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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确定并提供充分的资源,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对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安全资格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验证,对其能力和业绩及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持证状况进行确认,并应安排专人对承建单位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控,做好记录和资料积累。

(6)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对施工过程、行为及设施进行检查、检验或验证,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项目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

(7)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控制,对供应商的能力、业绩进行评价、审核,并做记录保存,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签订合同,须上报主任审批,保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并及时做出妥善处理。

(9)安排生产计划时,须纳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合理安排并应有时间保证。

(10)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审批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将安全措施贯彻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

(12)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监督执行。

(13)组织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对事故隐患原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基建办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基建办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基建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基建办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各科科长及主要负责人担任。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安全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记录、资料归档、检查报告的起草等。

2、基建办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基建办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组长:

卢胜英

副组长:

梁东升、杨旭东

组员:

杜坤、周健、周农

工作小组成员:

杜坤、周健、周农、侯建坤、葛涛、高志学、徐娜、刘峰、王力山、薛智明、李晓丰、薄涛、梁涧。

联系电话:

0315-0315-

传真电话:

0315-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是本库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基建办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

各部门均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2、凡基建办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基建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科室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后交基建综合科归档。

(1)基建办工作人员在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公司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核报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2)基建办召开的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基建办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归档手续。

4、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人员的职责。

(1)了解本科的工作业务,掌握本科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科室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科室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后交基建办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

(3)各科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配合基建办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1、工程预付款管理

(1)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应扣除工程预备费)的30%,否则不得签订相关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

(2)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3)工程预付款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条件、金额支付。

凡未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预付工程款。

(4)支付程序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①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预付申请,报项目建设办公室工程组审核;

②工程组审核;

③工程分管副主任审核;

④财务部门审核;

⑤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审批;

⑥财务组根据审批的预付申请及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正式收据办理支付手续。

2、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

(1)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大于工程实际进度的70%(或按合同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85%);

按协议约定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工程进度款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进行结算,不得对分包单位等进行单独结算;

(3)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时间。

支付时间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并开具工程款税务正式发票后14日内;

若双方对工程进度存有异议的,支付时间为双方协商一致并开具工程款税务正式发票后14日内。

(4)工程组应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送月度工程进度及资金支付计划,以便于筹集资金,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凡工程进度及资金支付计划未报送的,不予支付;

报送不及时的,延后至下月支付。

凡工程实际进度超过上报月度工程进度及资金支付计划的,超过部分根据资金情况酌情支付或延至下月支付;

凡工程实际进度低于上报月度工程进度及资金支付计划5%的,按低于5%之下的金额(即:

计划进度金额一实际进度金额-计划进度金额X5%),扣减当月支付的进度款,延期至下月支付。

(5)工程变更管理

①不论是否涉及费用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在经工程组审核后,在报建设办公室主任审批之前,均应报财务部门备案。

②不论是否涉及费用变更,所有工程变更的正式审批文件、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均应报财务部门备案登记。

凡因未登记备案造成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变更负责人负责。

(6)支付程序

①工程承包方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②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③建设项目办公室工程现场负责人审核;

④工程分管副主任审核;

⑤财务组审核;

⑥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审批;

⑦财务组根据经批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及工程承包人开具的税务正式发票办理支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我基建办及直属库人员进入工程现场时,除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和基建办有关安全制度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要求,具体如下:

1、遵守现场施工单位相关安全制度要求。

2、进入施工现场留意每一处安全标志,知道危险源位置,做到心中有数,提早预防,尽量避开危险源。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光脚或穿拖鞋进场。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在禁止吸烟场所禁止吸烟;

在非禁烟场所严禁乱扔烟头。

6、在电焊或喷枪作业场地要注意防止灼伤眼睛和皮肤。

7、走路时,注意脚下有无物品或孔、洞,防止绊倒、跌倒或扎伤。

8、在临时用电场地及其它有电区域要防止触电。

9、登高时,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10、在立体交叉作业场地,要防止被坠落或运动的物料打击。

11、头顶有机械设备或其它物品时要注意防止上面的物品坠落砸伤。

12、在起重作业时,严禁在起重臂下经过或停站。

13、在堆放的物件中穿行,要防止被倒塌的物品挤伤或砸伤。

14、在地下室、下水道等密不透风的地方要防止缺氧窒息。

15、在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中要戴口罩或面罩防止吸入毒气。

16、在现场用餐,不食用变质食物及引用不健康水源,防止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

17、注意场地过往运输车辆,防止被撞伤或其上掉下物品打击造成意外伤害。

18、在明渠、基坑或靠水位置要注意安全,防止跌落、落水。

19、在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自然条件下,要加强安全保护意识,避开雷区,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20、进场人员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暖,并按季节有关安全规定维护人身健康安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提高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油脂油料仓储物流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本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油脂油料仓储物流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各单位在施工生产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并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且予以必要的人员、物资、设施保障。

2、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培训和教育,使所有人员熟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规定、标准和规程。

3、在本办法的实施中,除应符合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交通行业的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1)制度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③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检查重点。

④安全检查应保留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有相应复查记录及整改措施。

(2)人员管理

①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②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上岗前对施工人员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得打赤膊、穿拖鞋上岗工作。

对于违反规定者,现场管理人员应责令其离开现场。

③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施工。

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酒后操作机械。

④起重工、电气焊工、高空作业工等特殊工种技术工人,在上岗前要进行身体检查和技术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操作。

