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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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docx

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

 

建设单位: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2016年7月

 

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所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下个阶段,将在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或调整。

1、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本工程位于已建停车场及四港池围堰之间,利用煤炭泊位T5、T9机房留有的卸车、装船接口,建设煤炭储运堆场,货种为煤炭,堆场年周转量1000万吨,堆场容量(实际布置值)153万吨。

本工程共设候工楼、9#变电所、10#变电所3个单体,总建筑面积6624.8m2;构筑物有2#集水池、3#集水池、皮带机及转接机房基础、防风网等。

工程占地面积为57.2994hm2,工程南部为海域,总用海面积33.1145hm2,已确权用海面积29.1845hm2,本次申请用海面积为3.93hm2,工程不占用自然岸线。

工程总投资为117943.23万元,施工期约12个月。

占用海域全部位于河北省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且已经在区域建设用海实施阶段完成填海造地工作。

陆域形成依托港池航道疏浚土方进行回填,为满足吹填造陆的需要,回填作业采用先围后吹与边围边吹相结合,分区分阶段回填的方式进行,最后整个回填区域一起形成陆域设计场地。

工程地基处理采用强夯方式,其夯击能为2000KN•m。

强夯施工可由专用强夯机吊夯锤进行夯击,其夯击点数及遍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强夯完成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坑回填,并进行场地整平及碾压。

由于本项目在规划用海阶段已经完成填海,因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为道路、堆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的污染物主要为堆场产生的含煤污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生活垃圾等。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春秋两季调查时间2014年6月、9月,水质调查站位20个,沉积物、生态调查站位14个。

(1)水质环境质量现状

2014年6月评价结果表明:

调查海域所有站位表、底层无机氮均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0.52倍,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表明调查海域已受到无机氮的严重污染;11个站位层的磷酸盐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6个站位的石油类超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但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评价因子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4年9月评价结果表明:

9个站位无机氮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5个站位磷酸盐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评价因子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2)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

2014年6月及2014年9月调查海域沉积物各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表明此次调查结果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

(3)海洋生物现状

通过两个航次调查数据表明,该海域生物多样性指数、均匀度及物种丰富度较高,表明该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群落结构多样性较好,种类间分布比较均匀。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布置于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散货作业区内,工程所在区域随区域造陆工程整体形成,本次评价不再单独预测本工程陆域形成对于水动力条件及水环境影响。

本节引用《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论证报告》(报批稿.2011.9)中(包含本工程用海范围)进行的水动力、冲淤等分析内容。

(1)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用海工程完成后,京唐港形成新的港池,港池水深和面积都增加很大。

在港池内部,由于水域面积增大,潮波在港池内部传播。

在港池以外,潮波由于受到港池外围堤的阻挡,在围堤的东北方拐角和港口口门附近的潮波梯度增大,在远离围堤的海域,潮波的形态没有大的变化。

工程后,潮流主要变化在于:

在围堤东北拐角处,潮流流速增大;在口门引堤头附近的潮流增大;在围堤北段外侧,由于近似垂直潮流方向的围堤阻挡,使得围堤附近的流速减小;在京唐港口门引堤两侧也出现由于引堤作用形成的弱流区;京唐港内部的港池,潮流流速比港池外弱小很多,新港池内不会出现急速的潮流。

(2)泥沙冲淤环境环境的影响分析

由于工程围堤的建设主要是改变了围堤附近的潮流形态,在围堤以远的海域,潮流形态影响很小,港池外海的泥沙输运不会通过港池入口的潮流进入到港池内部,因此,工程后在新港区内部,可以保持不冲淤的状态,在口门内侧以冲刷为主,但是有小范围的淤积形成航道阻挡,但是,由于航道外侧的潜堤对泥沙的阻挡效果较好,预计不会有大量的泥沙涌进京唐港口门航道。

在围堤建设后,在围堤的北侧和东侧堤下会有淤积出现,在远离围堤的海域有冲刷情形出现。

本预测是只在正常天气条件下的规划工程建设后的潮流地形冲淤趋势变化,根据在京唐港开阔海域的观测结果,工程海域的年冲淤累计量大约为±30cm左右。

但是在特殊恶劣天气过程(强风暴潮、温带风暴)的作用下,本海域可能出现局地海岸的骤淤和骤冲情况。

(3)对海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所在的《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论证报告》(包含本工程用海范围)的填海造地已全部完成,因此不再将水上施工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每班末冲洗一次,每次用水量2~5m³。

该部分废水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较小,间歇集中排放的特点,因此在施工区设置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因此不会对工程区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产生影响。

