘渣2688立方米。

3、室外排水:

主要有卵石沟共计2207.6米,明沟共计21.6米,排水沟共计559米。

(二)迎宾大道(翁岙河至百步桥河段东侧):

绿化面积约50307方米,种植土回填方量约60443.2立方米,黑土打底回填方量约113912立方米。

主要有自行车道面积约4877.8平方米、景观围墙253米,公交车停靠点2个、村牌3个,止车石58个、景观铺装329平方米,民谷场地100平方米,置景石:

自然溪石32吨,白砂石12吨;

塘渣4212立方米。

主要有卵石沟共计3887.8米,明沟共计14.4米,排水沟共计733米。

(三)迎宾大道(欧风路至大溪河段两侧):

绿化面积约49002.2平方米,种植土回填方量约48229.12立方米,黑土打底回填方量约31734立方米。

主要有自行车道面积约5699.8平方米、绿化景墙137米,景观围墙959米,公交车停靠点4个、村牌2个,泵业小镇入口置石:

1处,止车石72个、置景石:

自然溪石32吨,桐庐料太湖石8吨,白砂石24吨;

塘渣4655立方米。

主要有卵石沟共计4531米,明沟共计28.8米。

4、景观电气:

电气穿管采用PE电工管和埋地钢管,线型采用YJV电缆。

2.2招标范围:

现场“三通一平”、临设、绿化苗木、景观园路、排水及景观电气等工程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专业监理人员要求:

市政专业监理人员5人(至少2人是监理工程师,其余人员需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4以上监理人员(含总监)中应至少有一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以上监理人员中没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另行增加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8:

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

00整,地点:

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厅

(一)。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4)。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名字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企业副总经理的名字以任职文件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8.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刘颖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翁岙河至大溪河)两侧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2.2

招标范围

现场“三通一平”、临设、绿化苗木、景观园路、排水及景观电气等工程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4

3.1

资金来源

自筹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项目总监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人员要求:

以上监理人员(含总监)中应至少有一人具有园林或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以上监理人员中没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另行增加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

投标人必须符合企业资格条件标准(附件二)及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附件三)

6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8

8.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

9

8.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0

9.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11

11.3

有效投标报价浮动范围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80%-88%(包括80%、88%)

12

15.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13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上午12:

00时整

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下午16:

户名: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

3)

账号:

1300018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迎宾大道绿化监理”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

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绑定相应投标项目。

14

17.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2份

资格标中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资料1份

15

19.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

00整

地点:

开标厅

(一)

【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21.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17

29.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或履约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回执单原件)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市支行

户名:

账号:

6066

金额:

按签约合同价的5%;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监理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范围为翁岙河至大溪河两侧,总用地面积155881平方米,种植土回填方量约154072立方米,黑土打底回填方量约273843立方米,塘渣回填方量约11555立方米;

2.质量要求、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监理合同的目的,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资格:

(3)专业监理人员: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三)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四)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五)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六)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2除本须知7.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8、9、10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

7)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8.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2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招标文件的异议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1.1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1636776元执行,结算后按实计算)×

专业调整系数(0.8)×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高程调整系数(1.0)。

11.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相对应的计费额为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结算价。

11.3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其应包括劳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以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报价,投标报价超出上述规定的报价范围的,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1.4本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不再另行计取,各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2.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组成。

13.2商务标由封面、目录、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计算书组成。

13.3资格标由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原件资料组成:

,可提供原留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表中相应人员的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原件及园林或绿化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相关证书不能反映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须符合温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其应包括劳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4.2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4.3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且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绑定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合同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

16.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1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和投标承诺书、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及资格后审申请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编制。

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盖章确认。

17.4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标按要求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或“资格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8.2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封条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形式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地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本须知第19.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本须知第19.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19.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9、10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4网上未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0.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0.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本须知第18、19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第六节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1.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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