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达标基本条件评判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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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
总经理
矿井抽采基础条件隐患整改表
矿长:
总工程师:
日期:
序号
存在主要问题
责任单位
负责人
整改期限
1
2
3
4
5
制表人:
审核人:
矿井抽采基础条件评判表
项目
考核评判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评判情况
得分
抽采系统建设
瓦斯泵站
(7分)
1.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为高瓦斯等级以上的新建、技改、生产矿井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保证进入煤层作业前抽采系统连续、可靠运行。
3分
1.矿井、采区抽采能力不足,该项共1分,扣0.5分/10m3。
其中:
2.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孔口负压低于13KPa或卸压瓦斯、采空区抽采负压低于9KPa该项共0.5分,扣0.25分/处,小项分扣完为止
3.泵站未采用“三专供电”该项共0.5分,扣0.5分/套。
4.无计划停泵该项共0.4分扣0.2分/次,小项分扣完为止。
5.未正常使用软化水装置该项0.3分,扣0.15分/套。
6.无断水保护器或不正常使用该项0.3分,扣0.15分/套。
2.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和抽采采空区瓦斯方式的矿井建立高、低负压两种抽采系统,实现分源分抽。
3.底板岩石抽采巷采用水力冲孔增透措施时,应建立防喷孔装置专用引排抽采系统。
2分
7.未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系统,未实现分源分抽的采煤工作面该项共0.5分,扣0.25分/处
8.建立地面抽采系统的矿井,井下抽采系统抽采浓度高于8%排入回风巷该项共0.5分,扣0.25分/处。
9.底抽巷未建立防喷孔装置引排系统,该项共0.5分,扣0.25分/处。
10.井下抽采系统未排入专用回风巷或排放口栅栏、瓦斯传感器设置不正确该项共0.5分,扣0.25分/处。
4.地面永久抽采系统方案或设计报集团公司(非直管矿井报区域公司)审批后实施。
地面抽采系统建设完成,经矿初验合格后,集团公司(非直管矿井报区域公司)组织验收。
5.井下临时抽采系统方案或设计经矿总工程师,非直管矿井经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井下临时抽采系统建设完成,并满足连续、可靠运行条件后,直管矿井、区域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抽采系统验收报告作为矿井抽采达标评判基础资料之一。
11.地面抽采系统设计或方案批复扣1分。
12.地面抽采系统无集团公司验收报告单扣0.3分;
13.井下临时抽采系统建设无设计(方案)扣0.2分。
14.井下临时抽采系统建设不符合设计或会审意见扣0.3分。
15.井下临时抽采系统无矿竣工验收报告单扣0.2分。
抽采管路
(3分)
6.管路吊挂、安装、放水除碴器设置。
16.“卡脖子”管径该项共0.5分,每处扣0.25分。
17.抽采管吊挂高度低于0.3m该项共0.5分,扣0.1分/10m。
18.抽采管路漏气该项共1分,扣0.5分/处。
19.缺少放水除碴器该项共1分,扣0.5分/处。
监测系统
(5分)
7.地面永久、井下临时抽采泵站设置抽采管道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管网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温度、设备开停状态、泵站环境瓦斯浓度等,具有异常报警、切断电源功能。
8.抽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层,抽采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管道CO或其他预测煤层自燃发火指标,具有异常报警功能。
9.抽采管道自动计量装置每6个月至少标校一次;
5分
20.未安设抽采管道自动监控装置,该项共3分,扣1.5分/套。
21.监控参数设置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5分/台。
22.抽采管道计量装置调校、标校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5分/台。
计量系统
10.地面抽采泵站、井下抽采泵站、采区抽采主管、上下副巷支管入口、分组钻场、揭煤工作面、底板抽采巷、回采区段顺层钻孔及其他抽采达标评价单元安装管道人工参数计量装置。
11.具有分组计流量,单孔计浓度、负压装置。
12.抽采管道人工测量装置每年至少清理维护一次。
23.抽采管道计量装置安装不符合规定该项共2分,扣1分/处。
24.分组计流量,单孔计负压、浓度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2分/处。
25.人工计量装置未按规定清理维护,计量数据偏差大于5%,该项共1分,扣0.5分/处。
26.抽采参数观测台帐记录不符合规定或未按抽采地点进行分类管理该项共1分。
抽采参数
观测(5分)
13.地面永久泵站、井下临时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管道抽采参数,并与管道自动监测计量装置数据对比。
14.采掘工作面上下副巷抽采支管、高抽巷、高位钻场、抽采达标评价单元及其他重点考察区域每天至少测量一次抽采参数(包括负压、流量、浓度、温度)。
分组钻场的人工计量装置每周至少测定一次抽采参数(包括负压、流量、浓度、温度);
每周至少对井下抽采钻孔完成一个测量循环(包括单孔浓度、负压)。
15.班报表、日报表、月报表为抽采达标评判基础数据资料之一。
27.泵站未按规定测定抽采参数,该项共1分,扣0.2分/次;
28.泵站未按规定记录自动监测数据,该项共1分,扣0.2分/次。
29.泵站自动监测数据与人工监测数据出现较大偏差,未及时处理,该项共1分,扣0.1分/次。
30.通(防)值班人员未审签瓦斯抽采班报表,该项共1分,扣0.1分/次;
矿长、总工程师未审签日报表扣0.5分/次;
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未审签月报表扣0.5分/次。
