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各种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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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吊栏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

吊栏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栏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

吊栏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

吊栏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

  (6)梯子档距过大;

上人梯子底端不采取防滑措施;

在梯子上作业时,下方不设监护人。

  (7)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

  (8)临空面没有安装栏杆;

栏杆高度不够、没有档脚板;

施工平台马道板没有铺满、没有固定。

  (9)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夜间高处作业或孔洞内作业照明不足;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

  (10)超过3m以上的建筑物外侧没有搭挂防护平网。

  (11)在高处平台倒退着行走;

在未封闭的临边及孔洞口逗留、休息;

高处作业,传递跳板不系安全绳。

  (12)混凝土浇筑现场看守人员不系安全带;

仓号作业人员骑跨在模板上。

  (1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用安全带作溜绳或吊绳。

  (14)搭设临时通道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3.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

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风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应设置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

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六不准打赌斗气;

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高处作业应注意:

(1)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2)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2m内。

(3)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严禁其他人员通行或作业。

(4)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视。

(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灵敏可靠。

(6)霜雪季节高处作业,必须及时清除各走道、平台、脚手板、工作面等处霜、雪、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0)特殊高处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并有与地面联系信号或可靠的通讯装置。

(11)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作业时,必须拴安全带和采取可靠的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的防护措施。

(12)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

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

(2)现场作业人员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3)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4)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6.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

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5)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未到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即为现场救援最高负责人。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

(2)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3)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

(4)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6)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

(7)放炮作业中乱石伤人等。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

不得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架吊篮上下。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凡4米以上的在施工程,首层要设1道的安全网,每隔4m再支一道固定安全网;

同时在施工层处必须设一道安全网。

若采取立网防护,立网应高出建筑物(作业面)1米以上。

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

(3)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每层要设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在18㎝以上)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

(4)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严,架子上不准留单跳板、探头板。

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得大于20厘米。

各种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验收。

(5)安全通道(施工洞口)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少于3米,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

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6)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必须设置围栏、盖板、架网等防护措施。

(7)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任何人都不准从高处向人抛掷物料,吊装运输零散物料时,要用吊笼或吊斗。

同时也应消除各种物品被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的可能因素。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孔、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9)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10)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1)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12)无正式起重指挥人员,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3.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

(2)现场施救人员迅速将打击物进行清除,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3)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4.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要注意观察打击物对伤者的覆盖程度。

在清除打击物时一定要小心,防止对伤者的二次打击;

若打击物嵌入伤者的肌体,只要不影响现场救护,千万不要轻易清除,要与医疗部门进行沟通处置,否则会引起严重的伤害。

(3)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

运送重伤员,特别是打击物没有清除时,一定要有医护人员陪送。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如与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三)施工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很普遍,在使用机械设备的场所几乎都能遇到。

一旦发生事故,轻则损伤皮肉,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机械伤害的形式主要有:

咬入、挤压、碰撞或撞击、夹断、剪切、割伤或擦伤、卡住或缠住。

当发现有人被机械伤害的情况时,虽及时紧急停车,但因设备惯性作用,仍可将受害造成致使性伤害,及至身亡。

1.形成机械伤害的事故其主要原因有: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

如人进入设备检修、检查作业,不切断电源,未挂不准合闸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

也有的因当时受定时电源开关作用或发生临时停电等因素误判而造成事故。

也有的虽然对设备断电,但因未等至设备惯性运转彻底停住就下手工作,同样造成严重后果。

(2)缺乏安全装置。

如有的机械传动带、齿机、接近地面的联轴节、投料口绞笼井等部位缺护栏及盖板,无警示牌,人一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就会造成事故。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有了紧急情况不立即停车;

另一种是好几台机械开关设在一起,极易造成误开机械引发严重后果。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卡料、上皮带蜡等作业。

(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采样、干活、借道、拣物等)。

 

(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机械伤害人体最多的部位是手。

因为手在劳动中与机械接触最为频繁。

2.机械设备主要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

(1)皮带轮:

安装皮带轮要注意松紧程度,装得太紧,致使皮带拉断,装得太松会影响机器正常转动。

对于皮带传动的防护有两种方法:

一是用防护罩将皮带安全遮盖,二是便条栅档防护,使皮带在转动中避免人体与皮带轮的危险部位接触。

(2)齿轮:

在齿轮传动中最危险处是齿轮啮合部位,以及齿轮的轮辐间的空隙处,为了避免齿轮传动所发生的危险必须装有防护罩,并要将齿轮全部遮盖封闭。

(3)链传动:

链传动的危险部位是在链条进入链轮之处,在距离地面2m以内并露在机座以外的链条传动系统,均应装设防护罩。

如链条传动装置在走道或工作地面上是空的,其下面必须有防护档板设备。

(4)轴:

所在凸出于轴面或是不平滑的附体,如:

键、固定螺钉等,露头固定螺钉尤其有害,在生产中,有可能将人的衣服卷住,而发生伤害,因此,必须安装防护轴套。

对于转动轴在离开地面高度2m以内,除置于机器内部外,其余露出部分必须全部加以遮盖,防护。

(5)联轴器:

转动轴的联轴器所发生的危险基本与轴相类似,但其严重程序比轴更大,因表面光洁度比轴差。

安全的联轴器必须无凸出的不平整部分,螺栓头及螺母均应埋头在联轴器内,或者设计时将联轴器外径边缘大于螺栓紧固尺寸。

总之联轴器在转动中,有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都必须有档板罩盖等防护措施。

机械设备传动系统,归纳起来就是一个“轮”,一根“轴”,轮和轴的安全装置必须要符合标准,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3.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的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漏电的地方。

