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整理静脉常用药物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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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gs.dxy。
htm-4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
5~1支(50~100mg),1日1次。
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支(300mg)或3支(300mg)以上。
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0支(1g)维。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5~1支(50~100mg),1日1次.
不良反应: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罕见过敏反应。
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尚不明确。
四、注射用赖氨匹林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以4ml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注射。
儿童:
一日按体重10~25mg/kg,分2次给药.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
短期应用不良反应较少,偶有轻微胃肠道反应(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用量较大时严重者可引起消化道出血。
长期应用消化性溃疡发病率较高。
2、对血液系统的影响:
本品对抗维生素K的作用,抑制凝血酶原的合成,延长出血时间,可给予维生素K防治。
长期使用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发生出血倾向。
3、对肝肾功能的影响:
长期应用本品可出现转氨酶升高、肝细胞坏死及肾脏损害,及时停药可恢复。
4、水杨酸反应:
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视听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有精神紊乱、呼吸加快、酸碱平衡失调和出血等,甚至可出现休克。
5、过敏反应:
少数病人用药后出现皮疹、荨麻疹、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或黏膜充血等过敏反应.其中哮喘较多见,而且多发于30岁以上的中年人,于服药数分钟后产生呼吸困难、喘息,特称“阿司匹林哮喘”,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可发生瑞氏综合征,表现为开始有短期发热等类似急性感染症状,惊厥、频繁呕吐、颅内压增高与昏迷等。
此种情况虽少见,但有生命危险。
下列情况应禁用:
活动性溃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
.
下列情况应禁用: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严重肝功能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血小板减少者等均需避免应用于本品,手术前一周也应停用。
下列情况应慎用:
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史;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患者,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儿童用药:
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
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五、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我科用量:
10-20mg/kg。
c:
cn\drug\126891.htm-4
成人及15岁以上儿童:
静注或滴注,1~2g/次,2~4次/日,给药间隔最少不得短于4小时,日剂量不超过8g。
对于体质虚弱的成人每次给药剂量为1g.本品临用前先用适量0。
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
成人及15岁以上儿童:
静注或滴注,1~2g/次,2~4次/日,给药间隔最少不得短于4小时,日剂量不超过8g。
本品临用前先用适量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完全溶解.将1g的丙帕他莫用50ml或2g用100ml0。
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终浓度为20mg/ml),在15分钟内输注完毕。
禁忌:
1、对本品及其成份、对乙酰氨基酚过敏的患者;
2、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
3、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
4、小于3个月的婴儿.
注意事项:
cn\drug\126891。
htm-13
1、本品严格使用于年龄在15岁以上的少年及成人。
2、丙帕他莫不应和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药物联合应用.
3、如给药量超过推荐剂量会产生严重肝脏损伤.
4、患有肝脏疾病患者或有大量饮酒习惯的人应慎用;
有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
5、应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8、有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医护人员应做措施.
抗生素类:
一、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罗氏芬)
标准剂量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罗氏芬的通常剂量是1~2克,每日一次(每24小时)。
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剂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新生儿、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建议以下剂量每日使用一次.新生..。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罗氏芬的通常剂量是1~2克,1/日.
(2)新生儿、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
新生儿(14天以下)每日剂量为按体重20~50毫克/千克,不超过50毫克/千克,无需区分早产儿及足月婴儿.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婴儿及儿童(15天至12岁)每日剂量按体重20~80毫克/千克。
(3)体重50千克或以上的儿童,应使用通常成人剂量.
静脉用量按体重50毫克/千克以上时,输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以上。
疗程:
疗程取决于病程。
与一般抗菌素治疗方案一样,在发热消退或得到细菌被消除的证据以后,应使用罗氏芬至少48至72小时。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过敏者也可能对罗氏芬过敏.