31.抽采报表数据错误或缺项,该项共1分,扣0.2分/处。
矿井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基础参数
16.建立矿井煤层瓦斯基础参数台帐;
17.确定不同地质单元、不同抽采方式的抽采半径及其对应的预抽期;
32.未建立煤层瓦斯基础参数台帐,该项共2.5分。
33.达标工艺方案计划各采区实测煤层瓦斯基础参数个数、种类、位置等不符合规定,该项共2.5分,扣1分/处。
井巷工程
18.底板岩石巷断面不小于10m2,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和完善的生产系统;
19.设计水煤沉淀和水煤清挖运输系统;
20.钻孔与巷道同时施工时,钻场断面不小于10m2,长度不小于4m,具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明确井巷工程与被掩护煤巷条件的相对位置关系。
34.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底板岩石断面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
35.达标工艺方案未设计底板岩石巷通风系统或设计通风系统不独立,该项共1分。
36.底板岩石抽采巷采用水力增透措施时,达标工艺方案未设计水煤沉淀和水煤清挖运输系统该项共1分,扣0.5分/条。
37.达标工艺方案未设计底板岩石抽采巷安全防护系统该项共1分,扣0.5分/条。
38.瓦斯治理工程需要采用钻场时,未设计钻场规格,该项共1分,扣0.5分/条。
抽采系统
22.抽采达标地点服务泵站规格、泵站供电系统、监测系统;
23.抽采达标地点抽采管路管径及计量装置、放水除碴器安装位置;
39.达标工艺方案未设计计划抽采达标区域的抽采系统、泵站供电系统、监控系统,该项共2分。
40.达标工艺方案对各抽采达标评判区域计量装置、放水除碴器安设位置未设计或设计不合理,该项共2分,扣0.5分/处。
41.达标工艺方案对底板岩石巷穿层钻孔水力冲孔防喷装置、穿层钻孔预抽未进行分源分抽设计,该项共1分,扣0.5分/处。
抽采方法
24.各抽采方法的钻孔孔径、开孔间距、封孔参数、连网工艺;
25.各抽采达标地点的钻孔工程量、设施设备配置、施工队伍、施工时间,连网抽采时间、预抽期。
42.达标工艺方案未明确各抽采达标区域抽采钻孔孔径、开孔间距、封孔方法等,该项共2.5分,扣0.5分/处。
43.达标工艺方案未明确各抽采达标区域井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设施设备配置、施工队伍、施工时间、连网抽采时间、预抽期等,该项共2.5分,扣0.5分/处,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规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抽采达标规划
26.抽采达标规划包括:
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44.抽采达标规划,该项共1分,缺项的小项不得分。
45.年规划产量大于年规划抽采达标煤量,该项共1分。
46.底穿层钻孔规划预抽期小于3个月,该项共1分。
47.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段煤层瓦斯规划预抽期少于6个月,该项共1分,缺少扣0.5分/月。
48.规划巷道工程与钻孔施工地点间距小于100m,该项共1分,扣0.1分/10m。
年度实施计划
27.年度实施计划包括:
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9.年度实施计划,该项共2分,缺项的小项不得分;
50.未将年度抽采达标工程细划、落实到月度计划,该项共2分,扣0.5分/项,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51.未完成月度计划扣0.5分。
52.上月度未完成计划,未及时调整下月度计划或调整后矿总经理(矿长)未签发扣0.5分。
评价工作体系
人员配置
28.区域公司总经理、直管矿井矿长负责建立本单位抽采达标价工作体系,明确抽采达标评价人员、业务职责、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补充措施等。
53.评价人员主体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5分,扣0.5分/人;
54.人事变动、机构调整,未及时签发文件,该项共1.5分,扣0.5分/次。
评价流程
(2分)
29.根据本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管控流程。
55.未建立矿井抽采达标隐患闭环监控制度,扣1分。
56.对辨识出的隐患未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该项共1分,扣0.2分/条。
管理制度
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5分)
30.打钻进尺分段考核制度、打钻综合小组管理制度、抽采系统分片包干制度、抽采技术革新奖励制度及抽采各管控环节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分片包干制、“旬分析、月总结”制。
57.数据资料与管理制度规定不符,该项共2分,扣0.5分/项,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58.各工种岗位人员不熟知岗位职责或未取岗位资格证,该项共1分,扣0.2分/人,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59.旬分析、月总结防突(通风)科长未签字或辨识隐患未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该项共2分,扣0.2分/条次。
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分)
31.抽采钻孔单孔三人验收制;
抽采钻孔阶段竣工验收制;
钻孔挂牌留名制度、水力冲孔泄煤量考核验收制度。
60.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该项共3分,缺项扣1分/项,小项得分扣完为止。
61.现场管理未按制度执行,该项共2分,扣0.5分/项;
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32.直管矿井矿长(总经理)、区域公司总经理负责每月组织召开先抽后采专题会议,组织落实抽采达标所需的人、财、物,研究、布置、检查、落实抽采达标规划,协调解决抽采达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抽、掘、采”平衡。
