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高新集聚区控规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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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居住用地

484.77

20.92

20.20

其中

R22中小学用地

57.41

2.48

2.39

CR商住混合用地

7.03

0.30

0.29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09.76

4.74

4.57

C1行政办公用地

8.72

0.38

0.36

C2商业金融用地

30.94

1.34

1.29

C3文化娱乐用地

5.91

0.26

0.25

C5医疗卫生用地

42.75

1.84

1.78

C6教育科研用地

21.44

0.93

0.89

3

M

工业用地

955.58

41.23

39.82

M1二类工业用地

137.41

5.93

5.73

M2二类工业用地

796.04

34.35

33.17

M3三类工业用地

22.13

0.95

0.92

4

W

仓储用地

35.32

1.52

1.47

5

S

道路广场用地

342.84

14.79

14.29

6

t

对外交通用地

3.61

0.16

0.15

7

U

市政设施用地

66.94

2.89

2.79

U2交通设施用地

40.65

1.75

1.69

8

G

绿地

267.17

11.53

11.13

G1公共绿地

85.50

3.69

3.56

G2防护绿地

181.67

7.84

7.57

9

 

特殊用地

48.09

2.08

2.00

合计

城市建设总用地

2317.44

100.00

96.56

10

E

水域

14.83

总计

规划范围总用地

2332.27

第十五条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范围内除安排布置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外,原则不得安排与上述内容无关的项目。

居住用地的开发必须严格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开发速度应与规划区人口发展的规模相适应。

居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与住宅建设相配套。

共规划居住用地484.7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0.92%,规划人口约24.0万人。

第十六条工业用地

本次规划的工业用地955.5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1.23%。

其中,规划一类工业用地137.41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5.93%;

二类工业用796.04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34.35%;

三类工业用22.13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0.95%。

第十七条行政办公用地

将规划区内现有的行政办公用地,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规划行政办公用地8.7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8%。

第十八条商业金融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主要布置在三山路、华夏路、河洛路沿线,共规划商业金融用地30.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4%。

第十九条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在华夏路、河洛路沿线建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文化娱乐用地5.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6%。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在保持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加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42.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4%。

第二十一条物流用地

在西南环高速公路以西设置一处物流中心,共占地35.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2%。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用地

中学按50人/班,配建6所中学,共255班。

服务半径控制在1000米。

中学配置一览表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班数(班)

现状

规划

洛阳市第十五中学

高新区辛店镇辛店村

19544

33299

24

36

洛阳市第五十一中学

高新区徐家营

13390

30742

14

东方高级中学

高新区侯天路

80619

40

75

孙旗屯乡第一中学

高新区华夏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

6666

38604

42

洛阳长春中学

涧西区南昌路南苑小区内

3200

华夏北路中学

华夏北路与天中路交叉口

--

65206

60

123419

251670

93

255

小学按45人/班,配建13所小学,共420班。

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

小学配置一览表

高新区徐家营小学

高新区辛店镇柳行村

11104

10861

12

高新区辛店镇第二中心小学

三元路与丰润路交叉口

4823

27862

洛阳市第五十一中学(小学部)

洛阳市涧西区徐家营

高新区实验学校

高新区凌波路1号

11663

高新区苗湾小学

高新区孙旗屯乡苗湾村

4430

21579

华夏小学

三山路与瀛洲东路交叉口

45211

高新区三山小学

华夏路与鸿都北路交叉口

5333

28638

天中路小学

华夏路以北天中路以西

36962

华夏北路小学

华夏路以北、华夏北路以南

45472

丰华路小学

河洛路与龙鳞辅路交叉口

28881

冷泉路小学

河洛路与冷泉路交叉口

27654

新华西路小学

新华西路以东

16820

创业路小学

创业路以西

20836

45732

322439

67

420

第二十三条规划内用地性质的调整应符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分图图则的规定(以下简称分图图则)。

第二十四条现状未开发用地鼓励以街坊为单位的整体开发。

以街坊为单位进行整体开发时,街坊内部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用地构成、开发强度、建筑限高和配套设施等控制要求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的规定。

已建设地区以规划控制为主。

第二十五条相邻地块合并开发时,相邻地块之间的用地界限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适当调整,但用地构成、开发强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等控制要求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在实施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调整应符合“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表”中的规定(详见附表一);

其它情况,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需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并按《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第四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第二十七条规划区绿化用地由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以及不计入绿地面积的居住区绿地等组成,规划绿地总面积267.17公顷,其中公共绿地为85.50ha,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69%;

