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讲房地产建筑基础知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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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4、绿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面积的计算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
15、绿化覆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种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16、住宅: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及贮藏空间等。
17、公寓:
供短期居住而带有小型厨房、厕所的建筑物。
公寓具有以下规定:
(1)公寓在城市规划中一般不考虑配置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根据人口构成的特点而设置的周转房应按公寓的要求设置;
(3)根据公寓的使用要求,每套公寓的建设面积一般在下列范围内:
多层45平方米,中高层50平方米,高层55平方米;
(4)公寓应充分考虑社会化服务的要求。
所谓酒店式公寓即按酒店模式管理的公寓。
18、夹层:
在一个楼层内,局部增设的楼层。
19、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20、标准层:
指建筑物内主要使用功能平面布置相同的各楼层。
21、设备层:
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
22、结构转换层: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23、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指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
24、坡屋顶建筑高度:
坡层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为止;
当小于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最高处。
25、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一般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26、用地面积:
指规划地块规定的面积范围。
27、占地总面积:
建筑占用土地的面积,又称建筑占地。
小区占地面积包括所有占用的面积(包括绿化道路等等)。
28、建筑密度:
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和土地利用率。
通常以上限控制。
29、什么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30、什么是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31、红线:
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用地范围。
一般以红笔在地形图上圈定。
,写上批准意见及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
32、道路红线:
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33、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是指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34、建筑物内各层的层数排列
(1)室内设计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安排列称为一层(建筑设计文件中应按楼层顺序标注建筑层数,不得将一层标注为首层或底层),第一层楼板以上称为二层,按此规则类推至建筑的高层数。
层高不大于2.2米时不计层数。
(2)室内设计标高正负零下面的一层,安排列称为地下一层,地下一层楼板以下称为地下二层,按此规划类推建筑物地下室最低层数。
第二部分:
与面积有关的概念
一:
面积相关知识
01)、建筑面积:
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角以上截面计算,包括使用、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02)、使用面积:
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之和除以总建筑面积。
03)、辅助面积:
建筑物各层平面楼梯、走道、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04)、公摊面积:
1公共门厅、过道、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房等为整座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05)、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之和。
06)、公用建筑面积:
整栋楼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07)、结构建筑面积:
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均为投影面积)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08)、使用率: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板楼:
80%;
塔楼75%;
写字楼70%;
商场65%。
使用率与人流量密切相关,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
09)、实用率:
套内建筑面积和住宅面积之比。
10)、商品房销售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分摊的功用建筑面积
11)、(住宅)房屋使用面积:
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
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
12)、(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3)、套内墙体面积:
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非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为室内各居室面积,如壁橱等,以及不包含在结构面积中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
14)、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住宅套内使用面积:
是每套住宅内除墙体厚度外合部净面积的总和(即地毯面积)。
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壁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
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m的部分不计入面
16)、房屋施工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17)、房屋新开工面:
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房屋面积。
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18)、房屋竣工面积:
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
19)、预售面积:
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20)、实际销售面积:
答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
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成套住宅建筑面积:
是指成套住宅的建筑面积总和。
21)、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22)、房屋预测面积:
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23)、房屋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国家测绘规范之规定对楼宇进行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
是开发商和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
24)、人均住宅建筑面:
(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25)、人均住宅使用面积:
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使用面积。
人均住宅使用面积(平方米/人)=住宅使用面积/居住人口
26)、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即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27)、住宅结构面积:
是指住宅的所有承重墙或柱和非承重墙所占面积的总和,即外墙、内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人们常说的居住面积和使用面积都不含结构面积。
二:
房地产面积的测算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有哪些?
2、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有哪些?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有那些?
4、哪些公用面积应分摊?
