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和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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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
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验收,为保障质量目标的实现,首先从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保管验收进行,严格控制把关,特制定以下制度:
1、凡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品,应具备备案证、合格证、材质单(二证一单),无二证一单的材料一律不得采购,各种证件填写应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填写齐全,进口材料与设备必须拥有商检书,否则一律不得采用;
2、进场的材料、设备验收:
材料、设备进场后,分包方必须做好自检验收工作,并及时收集查询相关证件。
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申报,竟建设单位、监理部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场。
如果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必须拆除返工。
3、对进场的半成品、成品及其他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及时退场,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
复试及市质量监督站指定抽(送)检的特殊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工作,复试材料未经建设单位、监理部见证取样送样,均视为无效,合格的复试及抽(送)检报告未提供前,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5、
对主要的装饰材料、及特殊材料,实行封样验收办法。
在使用前一周,向监理方报送样品与相关证件验收标准等,认可后可对样品进行封存,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否则禁止使用;
6、
已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划分的区域于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洁,并做好标识,严禁乱堆乱放,各单位材料、设备进场后,严加管理,由专人负责防止损坏与失盗现象发生,影响工程使用;
总承包方制定材料管理规定,并负责全面管理,对进出场的材料实行登记制度,防止材料丢失;
7、
项目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如发现未经确认的材料使用工程中,监理部将会同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罚款或停工整改),并责令分包方立即拆除已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清理出厂,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方自负。
(二)、施工质量管理:
1、
分包方必须建立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班子,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责任明确到位层层落实,并确定质量目标。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工前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2、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或分包方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及特殊分部分项需单独编写施工方案,均应经施工单位技术总工审批同意后,再分别申报,经监理认可后方可执行;
3、各分部分项工程中介入的分包方,必须纳入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总承包方对质量计划的落实负责;
总承包方将下列资料用专用表格报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1)、分包方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承包许可证;
(2)、分包合同、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3)、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如果项目监理部对所报资料发现不实或施工时分包方不具备承担工程的能力,可以提出辞退分包方,总承包方应予以执行,否则,总承包方承担工程的一切损失。
4、工程施工前,编制切实可行的技术交底与质量保证措施,上报监理方备案;
5、严格执行三级报检制度,各分部、分项工作完成后,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按自检程序进行自检和评定,自检、专检合格后,资料填报齐全报监理方核定,如有漏项降临方不予接收;
各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自评结果与实际结果相差较大或不达标时,监理方可口头或书面通知总承包方或分包方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在验收未通过之前,坚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方责令返工,甚至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6、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各专业隐蔽验收工作必须通过,专业预留预埋必须到位、无遗漏,并填报混凝土浇筑审批令,经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混凝土分项施工;
8、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及地方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允许发生偷工减料现象;
9、
砂浆、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严格
计量,砂子必须过筛,混凝土施工缝留置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10、
混凝土试块留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用于评定混凝土结构强度的试块必须采用标准养护,并及时办理试压委托;
对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和养护按GB50204-2002执行。
11、当工程变更时,承包方应取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办理变更审批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部签字),由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形成设计文件,再进行施工。
否则,视为无效,工程拨款时,不予计量。
情节严重,负有法律责任。
12、严禁在结构上随意开洞、凿孔等工作,施工需要时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由总承包方向建设单位、监理部及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进行开洞、凿孔等工作给予重罚,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3、
建立健全交接制度。
各专业单位分部、分项,在施工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因需要提交场地进行各专业穿插作业,两单位必须坚持以书面形式交接制度,接受单位对成品负责保护,不得损坏;
14、总承包方或分包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监理方对施工质量的合理指导与指正,如遇无理狡辩不服从管理、玩忽职守人员,责令限期退场,更换人员并给予处罚;
15、如发现不按上述规定施工,影响工程质量,视情节严重,责令总承包方或分包方,限期整改或返工处理,必要时下达停工通知单,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二、
进度计划管理:
1、为确保计划的实现,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或年度计划进行实施,合理安排调配劳力、材料及施工工序,避免窝工、返工、待料等现象。
2、总承包方或分包方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所承担任务
量,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时,应综合考虑整个施工现场穿插作业及各方面不可预料因素进行计划编制。
计划编制须切实可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各专业、各道工序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更不得影响其他专业施工,否则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4、因组织不利、劳力、材料不足或不到位等,影响到工程进度,特别是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造成返工责任由施工方自负,按没有按时完成计划论处;
5、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工期不给予顺延,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修正后续周、月计划,按新计划完成;
三、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并于开工15天前报建设单位、监理部审查备案;
2、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的要求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及卫生工作;
3、
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必须到市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备案报监,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的进行阶段性报监;
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必须编制详细的现场安全生产整体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后,上报监理、建设方审核,同意后严格执行;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爆破作业工程等均应在开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后,上报监理、建设方审核,同意后按此指导施工;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详实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随时准备接受监理方查阅;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单独上岗作业;
对进场的职工(包括外援工、实习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并应建立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严禁野蛮作业,违章作业;
工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应有相关证件,并于使用前将验收合格证明及其他材料上报监理部备案;
10、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不得搭建临时设施;
对施工用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外电防护安全距离要求的应按行业及电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警示及安全防护工作;
11、
充分利用“三宝”,现场施工“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必须到位,且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确保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2、
各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项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制度,确保“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全部采用标准规格,熔丝搭配合理,严格人走上锁,进出电缆整齐有序,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3、严格执行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必须社隔离开关;
14、
塔吊使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四限位两保险的正常使用,六级以上大风严禁作业;
15、
电梯井道内必须按规定做好水平防护工作;
16、
露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做好防雨雪、防风、保护接零等防护工作;
17、
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严禁酒后作业,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
1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19、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两型五化”,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卫生,应符合市建委的有关文明施工规定;
20、
生活区、木工制作区、仓库、总配电箱等处,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
楼层必须每层设置消防水开关;
21、
总承包方应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宣传工作,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应得当;
22、
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料具等必须按平面图位置堆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整齐,且注明材料品种、规格、产地、名称、用途、检验状况的标识牌,对不合格品应及时退场;
2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不扰民措施,平时晚22时至凌晨6时,中考期间晚20时至早8时,严禁施工,因工期需要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减少噪音影响,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24、
施工现场应制定防尘、防噪声措施,生活区、办公区必须设置生活垃圾箱(桶),设专人负责,及时清理;
四、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资料项目应齐全、无遗漏,资料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省市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与标准;
总承包方或分包方资料数据填写应达到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日常报验、签证等资料,应保证甲方、监理各存一份,施工方尽量提供监理方资料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必须在资料上加盖原件存放处红章,并注明存放人姓名、存放日期,以便查找;
资料书写字迹应清楚,用笔要求一律采用蓝黑、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以上所制定的中银广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由建设方、监理方共同监督事实,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建设方、监理方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本规定未明确的事项,但总承包方或分包方违犯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要求,建设方、监理方仍将给予经济处罚,所罚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望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严格执行,共同将本公司承建的项目按预期目标完成。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实施
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