生产防护绿地为181.67ha,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4%。

第二十八条景观系统结构

本规划区的景观结构为:

“一带、两轴、多廊。

一带:

洛河水系景观带;

河洛路景观轴、西南环高速公路景观轴;

多廊:

西南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高压走廊下的防护绿带呈绿化廊道形式交织于规划区中,将规划区融于生态绿网之间。

第五章综合交通

第二十九条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有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路网结构为方格网式布局。

快速路红线宽度为50,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50,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40米,支路宽度16~30米。

第三十条道路红线内用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

第三十一条道路规划建设控制表

规划道路一览表(单位:

米)

路名

起讫点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

长度

西南绕城高速

规划北界-规划南界

高速公路

50

3159.5

高速引道

河洛路-高速公路

1160

龙鳞路

快速路

2343.4

南昌路

周山路-西苑桥

主干道

1378.1

河洛路

河洛支路-西环路

10694.7

南昌路-河洛支路

主干道 

362.8

瀛洲路

周山路-洛河

2244.7

新华路

华夏路-滨河北路

30

3127.1

华夏路

新华路—龙鳞路

4884.9

安康路

华夏北路—滨河北路

2981.9

凌波路

周王陵路—河洛路

976.8

河洛路—滨河北路

539.0

11

周山路

瀛洲路—南昌路

1655.4

龙鳞路—周山路

次干道

3899.8

13

丰华路

西环路—瀛洲路

8167.2

永兴路

西环路—金鑫路

2937.3

15

滨河北路

西环路—南昌路

11081.0

16

西环路

丰华路—滨河北路

2483.5

17

三元路

华夏路-河洛路

25

1255.7

20

920.5

18

积翠路

华夏路—河洛路

1127.3

448.4

19

春城路

975.8

429.1

新华西路

支路

2505.3

21

新华东路

华夏路—滨河北路

2863.2

22

金鑫路

2906.4

23

合璧路

丰华路—河洛路

625.8

青城路

1258.2

天中路

炎黄路—丰润路

993.7

26

天中南路

699.3

27

军威路

514.6

28

龙鳞辅路

1310.3

29

翠微路

1184.3

华夏路—规划北界

419.0

冷泉路

504.8

31

卓飞路

976.2

32

侯天路

周王陵路—滨河北路

1343.6

33

芳泽路

408.3

34

希望路

534.5

35

三山路

渠北路—创业路

845.4

芙蓉路

创业路—滨河北路

330.5

37

合欢路

38

鸿都路

951.2

39

鸿都北路

渠北路—河洛路

691.7

南苑路

华夏路—南昌路

828.9

41

河路支路

周山路—河洛路

125.0

渠北路

周山路—三山路

993.2

43

周王陵路

凌波路—三山路

1432.6

44

创业路

芳泽路—南苑路

1580.0

45

延光路

龙鳞辅路—春城路

1599.1

龙鳞辅路—积翠路

863.2

46

兴业路

三元路—天中南路

535.5

47

丰润路

新华东路—高速辅路

1626.5

高速辅路—积翠路

1822.7

48

华夏北路

华夏路—高速辅路

3359.9

49

炎黄路

高速辅路—天中东路

1042.9

高速辅路

高速两侧

3214.3

51

望春路

338.0

52

天中东路

炎黄路-丰润路

892.2

53

其它16米路

 支路

2810.8

注:

表中路名部分为规划中临时命名,仅供表达之用。

第三十二条各级道路交点控制坐标及平曲线转弯半径,见道路网规划图。

第三十三条规划地块出入口应尽量选择在次干道和城市支路上。

开口位置距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应大于70米,次干道大于50米,支路大于30米;

距离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

距离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第三十四条金鑫路、安康路、新华路和新华西路与河洛路相交时,应进行渠化设计。

每侧展宽道路红线3米,拓宽长度按50米控制,渐变段长度20米。

道路交叉口红线展宽位置及交叉口红线转弯半径,见“道路网规划图”和“地块开发控制图则”。

第三十五条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排水和工程管线的布线等要求,结合工程规划和道路设计最终确定。

道路纵坡:

主干道不宜大于3%,次干道不宜大于5%,支路不大于8%,最小纵坡不低于0.2%。

第三十六条交通设施规划

轨道交通停保场: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占地面积14.1公顷。

规划公交首末站四处:

