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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建设项目业主预防和处理施工索赔方法

引言

品牌的概念和理论体系伴随着市场交换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得到充实,在工业时代形成了具有标准操作模式,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得到丰富发展的理论体系.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经济时代,网络的形成、发展和应用给人类社会诸多方面形成了冲击,这种冲击表现在一方面对旧有事物的存在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和挑战,同时伴随网络的应用使人类社会各领域出现了传统理论难以解释的新现象.

在实际应用上,在新时代下品牌的商业应用已经结合时代背景出现了新的应用方式和特点,但是对此我们无法利用工业时代的品牌理论进行解读分析。

探索讨论信息时代品牌应用的新视角,一方面要深入信息时代的本质,另一方面要掌握传统品牌内涵和应用,以此为基础,结合信息时代的重要特征和商业应用的具体情况,从多个视角对品牌进行新的思考。

本文从信息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个性化”的角度对品牌进行了思考,同时分析了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CRM与品牌之间的关系,重点关注了CRM对品牌发展的一些影响.从本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对当今社会品牌应用情况做一点更深入的考察。

·

一、施工索赔概述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施工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实际损失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的行为。

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是一种补偿性要求。

施工索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索赔的双向性。

施工索赔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承包商和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索赔地位是平等的。

2、索赔以实际损失为前提。

即与签订的合同标准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非自己原因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上的损害。

这提出施工索赔的前提条件。

3、索赔是补偿性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提出给予补偿(工期或费用的权利要求和主张。

4、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依据.即索赔必须以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为依据。

(二)施工索赔的分类

施工索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依据分类标准、方法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施工索赔当事人不同分类,施工索赔可分为:

1)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这类索赔大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争议,也有中断或终止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

2)承包与分包商间的索赔.其内容与前一种大致相似,但大多数事分包商向总包商索要付款和赔偿及承包商向分包商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施工索赔可分为:

1)合同内的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找到依据,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

一般情况下,合同内施工索赔的处理和解决相对容易。

2)合同外的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但可以根据从合同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按业主索赔的目的分类,施工索赔可分为:

1)正确履约索赔,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商违约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改正原有的违约行为后果,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有效保障业主的合同权益。

2)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给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失,而这种损失不能由追加的履约行为来完全弥补时,业主在承包商按照合同正常执行所得的资金种扣减一部分来弥补损失.

(三)施工索赔的作用

施工索赔是保证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举措,其主要作用有:

1、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双方经济责任关系

施工合同双方有权利、有利益、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谁未履行合同责任,构成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侵害对方权利,则应承担相应的合同处罚。

离开施工索赔,施工合同的责任就不能体现,合同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就不平衡。

2、维护施工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

施工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手段。

在现代工程承包中,如果承包人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不精通索赔业务,往往使损失得不到合理及时得补偿,就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出现倒闭。

对发包人而,如果不能有效预防和处理承包人的索赔,以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就会使自己承担较大的工程风险,包括资金、工程质量、工期以及投资效益的损失,甚至造成工程无法实施。

3、促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

施工索赔的正常开展,把原来列入工程报价的一些不可遇见费用改为按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

(四)业主与承包商施工索赔比较

从法律角度来说,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包商和业主的地位是平等的,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但是,由于业主和承包商的不同合同地位和索赔管理的目标不同而使得二者提出的索赔又有很大的差别。

1、对索赔机会把握程度不同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对业主和承包商的要求不同,业主的主要责任是为使工程的正常实施而向承包商提供适当的建设条件,如提供施工图纸、办理建设手续、提供工程实施的环境和拨付相关资金等,这些条件是否符合签订的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商是比较容易掌握的,所以承包商比较容易准确把握施工索赔机会。

承包商的责任是向业主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建设成果,而表征符合合同要求的建设成果的各项指标,除了时间指标外,其他诸如质量、总体性能的评价指标涉及十分复杂的因素,在合同中也不可能对这些指标给予十分明确的说明或规定,同时业主往往不是工程技术方面的专家,也缺乏第一手信息资料,因此业主不容易把握向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同时也给有效反击承包商的施工索赔带来一定的难度。

2、索赔的目的不同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的目的是费用的增加或工期的延长,最终的目的为了经济利益。

而在业主和承包商保持合同关系期间,业主的最终目标是要求承包商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项目,得到自己满意的工程成果,即按照合同要求正确履约,保证项目系统的整个寿命周期内的经济效益,所以当承包商违约时,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的首要目的是获得满足合同标准的工程成果,其次才是费用和其他要求.

3、索赔数量的确定难易程度不同

在合同执行出现异常情况时,承包商的损失较容易确定,其索赔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责任的分担。

而合同执行出现异常情况对业主影响深远,有的甚至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所以承包商的某种违约行为给业主带来的伤害很难计量.

