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工程系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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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答疑的目的是在学生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对学生听课、作业等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具体的解答和指导。
辅导和答疑是在针对学生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个别解答或指导。
辅导和答疑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重点答疑的同时,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具体帮助,克服学习的障碍以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而对那些在本课程学有余力希望进一步提高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对部分或全体学生具有共同性的疑难问题,可安排集体辅导答疑。
第四条批改作业的基本要求
1.学生作业是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课堂中所学理论知识的加深、巩固和熟练的学习过程,对能力的培养有重要作用。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所选的教材精选足够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指定上交作业时间;
2.教师对作业内容、完成时间必须提出要求;
3.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
一、二年级课程作业要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基础课程,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可以少批,但最少不得少于一个自然班;
三、四年级的课程作业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一个自然班;
配有助教的课程,作业要全部批改,其中主讲教师批改一个自然班的作业;
4.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划出错误之处,错误严重的要指明解题思路,每次作业给出成绩;
对书写潦草、马虎应付、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5.教师批改作业应有记录,作业成绩登记在“学生听课记录表”中。
作业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平时成绩,缺交作业按规定扣分。
第五条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的基本要求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列入课程进度计划;
2.主讲教师应帮助辅导教师写好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的讲稿,使每一堂课都做到目的明确、内容充实、方法适当;
3.习题课要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试卷及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
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必修课程采用考试形式,其他课程可采用考试或考查。
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2.教师在考前要做好课程总结、辅导、答疑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复习,对学生进行考试目的、考试纪律的教育,组织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复习,以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为主,也可笔试与口试兼用,开卷与闭卷兼用。
具体方式由教师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并报学院备案。
4.试卷命题
(1)考核的命题要严格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覆盖面、难度、区分度要适当,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
要求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
(2)公共课、基础课的考试命题将逐步采用试题库组卷方式,尚未建立试题库的公共课、基础课考试应由授课单位统一组织命题。
(3)任课教师不得就考试内容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对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摩试题内容性质的问题应拒绝回答,更不得泄漏试题,不得在考试时给学生暗示。
(4)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规范化要求,做好考试命题的工作。
5.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1)考核前一周,任课教师应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对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及格者,可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2)任课教师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所在系部,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查批准后,通知学生所在系部,由学生所在系部通知学生。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在考前统一公布。
6,评卷
教师要严格按标准答案评分,严禁随意加分和扣分。
凡同一试题考试的课程,由学院组织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标准分题流水阅卷并签字。
阅卷期间严禁将试卷带出阅卷地点。
电气信息工程系关于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学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在我院已实施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措施的基础上,特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内容
1.提高质量意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
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的建设工作。
建立以常规教学检查为主体,加强教学过程主要环节的质量分析与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构建系(部)、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2.系(部)级教学质量监控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主任助理)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对本系(部)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控。
3.教研室的教学质量监控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听课、试卷命题、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质量分析等工作,通过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教学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与保障
1.坚持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性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以检查系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系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巡查考风、考纪为重点。
2.坚持常规教学检查,经常性的教学巡查。
根据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抽查教学准备情况、课堂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实践教学状况等。
3.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
各系(部)负责本系(部)试卷审核、样卷制作、考试整体质量分析工作;
教务处负责试卷选用、样卷抽查、考试安排、汇总各系(部)考试质量总体分析材料和试卷抽查等工作。
4.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由各系组织完成,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5.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负责实践教学、毕业实习的检查、质量分析等工作;
6.重视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处理
1.坚持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听课制度。
系部教学工作例会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本人。
同行教师应自觉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听课记录及评议情况应在听课结束后交系(部)教学秘书。