分别位于规划区西部,占地3300平方米;

长途客运站东侧,占地3400平方米;

三元路西北居住区,占地1500平方米;

南苑停车场内,占地不小于1500平方米。

规划长途客运站:

位于西南环高速出入口附近,占地面积3.61公顷。

加油站规划:

保留现状加油站四处,新规划三处小型加油站,分别位于天中路北部、新华西路北部和瀛洲路中部,占地面积均不小于3000平方米。

公共停车场:

规划公共停车场10处,具体位置及规模见下表。

规划公共停车场一览表

编号

面积(m2)

车位

p1

轨道交通停车场东

9000

300

p2

长途客运站东

3600

120

p3

新华路与河洛路交叉口东南部

2100

70

p4

三元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南部

2400

80

p5

华夏北路与天中路交叉口东北部

p6

华夏路与天中路交叉口东南部

3000

100

p7

积翠路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南部

100

p8

丰华路与积翠路交叉口西南部

2000

67

p9

华夏路与三山路交叉口东北部

p10

华夏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东南部

配建停车场:

规划区内的建筑物在新建、改建及扩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其标准按下表实施。

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库)控制表

建筑物性质及分类

配建单位

机动车配建最低指标

住宅

建筑面积≥144m2

车位/户

1.5

90m2≤建筑面积

<144m2

0.8

60m2≤建筑面积

<90m2

0.5

建筑面积<60m2

0.3

办公

省级及涉外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

市级机关办公

1.0

商务办公楼

商业

商业建筑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农贸市场、沿街商铺

0.75

专业交易市场、批发市场

2.0

医院

市级及以上医院

市级以下医院

博览建筑

图书馆

博物馆、展览馆

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位

1.5~2.5

交通建筑

火车站

车位/年高峰日1000旅客

2.2

汽车站

机场

影剧院

2.0~3.0

中小学校

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大中专院校

工业建筑

办公、宿舍

车位/100㎡建筑面积

厂房、仓库

0.1

注:

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建筑面积,按照扣除教学用房后的面积计算。

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七条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3.4万吨/日。

第三十八条规划区应积极发展低耗水工业,严格控制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平均值不超过45立方米/公顷.日。

第三十九条近期利用张庄水源、洛南水源并自关林水厂调水作为规划区供水水源,远期利用“引黄入洛”水源、张庄水源作为规划区供水水源。

第四十条在天中南路与河洛路交叉口西南处,规划建设天中路加压站,规模5万吨/日,总用地1.2公顷。

第四十一条在华夏路与西南环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南处,规划建设环城路加压站(兼具营业维修功能),规模4万吨/日,总用地1.5公顷。

第四十二条给水管网采用生活、消防合用的低压环状管网系统,管网上设市政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四十三条龙鳞路以西区域给水管网以河洛路为界分为高、低两个供水分区。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四十四条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现有合流管渠结合道路建设、村庄改造同步实施分流,新建区域严格按分流制进行规划建设。

第四十五条在西南环高速公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处新建高新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吨/日,同时配建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规模0.8万吨/日,控制总用地3公顷。

第四十六条西南环以西区域污水分别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涧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西南环以东区域污水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四十七条各工业企业、医院及科研院所的实验单位含有害、有毒物质的生活生产污水应联合或分别进行预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的相关要求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第四十八条在新华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东北处规划建设新华路雨水泵站,收集区域内新华路以西地区雨水,泵站排水流量14m3/s,控制用地8000平方米。

在西南环高速公路与滨河北路交汇东北处规划建设西南环雨水泵站,收集区域内新华路以东、河洛路以南、三元路以西雨水,泵站排水流量12m3/s,控制用地6500平米。

在孙辛桥西规划建设孙辛桥雨水泵站收集龙鳞路以西、军威路以东、丰华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区域的雨水,泵站排水流量4.5m3/s,控制用地4000平方米。

现有高新区雨污合流泵站扩容改造,扩容后泵站排水流量为8.5m3/s。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十九条负荷预测

预测规划区最大用电负荷为37.5万kW。

第五十条电源规划

由规划高新220kV变电站、规划辛店110kV变电站、白营110kV变电站和苗湾110kV变电站和现状保留的徐家营110kV变电站、周山110kV变电站为规划区提供电源。

第五十一条10kV配电网

规划46座10kV开闭所。

建筑面积为200~250平方米。

第五十二条线路敷设

保留现状500kV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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