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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的背离
4、期限性(股票,永久性债券除外)
二、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
指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形成的结构关系。
证券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
交易市场称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
两个市场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整体。
2、多层次资本市场:
根据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的类型,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
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版);
根据市场的集中程度,集中市场(交易所市场)和柜台市场。
3、品种结构: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
4、交易场所结构:
分为场内(有形)和场外(无形,柜台OTC,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最基本的功能)
2、资本定价功能:
通过交易达成交易价格,是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3、资本配置功能:
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一、证券发起人
(一)公司(企业):
只有股份有限购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在公司证券,中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政府发行的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
发行目的:
资金短期周转、财政赤字、大型基础项目的建设。
特点:
无违约风险。
中央银行发行两类债券:
1、中央银行股票(没有决策权,只享受红利)2、处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的特殊债券。
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
主要目的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金融机构。
(3)保险金融机构:
投资于政府债券、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低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基金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
二者之和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
二者之和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与基础设施等债券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资本不得超过其资产。
(4)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机构投资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事故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10%;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所持A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20%。
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
3、企业和事业法人
4、各类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2)社保基金(3)企业年金(4)社保公益基金
(二)个人投资者(最广泛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和投资适当性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为债券的发行、交易提供各种服务的各类机构。
(一)证券公司:
又称“证券商”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服务机构:
为证券交易提供登记、信托、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四、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核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业协会(所有证券公司,社会法人团体)
(三)证券结登记算机构:
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结算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
五、证券监管机构: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三节证券的产生与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
(一)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时间、特点)
(一)萌芽阶段:
1602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世界第一个股票交易所。
1773英国第一嘉恒券交易所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获得英国政府批准。
1790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费城,成立。
1817参与华尔街堂弟咖啡馆证券交易的经纪人通过正式章程,并成立组织,起名“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改名“纽约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发展阶段:
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
(三)停滞阶段:
1929~1933,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四)恢复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至20世纪60年代。
证券交易所开始复苏,证券市场不断扩大,买卖越来越活跃。
(五)加速发展阶段: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真全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不仅证券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证券交易日日趋活跃。
反映证券市场容量指标:
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
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二)投资者法人化:
有个人投资向机构投资(三)金融创新深化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在中国,分业)
(五)交易所重组和公司化(六)证券市场网络化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全球市场金融危机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1、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2、金融监管的改革3、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了解)
(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证券在我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
1918年下,在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的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1990和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行程和初步发展(1993~1998):
1992年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中国资本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管理框架,区域试点推向全国,全国性资本市场由此开始发展。
3、资本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年至今)《证券法》正式颁布于1997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不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立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1998年建立了集中同意监管体系后,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甄权、期货和将官不断完善,实施了“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互相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并初步建立了与地方政府协作的综合监管体系。
2005年修订后《证券法》和《公司法》颁布,与2006实施。
同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正式实施。
解决的问题: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通过完成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清理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式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对证券公司惊醒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发行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善投资结构等。
2006年资本市场交易品种丰富。
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二)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六)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七)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的监管水平
(八)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九)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的推进对外开放
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
(B境内上市外资股H香港N纽约)
标志性事件:
1984中国在东京银行公开发行200亿日元债券,标志我果真是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1993,财政部首次在日本发行300亿日元债券,标志我国主权外债的正式起步。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不能控股)
(三)有条件的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开放合格境内机构合作者QDII
2007年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QDII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产品扩大到股票和基金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并对投资比例、起点金额和投资市场进行限制。
2003年保监会《关于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外汇子健投资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但仅限于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
2005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循序保险公司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市场。
(四)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
第二章股票
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一、股票概述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他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票面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即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
股票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
持有有价证券,一方面表示拥有一定价值量的财产,另一方面也表明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可以行使该证券所代表的权利。
2、股票是要式证券3、股票是证权证券(在全分为设权和证权,)
4、股票是资本证券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
收益性是最基本的特征。
其一来自公司的股息红利,其二来自股票流通的差价。
2、风险性。
3、流动性。
4、永久性。
5、参与性。
二、股票的类型
(一)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
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东之后。
优先股票(体现在分益顺序):
股息率是固定的,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比普通股票有优先权。
(二)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
记名股票特点:
(1)股东权力属于记名股东
(2)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不记名股票(只记载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与股票持有人
(2)人股股票是要求一次缴纳出资(3)转让相对方便(4)安全性较差
(三)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
股票票面上记载着一定金额的股票。
这一记载的金额也被称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股票面额”。
(1)可以明确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权比例
(2)为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无面额股票:
