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防治措施与处理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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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灾防治措施与处理预案文档格式.docx

2、抢险救灾应急组织:

(1)水泵启动组:

组长:

石建明

唐科明、廖志云

预备成员:

谭小林、李国新

(2)井下协调组:

张建军

唐金国、张朝君

(3)地面应急组:

雷萍

袁玉宽、刘付洪

(5)人数清点组:

唐金国

易开明、朱春本、吴帮田

(6)抢救、治安组:

刘付洪

唐金明、黄锡章、张桂兰

(7)抢险组

邱正建

曹立四、曹付烈、黄远柱、陈登礼、彭茂才、曾令军

3、通讯与联络:

详见天峨煤矿通讯录(附一)。

(二)防治水原则

为确保矿井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水患特征,采取以“疏排为主、堵水为辅”的原则,对矿井水患进行综合治理。

(三)采取“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1、探水措施

(1)在与相邻煤矿的边界,为加大安全系数,矿决定留50米,严禁任意变更。

(2)在《作业规程》中做明确规定,凡向有相邻煤矿施工的巷道必须实行“先探后掘”。

(3)为避免人[换行]为误差与失误,掘进的巷道,每掘进100米进行一次平面位置测量。

2、防突水措施

(1)任何时间、地点、任何人突见异常涌水增大,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分析、处理。

(2)强化内、外水情观测组的管理,定期进行内、外水情综合分析。

(3)坚持定期对周边联测,不出现越界开采。

(4)井底硐室处储备一定数量防水沙袋及防水设施。

(5)制定“救灾救护”特殊信号,确保通讯畅通,安全出口标志醒目,使灾变时井下员工能准确,迅速按避灾路线安全撤出地面。

(6)特别警戒期(5月1日~9月30日)内,组织一次水灾演习,以提高员工抗灾自救能力。

(7)保证排水设备台台完好,设施齐全,满足涌水能力。

3、堵水措施

(1)定期检查所有防、堵水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截水措施

(1)杜绝地表水、河流水直接流入井田,督促加强封堵工作。

(2)疏通矿区内所有防洪沟,确保地表水不流入井下。

5、排水措施

保证有效的排水能力,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四)水情观察与测定

1、矿井内水情观察与测定

(1)任何时间、任何人在任何地点突见涌水异常增大,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通知技术科,技术科负责进行分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全矿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凡入井都必须到规定地点观察水情,并有观察详细记录,出井后,向调度室汇报。

(3)5月1日至9月30日为水患治理特别警戒期,井下实行24小时专人观察水情。

(4)除警戒期外,井下运输工必须随时观察水情,

(5)井底各车场处设水灾报警电话,作报告水灾专用。

(6)每日对涌水量测定一次,每周汇总上报矿领导,每旬汇总进行分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水泵性能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结果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2、矿井外水情观测

(1)技术科(特别警戒期间每旬一次,特别警戒期处每月一次)组织,矿领导参加,对井田地表水及矿井水进行定期巡查,搞好联测和监测工作,巡查情况及时整理上报有关领导与部门。

(2)对每次暴雨后,重点水患源地进行重点观察。

3、水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水情管理工作由技术科派专人负[换行]责,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由技术科全面负责。

三、水灾事故处理预案

(一)井下撤人规定信号

第一套信号:

停电、停风、送风。

第二套信号:

电话通知、长时敲击水管、溜槽或乱击电铃3分钟以上。

(二)值班管理

1、矿实行24小时(矿领导、科队部门负责人)挂牌值班制。

2、特别警戒期内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不离开(矿区范围)。

各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成员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凡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报到。

3、特别警戒期请假规定:

领导小组及成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经值班矿长批准,各小组成员请假,经组长批准。

4、特别警戒期间,矿对各小组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三)应急救灾

1、水灾事故发生后,在矿的最高职位领导为救灾总指挥,并由总指挥任命一名副总指挥。

2、总指挥负责下达救灾各种命令,副总指挥根据命令具体指挥救灾工作。

在救灾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由副总指挥请示总指挥,由总指挥召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当意见不统一时,以总指挥意见为准。

3、值班调度员接到水灾事故报告后,首先通知值班矿长,根据值班矿长指令,迅速向井下发送“水灾撤人信号”,同时通知各应急组组长。

4、总指挥通知矿其他领导,应急小组长通知应急小组成员。

5、矿所辖车间、部门负责人由调度室指定人员通知。

6、通知人员时,询问清楚对方姓名、所在地点,并认真记录。

7、通知井下撤人的规范用语为:

“水灾来了,通知你负责该区域立即撤人”;

通知应急组长时为:

“水灾来了,你及你的小组所有人员立即到调度室报到”。

8、各应急小组组长到调度室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本小组人员到位情况,并在规定地点等待命令。

