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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服务业发展计划

推进服务业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引领,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以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全面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积极带动农村服务业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

—20XX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总量迅速提升。

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年提高8个百分点,实现服务经济与工业经济双轮驱动,相互促进。

  结构明显优化。

到20XX年,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比重明显上升,形成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信息科技、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新型服务业结构。

  就业快速增加。

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不断上升,到20XX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布局基本合理。

依托老城改造、新区建设、开发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提升竞争力快、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领域重点突破,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着力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支撑体系。

积极推进现代物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形成连接城乡、联动周边、辐射苏、融入全国的物流网络,打造现代物流配送集散区。

整合物流资源,统筹建设物流运输、存储配送、公共信息三大平台,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

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先进物流经营理念的现代物流企业。

加强与周边城市物流合作,加速融入长三角大物流圈。

  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包括:

  物流基础设施。

建设马扬高速、宿扬高速段,实施内河河道疏浚工程,进一步完善白塔河码头功能,加快石油、煤炭专用码头的搬迁和建设工作等。

  物流园区。

建设经济开发区综合型物流园区,秦栏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粮食物流园区项目,益民低碳物流园区,食品物流园项目,商贸物流中心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工程等。

  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

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加快建设以城市中心区为主体的商务文化区,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商业企业,规划建设若干个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

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特色定位和建设规划,定向招商引店。

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

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

  商贸服务业发展重点包括:

  城市商圈核心区。

以主城区市民广场片区为核心、以新时代超市、苏果超市、华联超市片区为支撑的四周约3平方公里的区域,确定为城市商圈规划范围,作为集中发展以商贸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核心区域。

在新河大桥南桥头附近片区着力打造天发商业中心,将其培育成为集购物消费、文化休闲娱乐、餐饮服务、商务办公为一体,具有较强聚集辐射能力的城市商圈核心区。

  特色商业街区。

建设和提升千秋步行街。

打造美食一条街。

  专业特色市场。

加快南城河市场、千秋乐市场等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万家福菜市场搬迁,建设西城区农贸市场、南市区菜市场、金属材料交易市场、汽贸城专业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天润城等专业市场。

  大型购物中心。

在建设天发商业购物中心的基础上,在南市区、东市区适当区域规划建设大型购物中心。

  大力发展旅游业。

坚持“大市场、大旅游、大发展”定位,积极引进高端型、实力型旅游置业集团。

加快实施“政府主导”旅游发展战略,抓紧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引导我市旅游业向休闲度假型发展。

利用我市临近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鼓励倡导发展休闲度假型旅游,大力发展娱乐业、餐饮业、加快高星级宾馆建设,大力发展和完善休闲度假设施,全面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旅游项目,重点打造五大旅游景区。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招引一批能达到3A级以上规模和质量的景区开发项目。

  旅游业发展重点包括:

  休闲度假基地。

公园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度假区基地、生态休闲度假区、生态休闲度假区等。

  旅游业重大项目。

深度开发八分校旧址旅游区,公园生态旅游度假区,清代名人墓葬、汉墓出土文物旅游,孝文化及民营经济园区,护国寺等佛教文化旅游,农家乐旅游项目等。

  城市广场公园。

建设市民广场、主题公园、湿地公园、公园等项目。

  星级酒店宾馆。

加快市区新世纪大酒店、嘉福大厦、驰宇尚都、假日大酒店等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和秦栏星级酒店的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加快金融开放步伐,吸引股份制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和证券、信托、保险、风险投资企业入驻,逐步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支持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担保、融资租赁业发展,鼓励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和村镇银行,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强力推进企业上市。

  -20XX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10家以上。

  培育壮大信息与科技服务业。

围绕“数字”建设,加快完善电信网、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等基础网络设施,创造条件探索三网融合,促进社会服务信息化。

健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服务电子化、行政管理网络化、政府办公自动化。

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试点,与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设面向企业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和面向社会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全省信息化示范企业。

稳步推进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开发与转移、科技信息及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科技服务,加快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源共享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XX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

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

培育品牌企业,提升房地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着力推进老城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建设一批安置房、廉租房。

稳步增加普通商品住宅供给,提升商业地产规划建设档次,建设一批居住区、商贸区、休闲区工程。

积极促进高层建筑发展,提升城市品味。

大力推进生态节能住宅建设。

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

规范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20XX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不断提升中介服务业。