又叫“比例股票”“份额股票”,在股票票面上不急在股票面额,只注明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
(1)发行或转让价格比较灵活
(2)便于股票分割
三、与股票相关的部分概念
—会计期—从上一次做账到这一次做账的间隔时间,按我国规定是一月一到十二月三十一。
(一)股利政策
1、派现:
“现金股利”,之股份公司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将盈余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部分全部发给股东,股东为此应支付所得税(个人投资者20%目前减半)。
2、送股:
“股票股利”,之股份公司对原股东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有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
4、四个重要日期:
(1)股利宣布日,及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系的消息公布于众。
(2)股权登记日,及统计和确认参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3)除息股全日,通常为股权登记之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受后本期股利。
(4)派发日,及鼓励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转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二)股票的分割和合并
股票分割又称为“拆股”“拆细”,是将1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
股票合并有称为“并股”,是将若干股合并为1股。
(三)增发、配股、转增股本与股份回购
1、增发:
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
2、配股:
配股是面向原股东,按持股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原股东可以放弃配股权。
3、换增资本:
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转化为实收资本,股东权益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唯一的变动是发行外在的众股份增加了。
4、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
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一、股票的价值
(一)股票的票面价值:
“面值”,即股票票面的金额,该股票成为“有面额的股票”。
一面之作为发行价“平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募集资金等于面值综合的部分计入资金账户,已超过票面面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二)股票的账面价值:
“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面值等于公司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
(三)股票的清算价值:
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清算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四)股票的内在价值:
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
二、股票的价格
(一)股票的理论价格:
预期股息的贴现价值之和。
(二)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
(三)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
供求关系的变化或者是买卖双方力量强弱的转换。
从根本上说,股票的供求以及股票价格主要取决于预期。
三、影响股价变动的基本因素
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运行状况、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经营状况。
(一)公司的经营状况:
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
1、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层质量,重点在于监督和制衡。
2、公司竞争力SWOT分析,提出4个考察维度,及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
3、财务状况。
(会计报表)
(1)盈利性。
衡量盈利性的常用指标是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除了分析利润的绝对量(每股收益)和相对量(净资产收益率)之外,通常还需要考虑盈利的构成以及持续性等因素。
(2)安全性。
偿还债务从而避免破产的特性。
(3)流动性。
公司资金链状况。
常用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销售周转率等。
4,公司改组或合并。
(二)行业与部门的因素
1、行业分类。
中国证监会2001年指定的《上市公司分类分类指引》、国家统计局《行业分布标准》以及有摩根士丹利和标准普尔联合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行业分析因素
(1)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
(2)行业可持续性(3)抗外部冲击的能力
(4)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5)劳资关系(6)财务与融资问题(7)行业股价水平
3、行业生命周期
任何产业分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稳定期四个阶段。
(三)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1,经济增长。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是否能持续稳定的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
2,经济周期循环。
高涨、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
外国学者人外股价变动比经济景气循环早4~6个月。
3,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在天线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
4,财政政策。
其一,通过扩大财政赤字、发行过载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支出,刺激经济发展。
其二,听过调节税率影响企业利润和股息。
其三,干预资本市场各类交易适用的税率,例如利息税、资本所得税、印花税等,直接影响市场交易和价格。
其四,国债发行量会改变证券市场的证券供应和资金需求,从而间接影响股票价格。
5,市场利率。
(1)绝大多数公司都负有债务,利率提高,利息负担加重,公司净利润和股息相应减少,股票价格下降。
反之。
(2)市场资金量一定的条件下,利率提高,其他投资攻击手一线应增加,一部分资金会流向储蓄、在全等其他收益固定的金融工具,对股票的需求量下降,股价下降。
若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的需求减少,资金流向股票市场,对股票的需求量增加,股票价格上升。
(3)利率提高,一部分投资者要负担较高的利息才能接到所系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6,通货膨胀。
温和的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会上升。
7,汇率变化。
8,国际收支状况。
逆差:
提高汇率,使本币贬值,可以吸引外资,鼓励出口。
四、影响股价变化的其他的因素
(一)政治及其他不良可抗力的影响
1、战争。
2、政权更迭、领袖更替等政治事件。
3、政府重大经济政策出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重要法规的颁布。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
5、因发生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或者不幸的事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而又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股价会下跌。
(二)心理因素
(三)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安排
(四)人为操纵因素:
人为操纵往往会引起股票价格短期的剧烈波动。
第三节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通过发行普通股票所筹集的资金,成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基础。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一号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需要社会股东(流通股股东)半数以上通过才能通过的:
①增发新股、发行可借债、配股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20%③对上市公司大影响的附属公司到境外上市④在上市公司发展中对公众股东股利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⑤股东以其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偿还该公司所欠债务。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一是普通股票股东有权按照视角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二是普通股票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功力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
密闭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其他股票。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重点)
二、优先股票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
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1、股息利率固定。
收入相对稳定。
2、股息分派优先3剩余资产分配有限4一般无表决权。
(三)优先股票的分类
1、累计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累积优先股票:
历年股息累积分发的优先股票。
费累积优先股:
当年结清、不能累计发放的优先股票。
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参与优先股票:
能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配。
非参与优先股票:
:
不能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配。
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票:
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类型的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不允许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类型的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依据是在一定条件下,该优先股票能否由原发行的股份公司出价赎回。
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利率固定优先股票:
标准股息率是否允许变动。
第四节我国股票的类型
一、我国的股票类型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重点)
1,国家股:
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易购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国家股资金的三个来源:
第一,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是所拥有的净资产;
第二,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向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资。
第三,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济实体性中公司等机构向新组建公司的投资。
2、法人股:
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3、社会公众股:
上市条件上市公司股份要达总股份25%;
公司资产超4亿的要达10%以上。
4、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个人用外币现钞和现汇存款交易,不能能使用外币现金。
(2)境外上市外资股:
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红筹股—在中国境外注册、香港上市,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或大部分股东来自中国内地公司的股票。
—蓝筹股—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对公司管理有较高的要求,通常经营好,有稳定较好的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的股票。
(二)按流通是否受限分类
1、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
(1)有限售条件股份:
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
①国家持股②国有法人持股
③其他内资持股,分为境内法人持股和境内自然人持股④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
流通转让不受限制的股份。
①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②境内外资股,即B股③境外上市外资股,如H股④其他。
2、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
(1)未上市流通股份
①发起人股份。
发起人股包括国家持有股份、境内法人持有股份、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②募集法人股份③内部员工股份④优先股或其他
(2)以上市流通股份
①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②境内外资股,即B股③境外上市外资股,如H股④其他
二、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复牌后,市场称这类股票为G股。
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部的上市交易或转让;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是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改派出售交易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比例占该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