5、哪些公用面积不能分摊?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楼梯、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井梯)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冰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构屋顶设计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8)与房屋相连的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建筑间永久性的封闭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围(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有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石材幕墙或组合幕墙作为房屋外围的,当幕墙框架突出主体结构距离已有设计数据或实际测量数据时,按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在建筑施工图报建时,还没有设计数据的,幕墙框架突出主体结构距离一律按150毫米计算,竣工后计算竣工面积时仍采用150毫米的数据。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分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1)有盖无柱的外走廊、檐廊、扫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面积。
2)独立柱在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3)未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面积。
4)建筑物外有顶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5)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1)空出房屋墙面构件、艺术装饰,如柱、垛、无柱雨篷、悬挑窗台等。
2)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建筑物上无顶盖的平台(露台)、游泳池等。
4)建筑物如独立烟囱、油罐、贮油(水)池、地下人防干道、支线等。
5)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6)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包括套(单元)门以外的室内外楼梯、内外廊、公共门厅、通道、电梯、配电房、设备层、设备用房、结构转换层、技术层、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为整栋楼层服务的值班警卫室、建筑物内的垃圾房以及空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
公摊率:
公摊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
不能分摊的公用面积为底层架空层中作为公共使用的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公共开放空间、城市公共通道、沿街的骑楼作为公用开放使用的建筑面积、消防避难层;
为了整栋建筑物使用的配电房;
公民防护地下室以
十种情况不计入建筑面积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
0.26、±
0.6、±
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第三部分:
相关建筑分类知识
一:
按建筑物(住宅)的层数分类
01、房屋层数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
0以上计算;
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
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02、地下室
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层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03、假层
是指建房时建造的,一般比较低矮的楼层。
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m,面积不足底层的二分之一的部分。
附层(夹层)是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04、阁楼(暗楼)
一般是房屋建成后,因各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
【低层住宅】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指四层至七层的住宅。
【小高(中高)层住宅】指八层至十二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指十三层及三十层(100米)以下的住宅。
【超高层住宅】指三十层(100米)以上的住宅。
名词解释:
低层:
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
低层房屋一般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建造成本低廉,给人以亲切安宁、有天有地的感觉,它的舒适度、方便度和空间尺度优于高层。
人们特别喜欢以此为住宅。
但是,低层房屋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难以广泛开发。
多层:
多层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
多层房屋一般为4-8层,一般采用砖混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多层房屋一般规格(房型)整齐,通风采光状况好,空间紧凑而不闭塞。
与高层相比,多层房屋公用面积少,得房率相应提高,这是很多人喜欢多层房屋的主要原因。
小高层:
人们一般把8层至12、13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
小高层住宅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带电梯。
小高层有多层亲切安宁、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点,又有普通高层结构强度高、耐用年限高、景观系数高,污染程度低等优点,很受购房人欢迎。
同时,小高层对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土地成本相对下降,很受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
所以,近年来中心城区小高层如雨后春笋,越来越来越多
板式小高层:
作为住宅上的新品种,板式小高层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
一般说来,8至14层、板式结构、带电梯的住宅楼被称为板式小高层。
