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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市一医院站,姑娘儿和她男朋友不让大伯下车,一定要他把照片删了,但大伯不肯,姑娘儿和男友就报了110。
民-警来后,大伯还是不肯把照片删了,双方最后闹到交通治安分局去了,到10点多才处理好;
大伯本来是要去参加一个活动的,为了这事也没去。
大伯给没让座的姑娘儿拍了四张照片
75岁的大伯姓李,5月7日单位安排了大巴车在杭州图书馆等,组织老同志去桐庐春游。
李大伯先坐333路公交车从三墩家里出发,在汽车北站换乘188路,上车时还有空位,李大伯坐在靠上车门一边的第三个侧位。
姑娘儿姓吴,20岁,杭州人,住在北站附近,在萧山一家银行工作,每天早上都坐公交车上班,那天有男朋友陪着。
刚上车时,没有座位,和男友站在下客门旁边。
车开到董家新村站,下客门的座位有人下车,小吴坐了下去,男朋友在边上站着。
这时,坐在前面的李大伯看到身边多了一个老太太,很吃力地扶着旁边的栏杆。
李大伯说,他边上坐着的乘客,不是上了年纪就是中年人,因为他的座位比较高,就看到跟他隔了一个座位的小吴。
“我说小姑娘,你的座位能不能让给老太太坐?
她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说,叫我?
我不让。
然后管自己嘀嘀咕咕。
我耳朵不好,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后来她就管自己朝窗外看了。
”李大伯说。
而小吴说,当时她确实对李大伯说了“不让”,但“不让”前面还有“今天身体不舒服”。
小吴的男友说,小吴身体确实不好,之前已经挂了4天盐水,正因为这样,他才专门陪着去上班的。
“她肯定是说了身体不舒服,但大伯当时好像没听到。
”
之后,李大伯拿出相机,对着小吴“咔嚓”就是一张,小吴低头没看到。
“咔嚓”又一张,李大伯又对着老太太拍了一张。
“咔嚓”第三张,又对准了小吴。
小吴抬头看见了,问李大伯,“你在拍我吗?
”李大伯没回答,把相机放进了上衣口袋。
又过了一会儿,小吴抬头,又看见李大伯对着她“咔咔”拍了两张。
这时,小吴男友站出来说:
把拍的照片删掉。
可李大伯还是没吭声。
担心照片上网
姑娘儿当场报警
拍好照片,李大伯扯开大嗓门,在车厢里说开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道德太差,连给老人家让个座都不愿意……
“我是造舆-论,见上来一个乘客就说一遍,现在的年轻人尊老爱幼的观念太差!
问李大伯,车厢里乘客什么反应,李大伯说,乘客们都不响。
而小吴和男友说,乘客并不是闷声不响。
“我们隐隐听到边上的人说,现在的老年人总喜欢早高峰和大家抢公交车,他们刷老年卡不用付钱,我们付了钱,却还要给他们让座,不让还要被说……大伯没听见而已。
事后采访李大伯得知,他耳朵不好,戴着助听器,怕别人听不见,所以说话声很大,当然别人说话也要很大声他才听得清。
李大伯这样一路说着到了市一医院附近,小吴和男友一直听着,加上又被拍了照片,心里不爽到极点。
小吴担心李大伯把照片发到网上去,男朋友说那就报警,小吴在车上打了110,民-警说马上过来。
到市一医院站,李大伯、老太太、小吴和男友一起下了车。
“下车时,他拉住我,不让走,说一定要删掉照片才肯让我走。
而小吴男友说:
“我没拉他,就是要他等一下,110马上就来,可他不愿意,管自己往前走,过马路,一直到了杭州图书馆,坐上等着的一辆大巴。
小吴和男友紧跟其后,一直跟到大巴上客门。
大巴车上都是退休老人,大家都劝李大伯把照片删删掉算了,大家就可以出发去桐庐了。
李大伯觉得自己没做错,不愿意删,让大家先走,他不去桐庐了。
大伯对民-警说是准备把照片发上网的
110民-警赶到,把李大伯从大巴上劝下来,和小吴他们一道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劝了半天,李大伯还是不肯删照片,因为是公交车上的纠纷,只好送去交通治安分局继续调解,接待他们的警官姓钱。
“大伯的意思是,公共场所拍什么照片是他的自由,电视台不也是在街上拍片、播出的?