(4)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保护。

(5)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等裸露在外。

(6)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

(7)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

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8)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9)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机身的凹入部分内。

(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械加工严禁戴手套进行作业。

(11)操作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12)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13)不准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14)机械设备使用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林件零件等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15)在机械运转时,严禁手调;

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时、清扫杂物等。

(1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

(1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4.现场应急措施:

(2)现场施救人员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3)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5.注意事项

(2)要注意观察伤害机械对伤者的伤害现状、程度。

若伤者还被机械夹、压,首先应设法将伤者从机体内释放出来。

要注意释放措施,防止对伤者的二次夹、压;

若有打击物嵌入伤者的肌体,只要不影响现场救护,千万不要轻易清除,要与医疗部门进行沟通处置,否则会引起严重的伤害。

运送重伤员,特别是有打击物没有清除时,一定要有医护人员陪送。

(4)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四)坍塌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塌落而造成物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挤压伤害及窒息的事故。

这类事故因塌落物自重大,作用范围大,往往伤害人员多,后果严重,为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坍塌事故主要分为:

土方坍塌、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坍塌事故等五种类型。

前四种类型一般发生在施工作业中,而后一种一般发生在使用过程中。

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1.开挖工程

1.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

(1)不稳定土体下部;

(2)孤石、悬崖陡坡下部;

(3)高边坡下部;

(4)基坑;

(5)深槽、深沟下部;

(6)土石围堰;

(7)洞脸、洞口处地质条件不良,隧洞洞口施工易发生滚石伤人,还可能发生滑坡坍方事故;

(8)松散、软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洞顶、洞壁可导致多种类型的塌方;

  

(9)斜竖井开挖中井口岩石风化、松动而坠落及井边的零散物件坠落造成伤人事故。

1.2 应采取的措施

1.2.1土石方明挖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作业区应有足够的设备运行场地和施工人员通道。

(2)悬崖、陡坡、陡坎边缘应有防护围栏或明显警告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颜色鲜明,灯光、制动、作业信号、警示装置齐全可靠。

(4)在高边坡、滑坡体、基坑、深槽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开挖,应有相应可靠防止坍塌的安全防护和监测措施。

(5)在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槽、坑、穴作业时应设置可靠的挡土护栏或固壁支撑。

(6)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

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清除设计边线外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

2)修筑坡顶截水天沟。

3)坡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2m,护栏材料宜采用硬杂圆木或竹跳板,圆木直径不得小于10cm。

1.3 地下工程开挖

(1)隧洞洞口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应及时清理洞脸,及时锁口。

在洞脸边坡外侧应设置挡渣墙或积石槽,或在洞口设置网或木构架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伸出洞口外长度不得小于5m。

3)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岩壁不完整时,应采用喷锚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等措施。

(2)洞内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松散、软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对洞顶、洞壁应采用锚喷、预应力锚索、钢木构架或混凝土衬砌等围岩支护措施。

2)在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丰富的危险地段和洞室关键地段,应根据围岩监测系统设计和技术要求,设置收敛计、测缝计、轴力计等监测仪器。

(3)斜、竖井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及时进行锁口。

2)井口设有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围栏。

围栏底部距0.5m处应全封闭。

3)井壁应设置人行爬梯。

爬梯应锁定牢固,踏步平齐,设有拱圈和休息平台。

4)施工作业面与井口应有可靠的通信装置和信号装置。

2.模板工程

2.1 模板支撑系统倒塌 

模板支撑系统出现倒塌的事故主要原因有:

(1)支撑系统的钢管、扣件使用前未进行检测,存在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情况;

(2)模板支撑系统设计不合理;

(3)施工现场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时,未按专项方案及有关规范进行,搭设操作随意性大;

(4)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过于形式化,检查验收不负责任。

2.2 预防措施

2.2.1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

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包括模板设计方案的验收(即模板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与批准)与现场支撑系统施工的验收。

(1)顶部大横杆与立杆节点处的扣件必须进行抗滑移计算。

确保扣件最大承受的承载力不超过800kg。

增加的扣件,只能考虑作为安全储备,不得用于计算容许承载力。

(2)立杆采用搭接方法的,其搭接的扣件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而且不得少于2个,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m。

2.2.2现场支撑系统的验收:

(1)现场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应认真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要依据专项施工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按照《承重支撑架搭设分项检查验收表》(表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在检查中,扣件拧紧度检查必须采用力矩扳手。

顶部扣件应全数检查,其余扣件检查数量不得少于10%。

(2)现场验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组织验收:

班组自检→项目部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经过以上层层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从而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

2.2.3承重支撑架的管理:

(1)承重支撑架的钢管、扣件管理

搭设承重支撑架使用的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同时,还应对钢管、扣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验收后承重支撑架

承重支撑架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杜绝擅自破坏承重支撑架承重体系的现象,以确保支撑架的安全性。

3.坍塌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现场安全巡视员、中队(班组)安全员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面。

(3)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立即将各自作业队进行紧急集中,清点人员,与相邻作业队进行组合分工,快速展开现场急救。

(4)若坍塌造成人员掩埋,首先应确定被埋人员的具体位置。

(5)清理坍塌物的原则是尽快抢救被掩埋人员或不使尸体破碎。

a.若系岩体(构筑物)坍塌,且坍塌方量较小,应组织人员用手和小型工具清理覆盖物;

若坍塌方量较大,应在确定被掩埋人员的准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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