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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不划线工件,在本工序后尚需继续加工的表面,找正精度应保证下道工序有足够的加工

余量,或按下道工序余量的三分之一;

c.对在本工序加工到成品尺寸的表面,如有非加工表面能够找正,应兼顾非加工面进行找正,

其找正精度应小于尺寸公差和位置公差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

d.对在本工序加工到成品尺寸的未注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表面,其找正精度应保证Q/HMZ104-2001未注中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要求。

4.2.5装夹组合件时应注意检查结合面的定位情况。

4.2.6夹紧工件时,夹紧力的作用点应通过支承或支承面。

对刚性较差的(或加工时有悬空部分

的)工件,应在适当的位置增加辅助支承,以增强其刚性。

夹紧时要防止工件变形。

4.2.7夹持精加工面和软材质工件时,应垫以软垫,如紫铜皮等。

4.2.8用压板压紧工件时,压板支承点应略高于被压工件表面,并且压紧螺栓应尽量靠近工件,

以保证压紧力。

4.2.9工件的基准面应紧靠垫铁或夹具的支承面,基面与垫铁或夹具支承面间的间隙,视工件的

精度要求不同,其局部间隙不得大于0.05m。

5.加工要求

5.1为了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应根据工件材料,精度要求和机床、夹具等因素合理选

用刀具及切削用量。

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硬化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

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

5.2在加工时对有公差要求的尺寸,应尽量按其公差中间值加工。

5.3凡工件加工表面未加工到成品尺寸而工艺规程中又未规定工序间的表面粗糙度时,操作者必

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5.3.1粗加工后不经热处理的粗加工工序,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5μm。

5.3.2粗加工后需经调质、正火处理的粗加工工序,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5μm。

5.3.3热处理前的粗加工工序,工件表面的尖角应按Q/LK506-88工序间余量要求倒角或加工成圆角。

工艺规程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工艺规程没有规定的按下列要求执行:

5.3.3.1当图样给定的圆角尺寸大于R5或倒角尺寸大于3×

45°

时,则按图样给定的尺寸加工。

5.3.3.2当图样给定的圆角尺寸小于等于R5或倒角尺寸小于等于3×

,则应按R5或3×

加工。

5.3.4铰孔前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5μm。

5.3.5凡下道工序需进行超声波探伤、滚压、磨削的工件表面,在本工序加工的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6.3μm。

5.3.6凡下道工序需进行磁粉探伤、镀铬、刮研的工件表面,在本工序加工的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3.2μm。

5.3.7凡下道工序选作工艺基准用的工件表面,视工件不同精度,在本工序加工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大于12.5μm至3.2μm。

5.4以下没有标注表面粗糙度符号的加工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25螺纹通孔,长孔和麻花钻或尖头钻加工的孔Ra25

退刀槽,螺纹、螺纹退刀槽、楔形键槽,平键槽和润滑槽Ra3.2

图样上未注粗糙度值的圆角或倒角,应符合内圆角与它相连的精表面相同,外圆角与它相连的粗表面相同的规定。

5.5图样和工艺规程中未规定的尺寸公差、形状位置公差、倒角、倒圆尺寸和公差要求应按JB/T5000.9-1998的规定。

5.6粗加工的倒角、倒圆、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计要求。

5.7在本工序后无去毛刺工时,本工序加工生产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

5.8当粗精加工再同一台机床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或略松卡爪释放应力后再夹紧。

5.9对精度要求高或余量大的工件,精加工前应重新找正,适当减小夹紧力。

5.10在大件的加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工件是否松动,以防因松动影响加工质量或发生意外事故。

5.11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系统发生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粗糙度突然变坏,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

5.12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5.13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必须对工件进行自检。

5.14检查时应正确使用测量器具。

使用量规、千分尺等必须轻轻用力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

所用测量器具必须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

5.15避免切削温度引起的测量误差。

6.加工后处理

6.1工件在各工序加工后应做到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规划的区域内和规定的工位器具上摆放整齐,工件上加工后的表面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应避免磕、碰、划伤。