他是要把照片放到网上去的。
那对情侣的态度非常坚决,说拍了照片已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放到网上更是不能容忍的,不把照片删除,是不会让大伯走的。
我们也劝大伯,真把照片放到网上,会给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是不妥当的……”钱警官说。
调解到最后,李大伯退了一步,相机里的照片可以删除,但要保留下来。
于是先把照片导入民-警的电脑上,再当着小吴他们的面,把相机里的照片删除了。
出了交通治安分局,李大伯没直接回家,又坐28路赶去了公交公司,就这件事情向公交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公交公司加强对这个现象的关注,用更多的方式去提醒年轻人让座。
“那个老太太77岁,比我年纪还大,我就想站起来让座,老太太说不用了。
我心里很气,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
我是经常坐公交车的,总感觉杭州的年轻人不够礼貌。
难得遇上肯让座的年轻人,我都要问他们是哪里人,结果十有八-九是外地的孩子。
“这样的情况,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所以每次出门遇上不让座的年轻人,我经常会拿相机把他们的样子拍下来。
我电脑里有个‘杭州公共汽车’的文件夹,里面的照片都是在公交车上拍的,有批评那些不肯让座的年轻人,也有表扬那些相互谦让的乘客,但被拍者的脸部都做了处理。
而郁闷的小吴和男友说,这件事他们没有错,只觉得被拍照有点气愤,不介意把事情拿出来让大家说说。
“第一,开始我真的没有看见那位老太太;
第二,我自己身体真的不好,都挂了4天盐水了。
”小吴说。
“就算她起来让座,我肯定也不同意的,这是做男朋友最正常的反应,她身体已经不好了,不然我陪她去上班干吗?
”小吴男友说。
网络时代还有肖像权吗?
李大伯老先生拍照这件事,从法律上还是容易说清楚的。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连骏律师的个人看法是:
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一定要让座,也就是说李大伯在没有任何法律和合同的约束下,随意拍摄别人,小吴和男友出于担心对方在网上发布照片,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权要求李大伯删除照片。
但如果换种情况,假如李大伯拍到有人在公交车上吸烟,因为杭州出台了公共场合禁烟令,李大伯的行为视为取证,他就有权拒绝删除照片。
小吴和男友担心的其实并不是照片被人拍了,而是被上网,怕被无孔不入的网友们“人肉搜索”、ps、恶搞……就像明星们丢了手机后,担心的不是手机值几个钱,而是手机里的“秘密”。
以前我们说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但这个定义,在现如今的网络化时代,早已不适用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即便是正儿八经的事情,也可能演化出不可预料的后果。
你说我街拍到一个网友放在自己博客上,是和圈子里的摄影爱好者讨论光线、角度问题,但说不定就有其他网友对美女照片言辞不堪,甚至把照片复制后ps丑化,那位倒霉的美女该找谁算账呢?
“目前法律对肖像权的定义还停留在没有出现网络之前,所以如何界定营利为目的这点非常关键。
假如被“街拍”的照片放到网络上,仅仅是单纯拍摄技巧的交流,那肯定没有侵犯到肖像权。
但如果发布者是为了点击率,或被别人转载用作商业目的,那则有可能被起诉共同侵权。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连骏律师说。
而网络举证非常困难,因为网上的信息可随时进行增删修改,使得网上证据容易失去法律效力。
再从另一方面来说,就算维权成功了又能怎样?
照片一旦上了网,是不可能被彻底删除干净的,对个人造成的影响是难以挽回的。
让一个女孩成为这个社会问题的焦点
是不是不大公平?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一个相关工作人员谈了她的一些想法(她特别声明,纯属表达个人看法,不代表单位):
大伯拍了别人的照片,而且还是在起了争执的情况下,姑娘儿当然有想法。
毕竟是人家的肖像权,要是放到网上人肉一下,对她影响也很大。
现在公交车上让座的不少,不让座的也不少,让一个女孩子成为这个社会问题的焦点,对她是不是也不大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