2.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及时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校园网适时公布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接受师生评议。
3.坚持开展“三评”工作
“学生评教”使学生对教师教学状况的评价、监督、促进的一种有效形式。
每学期统一安排对部分教师或重点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由学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师评学”是授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学风的重要评价手段。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授课教师每学期对所任课的班级应填写“教师授课评价表”。
“教师评教”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一次,“教师评教”要注重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评价意见既要指出教师存在的问题,更要明确指出教师的进步和改革创新,鼓励教师发挥特色与优势,提高教学水平。
4.推广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住处沟通的桥梁。
学生信息员要正确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效果等信息。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班级的学习委员承担,系部统一管理。
教学信息员每周填写相关表格,及时上报班级学生学习情况及各教师授课情况等信息。
5.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事故的,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系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限期督促、帮助停课教师整改,经再次试讲合格后方可重新授课。
关于试卷命题的规范及要求
考核命题是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学检查和评价的基础工作,是教学信息获取的重要途径。
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可采取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听力、上机等形式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考核命题工作,现做如下要求:
第一条整体要求
1.试卷格式必须采用宁夏理工学院要求的统一标准,试卷标准格式专用模板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请不要擅自更改模板,以免给复印带来不变)。
2.试卷题头课程名称、专业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使用的一致(不要使用简称),且各项填写完整,试卷审核教师姓名必须手填。
3.不同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可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集体命题或建立试题库),但要有执笔人和试卷审核人签字。
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依据该课程教学大纲命题。
4.原则上所有命题使用电子版(交打印稿和电子版试题),试题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图形清晰准确,行间距为固定值18(原则上不留答题位置,采用答题纸作答)。
5.试题的大题号,每道大题中的小题号应连续且无遗漏。
试卷中全部大题总分满分为100分,各小题分值总和应与该大题分值相同。
6.各课程命制两套试题(AB卷),两套试题为平行试题,要求题型结构一致、同等难度、题量相当,原则上两套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试题总量的30%。
7.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合理,客观性题目的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题目要有详细的得分点及相对应的分值。
第二条考试课(笔试)的命题
8.试题的覆盖面要广,试题覆盖所讲授内容的80%以上,还要充分考虑试题的分量、试题的题型及试题的难易程度等。
9.试卷命题的难易程度要有一定比例,其中较容易占30%,难度适中占40%,较难占20%,难度较大具有提高学生综合应用占10%。
使成绩呈合理的正态分布。
10.试卷命题应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的比例应为3:
7(或4:
6)。
客观性试题的题型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作图题、名词解释等,主观性试题的题型可采用判断说明题、简答题、论述题、证明题、计算题、作文题、设计题、案例分析题等。
第三条考查课的命题
11.考查课课程的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报告、论文、作品及技能考核等各种考核方式,在开课前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提出具体考核办法,由课程所属系部审核批准签字。
12.使用开卷(笔试)考查的课程,命题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应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可采用辨析题、计算题、问答题、案例题、材料题、论述题等。
13.使用口试考查的课程,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对本课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14.使用提交论文、设计或作品等方式的考查,应明确提出考查的主题及要求。
15.其他方式的考查,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明确提出考查要求。
16.考核要有记录并保存资料,考核后的资料送系部保管。
第四条非笔试考核的命题
17.在开课前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宁夏理工学院非笔试考核方式申请表》,由课程所属系部审核批准签字。
18.命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提出考查要求及《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9.命题应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0.考核要有记录并保存资料,考核后的资料送系部保管。
电气信息工程系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听课是完成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
深入教学现场,了解第一线的信息,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把握教学工作现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建设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我系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范围
1.系部领导(系主任、系副主任)
2.各教研室主任;
3.各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要求
1.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次;
2.各教研室主任、各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6次(原则每周1次)。
三、听课的基本要求
1.每次听课至少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间离开;
2.主任、副主任听课要面向全系的教师,教研室主任听课主要面向本教研室教师,各任课教师主要听老教师、获奖教师及老教师的课程等。
3.听课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效果;
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和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师表、语言和举止;
注意教师的授课技术和结合教学进行教书育人的情况;
注意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不良的设施、设备记录下来;
注意教学现场周围的环境,有否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
记录师生反映的问题与要求。
四、听课方式
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
电气信息工程系图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系图书(教辅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图书(教辅资料)的效益,方便教师借阅图书(教辅资料),更好地服务教学与科研,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图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图书(教辅资料)由系各教研室负责管理,并于每年年底清点一次。
发现图书(教辅资料)丢失的,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第二条每学期新购图书(教辅资料)按统一要求及时、详细登记于“教研室图书(教辅资料)登记簿”。
第三条图书(教辅资料)借书人以电气信息工程系教师为限。
第四条系部教师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教学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教职工离职或调出时,均还清全部书籍,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二借还书手续及保管
