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程序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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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程序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座。

6、当事人入庭就座后,书记员依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顺序,逐一核对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7、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为;

(3)不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信工具;

(5)不得吸烟。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和制止;

不听劝告的,仲裁员有权作出警告、训诫或者责令退出仲裁庭;

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庭。

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庭就座。

(当事人及全体旁听人员起立,待仲裁庭成员入座)

请坐下。

9、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报告首席仲裁员,申请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已到庭参加审理,其身份情况已于庭前核查完毕。

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首席仲裁员开庭。

(书记员坐下)

10、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请人的出庭人员依次起立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被申请人×

的出庭人员依次起立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第三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第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1、当事人的身份经首席仲裁员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首席仲裁员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审理。

经本庭核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及第三人的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开庭审理。

12、首席仲裁员宣布案由及开始庭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案由)争议案件,现在开庭。

13、被申请人缺席的,首席仲裁员可以宣布缺席审理,并说明开庭通知送达合法和缺席审理的依据。

14、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庭由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组成,×

任书记员负责本庭记录。

(如遇仲裁庭组成人员加以调整,首席仲裁员加以说明。

15、首席仲裁员告知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请求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是否请求本庭组成人员(或其他人员)回避?

被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当事人提出回避请求的,首席仲裁员应当宣布休庭。

仲裁委员会主任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仲裁员和其他人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的,首席仲裁员在重新开庭时宣布予以驳回,记入笔录;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决定回避的,由首席仲裁员宣布延期开庭审理。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遵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

(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

(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被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三、仲裁庭调查

16、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查。

告知当事人仲裁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对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人事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现在开始仲裁庭调查。

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

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并且说明每份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

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17、申请人陈述申请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仲裁申请书。

首先由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

18、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申请提出答辩。

如被申请人在答辩中提出反申请,经审查,可合并审理或告诉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作另案处理。

下面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如被申请人在答辩中提出反申请,经审查,可合并审理或告诉被申请人另行提出仲裁申请,作另案处理。

19、第三人进行陈述或答辩。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申请请求及理由。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认的答辩意见。

下面由第三人进行陈述或答辩。

20、各方当事人陈述后,仲裁庭可根据案件事实的发展,申请请求、答辩理由,理出本案争议焦点,针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首席仲裁员进行询问,引导当事人举证。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下面针对×

问题,首先由申请人进行举证,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内容和作用。

21、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所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应经对方辩认、质证。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证据,当事人提交仲裁庭的,仲裁庭不能公开出示,但可以适当提示。

仲裁员将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交给被申请人(申请人)辩认、质证。

被申请人(申请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22、证据经举证、质证后,仲裁庭应及时对该证据效力予以确认。

如不能当庭对证据予以确认,宣布待仲裁庭评议后对该证据效力再作决定。

仲裁员将该证据提交本庭。

(如被申请人对此无异议)经双方质证,本庭对该证据的效力予以确认,书记员记录在案。

(如被申请人对此有异议),被申请人现针对你方异议,向本庭提供证据,并须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内容及其作用。

(令双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相互质证)

(如能对该证据予以确认),本庭对该证据的效力予以确认,书记员记录在案。

(如不能对该证据予以确认),本庭对该证据效力待仲裁庭评议后再作决定。

23、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请证人到庭,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其所提交的书面证言应当当庭宣读。

当事人自己取得的证人证言,由当事人宣读后提交仲裁庭,对方当事人可以质询。

请证人到庭。

证人,请介绍自己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向本庭提交你的身份证件。

证人×

,本庭今天依法请你出庭为申请人×

争议案件作证。

你应履行以下义务:

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证明的事实不得扩大或缩小,对所提供的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听明白了吗?

申请人对证人×

有无问题发问?

(若有,由申请人发问)

被申请人对证人×

(若有,由被申请人发问)

24、仲裁庭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由仲裁庭成员宣读,双方当事人可以质证。

25、仲裁庭应当庭由仲裁员宣读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6、仲裁庭调查后,首席仲裁员应当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或被申请人的反申请请求有无变更。

申请人,你的仲裁请求是否还有变更?

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供?

被申请人,你的反申请是否还有变更,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供?

27、当事人要求提供新的证据或仲裁庭认为事实尚未查清,确需仲裁庭补充调查的可以宣布休庭。

下次开庭时间,可当庭通知,也可庭后通知。

需要由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应告知其在限定期内提供。

当事人双方如有新的证据,须在庭审后×

日内向本庭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庭下次开庭的时间为×

月×

日,双方当事人听明白了吗?

书记员记录在案。

28、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调查结束。

本庭调查结束。

四、仲裁庭辩论

29、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辩论开始。

应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

现在开始仲裁庭辩论,本庭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仲裁庭辩论应围绕双方争议的事实(可根据具体案情突出具体的争议),责任的承担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

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申请人听明白了吗?

被申请人听明白了吗?

由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由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由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30、第一轮辩论结束后,首席仲裁员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补充意见。

当事人要求继续发言的,应当允许,但要提醒不可重复。

请注意你的行为,你的发言已经脱离本庭的辩论范围。

再次提醒你,你的发言不应离开本案的事实,如果你再次不听仲裁庭的劝告,请你退庭。

31、当事人没有补充意见的,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辩论结束。

五、仲裁庭调解

32、首席仲裁员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顺序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需要承担义务的,在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之后,还应询问其是否愿意调解。

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

申请人是否愿意调解?

被申请人是否愿意调解?

第三人是否愿意调解?

33、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休庭后进行。

34、调解时,可以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由仲裁庭提出调解方案,然后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5、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将调解协议写入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字,宣布闭庭。

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宣布调解结果)。

现在闭庭。

全体起立,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六、休庭评议、继续开庭

3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休庭评议并做出裁决。

现在休庭,稍后继续开庭。

37、休庭评议。

如遇评议中发现有需要补充调查的内容,拟出补充调查提纲。

休庭后主要评议以下内容:

(1)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事实是否查清;

(3)证据是否真实;

(4)关键事实和证据是否经过仲裁庭质证;

(5)是否需要补充调查;

(6)就仲裁庭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认定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及运用的法律,做出结论。

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汇报,由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

评议案件的情况,书记员应如实制作笔录,由参加评议人员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38、评议结束,继续开庭。

首庭仲裁员:

现在继续开庭。

请申请人回答如下问题(按补充调查提纲进行)。

请被申请人回答如下问题(按补充调查提纲进行)。

七、宣布仲裁庭裁决

39、仲裁庭评议后,可以另定日期宣布或当庭宣布裁决结果。

不能当庭宣布的:

与×

争议案件,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成,本庭将另定日期做出裁决。

现在休庭。

全体起立。

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当庭宣布的:

争议案件,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本案裁决结果。

本案经审理,现已查明……。

(宣布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的结果和理由,当事人起诉权利,起诉期限和起诉法院。

现在闭庭,请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双方代理人将代理词交给本庭。

40、闭庭后,庭审笔录由仲裁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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