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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B正确;

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只是规定了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而没有规定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错误;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1款规定:

“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纠纷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双方可以选择《美国统一商法典》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故C错误;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

“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只有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时候,才能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故D错误。

所以本题答案为B.

  41.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

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

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C 《票据法》第96条第1款规定: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

”由于甲公司的本国法无法确定,故A错误;

第98条: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因此,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德国(行为地)法,故B错误;

第97条第1款规定: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因此,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出票地)法,故C正确;

第99条: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因此,该汇票的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中国(出票地)法。

所以本题答案为C.

  4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制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在WTO不同的协议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不完全相同,所以,最惠国待遇的获得是有条件的

  B.在WTO中最惠国待遇是各成员相互给予的,每个成员既是施惠者,也是受惠者

  C.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需经全体成员4/5同意才有效

  D.区域经济安排是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但边境贸易优惠则不是

B WTO的最惠国待遇制度表现出普遍性、相互性、自动性和统一性的特点。

WTO中某成员给予另一成员在货物贸易方面的优惠、特权和豁免都必须同样给予所有其他成员,每一成员既是施惠者,也是受惠者。

故B正确;

不应歧视其中任何一个成员,也不应存在特殊的双边互惠关系,最惠国待遇义务具有立即性和无条件性,每一成员自动享有其他成员给予其他任何国家的最惠国待遇。

故A错误;

根据WTO的规定,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会成员方同意才有效。

故C错误;

最惠国待遇的适用例外包括:

边境贸易、普遍优惠制度、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等。

  43.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

  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

  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

  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

D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并不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

《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低要求。

故B错误;

《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公约缔约国国民和在任何一个缔约国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

《巴黎公约》临时保护原则是指缔约国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境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故D正确。

所以本题答案为D.

  44.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出口商

B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税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追溯征收。

第43条规定: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故A错误;

第42条规定: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第31条规定:

“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第33条第1款规定:

“外经贸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稍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因此,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不能同时采取,故C错误;

第40条规定: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故D错误。

  45.2019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Y公司总部。

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依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中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C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

(一)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二)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三)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

(四)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第9条规定:

“开证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有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并认为可能造成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停正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第12条第1款规定:

“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故D正确;

根据第11条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需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定第8条的情形。

故A正确;

第10条规定:

”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己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故C错误。

  46.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D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依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

(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

(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

(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

(4)天灾;

(5)战争行为;

(6)公敌行为;

(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

(8)检疫限制;

(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

(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

(11)暴乱和民变;

(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损害;

(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

(14)包装不当;

(15)标志不清或不当;

(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

可见,《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承运人对迟延可以免责,故A错误;

《维斯比规则》的内容主要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没有规定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故B错误;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火灾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负赔偿责任,但索赔人需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过失。

《汉堡规则》所规定的延迟交付是指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未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延迟交付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2019

42.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B.商务部在对倾销及其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定之前可以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

  C.对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应予接受

  D.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答案:

A

  解析:

《反倾销条例》第33条第3款规定:

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所以B项错误。

第3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

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商务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

所以C项错误,商务部也可以不接受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

第36条规定,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

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所以D项错误,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恢复反倾销调查。

而不是采取强制措施。

第31条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所以A项正确。

4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

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3条

(1)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由此可知,如果卖方对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所以A项正确,其他三项错误。

  44.海运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

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海运单是一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D.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C

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又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所以A项错误。

海运单具有提单所具有的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

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使第三者在非法得到海运单时不能提取货物。

所以C项正确。

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须凭海运单,而只需要证明其身份。

  45.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

  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

根据伯尔尼公约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公民在我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确定的独立原则,同一商标在不同成员国所受的保护相互独立,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成员国法律确定。

所以,美国人在美国注册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不能当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巴黎公约确定了专利权的优先权原则。

已在巴黎公约联盟一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的优先权。

但是并不是在一国申请取得专利之后,在其他成员国就当然取得专利权。

因为巴黎联盟国家的国民向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

法律教育网所以C错误。

TRIPS协议要求成员应在国内法中规定对权利人的救济程序,救济程序包括民事和行政程序。

  46.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

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

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

“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部分货物受损。

基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B.依《海牙规则》,“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

  C.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对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D.因已知货物受损,所以即使单证相符,甲公司仍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

B

因为碰撞是由双方过失引起的,所以由于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双方承担。

所以A错误。

根据《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依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

(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

所以B正确。

平安险。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

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在CFR术语下,风险自货物越过船舷之后转移,所以甲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

  47.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

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

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该中心仲裁的同意

  B.在中心仲裁期间,乙国无权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C.在该案中,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用尽当地救济解决争端

  D.对该中心裁决不服的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诉讼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规定,……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也就是说,东道国政府和投资人一旦都表示同意提交给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那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同意,所以A是错误的。

《公约》第27条第一款规定,缔约国对于其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本公约已同意交付或已交付仲裁的争端,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除非该另一缔约国未能遵守和履行对此项争端所作出的裁决。

所以B是正确的。

《公约》第26条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双方同意根据本公约交付仲裁,应视为同意排除任何其他救济方法而交付上述仲裁。

缔约国可以要求以用尽该国行政或司法救济作为其同意根据本公约交付仲裁的条件。

在本案中,案件已经交付仲裁,所以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用尽了当地救济,所以C项错误。

根据《公约》的规定,当事人对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秘书长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仲裁,而不是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

所以D是错误的。

41.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

  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所以A是错误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3b)规定卖方没有保险合同义务。

所以B是错误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3a)规定卖方没有运输合同义务。

所以C是正确的。

  FOB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2.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

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

“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

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

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D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

在实践中称为发盘人,对方称为受盘人。

本题中乙公司的发盘就是要约,如果甲公司按照乙公司提出的条件作出承诺,则合同成立。

但是甲公司对标的的价格进行了更改就构成了反要约,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须经过原要约人承诺合同才成成立,因此反要约就是实际上是新的要约。

但是,乙公司没有答复,视为拒绝。

8月29日甲公司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的行为依然是新的要约。

综上,本题应选D.

  43.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须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B.可以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C.不能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

  D.可以通过强制许可形式转让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21条规定,各成员可对商标的许可和转让确定条件,与此相关的理解是,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且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将商标与该商标所属业务同时或不同时转让。

因此,正确答案是B.

 44.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

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

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

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

  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

  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托收统一规则》第26款(3)a.规定:

“代收行必须无延误地对向其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寄送付款通知,列明金额或收妥金额、扣减的手续费和(或)支付款和(或)费用额以及资金的处理方式。

”所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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