参加人员:
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风(防突)、生产、机电、调度、安监、地测、各相关部门或区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62.未平衡、解决上月度抽采达标欠帐工程,该项共1.5分,扣0.5分/项。
63.未安排、落实本月度抽采达标工程计划,该项共1分,扣0.5分/项。
64.未编制、签发先抽后采例会会议纪要,该项共2分,扣1分/月;
65.专业部门或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先抽后采例会,该项共0.5分扣0.1分/人。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3.建立瓦斯抽采达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资料管理责任人及岗位职责。
34.数据资料包括:
煤层瓦斯基础参数台账(包括工程研究院测试报告单)、通风瓦斯日报表(2年)、抽采工程验收报告、抽采系统图、生产规划计划(抽采达标规划计划)、矿井抽采达标工艺方案、采堀面抽采钻孔施工设计、单孔验收记录、阶段竣工验收报告、采掘面瓦斯地质图、泵站抽采参数记录(2年)、瓦斯抽采日报、月报、采掘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档案等。
66.抽采达标数据资料未归类建档,该项共1分;
67.技术资料缺项或记录不完善或更新不及时,该项共1分,扣0.2分/项。
68.技术资料数据失真,该项共1分。
69.瓦斯抽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未执行“一人一档”培训管理制度,该项共1分,扣0.5分/人。
70.瓦斯抽采相关特殊工种未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该项共1分,扣0.1分/人。
抽采工程设计、施工、验收
设计
35.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设计说明书。
36.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37.施工设计说明书经区域公司或直管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1.未编制采掘面抽采工程施工说明书,该项共2分;
72.总工程师未审签抽采工程设计说明书,该项共1分。
73.设计抽采钻孔开孔间排距、孔径、控制范围、深度、卸煤量等参数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该项共1分,扣0.2分/孔。
74.抽采钻孔施工设计说明书未说明施工设备或进度计划,该项共0.5分,扣0.1分/份。
75.施工设计说明书未说明打钻安全技术措施,该项共0.3分,扣0.1分/份。
76.抽采钻孔施工人员未学习施工设计说明书,该项共0.1分。
77.实际煤层赋存与预想煤层赋存参数相差较大时,未修改设计或修改设计未审签的,该项共0.1分。
施工
38.钻孔施工单位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抽采钻孔。
78.钻孔实际施工孔径小于设计孔径,该项共0.5分。
79.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偏差大100mm,该项共0.5分。
80.缺少钻孔一杆一记原始记录,该项共0.5分。
81.钻孔实际施工坡度或方位与设计偏差大于1度,该项共0.5分。
82.钻孔实际施工深度小于设计孔深3m及以上,该项共0.5分。
83.钻孔封孔段长度、封孔浆液材料配比、护孔管长度不符合设计,该项共0.5分。
验收
39.实行单孔三人联合验收制度,抽采钻孔分阶段竣工验收制度。
40.区域公司、直管矿井总工程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抽采工程阶段验收,检查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84.单孔验收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2分/孔。
85.无抽采钻孔封孔原始记录或封孔验收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2分/孔。
86.阶段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该项共1分,扣0.2分/孔。
87.无阶段验收报告,该项共1分。
88.矿总工程师未审签阶段竣工验收报告,该项共1分,扣0.5分/处。
41.钻孔施工完毕及时绘制抽采钻孔影像图,反演煤层赋存,确保钻孔控制到位。
89.抽采钻孔成孔后未及时填绘钻孔影象图(瓦斯地质图),该项共0.5分。
90.钻孔径向间距大于2倍设计抽采半径,该项共1分。
91.边缘钻孔(平面、剖面)连线小设计控制范围,该项共0.5分。
煤层瓦斯基础参数台帐
矿井或
采区
42.矿井每一地质单元分别沿走向、倾向最少布置3个原始瓦斯含量或压力测点。
43.同一个地质单元最少布置一个煤样a、b值及工业分析测点。
92.矿井无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或压力测点,该项共1分。
93.煤层原始含量测点个数不足,该项共0.5分,扣0.1分/个(提供测试报告单)。
94.煤样a、b值及工业分析测点个数不足,该项共0.5分,扣0.1分/个(提供测试报告单)。
采掘
工作面
44.抽采达标评判单元附近100范围内最少布置一个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测点。
45.抽采达标评判单元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测点布置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95.基础参数台帐与瓦斯地质图不一致,该项共1分,扣0.2分/处。
96.未明确各类参数测试地点(坐标)、埋深、取样人、测试单位、测试日期、参数测值等,该项共1分,扣0.2分/处。
97.未建立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矿井涌出量(相对、绝对)月度台帐,该项共1分,扣0.2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