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表GA503GA836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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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规格、选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查看规格、选型
B
同区域数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核对同区域数量
1、点型感烟探测器:
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点型、线型感温探测器:
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点型探测器报警应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1、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补充记录和说明:
检测部位
单项评定
检测单位人
被检测单位人
检测时间:
年月日
手动报警按钮
被触发时,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应能手动复位。
1、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2、先复位手动按钮,后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集中、通用〕
设备合格证明文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对照设计图纸,查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
设备选型、规格,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对照设计图纸,查看设备选型、规格。
设备布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对照设计图纸,查看设备布置。
设备的打印、显示、声报警、光报警功能,均应应具备。
查看设备的打印、显示、声报警、光报警功能。
对相关设备联动控制功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查看对相关设备联动控制功能。
消防电源及主、备切换,负荷等级、安装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自动切换。
现场进行消防电源及主、备切换试验。
有直拨外线专用报警。
查看、试拨外接。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区域
、
集中
通用
〕
一、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应符合以下要求。
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检测:
3.1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3.2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
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
4、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5、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一〕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应不能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但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二〕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起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间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起传输火灾报警信号功能的部件间连接线断线、短路(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
2、火灾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或连接的其他部件间连接线的接地,出现阻碍火灾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故障;
3、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位于远处的火灾显示盘间连接线的断线、短路;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欠压;
5、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
6、备用电源与其负载之间连接线断线、短路或由备用电源单独供电时其电压不足以保证火灾报警控制器正常工作;
7、仅使用打印机作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手段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机连接线断线、短路。
对于1、2、3类故障应指示出部位,对4、5、6、7类故障应指示出类型。
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如消除后再来故障不能启动,应有消音指示),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能保持,故障期间,如非故障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三〕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检查功能(以下称自检)。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执行自检功能时,应切断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
如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每次自检所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四〕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其日计时误差不超过30s;
仅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五〕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对其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
二、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火灾
显示盘
火灾显示盘应符合以下要求:
能接受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留;
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不能手动消除;
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并有消音指示,但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过程中,同时查看火灾显示盘的显示。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特殊情况需要设置延时时间时,最大延时时间不应超过10min.如有关标准、标准另有规家,应按有关标准、标准执行。
1、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以下检测:
3.1核对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和逻辑控制程序。
3.2在接线端子处,模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连线的断路、短路故障并用秒表计时,查看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4、远程手动启动各联动控制消防设备,查看控制信号的传输;
系统复位。
5、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
〔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按有关标准所规定的逻辑关系和要求输出和显示相应控制信号,完成以下功能:
1、输出切断火灾发生区域的正常供电电源、接通消防电源的控制信号。
2、输出能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状态。
应能显示启泵按钮所处的位置。
3、输出能控制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以及其他有关阀门所处状态。
4、输出能控制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泵和消防水泵的启动和停止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5输出能控制防火卷帘门的半降、全降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6、输出能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通风、关闭电动防火阀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输出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等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8、输出能控制常用电梯,使其自动降至首层的控制信号,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消防
联动
控制
设备
9、输出能使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广播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10、输出能使受其控制的应急照明系统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11、输出能使受其控制的疏散、诱导指示设备投入工作的控制声号。
12、输出能使受其控制的警报装置投入工作的控制信号。
〔三〕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以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完成。
〔四〕条所规定的各项功能,能指示手动或自动操作方式的工作状态。
在自动方式操作过程中,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处于手动操作方式时,如要进行操作,必须用密码或钥匙才能进行操作。
警报
装置
1、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1、使用数字声级计测量背景噪音的最大声强。
2、输入控制信号,测量声警报的声强,具有光警报功能的,查看光警报。
2、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自动
报警
系统
布线
线路敷设方式及相关防火保护措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查看其敷设方式及相关防火保护措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观察检查
2、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按楼层、防火分区抽样,每区域、每个回路2处
3、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
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4、系统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观察检查;
查阅相关施工记录
5、管路固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尺量检查。
〔1〕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
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3〕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4〕线槽敷设时,在线槽两端及接头处,距接线盒处,线槽转角或分支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6、管路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3)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7、线路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导管保护,并应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当明敷时,应穿金属导管或封闭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难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导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电的电缆竖井分别设置:
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类电缆宜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4〕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5〕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8、统接地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2〕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
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3〕当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假设原设计未明确说明时,宜不大于1Ω;
当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工作接地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5〕共用接地干线应采用线芯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绝缘导线,由消防控制室穿硬质塑料管埋设引至接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