6.2精加工后的表面暂不进行下道工序加工时应进行防锈处理。

6.3用磁力夹具或工作台吸住进行加工的工件,加工后一般不退磁,但工件有特殊要求时应进行退磁。

6.4凡相关零件成组配加工的,加工后需做成对标记或编号钢印。

同一打印组的印记要一致,当月生产的不同打印组的印记不得重复。

6.5各工序加工的工作经专职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往下道工序。

7其它要求

7.1工艺装备用完后要擦拭干净,涂好防锈油,放到规定的位置或交还工具库。

7.2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所使用的其它技术文件,要注意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撕毁。

7.3操作者应了解本机床的结构和性能,掌握机床正确调整方法、按照我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对机床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7.4操作者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机械加工部分)。

 

《车工工艺守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削加工应遵循的基本规则,还应遵守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的车削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863—85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JB/T5000.9—1998切削加工件

3.车刀的装夹

3.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等除外)。

3.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3刀尖高度的调整

3.3.1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

a.车端面;

b.车圆锥面;

c.车螺纹;

d.成形车削,并用对刀板对刀;

e.切断实心工件。

3.3.2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比工件中心线稍高:

a.粗车外圆;

b.精车孔;

3.3.3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

a.精车细长轴;

b.精车外圆;

c.粗车孔;

d.切断空心工件。

3.4安装螺纹车刀时,必须用对刀样板对刀,使刀尖的平分线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3.5车削轴向直廓蜗杆(即阿基米德螺旋线)装刀的要求。

3.5.1粗车时,为了切削顺利,刀头可倾斜安装。

3.5.2精车时,车刀两刀刃组成的平面应与工件中心线重合。

3.6车削法向直廓蜗杆(即延长渐开线),装刀时,车刀两刀刃组成的平面应与工件齿面垂直。

3.7钻深孔时应先用短钻头钻一个导向孔,以保证良好定心。

要选择适当的切削速度,冷却液应有足够的压力并保证压力稳定。

随时注意排屑情况和刀具情况,防止阻塞,扭断钻头。

3.8高速精车时,应根据孔径和孔深选择合适尺寸的刀杆和切削规范,刀尖应在零件中心或稍高于零件中心,刀具应取负刃倾角,使切削成弹簧形,不得擦伤已加工面。

3.9在立车上车7.8级精度孔时,在半精车时应不断检查和调整刀架梢度,以免将孔车成锥形。

3.10用弯板装夹零件加工或车偏心轴之类的零件时,应在卡盘上加配重,以保证回转时平衡,并且零件转速不宜过高。

3.11珩磨孔时,珩前孔的粗糙度在Ra3.2以下,孔的直线性应符合图纸要求。

3.12样板刀加工零件:

3.12.1掌握样板刀的刀具角度,加工铸铁件前角取0°

~5°

左右,加工钢件前角取15°

~25°

,后角一般为2°

,后角过大会引起振动。

3.12.2样板刀刃磨时应符合样板形状。

样板刀装刀位置不能过高或偏低。

3.13齿轮轴、蜗杆或其他轴类零件,凡下道工序需要磨者,必须打两端中心孔(带护锥)并按工艺留出淬火或不淬火的磨削留量。

凡需要磨轴颈的蜗杆,车削时必须使用死顶尖。

3.14需要磨的轴类零件,其轴肩端面,圆角半径和轴台同心度≥0.05mm,粗糙度低于或等于Ra6.3的外圆均在磨前由车床工序完成。

3.15有键槽的套类零件其内外圆及一端面应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出,并在端面上刻基准线。

