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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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楼、B楼、C楼、E楼、高压氧的室内外环境、设施的卫生保洁,下水道疏通。
2、院区外环境(包括所有设施、道路、花园)的卫生保洁。
3、医疗废物的回收、暂存,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理。
4、除四害工作。
7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199万兀/年。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8
定标原则
综合评标价法
9
承包期
承包期:
1年。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万兀、信用保证金5万兀
开户名:
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
账号:
15-889201040003154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上帐户,开标前需携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核验。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蒙阴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丄份;
副本2份。
1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16
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人于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
(蒙阴县蒙恬路北段)
17
相关信息发布的规定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投标答疑等信息将通过电子邮相形式发布。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
文件的规定计取。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含该项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该费用。
按一年承包期价格*1.5%计算。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蒙阴县人民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取得需三年以上且经营范围中具有保洁服务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家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保洁管理经验。
(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4)采购项目服务标准;
(5)评标办法;
(6)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布。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
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
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答疑会
7.1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以文字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
不
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的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函;
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其它的有关资料。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书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接受审查。
原件手持或密圭寸于标书中均视为携带。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1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保证金
14.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投标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4.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的行为。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6.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16.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公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17.2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副本可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应递交的资质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验,手持或密圭寸于标书中均可。
17.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7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
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其投标文件将不再参加评审。
20.2开标时,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0.3开标时,招标人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圭寸,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请投标人确认。
21.开标程序
21.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
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
(2)招标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证人员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参会情况;
(4)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圭寸,由唱标人员对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等内容进行宣读。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6)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文件;
(7)评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宣读评标结果;
(8)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如招标人申请公证);
(9)宣布开标会结束。
22.评标
22.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
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
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专
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2.2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定标23.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侯选人。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
24.定标程序
24.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24.2评委会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4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4.5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异常
情况发生。
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24.6如果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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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若通过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
员会认为有竞争,可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5.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至蒙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27.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一年承包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29.履行合同
29.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七、废标
30.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投标纪律要求
3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支付货款
32.申请支付
32.1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
十、质疑和投诉
33、详细规定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
专家评委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程序2.1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一章第23、24条)
4.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在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5.评标细则及标准
5.1本次综合评标法为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评定的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0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即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分,其报价得分为40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
保洁服务计划书编制内容
15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保洁服务要求作出详细的保洁计划,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计划书编制情况给予打分:
优:
15-10分,良:
9-5分,一般:
4-0分。
拟投入本项目保
洁人员情况
10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保洁服务要求作出详细的保洁人员投入情况及职能分配情况。
优:
10-8分,良:
7-4分,一般:
3-0分。
保洁服务计划自
检流程
5分
投标人根据自己所报的保洁服务计划书做出详细的自检流程,以保证保洁服务计划书的实施情况,评标专豕根据投标人的计划书编制情况给予打分:
5-4分,良:
3-2分,一般:
1-0分。
保洁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1、服务承诺及时周到且有切实可行的承诺和保证措施0-3分。
2、保洁服务合理化建议视情况0-2分;
类似保洁业绩
(提供保洁合同)
20分
近5年(2010年至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保洁管理经验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三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保洁管理经验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必须提供保洁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
设备投入情况
根据所报计划设备投入情况。
1-0分。
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
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
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实质性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保守秘密。
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
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
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