头孢曲松不得用于高胆红素血的新生儿和早产儿的治疗。
如果新生儿(≤28天)需要(或预期需要)使用含钙的静脉输液包括静脉输注营养液治疗,则禁止使用罗氏芬,因为有产生头孢曲松-钙沉淀物的风险。
儿童用药:
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慎用于治疗患有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
不应用于可能发展为脑黄疸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二、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明可欣)
本品可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每日30—100mg/kg。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drug\91222。
对青霉素类过敏者应慎用。
在临床和实验中都发现有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部分交叉过敏反应的发生,即使同时对两种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很少见,但有时在注射后还是会有人过敏。
对于怀孕妇女和幼儿,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方可.。
在肾功能不全的情况下,应根据肾功能情况适当减少头孢菌素的药量.同时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会增加肾脏毒性,应监测肾功能。
三、注射用阿奇霉素:
10mg/kg。
(参见【适应症】和临床药理学)本品治疗特定病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时,推荐剂量为每日500mg,单次静脉内给药,至少2日.静脉给药后需继以阿奇霉素口服序贯治疗,每日500mg(即250mg两片).。
本品不能静脉推注或肌肉注射。
cn\drug\50084.htm-12己知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经肝清除).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尚不明确)。
注射用阿奇霉素在16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应用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证实.我科一般1岁以内不静脉应用阿奇霉素,可口服。
三、注射用美罗培南(10-20mg/kgQ8h)
1、对本品成份及其它碳青霉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使用丙戊酸的病人禁用.
1、对青霉素类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感染患者也可对本品呈现过敏,应慎用.2、对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慎用。
3、对进食不良或非经口营养的病人,全身状况不良的病人慎用。
4、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病人慎用。
每8小时按剂量10—20mg/kg给药,体重超过50kg的儿童,按成人剂量给药.脑膜炎,剂量按每8小时,40mg/kg给药。
婴幼儿:
年龄在3个月以下的婴幼儿,不推荐使用美罗培南,(疗效和耐受性尚不清楚),肝、肾功能异常儿童未使用过美罗培南进行治疗。
五、注射用替考拉宁
对替考拉宁有过敏史者不可使用本品。
对万古霉素过敏者慎用(交叉)。
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儿,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10mg/kg。
小于2个月婴儿:
第一天的推荐剂量为16mg/kg,只用一剂,随后几天保持8mg/kg,每天一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注射用比阿培南
我科用量:
15—20mg/kg。
但1天的最大给药量不得超过1。
2g.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丙戊酸钠类药物的患者禁用。
cn\drug\91960.htm-13
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药物过敏者慎用;
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易诱发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症状的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进食困难及全身状况恶化者,可能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有癫痫史者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
本品不宜与丙戊酸类制剂合用.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七、红霉素:
用量:
小儿20-30mg/kg,分2-3次。
氯化钠溶,红霉素浓度在1%-5%。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八、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我科预防用量3mg/kg,2次/周。
治疗量6mg/kg,每天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cn\drug\128308.htm-131、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本品静脉滴注时最大滴注速率为200mg/小时。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九、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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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十、窗体底端
十、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
在下列情况下禁用:
1、全身性霉菌感染的患者。
2、已知对甲泼尼龙或者配方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3、鞘内注射途径给药的使用.4、禁止对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类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内注射.运动员慎用。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积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本品中含有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征”相关.影响婴儿和儿童的生长发育.接受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婴儿和儿童具有颅内压升高的特殊风险。
高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引发儿童患胰腺炎。
十一、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用于抢救危重病人如中毒性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移植物急性排斥反应。
\drug\92341。
htm-4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静脉注射,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严重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游离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可用至每日300mg,疗程不超过3—5日。
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
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例外。
抢救用药类:
一、地西泮(安定)0.3-0。
5mg/kg,最大10mg
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静脉注射为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对破伤风轻度阵发性惊厥也有效。
静注可用于全麻的诱导和麻醉前给药.