3.16加工螺纹若无螺纹量规时,一般先加工螺帽,螺栓按螺帽配作,并成对打号。

3.17凡需要磨平面的零件,如垫、套、隔离套等要求平行度和垂直度较高的,加工时应内外圆及一端面在一次装夹中车出,并刻线,以标示基面,另一端面留量。

3.18加工压配合的铜套时,内孔应按“压配合铜套内孔加大量尺寸表”放收缩量。

3.19凡加工四方孔、六方孔、八方孔时,如果是自由公差,则按内接圆钻孔,如果有公差要求者,钻孔时应留量0.5~1.5mm。

4工件的装夹、找正

4.1用卡盘装夹零件时,悬伸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倍时,另一端应顶住。

4.2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与车床主轴中心线重合。

4.3在车削长度为直径20倍以上的长轴时,应在零件中部附近合适位置加上1—2个中心架,使架爪与零件轻轻接触,切削时必须保持架爪的润滑,防止抱死或研伤。

4.4用跟刀架车削细长轴时,夹紧面要小,接触面良好。

顶尖与零件中心孔轻轻接触(即不能过紧,也不能过松)防止切削震动,造成加工面不光等缺陷。

4.5用两顶尖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

中心架三个爪的中心位置必须调整到与主轴中心相重合,其卡爪与工件的的接触压力不应过大。

在加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死顶尖和中心架应注意润滑,切速不宜过高。

4.6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少振动。

4.7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增加拉杆或压板辅助压紧工件。

4.8车削轮类、套类铸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5车削加工

5.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学时的刚性,一般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5.2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工件变形。

5.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5.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

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5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螺杆时,调整好挂轮后要进行试切。

5.6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位置的调整,调好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刀具的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的变化。

5.7在立车上用垂直刀架精车内孔和外圆时,在精车前应检查和调整刀架滑枕与工作台回转平面相垂直。

5.8在立车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

5.9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5.10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精车。

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圆附近车出0.5mm×

0.5mm的“V”型标记线。

5.11轴、套类工件利用冒口作夹头安装时,应先车削冒口见圆,以便装夹。

一般冒口留在精加工时切除。

5.12热处理前的粗车工序,工件表面的棱角应按热处理工艺要求在工艺规程中规定,若工艺规程中未作规定,则按下列要求车成圆角或倒角。

5.12.1当图样给定的圆角尺寸大于R5或倒角尺寸大于3×

时,则应按图样给定的尺寸车成。

5.12.2当图样给定的圆角尺寸小于等于R5或倒角尺寸小于等于3×

时,则应按R5或3×

车成。

5.13自打中心孔,若图样上和工艺规程中都未标注中心孔的形式和尺寸时,应按坯料轴端直径尺寸和工件重量等参数分别选用60°

或90°

B型中心孔。

5.14装卸卡盘、较重工件,切除料头及切取试棒时,导轨面上必须衬垫木板、枕木等保护物。

其切口端只允许放在靠近尾架的一端,并在靠近切口端轴颈上架上中心架或托辊。

5.15当细而长的轴类工件需穿透机床主轴孔加工时,避免外露部分甩弯造成事故,必须在机床主轴端外露处加安全防护装置,然后进行低速切削。

5.16加工对合铜瓦、钨金瓦等类零件时,应按结合面用划针找正,瓦口结合面中心与机床中心一致,找正公差在0.2mm以内,夹紧力适度,防止零件变形。

粗加工时,仔细检查加工面的夹渣、砂眼、气孔等影响质量的制造缺陷。

精加工时,先将卡爪稍松一点,重新找正瓦口与机床中心的一致性,然后进行精车。

《镗工工艺守则》

1在主轴上装卸刀杆和工具时,只允许用楔铁楔紧,不允许重敲,在使用镗床工具系统的机床,装卸工具时严禁敲打。

2工件的安装次数要尽量少,安装位置以保证各加工部位能加工到,并使主轴伸出的长度尽可能短。

3在落地镗床上加工有形位公差要求需多次调整的工件时,应先将垫铁或支座的支撑面找正在与主轴平行的同一平面上,以保证安装基准位置正确,在台式镗床上采用等高垫铁。

4在加工孔和平面有90°

和180°

位置关系的工件时,应在工作台或工件上作出基准,以供回转工作台或调整工件时校正用。

5采用悬臂镗或双支撑镗,应根据孔径和镗杆伸出长度而定:

