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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

安全水平工作方案

为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和省住建设厅决定于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规划布局、安全设计、自动化监控、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14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2]43号)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在2012年9月底前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底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已实现或需要进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企业再次核查确认,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全面完成并保持有效运行;2013年底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2013年底前完成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现状普查工作,并建成统一、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鲁安办发[2012]19号)的要求,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

  

(二)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深化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

对已实现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企业,要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自动化装置的可靠有效运行。

将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并根据《关于印发蒸馏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0号),完成蒸馏系统的安全控制设计、改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提升蒸馏操作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

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

细化并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监督和指导相关企业完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

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认真进行风险辨识和控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措施进行评估整改,提高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

  1、根据《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18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安全设计审查工作,建设项目设计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

1、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

重点查清城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

在普查工作中,要组织企业单位、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科研单位对城镇建成区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网开展全面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道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

2、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整治企业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规划、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

管道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开展停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清理工作。

在城市拆迁、旧城改造、城镇建设、企业搬迁工作中,管道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拆除废弃管道设施,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对不能确定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废弃管道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负责实施安全拆除。

加强和规范地面开挖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建立地面开挖施工作业证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和管道设施权属单位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确保地面开挖施工作业安全。

(五)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1、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指导。

指导和督促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有效手段,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改善安全条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细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达标创建,真正使企业建立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

2、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风险分析活动,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试点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方法,组织开展辅导活动,培养企业分析人员,不断提高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政府挂牌督办、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体系。

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

认真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重大隐患。

三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检查能力。

全面总结近年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采取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的方式,发挥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的专家作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诊断。

发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作用,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输送管道、剧毒化学品储存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测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推行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

按照规划先行、控制容量、统筹协调、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依据城乡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严格做好化工项目用地的选址、论证。

严格企业入园条件,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内的产业链,合理确定化工园区安全容量,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

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专业素质。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对全省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督查,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禁令和安全标准规范的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2、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准入条件。

今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加快化工专业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培养。

要充分利用大专院校、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化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提供成熟的产业工人和专业管理人才。

重点地区要大力发展化工职业教育,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

新建化工企业要及早制定从业人员培养计划,依托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的支持,变招工为招生,从源头上保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

各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安监局要牵头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省安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

1、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阶段(2012年8月至9月)。

各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和排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并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分步实施阶段(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

各地区要按照本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

及时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县(市、区)和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

  各市安监局要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对照检查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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