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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学生自觉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课堂秩序、考试不作弊。

4、学习风气浓厚。

全班60%以上同学的必修及选修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无考试作弊现象,且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人数的10%。

5、学习效果显著。

全班同学在形成良好的学风过程中,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班内积极开展互帮互学,有切实可行的帮学措施。

6、班级是一个团结、进取的集体。

学生干部形成一个稳定协调的领导集体,以身作则,敢于和善于管理,全班同学在各方面互相帮助,班级凝聚力强。

7、班级成员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8、班级的学习工作表现在全年级具有榜样带头作用,促进激励其他班级积极进取、勇争上游,对推动管理学院整体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评分细则

班级出勤方面:

1、 

以班级一学年的出勤率为依据,对出勤率排名居前两名的班级分别给予5分,4分的加分。

2、班级日常教学活动中,凡每人旷课一节扣0.5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扣1分。

班级学习方面:

1、以期末总评成绩为依据,及格率排名前两名的班级分别给予5分,4分的加分。

2、存在班级重修率过高、出现因挂科太多而被强制留级现象严重的班级,直接取消班级本学年的评优资格。

3、班级出现考试舞弊者,每人/班扣5分;

累计出现5次舞弊现象,则取消该班级本学年的评优资格,并取消该班级班委的个人评优资格。

4、班级日常教学活动中,凡出现课堂纪律差,扰乱教学秩序,不尊重老师等现象的班级,情节严重者经查实后属实,取消该班级参加本学年的评优资格。

班级活动方面:

1、积极组织班级成员参与学院组织的文体学术活动(如“五月鲜花”合唱比赛等),参与率达到班级总人数60%加3分。

后每增加5人加1分。

班级内团队在院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以8分、6分、4分的加分(多个团队参加同一赛事并获奖只算一次加分)。

在院级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班级6分、4分、2分的加分。

2、班级在院级以上(含院级)文艺演出(如校新生风采大赛、十佳歌手大赛、院元旦晚会等)以班级为单位的节目被选中登台演出加3分/次;

以个人为单位的节目被选中登台演出加1分/次;

可累计加分,加分上限为10分。

3、班级成员在国家各类重要权威刊物或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作品的(包括科研学术论文、文学、艺术等作品),核心刊物或媒体加3分/人次;

非核心刊物或媒体加1分/人次;

获得加分者需为作品署名作者且为前三名作者,多次发表作品可累计加分。

4、班级每自发组织一次团体活动(参加人数要超过全班的60%)一次加3分,若为面向校、院的团体活动并在校园内有一定影响力者,另加2分。

5、班级成员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等加5分/人;

院学生会部长、院团总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等加3分/人;

院学生会副部长、院团总支副部长、院青协委员等加2分/人;

院学生会及院各学生组织干事成员加0.5分/人(如遇身兼多职之情况,取其最高分加总)。

6、班级成员遵守宿舍管理条例,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

获得学院“优秀宿舍”称号宿舍成员每人为所在班级加0.5分。

7、班级成员积极协助辅导员工作,酌情(根据班级辅导员意见评定)加以2-4分。

8、班级参加学院大型活动(如学院运动会等)不积极,参与人数在要求人数以下的扣5分/次;

拒绝或借口不参加的班级扣10分/次。

9、班级或班级成员在各类活动中严重损害院系形象的,班级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其他:

1、班级各项制度健全,内容规范、合理、科学 

有建设目标、工作计划、班级日志、班级刊物者给予加分(加分范围为1-5分)。

2、班级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的活动而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加分(加分范围为2-4分)。

2、凡学生违纪,被学校或学院通报处分,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分。

3、凡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人为火灾、群体性打架斗殴、严重起哄闹事等扰乱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该班级以最后班级计算,已接受“优秀班级”的予以立即撤消,一年内不再授予“优秀班级”称号。

(六)评比和奖励办法

评选流程:

1、实行自愿原则。

班委在学年始提出参评申请,并于每学期期末按照评定细则上交材料。

2.、实行计分制。

根据优秀班级考评细则,逐项加减,最终得分即为考核分数。

3、实行每学年评定制度。

学院学生会每学年对全院各班级进行考核、评选。

奖励办法:

4、获奖班级名单上报到学院并进行公示,由学院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5、获奖班级成员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可获得相应加分。

第三章管理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先进,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各本科班学生。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学年结束时评选上学年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类别

“文体优秀学生”、“专业优秀学生”、“文明个人”。

(四)评选名额

班级总人数为40人以下(含40人)者,每奖项设置获奖者一名;