9、生产调度室电话(内部程控号3)为应急救灾总指挥电话,井下中央水泵房(内部程控号4)为战备电话。

救灾期间,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此电话。

10、各作业区域(点)24小时专人守护电话,若该区域无人工作时,由瓦检员守护。

11、若遇特殊情况停电、停风,该区域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询问清原因。

12、水灾事故发生后(含水灾演习),入井人员必须持指挥部签发的“特别入井证”入井。

13、水灾事故发生后,地面警戒区域范围:

半坡守护点、配电房、供销含矸抽查点、锅炉房、原土建房。

上述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救灾指挥步骤

第一步骤:

1、值班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报告)矿值班矿长,然后根据值班矿长指示通知各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接到通知的人员规定1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

2、值班矿长接到[换行]水灾报告后,首先指挥救出灾区人员,尽力控制水势,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灾区范围扩大,立即组织、指挥各应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救灾。

3、值班调度员根据值班矿长指令迅速向井下发布撤人命令,电话通知井下中央配电所切断除井底照明、排水泵以外的所有电源,待停电3分钟后,再电话通知地面主扇司机停主扇风机,主扇停风8分钟后又恢复井下正常通风。

4、井下各区域人员接到第一撤人信号后,迅速撤离工作点,按安全路线到各自电话处等待下一步命令。

第二步骤:

1、值班调度员按照总指挥命令再电话通知井下各作业区域撤人,各作业区域接电话人接到撤人通知电话后,必须迅速向当班值班长传达指令,值班长立即组织撤人。

2、各区域撤人程序

(1)掘进区域:

接电话人通知附近人员,连续敲打水管或乱按电铃3分钟以上。

碛头人员在发现停电、停风后或听到连续不断的水管、乱铃、敲击声音后,迅速沿安全路线撤离。

(2)采煤区域:

接电话人立即通知班组长落实停止作业,并边连续敲打机巷防尘水管3分钟以上,机头人员听到连续不断的水管敲击声后,迅速敲打两工作面溜槽3分钟以上(大班生产时可口头传信),工作面内人员全部沿安全路线撤离。

(3)其它区域(不含井底水泵工、信号工、把钩工):

接到通知后沿安全路线迅速撤离。

3、区域人数的清点:

各采煤区域值班长应在工作区域靠近井底的正、副大巷联络巷处指定专人清点人数,各掘进区域应在该头局扇处指定专人清点人数。

采掘区域人数清点无误后出井,出井后值班长向指挥部汇报撤离人员情况,并将所辖区域人员带到规定(指定)地点,人数清点组核实撤出人员数目。

其它区域人员撤至井底后,报告井下协调组,听井下协调组指挥。

(五)撤人规定

1、由值班长将人员从副井撤离,员工在前值班长最后。

2、主井出井时,安全监科派安监员现场监督,井下协调组指挥。

对不听指挥者,可采取强制性措施扭送出地面,并按规定予以惩处。

3、当人员撤完后,人数清点组报告总指挥,总指挥根据当时人员分布情况及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决定井下水泵工、信号工、把钩工由总指挥决定撤出时间,当井下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总指挥下令向下山放水。

(六)地面组织

1、矿值班矿长接到灾情报告后,按相关规定,立即进入抢险救灾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按总指挥部署,检查督促各小组工作到位情况,并按时负责地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汇报,情况特殊时,向上一级救援。

3、总指挥命令各小组按程序进入工作状态,按规定程序操作:

(1)水泵启动组下井待令,听从总指挥命令;

(2)井下协调组按总指挥命令,在井底待令,负责协调和报告灾变及救援情况。

(3)人员抢救组准备好各种设备、设施药品待令,作好急救准备。

(4)井下抢险组组织好各种设施、材料井口待令,处于急战状态。

抢[换行]险组由救护队组织,队长负责、队员按规定人数参加。

(5)人数清点组必须准确无误地报告清点情况,总指挥决定井下全部人员撤离及善后工作。

四、其它

1、每个班组出、入井人员数实行挂牌管理,执行“三对口”(矿灯房、井口检身室、调度室),安监科抽查,随时准确掌握井下实际人员数。

2、矿灯发放实行“三对口”(灯牌号、灯号、持灯人)为人员清理提供准确数据。

3、矿外人员(含上级检查工作、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新工人学习期间入井),必须持调度室签发的入井通知,安监部核准,方可领灯入井。

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在调度室报到,填写进、出井时间。

5、灾变处理时,各应急组最多15分钟向总指挥报告一次处理情况。

6、救灾专职记录归档管理。

7、灾情未扩大(含水灾演习),矿井有生产条件时,恢复生产组进入工作状态。

8、领导小组成员、职能部门、车间负责人职责,按《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执行。

9、抢险救灾中,严格按矿井水灾避灾路线图(附后见附二)撤离,学习后签字备查。

附:

1、仁寿县天峨煤矿通讯录(附一)

2、矿井水灾避灾路线图(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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