小儿常用量:
抗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和严重频发性癫痫,出生30天—5岁,静注为宜,每2-5分钟0。
2-0。
5mg,最大限用量为5mg。
5岁以上每2—5分钟1mg,最大限用量10mg。
如需要,2—4小时后可重复治疗。
小儿静注宜缓慢,3分钟内按体重不超过0.25mg/kg,间隔15-30分钟可重复。
新生儿慎用。
1、新生儿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drug\90283.htm-131、对苯二氮卓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
2、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清除半衰期。
3、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痫持续状态。
以下情况慎用:
1、严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2、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被加重。
3、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易嗜睡难醒。
4、多动症者可有反常反应。
5、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可加重呼吸衰竭。
幼儿中枢神经系统对本药异常敏感,应谨慎给药。
另附:
药物超量或中毒宜及早对症处理,最重要的是对呼吸循环方面的支持疗法,此外苯二氮卓受体拮抗剂氟马西尼可用于该类药物过量中毒的解救和诊断.
二、苯巴比妥钠注射液(鲁米那)
治疗癫痫,对全身性及部分性发作均有效,一般在苯妥英钠、酰胺咪嗪、丙戊酸钠无效时选用。
也可用于其他疾病引起的惊厥及麻醉前给药。
肌肉注射:
抗惊厥与癫痫持续状态,成人一次100~200mg,必要时可4~6小时重复1次。
抗惊厥,按体重一次3—5mg/kg。
最大0。
1g。
肝、肾功能不全、呼吸功能障碍、对本品过敏者。
三、甘露醇注射液
成人常用量:
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
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
小儿常用量:
利尿。
按体重0。
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
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
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m2,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
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
5g/kg。
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
按体重0.2g/kg或按体表面积6g/m2,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
治疗药物、毒物中毒。
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慎用:
1、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
2、高钾血症或低钠血症;
3、低血容量,应用后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或使原来低血容量情况被暂时性扩容所掩盖。
4、严重肾功能衰竭而排泄减少使本药在体内积聚,引起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
5、对甘露醇不能耐受者.6、给大剂量甘露醇不出现利尿反应,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发生。
随访检查:
血压;
肾功能;
血电解质浓度,尤其是Na+和K+;
尿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四、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适应症:
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搦症。
过敏性疾患。
镁中毒时的解救。
氟中毒的解救。
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cn\drug\91548.htm-4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1支),需要时可重复;
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1~2支);
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1g(1支),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搦可静注本品3g(3支);
加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小儿用于低钙血症,按体重25mg/kg(2.2mg钙)缓慢静注。
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1、尚不明确。
2、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
3、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保心保肝药物类:
一、注射用磷酸肌酸钠
1、对本品组份过敏者禁用。
2、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禁止大剂量(5~10g/日)使用本品.
快速静脉注射1g以上的磷酸肌酸钠可能会引起血压下降。
二、注射用复合辅酶
用于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降低症;
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
1、肌内注射:
每次1~2支,用1~2ml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肌内注射.2、静脉滴注:
一次1~2支,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内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三、维生素C注射液
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慢性铁中毒的治疗:
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
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
肌内或静脉注射,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
下列情况应慎用:
半胱氨酸尿症;
高草酸盐尿症;
草酸盐沉积症;
尿酸盐性肾结石;
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血色病;
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镰形红细胞贫血。
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制剂色泽变黄后不可应用。
四、注射用心肌肽
1、既往有生物制品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可能对局部有刺激作用,静脉滴注过程中注意调整滴速/3、临用现配,药物溶解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如有沉淀、浑浊禁用。
4、如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五、异甘草酸镁注射液
本品适用于慢性病毒性肝炎和急性药物性肝损伤。
改善肝功能异常。
cn\drug\58753.htm-45mg/kg.
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和未能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与依他尼酸、呋塞米等噻嗪类及三氯甲噻嗪、氯噻酮等降压利尿剂并用时,其利尿作用可增强本品的排钾作用,易导致血清钾值的下降,应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的测定等。
六、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化疗患者;
放射治疗患者。
各种低氧血症:
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肝脏疾病:
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