班级总人数为40人以上者,每奖项设置获奖者两名。

(五)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认真学习“两课”,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

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或接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活动,集体观念强。

6、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7、在本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六)评选细则

优秀个人评选通则

①个人出勤方面:

1、凡旷课者,每旷课一学时扣3分,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以上者直接取消评选各类优秀个人奖项的资格。

②个人学习方面:

1、本学年荣获国家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日本三菱东

京日联银行奖学金、信善奖学金等任意一项者加5分;

同一学年中获得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加8分。

2、学年学年所修课程(其中包括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不包括公共选修和

体育课程)平均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

3、考试舞弊者,直接取消个人本学年的评优资格。

4.、班级日常教学活动中,凡发生无视课堂纪律、扰乱教学秩序、不尊重老师等情况的个人,直接取消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

③个人活动方面:

1、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文体、学术、实践活动,并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以8分、7分、6分的加分;

在院、校级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以6分、5分、4分的加分。

2、在院级及以上文艺演出中登台主持、演出加1分/次,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总数不得超过4分。

3、个人在国家各类重要权威刊物或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作品的(包括科研学术论文、文学、艺术等作品),核心刊物或媒体加8分/人次;

非核心刊物或媒体加4分/人次;

获得加分者需为作品署名作者,可累计加分;

在校报、院刊、院报上发表署名作品加1分/人次。

4、个人担任担任校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上级学联驻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等)、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等)等加5分/人;

担任校级(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院系(团支部委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等团学组织重要成员者,加3分/人;

担任学校各类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副社长、会长、副会长)等加2分/人;

担任学校各类注册社团其余干部(社团干事不计入其中),其他校级和院系一般学生干部(干事)者分别加1分/人;

(如遇身兼多职之情况,取其最高分;

并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酌情决定是否给分,表现不合格者不能享受加分奖励。

5、个人所在宿舍获得学院“优秀宿舍”称号,每人加1分。

6、在各类活动中严重损坏院系形象的个人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7、凡有因打架斗殴、酗酒、盗窃等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以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文体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1、是文体活动骨干,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或组织同学开展文体活动成绩显著。

2、曾在院级及以上等级文体活动中得过名次者优先。

专业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1、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一项奖学金。

2、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3、勤于思考,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文明个人评选细则

1、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各项规定。

2、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言语举止文明,堪称同学表率,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不良嗜好。

4、勤奋好学,能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文化成绩良好。

5、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6、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良好,德育考核(操行)等级优秀。

(七)评比及奖励办法

评选开始即由学生本人向班内申请参选,并递交各类证明材料。

2、实行计分制。

各班班委根据优秀个人评比细则,逐项加减,最终得考核分数并在班内提出候选名单。

3、班级投票。

进行班级投票,班级投票中70%以上同学无异议即可通过,经班导师及辅导员审核后即可上报至院内。

4、实行每学年评选制度。

班委会每学年组织对班级成员进行评选。

4、获奖者名单上报到学院并进行公示,由学院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学生干部应贯彻、落实、执行学院各项决定,带领各自班级同学积极完成学校的日常教学教务活动和参与学校下属学生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

同时带领班级同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每个职能任期评选一次,一般在职能任期结束时评选上任的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组织干部。

优秀班干部每班一名,优秀学生组织干部为院内各学生组织干部总数的25%以内。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劳动,集体观念强。

7、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对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入选基本条件:

1、凡旷课者,每旷课一学时扣5分,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以上者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

2、学年学年所修课程(其中包括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不包括公共选修和体育课程)平均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40%以内。

3、日常教学活动中,凡发生无视课堂纪律、扰乱教学秩序、不尊重老师等情况的个人,

直接取消个人本学年评优资格。

4、积极参与所在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经常性无故缺席组织内部大型活动者取消评选资格。

5、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科学的工作方法,能积极主动参与并出色完成班级、学生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是班主任的好助手或学生会、团组织的骨干。

6、工作效果好,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对班级、学生会、团组织工作能起明显的推动作用。

7、在各类活动中严重损坏院系形象的个人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学院和班级声誉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

受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4、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离校三天以上者;

5、考试作弊或有不及格者;

6、有酗酒、赌博或其它有损学院学生形象等不良行为者;

7、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优选条件:

1、本学年荣获国家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日本三菱东京银联奖学金、信善奖学金等任意一项者加5分;

2、个人积极参与各类文体、学术、实践活动,院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以5分、4分、3分的加分;

