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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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经营经理意见
十
公司经理意见
注:
该表由申报单位填写,报第二工程公司经营科进行评审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凯瑞I座办公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土方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经开区明光路西侧北三环以南
分包工程范围:
凯瑞I座办公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土方工程(开挖、外运)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安全。
①、整个工程图纸中所有土方开挖及外运内容;
②、整个工程施工中土方变更的内容;
③、工程中涉及到土方开挖部分的零星清底工作内容;
④、土方班组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机械、用具、安全、技术、措施、材料等;
⑤、土方开挖、外运全部由乙方承担,以及修理边坡,基地平整。
二、分包工程工期
以甲方工期统一安排为准。
三、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其分包方对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规范关于质量的规定。
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和西安市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市、区及甲方监督机构的督促、检查。
经双方商定,上述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开挖的基坑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四、分包合同价款
土方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元/m³
(含增值税专票),零星使用挖掘机台班费2400元/台班(含增值税专票)。
此综合单价包含渣土排放费、建筑垃圾排放费、开挖、装车、外运、洒水车、道路清理、现场清理、裸露土方绿网覆盖、夜间城管费用、土方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伤、劳动保险,土石方开挖工程从施工现场至倒土目的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各个主管部门手续及其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协调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听从甲方安排及监督,违反政府及建设单位相关规定产生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量:
甲乙双方据实测量现场开挖基坑,并签字确认工程量。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分包合同
2、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承包车队相关资质及其他资料
5、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深化设计图纸
9、深化设计图纸中所标识的主要材料清单
10、本工程招标文件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与分包方的关系
(1)分包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发包方可提供总包合同供分包人查阅。
当分包人要求时,发包人可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的复印件。
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
(2)分包方对分包工程的责任
分包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发包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发包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3)分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分包方须服从发包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发包方允许,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如分包方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或直接接受其指令,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方应执行的指令和决定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发包方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方应执行发包方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分包方拒不执行指令,发包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方应执行经发包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4、发包方工作
(1)向分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方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为分包方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5、分包方的工作
(1)分包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方。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分包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6、总包合同解除
(1)如在分包方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发包方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2)因本合同第6
(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对分包方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和分包人经发包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等费用
7、转包与再分包
(1)分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2)分包方经发包方同意,方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分包方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七、工期
1、开工与延期开工
分包人应当按照甲方安排开工。
2、工期延误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发包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根据总包合同从业主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3)不可抗力的原因;
3、暂停施工
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通过发包方向分包方发出暂停施工指令。
4、工程竣工
(1)分包人应按照本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质量与安全
1、质量检查与验收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3)分包方应允许并配合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分包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2、安全施工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规定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
但不能排除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和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处理。
九、甲乙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全面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负责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B、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对施工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2、熟识机械施工操作规程,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机械工人和司机持证上岗;
负责运输道路的清洗工作。
3、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须安排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坚守工地,安排工作和现场指挥。
凡因管理不完善,失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多次指出而没有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必经办理工人工伤及劳动保险,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完全负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的原因或违章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含第三者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与第三方之间一切协议、合同等与甲方无关。
8、按时保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按甲方的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10、严禁将分包项目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生视为违约;
11、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并遵守甲方关于现场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制度,抓好治安管理和廉政建设,服从主管部门领导,服从甲方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不需乙方签字确认)按甲方相应规定处罚;
12、配备足够的机械、运输设备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13、负责土方外运的一切申报手续和对外协调联系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4、负责大门外的保洁工作,并承担由于大门外道路污染产生的罚款;
15、挖土工作中严格按甲方的要求和施工方案操作,承担由于土方超挖、挖坏工程桩、回土中碰坏建筑物等所产生后果的一切费用;
16、负责车辆在工地场内行驶的安全,承担由于车辆场内行驶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分包工程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工程量的确认
(1)分包方应在每月20号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经发包方计量复核确认,复核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分包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发包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发包方不予计量。
(3)对分包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即:
分包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甲方次月向乙方支付上月20日上报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待承包范围的工程全部完成后,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于30日内支付总工程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带主体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
(2)上述各类工程款支付均以发包方按总包合同约定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工程款项为前提条件。
发包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相应工程款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分包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一、工程变更
1、分包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
该变更指令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作出并经发包方确认后通知分包方。
(2)除上述
(1)项以外的发包方作出的变更指令。
2、分包方不得执行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发包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
如分包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发包方并向发包方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发包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
分包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七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4、分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在约定时间内不向发包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十二、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采取措施及时补救和返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2、除大、中、雨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延误工期。
3、乙方因技术不过关发生质量事故,力量不足,进度跟不上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签订协议应常住工地。
5、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在工地上打架斗殴,罚款2000~5000元。
6、如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面停止施工,甲方按实际开挖方量(面积方量)总价的50%结算。
结算后甲方有权重新组织其他单位进行施工。
如乙方阻挠甲方施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报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工程相关部门所交押金由甲方承担交付,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进场后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吸烟,发现一次未带安全帽罚款300,发现吸烟,罚款100。
甲方警告数次不改,按合同价款,罚款0.1%。
十三、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分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通知业主、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验收.