跃层:
跃层住宅是一套住宅占两个楼层,有内部楼梯联系上下层;
一般在首层安排起居、厨房、餐厅、卫生间,最好有一间卧室,二层安排卧室、书房、卫生间等。
复式:
复式住宅在概念上是一层,但层高较普通的住宅高,可在局部掏出夹层,安排卧室或书房等内容,用楼梯联系上下。
其目的是提高住宅空间利用率。
二、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材料分类
1:
建筑物按结构类型和所用的建筑材料可分为:
a)砖木结构
b)砖混结构
c)钢筋混凝土结构(分为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
d)钢结构
e)其它结构
名词解释:
(1)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是由钢筋、混凝土两种材料构成的。
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除工业与民用建筑,如多层与高层住宅、旅馆、办公楼、大跨度的大会堂、大剧院、展览馆和单层工业厂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外,其它特种结构,如烟囱、水塔、水池等、也多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钢筋混凝土结构之所以应用这么广泛,是由于具有以下一些优点:
A.强度高。
钢筋混凝土的强度很高,适用于做各类承重结构,近代许多高层建筑,都是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B.耐久性好。
因为钢筋包裹在混凝,在正常情况下,它可保持长期不生锈,而混凝土的强度又能随工期的增长还有所增加。
因此,钢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极好,几乎不必维修。
C.可模性好。
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制成各种形状的结构和结构构件,这样,就给选择合理的结构形式提供了有利条件。
D.耐火性好。
混凝土材料耐火性能是比较好的。
钢筋在混凝土保护层的保护下,在发生火灾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致很快达到软化温度而导致结构破坏。
E.可就地取材。
钢筋混凝土除钢筋和水泥外,所需大量砂石材料,可就地取材,便于组织运输,为降低工程造价提供了有利条件。
F.抗震性能好。
钢筋混凝土结构因为整体性好,具有一定的延性,在地震烈度较高地区,常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层数较多的建筑以及烟囱、水塔等。
钢筋混凝土结构除以上优点外,也有存在一些多缺点如:
自重大,抗裂能力差,现浇时耗费模板多,工期长等。
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缺点正在逐渐被克服。
如:
采用轻骨料混凝土,以减轻混凝土的自重,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提高构件的抗裂,以采用预制管钢筋混凝土构件克服模板耗费多和工期长等问题。
(2)砌体结构:
砌体结构是指用普通粘土砖、承重粘土空心砖(简称空心砖)、硅酸盐转、混凝土中小型砌砖,或料石和毛石等通过砂浆砌筑而成的结构。
其优点是:
可以就地取材、造价低廉、耐火性能人能好以及容易砌筑等优点,因此,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获得广泛的应用。
其缺点是:
自重大、强度低、抗震性能差等缺点。
(3)钢结构:
钢结构是由刚才制成的结构。
多用于高层建筑如:
体育场、电视塔等。
优点是:
强度高、重量轻、材质均匀、以及制作简单、运输方便等。
缺点是:
容易腐蚀、维修费用高、耐火性差等缺点。
(4)木结构:
木结构是指全部或大部用木材制成的结构。
由于木结构具有就地取材、制作简单,便于施工等优点,所以,过去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应用颇为广泛。
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木材用量与日俱增,而其产量又受到自然生长条件的限制,因此,目前在大中城市的房屋建筑中已经很少采用木结构,只在林区和农村的房屋建筑中还有应用。
木结构有易燃、易腐和结构变形大等缺点,因此,在火灾危险性大或周围环境温度高的建筑中,以及在经常受潮且不易通风的生产性房屋中,均不宜采用木结构
2.按承重结构类型来分
(1)砖混结构:
砖混结构是指由砌体结构构件和其他材料制成的构件所组成的结构。
例如,竖直承重构件用砖墙、砖柱,而水平承重构件用钢筋混凝土梁、板所建造的结构,就属于砖混结构。
由于砖混结构具有就地取材,施工方便,造价低廉等优点,所以,砖混结构在我国城市和广大农村应用颇为广泛。
它多用于六层以下的住宅、旅馆、办公楼、教学楼以及单层工业厂房中。
(2)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是由纵梁、横梁和柱组成的结构。
目前,我国框架结构多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框架结构具有建筑平面布置灵活,可任意分割房间,容易满足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等优点。
它既可用于大空间的商场、工业生产车间、礼堂、食堂,也可用于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建筑。
因此,框架结构在单层和多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获得了广泛应用。
框架结构超过一定高度后,其侧向刚度将显著减小。
这时,在风荷载可地震作用下,其侧向位移较大。
因此,框架结构多用于10层以下建筑,个别也有超过10层的。
(3)框架—剪力墙结构:
计算表明,房屋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靠近底层的承重构件的内力和房屋的侧向位移随房屋高度的增加而急剧增本。
因此,当房屋高度超过一定限度后,再采用框架结构,框架梁、柱尺寸就会很大,这样,房屋造价不仅增加,而且建筑使用面积也会减小。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是在框架纵、横方向的适当位置,在柱与柱之间设置几道厚度大于140㎡的钢筋混凝墙体而成的,由于在这种结构中剪力主要由剪力墙平面内的侧向刚度比框架的侧向刚度大得多,所以,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产生的剪力主要由剪力墙来承受,一小部分剪力由框架承受,而框架主要承受竖向荷载。
由于框架—剪力墙结构充分发挥了剪力墙和框架各自的优点,因此,在高层建筑中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比框架结构更经济合理。
(4)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是由纵、横向的钢筋混凝土墙所组成的结构。
这种墙体除抵抗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作用外,还对房屋起围护和分割作有管种结构适用于高层作宅、旅馆等建筑。
因为剪力墙结构的墙体较多,侧向刚度大,所以它可以建得很高。
目前,我国剪力墙结构多用于12-30层住宅、旅馆建筑中。
(5)筒体结构:
随着房屋层数的进一步增加,结构需要具有更大的侧向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