镗杆伸出长L/孔径d≤6时用悬臂镗

镗杆伸出长L/孔径d>

6时用双支撑镗

6采用后尾架的双支撑镗孔时,应先正后尾架导轨面与机床导轨面平行,再找正后尾架轴承孔与主轴中心重合,并摇动手柄检查镗杆移动是否灵活。

7工件需调装镗削时,应铣出测量基准面,以便校正与测量。

8找正工件拉表的运动方式应和加工时运动方式保持一致、即加工时以工作台走刀则应以移动工作台拉表。

9镗削有位置公差要求的孔或孔系时,应先铣出基准孔,再以基准孔依次用试切法或坐标法加工其余各孔。

10在镗床上用坐标法加工时,应先加工出基准孔或基准面,作为原始点,用千分块、千分表和定位器按坐标依次镗出其余各孔及平面。

11工件上有数个平面要求保持在同一平面内,在精加工时应尽量一次走刀加工成。

12钻实心孔的直径大于30mm时要分两次钻削,第一次钻头直径为0.7~0.9倍孔径。

13刮内外端面时不宜高速,镗盲孔或台阶孔时,走刀终了应稍停片刻再退刀。

14孔的断面为毛坯时,应先将孔端倒角,需铰刀精铰孔时,应先镗后铰。

15用棒铣刀铣削平面时,一般采用逆铣法,主轴伸出长度尽量短。

16在多层钢板上钻铰孔时,为防止切屑堵塞及划伤孔表面,应采用小进给并注意排屑。

17在加工组合体时,应检查和找正结合面。

18凡锻造轴类工件需做机械性能试验者,应在试棒端打中心孔,并通过中心铣通不小于180mm宽的平面。

19镗孔前将机床不移动部位锁紧。

20使用偏心盘加工时,在偏心盘回转方向不准站人或伸头观察。

21用刀盘精铣平面前,应使用抛光砂轮或锉刀对被加工面周围进行倒角。

《钻工工艺守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钻孔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本标准使用于我公司钻工加工。

2安装工件时将工作台、垫铁和工件基准面擦拭干净、并找正工件的基准面与主轴中心线相互垂直或平行。

3工件有90°

或180°

相互位置孔时,在调整时应在工作台适当位置上设立找正基准,进行校正。

4钻头顶角一般为118°

,刃磨时必须保证主切削刃对称,两切削刃长度要求一致。

5钻头装入主轴后检查径向偏摆,并将钻头调整到偏摆量很小的位置。

6钻孔时要观察钻头横刃对正样冲眼,先试钻一个浅窝,确定不偏后再正式钻孔。

7在摇臂钻床上钻大直径孔时,立柱和主轴箱一定要锁紧。

8钻实孔直径大于Φ30mm时,应分两次钻削,第一次钻头直径为0.5~0.7倍孔径。

9在钻深孔时,应先用标准钻头钻到一定深度后,再用加长钻头加工、为防止因切屑阻塞扭断钻头,应采用较小进给量,并需经常排屑。

10在斜面上或不平毛坯面上钻孔时,应先加工出小平面,或用扁铲铲出凹坑在钻孔。

11在毛坯面上钻孔或钻小于Φ6mm孔时,在开始钻入前和即将钻出时均需用手动进刀。

12钻不透螺纹底孔时应加深四个螺距,螺纹底孔的孔端倒角为螺距乘45°

13在轴类工件中心线上钻螺纹底孔或油孔时,如下道工序需要有中心孔,应在孔端倒角60°

,其深度一般为3mm,表面粗糙度为Ra3.2以下。

14在铰高精度的孔时,应分粗铰和精铰,铰孔时应尽量采用浮动夹头。

《滚齿工工艺守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滚齿工序应遵守的基本规则,滚齿工按本守则进行规范化操作,达到稳定和控制滚齿工序质量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滚齿加工,齿轮精度按照GB10095-88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0095--88渐线圆柱齿轮精度。