4、索赔分析评价时考虑的时段不同

承包商对业主的违约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时一般只考虑到整个建设工程的竣工完成时,而业主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时,一般会把违约给自己带来影响的时间拉得很长,即考虑到承包商该违约行为对自己今后(系统运行后)收益情况的影响,有时甚至考虑对系统整个寿命周期运行效果的影响。

5、索赔谈判中的地位差别

在索赔谈判中,业主一般都处于优势地位,这是因为合同的不完全性使得业主对承包商行为的评价具有很大的弹性,特别在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交易中买方的主导地位更是提高了业主的这种优势。

二、业主索赔管理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业主索赔管理任务

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索赔管理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即索赔与反索赔。

业主索赔就是指因承包商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而遭受实际损失时,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业主反索赔就是指业主预防和反驳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所谓业主预防索赔,就是指业主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预测可能被承包商索赔的诱因,从而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防止自己违约,使自己处于不被承包商索赔的状态或尽力减少被承包商的索赔机会。

业主反驳承包商索赔,是指业主利用自己掌握的事实材料及合同文件,证明承包商的索赔报告事实不准确、索赔理由不充分、索赔计算不正确,以减轻或否定己方应负的责任,最终达到己方不受损失或少损失的目的.

由于发生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的频率较低,业主索赔管理的重点是对承包商施工索赔的预防和反驳.

(二)业主索赔管理的工作步骤

业主索赔管理的最高目标就是维护合同规定的自己的权益。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业主必须经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

业主在开展索赔管理工作时必须将索赔管理的最终目标分解成一系列具体的分项目标,再将这些目标转变成一系列具体的工作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索赔管理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

业主索赔管理的工作步骤主要由索赔战略的制定、合同管理、索赔证据搜集、索赔谈判、索赔事件解决方案的确定与监督实施等组成.

1、业主索赔战略的制定

业主索赔战略是业主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处理与索赔有关的工作和事务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对整个索赔管理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决定着索赔管理工作的大方向和最终收益的轮廓,制定索赔战略是业主做好索赔管理工作的前提.

2、合同管理

从索赔管理角度,合同管理可分为合同分析和合同的日常管理两部分,合同分析的目的是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

合同的日常管理则是通过收集、整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记录,形成一个能清楚描述和反应整个工程全过程的数据库,其目的是为索赔或反索赔及时提供有效的证据。

合同管理是业主进行索赔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没有良好的合同管理作支撑的索赔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合同管理是业主进行索赔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3、证据搜集

索赔是单方面行为,它只有在双方就相应索赔事件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形成合同的补充协议,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双方就某索赔事件进行协商、谈判过程中,关于索赔事件证据的获取和论证就成为该项索赔工作成功的前提.索赔证据的获取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主要有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4、索赔谈判

索赔谈判是指业主和承包商或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工地代理人-—项目经理依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进行磋商、洽谈的过程.通过谈判,双方就索赔事件的处理达成协议,原本不明了的风险和利益的划分被明确划分下来。

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

谈判是索赔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在谈判之间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包括谈判的策略、人员的组成、证据的准备等.

5、索赔事件解决方案的确定

索赔工作的最终成果反映在索赔事件的解决方案上,在确定索赔事件解决方案时,业主一定要用战略的、综合的、长远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眼光论证和评价索赔解决方案对自己和承包商的影响,找出承包商能接受,同时又对自己最有利的索赔事件解决方案。

6、索赔事件解决方案的监督实施

索赔事件解决方案的确定并不是业主索赔管理工作的最终日标,索赔事件解决方案确定后业主还要监督该方案的落实,在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设计新的纠纷或产生新的索赔事件.

三、业主预防施工索赔措施研究

(一)设计阶段预防索赔措施

1设计阶段索赔诱因分析

在索赔事件中,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索赔占较大比例,一般表现为项目的增加、工程量的增加,从而造成费用的增加、工期的延长。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由于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如设计的图纸不符合规范要求;

设计内容不够完善;

施工说明表达不严明;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表示不清楚的或存在错误;

工程量计算等诸多方面存在遗漏和缺陷等,于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缺陷而引起设计变更。

(2)由于业主对项目建设方案考虑不够周全或者对部分建设内容迟迟不能确定,如房屋建设中部分功能布局上调整、使用材料和设备的调整或者对部分房屋建设因市场需求不够明确在设计时不能确定,于是到了施工阶段才作出方案调整、增加建设内容或规模的决定,于是要求设计单位修改或补充设计。

(3)由于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勘测深度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实际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符,导致设计单位被动修改设计,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产生极大可能诱发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在设计阶段,业主必须高度重视设计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设计变更的发生。

2设计阶段预防索赔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的设计变更产生原因,为了预防日后因设计变更产生索赔事件,业主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优选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设计经验、企业信誉等将直接影响项目的设计质量。

为了避免因设计单位的能力问题产生设计安全性不够、设计祥图不够、设计漏项等设计缺陷,甚至发生错误的设计,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或途径(包括设计招标)选择一家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技术能力强、设计经验丰富、企业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来承担项目设计任务。

(2)严格设计审查。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并且我国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严把设计质量关。

所以作为业主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3)由于种种原因,项目业主多数不够重视勘测工作,有些项目仅有少量的勘测资料就开始设计和施工,甚至有些业主凭感觉判断根本不进行地质勘察就开始设计和施工,结果在施工过程难免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结果,导致大量的变更和施工索赔,有时甚至导致工程的失败,不得不另外选址。

勘察部门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业主应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勘察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事先找出特别重要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充勘察,完善勘察资料,让设计和招标工作建立在翔实的勘察资料基础上,以减少后期的变更索赔。

(二)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预防索赔措施

1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索赔诱因分析

在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诱发索赔事件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招标的标段划分不合理,招标的范围界定不准确,于是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的严重干扰和合同外项目的增加,从而导致索赔.