第六条系教师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登记薄,查找到所需要的图书(教辅资料)时,管理图书的人员取书,并详细进行登记和签字。
第七条系教师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及时归放。
第八条教师要妥善保管好所借图书,不得撕页、划线、污损图书,更不要丢失。
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电气信息工程系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及作用
教学档案资料是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
为了加强对系内部教学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教学资料流失,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1、系教学管理岗位(秘书、办公室、教研室)负责系内部档案资料的归口和管理,同时负责档案管的整理、检查和归档,档案管理采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各教学档案的管理人员在系领导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负责本工作范围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完成收集、整理、归档任务。
(3)认真作好档案的分类和系统化排列工作,准确地向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4)做好各类档案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完整。
(5)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的档案及时抢救修复,维护档案资料的安全。
(6)工作变动时要按规定办理档案的移交手续。
三、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1、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1)计划性和总结性文件:
工作计划、总结。
(2)各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材料
包括学院各类院办文件、人事处文件、党办文件、教务处文件、学生处文件等及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系部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
系内部档案管理制度的各类规章制度。
。
(3)支撑性材料
包括系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
(4)声像制作品资料
包括教学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的各种资料。
2、文件资料的归档要求
(1)凡属本档案管理制度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每年年底整理归档。
(2)上交行政管理部门的材料要一试两份,系部保留一份,同时保存完整的电子档(原则电子材料以学期为单位建立文件夹)
(3)系部的纸质材料归档原则要有目录、学院关于工作文件、系部关于工作的文件、相关支撑材料、总结等。
即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4)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等,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电气信息工程系关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系“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学院关于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工程”以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我系的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 电气信息工程系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对在建项目和新增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年度检查,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订和发布“质量工程”项目指南;
(三)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
(四)完成系“质量工程”年度进展报告,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第四条“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项目建设计划;
(二)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
(三)按规定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四)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
(五)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第五条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报领导小组批准。
三、项目申报程序
第六条 校级建设项目的申报,依据学院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指南,采用项目负责人直接申报的方式。
具体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领导小组发布项目指南;
(二)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
(三)领导小组进行项目申报工作的审核、签字,报学院教务处;
四、在建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
第七条 系领导小组结合项目申报书关于项目的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每年四月中旬)。
第八条 项目建设情况检查除进行年度检查外,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进展情况;
(二)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周期根据各类项目要求确定,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
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
(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 验收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出具验收结论性意见。
通过整体评价“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五、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气信息工程系关于新增本科专业设置要求及程序
为进一步加快系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经系部研究决定对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的程序。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新专业申报要重点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为目标。
(二)增设新专业要充分考虑到报考生源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现有专业为依托,逐步拓展学科专业领域,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
二、新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40人。
(二)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近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四)具备一定的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具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保障条件。
三、新专业申报的工作的论证
(一)调研论证
进行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要做出较为科学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论证报告。
(二)相关材料
申报新专业须准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
2.关于申请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
(1)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
(2)增设该专业的可行性(学院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3)增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增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包括:
论证报告、参加系论证专家名单和专家论证原始记录等);
(5)增设专业的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6)增设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3.其它教学条件落实情况说明材料。
电气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规定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首先由评阅人进行认真审阅,写出评阅意见。
然后由系主任根据评阅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