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泰精机人事管理制度修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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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
(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
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5)
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
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
第七条: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
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第八条:
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办公室人事主管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
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综合管理办公室,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
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
三年及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员工试用期转正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估成绩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身体不适、隐瞒病情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部门,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分配,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
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闲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工作时间:
每周六天,即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每日上班时间为:
上午07:
30~11:
30,下午12:
30~16:
30;
、外出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十五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A、员工迟到10分钟内由部门负责人找其谈话,了解迟到原因,责令改正;
B、员工迟到11-60分钟内由人事主管了解迟到原因,无正当理由者扣除当月工资30元;
C、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D、每月无故迟到达五次者公司对其予以辞处理,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A、早退6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30元;
B、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C、月累计五次早退者,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者书面警告一次,并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B、擅离职守月累计超过三次者,予以立即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
B、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人事务等的;
C、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报上级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D、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息者;
E、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F、迟到超60分钟、早退超过60分钟;
(5)旷工处理:
旷工即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累计
旷工五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天者,予以辞退,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
员工考勤
1、公司员工以打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
(1)公司员工除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外,其他员工上下班都必须打卡
(2)员工忘记打卡的,每次罚款5元,并在超过正常上班时间的30分钟内到办公室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人事主管核实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3)不参加打卡的以旷工论处;
(4)打卡次数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一次。
第十七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签到表》,由培训组织部门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供考勤情况;
二、外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所在部门统计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审查。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任何经济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信誉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
无故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月累计旷工5日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
第十九条: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员工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的工资管理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的考勤实绩和生产、绩效考核情况,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造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十日。
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需要,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户口不在本地的员工由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公司按应承担的缴费比例给予工资性补贴;
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购买。
第二十三条:
在本企业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工龄工资待遇,具体办法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发放办法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请假、休假
第二十五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
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二十六条:
法定假日
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1天,即:
1、元旦:
1天,1月1日;
2、春节:
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
1天;
4、“五一”国际劳动节:
1天,5月1日;
5、端午节:
6、中秋节:
1天
7、“十一”国庆节:
3天,10月1日、2日、3日。
8、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七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1、年假属有薪假期,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年休假三天(基数);
2、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增加年假一天,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十天;
3、年假(除基数假三天外)可自选合适时间并经部门主管同意,报副总经理审核,再交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后当年一次性休完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多次休完,但不许跨年度累计;
主管以上人员休年假先交上级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即可;
4、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5、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大违规违纪处罚者,当年年假取消;
6、进行年假调休的须以半天工作日(上午或下午)的时间为基本单位,低于半天工作日的按半天工作日算,高于的按一天算.加班调休的时间单位不在此列;
7、员工年假的基数假三天一律放在春节假期里一起休假。
8、春节假期除法定的假期外,多出的假期天数由公司在节前或节后统一予以调整;
9、计算年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入职当天起计算,满一年则可计算年假;
10、年假休息截止时间:
从本次年假到期之日起到下次年假到期之日前五天止,逾期年假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
病假、事假
1、病假
一、员工病假(请病假的时间单位须以小时计),能提供医院证明并经公司认可的,按下列规定的工资待遇处理:
1)、月累计病假7天以内的:
A、公司服务时间不满1年的,病假天数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天数×
病假天数×
40%;
B、在公司服务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病假天数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天数×
60%;
C、在公司服务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病假天数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天数×
80%;
D、在公司服务时间10年以上的,发放全额基本工资;
2)、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则病假天数(超出7天)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
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天数×
(病假天数-7)×
20%;
二、不能提供医院证明并经公司认可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2、事假
1)、员工事假,扣除所请事假的工资,请事假的时间单位须以小时计;
2)、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3)、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5)、员工一次性请事假达到20天以上的,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将不再调整工资待遇,公司还将根据请假人职位需求的紧迫程度另行调配或招聘,请假人将有可能失去职位,特殊情况除外;
3、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有权查验员工请假的相关资料,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请假的所有待遇,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另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婚假(带薪)
1、凡公司员工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0天的有薪婚假;
2、员工在原公司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3、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凭有效证件)。
4、路程按实际需要另加,由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条:
丧假(带薪)
1、员工遇有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妹丧亡的,经公司核实无误,可享受三天的有薪假;
2、员工遇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丧亡的,经核实无误,可享受一天的有薪假。
3、路程按实际需要另加,由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一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1、已婚女员工生育时,顺产产假90天;
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
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0天;
2、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休完国家规定产假而延长的无薪假期)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先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再报公司领导审核,交办公室(人事)备案即可;
3、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陪护假;
4、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工伤假
1、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其医疗或休养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福利照常发放。
2、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办理。
3、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后,其工伤按社保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事前应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休年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办公室协商同意后,妥善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4、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同时报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报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
5、主管级以下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副总经理审核,交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备案后方可,主管级以上员工出差的报副总经理审核后,还需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凭《出差申请表》办理考勤签证手续;
6、各类假期结束后,员工返回公司当天必须到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章加班
第三十四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安排加班。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
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
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三十七条:
加班费的计算:
加班原则上公司安排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七章出差
第三十九条: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四十条: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差旅费费用。
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八章
培训
第四十三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四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五条:
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第四十六条: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办公室(人事)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九章
调职
第四十八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九条:
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五十条: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章
保密
第五十一条: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二条:
员工不得透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声誉的意见,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三条: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于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四条: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五条: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六条: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
安全质量
第五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
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第五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第五十九条:
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六十条:
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
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十一条:
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第六十二条: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依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惩罚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考核
第六十三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的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人事主管考核、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行政人员每月考核一次,普通员工由部门主管和负责人考核,各部门主管和负责人由公司考核小组考核。
2、生产人员考核由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各项考核指标考核。
第六十四条:
生产员工的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行政人员的考核结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主管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六十五条: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
奖惩
第六十六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二种:
一、嘉奖:
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奖给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
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现金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贡献突出者,给予晋薪、晋职。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并给予500元以内的奖励: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事例突出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并给予2000元以内的奖励: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并晋薪或晋职: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七十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
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
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
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办公室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四、降级:
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
五、辞退:
一般员工的辞退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中层骨干级以上人员的辞退由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董事会直管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50元或批评:
一、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五、不按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六、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七、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八、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九、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一、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二、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三、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