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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9)

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⑴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⑵职业健康检查工种、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及人员名单;

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⑷职业病检出名单和职业禁忌症名单及后续安置情况;

⑸职业健康体检单位资质等材料。

(见附件10)

㈨职业危害检查整改台帐

包括职业危害(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项性)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情况记录。

(见附件11)

(十一)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和事故台帐(发生事故后,必须不断纠正完善)

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⒉事故调查调查处理

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⑵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⑷相关附件。

附件1

收(发)文登记表

文件编号

收(发)文时间

文件名称

收(发)文单位

签收(发)人

附件2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导致。

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

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防护设备检(维)修登记表

设备名称

检(维)修原因

检(维)修时限

检(维)修结果

完成日期

检(维)修责任人

检(维)修人

附件6

附件7

个人防护用品领用登记表

序号

个人防护用品名称

领用

数量

领用人

(签字)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附件10

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表

单位(盖章):

工种

姓名

体检主要问题

是否患职业病

有无职业禁忌症

是否调离

体检单位

体检日期

附件12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台帐

(附样例)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3、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4、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

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8、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0、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岗位操作规程:

1、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XX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包括:

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是各级、各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明确各级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如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防治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2、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4、按照“三同时”原则,在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时,工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5、参加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对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总防治责任

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定企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组织公司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危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4、组织检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按期解决。

5、对企业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参与调查和处理。

6、经常听取各部门和员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问题的汇报,采取措施推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四、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协助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汇总和审查各种技术措施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工作。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登记、上报、存档工作。

5、组织和协助制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7、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生产部防治责任

1、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和标准,遵守公司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3、组织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组织生产系统职业危害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和切实执行。

六、企管部防治责任

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对受与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员工,调离和妥善安排工作。

3、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建立和建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七、车间主任防治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车间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八、员工防治责任

1、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法律和标准,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各种规章。

2、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配合车间班组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敢于抵制和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配合企业安排,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XX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

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经***年***月***日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处(科)。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1名(厂长(总经理)或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

2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部门负责人)

组员:

由安技、卫生、工会等职能部门和有关车间主任组成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

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

车间主任

组员:

各班(组)长

三、***处(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处(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XX厂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计划应包括:

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

方案应包括:

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验收方法等)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 

依据

1、 

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2、 

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 

生产工艺的改进;

4、 

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 

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5、 

职业卫生宣传

6、 

职业卫生培训

7、 

职工健康监护

8、 

职业病人诊疗

9、 

其他

三、验收与考核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XX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告知制度

2.1生产安保科协助企业安全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2.3技术科、设备科、生产安保科协助综合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铝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4生产安保科将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班组。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

  2.5技术科、生产安保科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申报

2.1企业各车间、处室每年均可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企业领导。

2.2各车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2.3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

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2.4安技环保处每年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

2.5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2.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

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

企业级培训由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企业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企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企业职业健康安全部。

每年按企业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防护设施、设备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有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安全科会同办公室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后勤供应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四、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科验收后方可入库。

五、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安全科开具出库单,后勤供应部门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六、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期满后,到安全科办以旧换新手续。

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七、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

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八、职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企业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科备案。

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

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九、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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