在学院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以3分、2分、1分的加分。

3、在院级及以上文艺演出中登台主持、演出加3分

4、在全国、省、市级刊物或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作品的(包括科研学术论文、文学、艺术等作品),国家级权威报刊或媒体加5分;

省级重要报刊或媒体加3分;

市级重要报刊或媒体加2分。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

各学生干部自行向所在组织报名参选,并递交各类证明材料。

2、实行双轨评比制。

班级内部评选优秀班干部;

各学生组织内部评选优秀学生组织干部。

3、实行先双重选择标准。

对于参选的学生干部,首先依据评选细则中的入选基本条件进行投票评比;

若出现评比结果排名相同者,则按评选细则中优选条件进行赋分,后根据最终得分进行比较评选。

4、实行投票制。

优秀班干部评选实行班级投票,班级投票中70%以上同学无异议即可通过,经班导师及辅导员审核后即可上报至院内;

优秀学生组织干部在学生组织内部进行投票,投票人员中70%以上成员无异议即可通过,经主管老师核审后即可上报。

5、实行每个职能任期评选制度。

班委会、院各学生组织每个职能任期结束时组织对干部成员进行评选。

第五章优秀宿舍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寝室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多元校园文化,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宿舍。

每年的学院宿舍文化节期间。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管院之家(3个)民族之风(2个)无尘别居(6个)书香满溢(3个)

绿野仙踪(2个)耕读人家(4个)新星家园(2个)

特别小奖项:

名声大震(3个)艺彩纷呈(3个)

(具体奖项名称根据各学年宿舍文化节策划改变,奖项总数不变)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学习目的明确,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刻苦努力学习;

3、遵守法规校纪,寝室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寝室无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

5、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互助;

6、在评选过程中,遭到投诉经证实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

(五)评选细则

详见管理学院宿舍文化节宿舍评分评比规则(见附件一)

(六)评比及奖励办法

宿舍文化节期间由各学生宿舍提出申请并上交评选材料,管理学院学生会组织统一考核及检查据有参评资格的寝室

1、给获奖宿舍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2、在院内公示获奖宿舍名单,并在院内媒体上上传获奖宿舍照片。

3、获奖宿舍成员可在学年综合测评中获得相应加分。

附件一:

管理学院宿舍评比评分规则

评分准则

环境卫生

检查内容:

1、地面床铺整洁干净;

2、书架、用品摆放整齐;

3、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4、无违章电器;

5、整体风格和谐;

6、宿舍值日制度完整。

精神风貌

1、张贴画内容积极向上;

2、寝室内部无记过处分;

3、积极参加各种活动(需提供证明);

4、宿舍成员文明有礼。

学习氛围

1、学习安排合理;

2、课外书籍阅读丰富;

3、所受奖项丰富(所获奖学金需开出证明);

4、寝室成员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

5、社会实践(需提供证明)。

创新意识

1、宿舍命名有新意、内涵,有自己的舍徽;

2、宿舍环境布置新颖;

3、宿舍成员整体造型突出和谐。

民族特色

1、和谐的民族氛围,特色突出;

2、对民族传统文化有一定了解;

3、寝室布置有民族特色;

4、参加过民族风情等方面的表演可适当加分。

绿色环保

1、宿舍内有绿色植物;

2、有专门回收废物的地方;

3、DIY制作废物再利用;

4、用电合理,无浪费。

奖项评分细则

管院之家

每一项不得低于4分,为参加评选中总分最高的寝室。

无尘别居

卫生不得低于4.5分,其他不得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书香满溢

学术氛围不得低于4.5分,其他不得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民族之风

民族特色不得低于4.5分,其他不得低于3.5分,总分不得低于24分。

要有突出的民族特色及氛围,宿舍成员有民族知识与一定民族才艺者为先。

新星家园

仅限大一新生,要求各项不得低于4分,为参加评选的大一宿舍中总分最高的寝室。

名声大震

名字新颖有内涵,能配上一定的解说,积极向上,总分不低于25分。

艺彩纷呈

宿舍整体造型新颖,干净整洁,有整体风格,且风格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意义,总分不低于25分。

绿野仙踪

绿色环保一项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耕读人家

精神面貌不低于4.5分,其他不低于3.5分,宿舍成员要有兼职经历的优先。

总分不低于20分。

注:

每项评分项目满分为5分,可参加寝室各项得分不得低于3分。

第六章附则

1、院团支部、学生会进行日常管理检查,评比结果以学院公示为准。

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对出现赋分有争议的情况,可向院领导申请、复议。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学工办所有。

2、对于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根据经院学工办认定后的情况给予相应加减分。

管理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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