(2)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方原因的,分包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4)发包方应保证通过监理、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
2、竣工结算及移交
1-1分包方负责代表发包方与业主进行竣工结算工作。
1-2工程竣工结算条件满足后,乙方在30日内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进行审核。
分包工程结算必须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才有效。
其经甲方确认的结算报告中,根据合同约定所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甲方分包方结算的实际工程量。
4、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两份数,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5、补充条款
发包方:
(公章) 分包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频率,双方特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安全控制保证金
1、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合同价款的1.5%作为安全保证金,(最低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在甲方支付第一笔工程(劳务)款项时,一次性扣除本工程(劳务)安全保证金。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将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
2、保证金的使用是为提高乙方安全管理的责任感,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二条安全指针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重伤、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3、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2、组织审查乙方的安全资格和管理制度,审查内容为:
①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经过建工或劳动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情况;
②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劳动部门或城建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情况;
③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④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检查情况;
⑤安全管理制度、防护措施及安全措施具体情况。
3、有针对性的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进行检查,对乙方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出现的安全事故、安全问题实施经济处罚。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制度、法规。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员。
3、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进场施工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体检工作,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事故案例,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现场须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4、认真安排现场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期时间积极整改,制定班组、作业队、分项目部级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对本范围内工程的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发生各类事故(包括轻伤)要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6、乙方在签订分包合同后,进场前须为全部员工办理本工程相关保险,保险票据留给甲方保存。
否则,由乙方负责全部安全经济责任。
第五条预控及处罚办法
1、无死亡、重伤、火灾、机械事故,一般事故频率不超过2‰,经甲方审查考核合格后,于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一次性返还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乙方的安全出现缺陷时甲方按下述规定处罚乙方:
①乙方发生人员因工作伤亡、重伤或机械事故时,按安全奖罚条例规定处罚;
②10000元以下损失的火灾,以一次扣罚保证金的10%累罚,超过两次或一次损失大于10000元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火灾损失都由乙方另行承担);
③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发现有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次,安全保证金的30%累罚,直至全额罚没;
④若乙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而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者,每出现一次以安全保证金的30%累罚,直至全额罚没。
⑤乙方一般事故频率超过2‰的,以每超过1‰的按安全保证金的25%累罚,直至全额罚没。
⑥乙方施工期间甲方组织安全检查评定中,有一次不满70分的,按安全保证金的10%处罚,有二次不满70分的,按安全保证金的30%处罚,有三次不满70分,安全保证金不予返还。
考核评分办法按建设部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第六条附加说明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随主合同失效而自行失效。
甲方:
(盖章)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附件二:
工程质量预控合同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第二工程公司
乙方: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根据甲方的质量管理规定,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质量指标
1、满足甲方整体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一般质量事故。
3、有质量通病整改计划,且工程质量通病整改率达到100%。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企业、业主有关质量标准。
2、组织审查乙方的资质、资格、审查内容为:
乙方持有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情况;
乙方工程负责人、施工人员、质量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乙方电焊工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焊工操作证情况;
按有关规定乙方其他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根据施工现场及乙方施工内容的具体操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乙方进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交底工作。
4、对乙方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而出现的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实施经济处罚。
5、甲方若接到业主及监理对乙方承担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克服质量通病,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质量管理活动。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设有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
3、经常向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时传达各级质量管理会议要求,每半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质量工作好的班组或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差的班组或个人及时批评处罚。
4、做好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检查制。
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并及时把检查结果书面报送甲方。
第四条预控及处罚办法
1、乙方无任何质量事故,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经当地质检部门检查评定后,按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返还乙方的质保金。
2、乙方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时,甲方按下述规定处罚:
①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质保金甲方不予返还,并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②乙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按每次扣罚质保金的10%,出现三次以上情况时,质保金不再返还。
③乙方对业主、监理和甲方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若不及时组织整改,按每次扣罚质保金的10%累罚,直至全额罚没。
④乙方施工的项目内容,被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批评或被业主投诉时,质保金不予返还。
⑤乙方施工的项目质量未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指标,质保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附加说明
本合同随主合同生效之日生效,主合同失效而失效。
(盖章)
附件三:
环境控制协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及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以利环境的保护与控制:
1、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可兼职)。
2、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当地环境法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因素调查、评价、建立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台帐,根据台帐制定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3、根据制定的环境控制措施,对现场施工环境进行有效的控制,杜绝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发生。
4、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交纳环保费用。
5、对噪声、空气、水体、废弃物污染造成的不良后果(如投诉、索赔),乙方自行负责沟通,赔偿。
附件四:
安全保卫预控合同
乙方: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法规及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施工现场有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以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控制:
1、要保证现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治安保卫管理制度,24小时有专人值班,夜间有巡逻队。
2、易燃易爆存放处要有警示标志牌和消防措施,有消防组织及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
3、职工违法率不得超过3‰,职工犯罪率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