类比同类建设项目,按照现场施工人员60计,每人每天的生活污水发生量按80L估算,则施工队伍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约4.8m3左右,建议在施工营地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定期使用槽车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在厂区建污水事故池,防止污水管道泄漏造成对环境的影响;机修油污水经油污水分离设备处理,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本工程绿化和道路喷洒;堆场场区清洗污水及含煤雨水收集后通过厂区后用于绿化、道路、场地冲洗用水,不在工程海域排放,不会对周边海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煤尘入海,污染物质在上覆水相、沉积物相和间隙水相三相中迁移转化,可能引起沉积物环境的变化,特别是悬浮物质可能通过吸附水体营养物质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并最终沉降到沉积物表层,从而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

本项目粉尘主要为煤尘,参考秦皇岛主要离港煤种的浸泡实验成果。

由浸泡实验结果可知:

全部污染因子浓度均未超过二级排放标准的限值。

可见,本项目运营期间煤尘入海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5)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申请用海3.9300hm2。

项目用海类型为填海造地,占用了海域空间,因而生物资源的长期损失按照填海造地进行计算,影响期限为20a。

考虑到本项目位于已填海范围内,施工悬浮物对生态影响不做计算。

本项目位于浅滩,游泳生物不做计算。

本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为项目占用海域导致底栖生物等的生存空间丧失,造成的底栖生物的损失,总损失额4.9046万元。

(6)主要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工程周边的工程海域环境敏感区主要有保护区、港口、农渔业区、旅游区,包括打网岗渔港、海水养殖、池塘养殖、祥云岛风景区等敏感区,距离本工程6.5~9.0km。

本项目布置于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散货作业区内,工程所在区域随区域造陆工程整体形成。

本次评价不再单独分析本工程陆域形成对敏感区的影响。

本工程陆域施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固体废物均不直接排海;运营期间煤尘入海对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因此本工程陆域施工、运营过程对工程周边敏感区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本项目位于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京唐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目前陆域已形成,且现有标高为+4.0m,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所以本项目用海环境风险源识别仅考虑营运期海洋自然灾害和火灾的风险。

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堆存货种为焦煤,煤为可燃物质,营运期煤堆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处理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

本工程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控制火灾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对海洋环境的事故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海洋环境风险较小。

5、环保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污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施工机械投入使用过程中,各类机械冲洗将产生少量废水,施工机械化程度较高,废水产生量较少,形不成汇流,道路处于施工阶段,这部分废水经过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拟在工程合适位置租赁周边房屋作为施工人员临时住宿场所,就餐、住宿等生活依托周围基础设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小施工大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施工车辆通道适时洒水;遇大风天气,应加大喷洒水量及喷洒次数,尽量不施工,用蓬布遮盖堆积的土方并及时清运;

②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采用蓬布遮盖;

③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轻汽车行驶扬尘;

④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本项目工程量较小,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

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进一步减小沥青烟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影响,建议铺设沥青路面时,避免在清晨和夜晚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差的时候进行。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工程在施工时,满足施工要求时,将主要流动噪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同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施工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12:

00至14:

00之间)、夜间(22:

00至次日6:

00之间)时段内施工;如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时,应报市环境保护局,取得批准后,以公告形式提前三天告知周围单位或居民,方可夜间连续施工。

项目施工期间,临街楼房会受施工噪声的影响,在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可一定程度的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影响随之结束。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为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和土方在堆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

(2)产生的弃土在堆存过程中定时洒水,在干燥多风天气加大喷洒次数,施工过程中,将弃土进行简单压实。

(3)分段施工,避免开挖过长,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

(4)在雨季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因暴雨冲刷弃土形成“黄泥水”进入周边小区等敏感点。

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

细粒式混凝土、砖等,通过汽车运输从周边地区购买。

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汽车尾气保护对策措施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能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因子的树种,以进一步减小汽车尾气的影响。

2)扬尘保护对策措施

绿地作为城市净化环境措施的作用与无绿地空间相比,具有调节气候,降低空气湿度和降尘、降噪作用,绿色植被还有吸收CO2和释放氧气的作用。

同时,加强对道路清扫、养护、保持道路平整、清洁,有效减少了扬尘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水环境污染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初期路面径流进入道路两侧雨水管道后,经雨水稀释、沉淀、分离、自净等过程,污染物浓度降低,且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随着降雨时间的增长而变小,冲刷路面的雨水进入雨水管道,对沿线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控制主干路通行车型,在环境敏感地段要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两旁绿化树木产生的落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遗漏物及过路行人丢弃的垃圾。

建议施工单位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建议建设单位设置好垃圾收集系统,同时加强管理,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

6、公众参与

本报告书编制前期,在项目影响区内开展了公众咨询和信息公开,广泛征询群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综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均表明:

公众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

用海单位认真考虑和研究了公众参与的有关内容和结论,对当地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表示采纳,并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海洋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管理,尽最大可能消除公众的担忧。

7、海洋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区域和行业相关规划,工程选址布置合理。

项目建设位于已经形成的填海造地区,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水集中进行收集,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严格遵守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8、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符合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对该区域的管理要求,虽然本项目对所在海域的海洋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按照清洁生产提出的要求下,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建设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和采取有效可行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分析,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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