3一般要求

3.1审清图纸工艺中具体要求,对照图纸、工艺与齿坯是否相符,检查齿坯的基准端面标记,不得将基面装错。

3.2加工斜齿或人字齿轮时,必须验算差动挂轮的误差。

差动挂轮允许误差

验算公式:

△i≤0.1FΒcosβC/Mn·

b

FΒ-----齿轮齿向公差(mm)β----齿轮分度圆螺旋角

C----滚齿机差动定数Mn----法向模数

K----滚刀头数b-----齿轮齿宽(mm)

3.3人字齿一端滚齿后应请划线工划出另一端齿向对刀线。

3.4当加工有偏重的齿轮时,应安置适当的配重。

3.5斜齿轮在热处理后须拉表检查齿向变化情况后对刀精滚齿。

3.6精滚齿对刀应左右齿面均匀。

硬质合金滚刀对刀部位应选在齿宽中部区域,对刀后应试切一段以便测量余量。

滚切人字齿轮时,左右两半齿厚之差不大于0.1mm。

3.7所有刀杆必须擦净并涂油吊挂在架子上,不许横卧斜放,所有刀套、垫圈、等高块用完后必须擦干净,摆放整齐,不得碰撞,禁止用刀套、垫圈作为压紧垫铁。

所有挂轮必须擦净放在挂轮箱内。

做到文明生产。

3.8采用齿厚测量时,应按实际齿顶圆尺寸修正测量齿高。

3.9机床各润滑点必须定时加油,定期检查各油路畅通与否,各导轨面保持油膜覆盖。

4齿轮安装及调整

4.1胎具找正要求

表1mm

齿轮精度

GB10095-88

允许跳动公差

A

B

C

D

7级

0.020

0.015

8-9级

0.030

0.025

表中C点数据指Φ≤500mm时最大跳动量。

Φ每增加500mm,C点数据允许增加0.01mm。

4.2齿坯顶圆(齿轮轴颈)、齿坯基准端面最大跳动量

4.2.1齿坯顶圆(齿轮轴颈)径向跳动量见表2。

表2齿顶圆(齿轮轴颈)径跳允差

分度圆直径(mm)

精度等级μm

大于

6

7和8

9到12

-

125

11

18

28

400

14

22

36

800

20

32

50

1600

45

71

2500

40

63

100

4000

160

8000

150

200

12000

260

320

>

1200

250

4.2.2齿坯基准端面最大跳动量见表3

表3基准端面跳动允差μm

齿轮

宽度

≤200

200~400

400~800

800~1600

1600~3200

3200~5600

5600~8000

80000

≤100

24

100~200

46

60

80

26

42

120

400~600

56

70

90

110

130

600~800

180

220

270

4.2.3对于轴齿轮,粗滚齿时找正部位应是齿顶圆,半精滚时找正部位应是齿顶圆与一处轴颈,或精加工后的两处轴颈。

4.2.4对于不穿轴齿轮均应按齿顶圆找正。

对于穿轴齿轮均应按齿顶圆与一处轴颈找正。

4.2.5允许跳动仍应以分度圆尺寸分类表查找,在齿坯半压紧状态满中以上数据,在齿坯压紧时应采取对角压法,紧固后再复检一次数值。

当齿轮直径>

2000mm时,允许以对称点数值满足上表。

4.3齿轮找正时应用铜棒等软质锤棒。

在压紧状态下不得硬行敲打。

卡紧必须牢固可靠,压紧力应通过支承面,支承面应靠近根圆处。

4.4轴齿轮的卡紧

4.4.1当Mn≥20时,装卡轴径须留量铣扁,卡爪直接卡紧扁部。

4.4.2当Mn<20时,卡爪与轴径间应垫铜皮,防止卡伤轴径

4.4.3采用卡罐时,须采用镶铜头的紧固螺钉,防止卡伤轴径。

4.4.4加工轴齿轮时,顶尖径向跳动≤0.02mm

4.5在大型滚齿机上加工大型齿轮时,必须根据齿坯的实际重量和夹具的重量,调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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