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模版文档格式.docx
《光电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模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电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模版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
【】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
丙方:
【】
鉴于:
1、甲方为一家经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管理公司;
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
丙方为x经开区国资委下属企业,主要从事()。
2、甲乙丙三方方拟就xxxx有限公司在xx市xx经开区新上TFTLCD/AMOLED面板项目开展合作,并拟设立xx光电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光电产业基金”)。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协议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就设立光电产业基金事宜开展合作,并负责光电产业基金的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
协议三方就合作事项约定如下:
1、xx光电产业基金的资金主要用于xxxx有限公司在xx市xx经开区新上TFTLCD/AMOLED面板项目的建设及电子信息产业链上相关项目的股权投资。
2、甲乙丙三方均负责xx光电产业基金项下资金的募集/筹集。
3、合作基金名称拟定为:
【xx光电产业基金】
(暂定名)。
4、合作基金规模:
人民币陆拾伍亿元整(小写:
******.00)。
5、xx光电产业基金资金结构:
其中劣后级资金7.5亿元,乙方出资2.5亿元,丙方出资5亿元;
其他中间级和优先级基金共计57.5亿元,向其他投资者定向募集。
6、乙方负责落实江西省财政出资22.5亿做夹层资金。
7、甲方负责募集35亿元优先资金,乙方和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相关事宜。
8、乙方和丙方作为基金的劣后级资金出资方,并为xx光电产业基金夹层资金和优先资金提供担保兜底,其中丙方的大股东文xx以其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xxxx有限公司、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LP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10、经营期限:
xx光电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xx光电产业基金工商设立登记完成之日起前三年为投资期,后两年为退出期。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后,可再续期两年。
合作基金的具体组织形式、投资范围、运作模式、收益分配、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式等具体要素和相关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及其它相关方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予以具体约定。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的义务与职责
1、甲乙丙三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并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起草合作基金设立所需基金内部治理方案等基金发起所需基础文件,并积极推进各自内部立项、审批流程。
3、甲乙丙三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职责,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合作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合作基金成功设立。
甲方有权通过设立特定目的载体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合作设立基金。
4、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丙三方可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进行相关的项目推荐、调研和资金募集/筹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保密条款
1、甲乙丙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名单、管理技术、产品内容、项目信息等介绍和说明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根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商业惯例被视为保密的信息、受保护的信息、商业秘密或专有信息等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
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约定之相关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技术及其他资料。
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要求、各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视为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全面遵守本协议。
2、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一方或两方的违约行为如给另外两方或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所造成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
如三方均有违约,根据三方实际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2、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三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以如下第【(壹)】种方式解决:
(壹)向南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南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解决纠纷。
在仲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同意选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庭的开庭地点选择在南昌市开庭。
3、在争议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
任何一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相反约定外,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6月内,若合作基金仍未有效设立的,三方均有权宣布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条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
1、协议三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文首列明的通讯方式作为本协议项下任何文件、通讯、通知事项以及所涉诉讼(仲裁)法律文书(以下统称“通知”)的送达地址。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三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中文写成并可由专人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送达。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一)由特快专递送达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
(二)由传真送达的,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三)由专人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3、如一方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两方,如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未变更,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丙三方及其他相关方将就本协议下述及的xx光电产业基金相关事项签署具体的合同文件,如该等合同文件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有冲突或有不同的,则以该等合同文件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为【】的《框架合作协议》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