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组通7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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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定级工作须在4月10日之前完成,各单位要建立分类定级管理台账,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晋位升级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制订整改提高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制定晋位升级考核办法,年底对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进行考核,力争“较差”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90%以上,“一般”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20%以上,“较好”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10%以上。

强化激励措施,把晋位升级情况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表彰奖励挂钩。

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制订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实施。

分类定级过程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调查分析,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

县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样调查、典型剖析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严格审核把关。

3、注重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和宣传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做法经验,注重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积极推介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基层党组织评级汇总表

3、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通知

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2012年3月日

(共印份)

附件1

1、行政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

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及带头致富、带领村民致富情况;

(2)村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情况;

(3)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情况;

(4)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发展等工作情况;

(5)村党组织书记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及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

(6)大学生村官及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5分;

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

未按要求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的扣1分;

近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

近两年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班子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扣5分;

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

长沙党建1+5信息管理系统的党组织、党员相关信息更新维护不全不及时的扣1分;

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村“两委”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

(2)村里发展建设的总体计划;

(3)村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年度计划;

(4)村里产业发展、村民增收致富的具体措施办法;

(5)发展公益事业、联系服务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安排。

每1项未制定或未落实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村党组织、村委会及其他组织工作制度;

(2)“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3)党务、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

(4)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考核制度;

(5)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一会四评”、群众推优等制度。

每1项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

(2)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设施配备情况;

(3)远程教育站点设施配备及作用发挥情况;

(4)活动场所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

(5)综合利用活动场所服务党员群众、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的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

有活动场所但不足90平方米扣5分;

长期闲置的扣5分;

无远程教育站点或作用发挥不好的扣3分;

保障机制

(1)通过列入财政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等渠道,解决村级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情况;

(2)“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本报酬,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离任补助等情况;

(3)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培训时间等落实情况。

村干部基本报酬未达到标准的扣5分;

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

村干部每年人均培训时间少于3天的扣3分;

工作业绩

(20分)

(1)村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任务情况;

(3)村里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农民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等;

(4)村里和谐稳定情况;

(5)村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6)村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情况;

(6)综治、计生等社会事务工作情况;

(7)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在引领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扣3分;

近两年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扣3-5分;

在乡镇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扣3-5分;

群众反映

(25分)

(1)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

(2)村里各项工作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

(3)村干部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4)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

(5)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村干部受到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扣3-5分;

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

注:

(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

近一年来没有村党组织书记的;

未按期完成村“两委”换届的;

近一年来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

群众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

2、城市社区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身能力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

(2)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

(3)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服务群众情况;

(4)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党员情况;

(5)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承诺践诺情况;

(6)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洁自律情况;

(7)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未按要求储备社区后备干部的扣1分;

近两年出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成员、直管党员违法违纪的扣5分;

近两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

(1)社区党组织是否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具体可行;

(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群众、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实际;

(3)社区党组织在制定思路和计划时是否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形成共识;

(4)发展思路和计划落实推进情况。

(1)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2)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兼职委员”制、“居站分设”、“三位一体”及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落实情况;

(3)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落实情况;

(4)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制度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公开承诺”、“一会四评”、群众推优等制度落实情况;

(5)民主管理情况;

(6)党务、居务公开情况。

(1)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情况;

(2)活动场所设施配备情况,特别是党员活动室和远程教育设施配备情况;

(3)综合利用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党员和居民群众、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的情况。

无活动场所的扣5-10分;

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老城区低于300平方米,新建社区低于500平方米的扣3分;

无远程教育站点扣2分;

未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的扣1分;

(1)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

(2)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工资、补贴、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按不低于上年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情况;

(3)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社区承办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情况,部门投入社区资金整合利用情况;

(4)社区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时间落实情况。

社区干部报酬未达标准的扣3分;

未落实社区直管党员教育配套经费的扣1分;

(1)社区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2)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任务情况;

(3)社区社会管理情况,包括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等方面;

(4)社区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5)在上级年度考核中的位次情况;

(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在引领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在乡镇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3-5分;

(1)社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

(2)社区党组织、党员、社区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3)社区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

(4)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回复情况;

(5)社区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成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

(6)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和群众对社区干部、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

社区干部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扣3-5分;

不按规定接收企业改制党员的酌情扣1-2分;

近一年来没有社区党组织书记的;

党组织1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

社区“两委”未按期换届的;

社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3、国有企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

(2)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情况;

(3)带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情况;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5分;

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3分;

班子不团结的扣1-3分;

长沙党建1+5信息管理系统的党组织、党员相关信息更新维护不全不及时的扣1分。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

(2)结合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

(3)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计划安排情况;

(4)立足企业实际,创新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小组)、党员示范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的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3分;

未结合生产经营开展党建活动或开展较少的酌情扣2-3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情况;

(2)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情况;

(3)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情况;

(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一会四评”、群众推优等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一会四评”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3分;

党组织没有按期换届的扣3分;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

党员教育培训时间未达到24学时的扣3分;

党组织和党员未开展公开承诺或承诺未兑现的扣3分。

(1)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

(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5分;

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

(1)党组织班子力量配备情况;

(2)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

(3)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情况。

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1)推动企业完成生产经营情况;

(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3)培育特色企业文化情况;

(4)党建带群建情况;

(5)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

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扣3分;

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未实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扣2分。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企业中的威信;

(2)党员在企业中的形象;

(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近两年来企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情况;

(2)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情况;

(3)履行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情况;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5)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情况。

没有配备党组织书记或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扣15分;

未建立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机制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的扣2分;

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扣1-3分;

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扣1-3分。

(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

(3)立足企业实际,创新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小组)、党员示范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的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在服务企业发展中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酌情扣3-5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情况;

(2)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情况;

(3)建立关爱帮扶困难职工制度情况;

(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没有按期换届的扣3分;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2分;

党组织和党员未按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开展公开承诺或承诺未兑现的扣3分。

(1)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10分;

(1)党建活动经费落实情况;

(2)党务工作力量配备情况;

(3)党组织书记待遇落实情况。

无党建活动经费的扣4分;

党建经费不足的扣2分;

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齐的扣2分。

(1)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情况;

(3)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5)党建带群建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

出现严重劳资纠纷的扣5分;

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近一年来没有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近一年来企业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2)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

(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

(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

(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

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

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5分;

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

(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

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一会四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

(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

(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

(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一会四评”、党务公开不落实或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每项扣2分;

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

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

(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

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

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

(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

(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

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

(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

(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

(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

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

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

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

6、社会组织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建意识以及引领和保障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情况;

(2)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

(4)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5)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在党员群众中威信情况。

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团结的扣5分;

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扣5分;

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扣5分;

(1)党组织围绕单位中心任务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情况;

(2)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0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建立流动党员和兼职人员党员管理制度情况;

(3)建立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及反映工作制度情况;

(4)建立党组织维护各方利益机制情况;

(5)建立党组织工作考核评议机制情况。

“三会一课”不落实的扣5分;

不建立流动党员和兼职人员党员管理制度的扣5分;

不建立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及反映工作制度的扣5分;

有活动场所但教育设施不全的扣2-5分;

(2)党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没有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扣5分;

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

(2)保障和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情况;

(3)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情况,是否形成良好的组织文化;

(4)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5)党组织领导工青妇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

在引领社会组织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上作用发挥不力的扣5分;

(1)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及满意度测评情况;

(2)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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