推动中介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拓展提升律师、公证、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积极培育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兼并重组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扶持发展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咨询服务。

  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具备涉外高端服务功能的中介服务机构。

规范中介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服务质量,使中介服务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

  大力发展教育、文化等服务事业。

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业,规划建设职业技师学院,打造面向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建设图书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文化中心、大剧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电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图书发行大厦等文化体育设施。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广告、演艺、娱乐等产业。

积极发展医疗、康复、保健等多层次医疗服务业和赛事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体育产业。

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会展机构的合作,申办和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赛事。

  积极拓展社区服务业。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

积极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改造提升中心农贸市场,支持商业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化菜市场。

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多元化家政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

积极探索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提高社区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产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农村生活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技术支持体系。

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

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服务作用。

  20XX年,以苏果、天正、华易超市等为龙头,再建300家农家店,使之遍布全市每一个村。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政策

  市场准入政策。

  1、坚持“非禁即入”。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各类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

  2、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

工商管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创新性、示范性强的服务企业,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可适当放宽条件。

  3、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手续。

除药品、食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等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可在其批准的许可证上标明许可的行政区域范围。

  4、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等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经社区物业管理机构出具同意其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手续。

  用地扶持政策。

  1、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科学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

对服务业功能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尤其要为现代服务业预留发展空间。

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办理供地手续。

  2、对符合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新建物流、研发、工业设计、总部经济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凡建成后产权非分割出售和非分割出租的,可比照工业用地政策执行。

  3、新建或扩建非营利性的公益设施用地,凡建成后非分割出售、非分割出租的,经批准且公示无异议后,可按规定程序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应。

划拨土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财政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以上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并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和财力的增长情况逐年予以充实。

服务业引导基金采取贴补、贴息以及对国家、省有关扶持资金配套等方式对服务业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并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研究制定具体管理使用办法。

对在全市服务业发展中带动和示范作用强,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政策扶持时,原则上实行一事一议。

  完善服务业价格和收费政策。

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价格政策,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环境。

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缓交、暂停、免收、取消等措施。

市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对相关部门行政性收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加强投融资扶持。

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对于供水、供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探索企业以建设项目的收益权、收费权及受让后获得的经营权申请质押贷款,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申请贷款。

支持企业以资产重组、发行债券、招商引资、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探索建立市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主动承接国际和沿海服务业的转移,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跨国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投资中心、国际知名会展公司、著名旅行社、著名品牌饭店、资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落户;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大型商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商业模式创新等新兴服务业,在用地、用人、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对引进企业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上的资助。

  四、抓好服务业发展示范工程

  服务业集聚工程。

按照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高效、辐射力强的原则,在全市规划建设8个具有一定规模、集聚度较高、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

主要包括现代物流园、信息软件园、科技创意园、文化产业园和旅游服务区、服务外包区、金融服务区、中央商务区等,打造高端服务业发展平台。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办法。

  服务业重点项目带动工程。

瞄准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谋划一批物流、会展、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现代流通等服务业项目,5年内优选1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强引导扶持。

对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列入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符合要求的,在独立选址用地、环评等方面给予支持。

  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推进物流、运输、旅游、商贸、餐饮、金融、邮政、电信、体育、行政服务等领域标准的实施,积极申报我市服务业重点列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

抓好供电公司等首批省级试点单位试点工作。

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

  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

重点做好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加大服务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省名牌的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措施挖掘、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服务业品牌,力争5年内形成10个省级以上著名服务品牌。

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著名品牌培育实施意见。

  五、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量、结构优化目标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抓好规划引导。

编制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现代物流、生态旅游业等专项规划,逐步建立完整的服务业规划体系;制定《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积极承接以长三角为重点的国内外高端服务业辐射,明确重点行业发展目标与方向,引导全市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项目建设。

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建立服务业项目库,积极开展服务业项目的策划、论证和筛选工作,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逐步形成“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推进机制。

加强对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政策、资金、用地支持,积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加强人才建设。

加强人才引进,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高端服务人才,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密切与各类院校的合作,鼓励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增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文化旅游、信息技术和中介服务等领域急需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行为。

逐步健全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使之更好地在市场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加强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各类涉企收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强化政策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服务业产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分门别类研究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成熟一项、出台一项,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加强指导督查。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着力突破服务业发展瓶颈制约。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促进措施,加快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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