(2)招标方式、计价方式、评标的办法定得不够科学和严谨,不能真正选择到技术力量强、企业信誉度高、经济实力雄厚得施工队伍,致使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施工效率低、资金周转困难、工程进度和质量得不到保证,以及不能排除承包商的压价或不平衡报价,从而导致索赔。

(3)清单编制不够完善,存在疏忽、模糊、矛盾甚至错误等缺陷,由于清单报价业主将承担工程量风险、承包商只承担单价的风险。

清单存在缺陷很容易引起施工索赔

(4)标底定得过低,从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得热情,不利于竞争环境的形成,往往会刺激一些承包商采取不平衡报价,以“低报价、高索赔”的思想参与投标,导致日后的工程建设中出现高频的索赔。

2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预防索赔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根据招投标工作程序,业主在此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合理确定评标办法.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普遍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此方法可以充分体现业主的愿望,即希望将自己的工程交给一个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企业信誉好、综合素质高、报价合理的承包商来承担施工任务。

综合评估法作为常用的方法就是采用百分制法。

评分项目一般分为投标报价、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分值分配一般要根据项目的具体和业主的愿望来进行分配。

(2)熟悉编制工程清单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施工图纸及说明、招标文件、及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等,这些资料是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准确设置清单项目名称。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是投标人报价的基础,而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因此,很多清单编制人在计算工程量时降低了要求,计算粗略、甚至错误较多.工程量的错误一旦被承包商发现和利用(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是业主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下预防索赔关键环节之一。

(3)合理确定标底

标底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

标底作为衡量承包商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业主评标、定标和最终确定中标人的主要尺度之一,也是防止投标人恶意串标的有效控制手段之一。

依据标底,业主可以确定参与复合标底计算的合理报价范围,并在合理报价范围内用最适合低投入成本得到能够符合预期设计和建设要求的工程。

当然,业主也可以把标底向投标人公开,作为投标最高限价,若超出后则作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排除在外,然后将有效报报按照一定的方式复合计算合理报价范围,并在合理报价范围内确定一个低于标底的中标价。

(三)施工阶段的防索赔措施

1施工阶段索赔诱因分析

在施工阶段,因大量人流、物流交织在一起,施工管理复杂,从中产生的索赔问题是具体的、大量的.

(1)业主未按照专用条款合同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在开工前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

(2)业主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3)业主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施工准备期间的畅通.

(5)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2施工阶段的预防索赔措施

(1)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业主一定要注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条款,尤其是时间方面的限制规定,以避免违约而引起付款方面的索赔,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引起的有关索赔事件发生。

如因拖欠工程款除了会引起承包商对工程款及其利息的索赔外,如果长期大量拖欠应支付的工程款还会造成承包商流动资金的困难,增加承包商的融资成本,或者导致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甚至终止合同等一系列问题发生。

(2)保存完整的工程记录。

索赔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各种工程记录是业主处理施工索赔的依据。

虽然承包商在提交索赔报告时,要附上证明材料,但并非所有的材料当时都经过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签字。

实际上,大量的资料可能是由承包商单方面提供的。

如果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保存自己的记录,将来会无法反驳承包商所提供证据中虚假的成分。

施工索赔处理决策方案依据的是当时的工程实际情况。

因此,保存完整全面的工程记录是相当重要的.工程记录按内容范围可分为:

工程施工历史记录、工程计量和工程款记录、工程质量记录、竣工记录。

(3)加强沟通与协调。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实际上许多施工索赔事件都是由于沟通与协调不畅所造成的。

例如,施工现场上不同承包商之间相互干扰的问题可能是进度计划不协调;

对施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或施工图纸中的要求存在理解上的差异等,如果经常沟通,则可能在施工之前就发现,然后通过协商来解决,就可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应经常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在承包商的损失发生之间采取措施,就可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结论

索赔是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是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一体的边缘科学,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法律知识、经济学、管理学等,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综合学科,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逐步开放、索赔管理工作趋于国际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按照合同实施项目管理是必然趋势,面对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和索赔管理国际承包商,无疑是一种挑战,加强业主索赔管理工作的研究已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实践经验,补充完善论文,为我国建筑工程承包事业添砖加瓦。

致谢语

老师在论文题目审定、文章思路安排和严密性、材料组织上给我以非常认真详细的指导,在此我对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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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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