(3)施工用电管理

①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接电,支线要求绝缘好,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并应沿墙或电线杆架空敷设,用绝缘子固定。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符合绝缘要求。

配电箱的电缆应有管套,电线进出有序。

②现场照明用电导线应有绝缘子固定,不得随意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向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夜间施工现场要提供保障施工安全的照明。

③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要安装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施工机械设备操作

①项目部机械管理职能部门对工地施工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②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③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人员操作机械。

④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工作前检查制度,及时保养,检修,以使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⑤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5)施工工艺

①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若开挖地段处于交通要道处,应派专人看守或设立明显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发生事故。

②结构工程、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

③大梁吊装施工要做到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按起重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验算大梁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吊装前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并统一手势信号,统一指挥。

大梁安装就位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和连接。

(6)其他

①对于施工现场及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②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及工地修建的临时住房要注意防火安全,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消防设施并符合防电、防爆炸的要求,若有需要应配备安全避雷设备。

5、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布置

①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生活、生产、材料堆放等划分出明显区域,并应画出平面布置图。

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醒目的各种指示标志和安全标志,标志设立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任意移动和拆除。

③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道路和生活区、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场地面及场内其他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材料堆放区的硬化、施工便道(包括进入现场的便道和维持交通运营的便道)应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并保证道路能够全天候通车。

保持施工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

构造物周围应设置散水坡,四周保持清洁。

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杂物及散物。

场地排水成系统,并畅通不堵。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④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上岗证(上岗证上应附有照片、姓名、职务、岗位等)。

技术工人应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的技术工作。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设施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占用。

⑤需重点防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公告牌,标明名称、规模、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

⑥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备“设备标志牌”,标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⑦原材料及半成品应设“材料标志牌”标出材料名称、产地、规格。

⑧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区及施工便道的养护和管理,设置相应的慢行、绕行等标志牌,达到晴天无尘土飞扬,阴雨天无积水泥垢。

⑨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操作后场地清理,随作随清,物尽其用。

在施工作业中,应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横流、混凝土洒漏、车辆沾带泥土运行作业等。

要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2)材料堆放

①钢筋

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足够标志,以便于检查和使用。

钢筋应存于高出地面30c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撑物上,并应尽量保持使其不受机械操作影响和不暴露在可使其生锈的环境中,避免表面锈蚀和污染。

成品钢筋应按图纸统一编号分类堆放、苫盖。

禁止各种规格的钢筋混在一起乱堆乱放,并应设立钢筋存放地,标明成品钢筋的规格、数量和用途。

②水泥

水泥应按规格、品种、进货批次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在一起。

袋装水泥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场地窄小并且在3天内使用的可放宽至15袋,分清标号,堆放整齐,目能成数。

水泥的进、出、存要制定专门的制度或规定,设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而正确,牌、物、账相符。

水泥库应设立在通风条件良好且不受风雨侵袭的高于地面的平台上,水泥堆放时底部应垫防潮材料,上部苫盖防水毡布、塑料布等,有条件的地段应建立临时性的水泥库。

库容整洁,无“上漏下渗”现象。

水泥使用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并应注意随时打扫散袋水泥,保持库区干净整洁。

③砂石材料

砂石材料应按不同来源和尺寸分类堆放,各种规格材料间应有一定距离,一般不小于1-2m,防止相互混杂污染。

不同规格材料之间,用砖砌挡墙隔开,墙宽不小于0.5米,高度不小于1.5米。

碎石、砂等集料应整齐堆放,粗集料为防止离析应限制堆放高度,一般不大于2.0m。

如超过堆放高度要求时,使用前应重新拌和以满足级配要求。

块、片石进场后应码放整齐,尽量按施工现场条件整理成长方形,不得乱堆乱卸。

(3)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①钢筋、水泥等材料进场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则上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不得用于工程中,运输有困难的,可做出明显标记,单独存放,限期撤出。

②砂石材料不合格的,禁止进场。

材料验收时质检员应严格把关。

已进场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并应追究材料验收人员的责任。

(4)模板、机具等的存放

施工钢模、机具、器材等集中堆放整齐并进行标注。

专用模板成套放置,零用钢模及零配件、脚手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

(5)混凝土构件及特殊材料存放

混凝土构件应分类、分型、分规格堆放整齐。

大梁存放要保证支撑点正确、梁体稳定,地基满足强度要求,在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构件的完整性,不得刮碰和污染。

钢材分类集中堆放整齐。

支座、垫板、预埋件等分门别类妥善保管。

(6)废料、废方、工地垃圾处理

场地废料、土石方废方处理应按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

保持排水通道畅通,工地干净卫生。

施工中还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要采用渗井或其他措施处理。

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活环境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6、罚则

(1)业主、监理单位不定期对承包人进行检查,第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并限期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对其整改负监理责任。

(2)如在整改期限内,承包人仍不能达到本办法规定,每发现一处,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及其产生的影响,对承包人通报批评或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3)处罚罚金在本期支付中兑现。

(4)对承包人处以处罚后,不免除承包人的其他责任。

(5)本办法由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河北省相关管理办法办理。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有关施工单位参加,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安全月度检查,检查日期为每月15号,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其进行调整。

2、检查形式及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防传染病检查,一般在春季;

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雷、防触电、防倒塌、防淹溺、防风暴潮检查,一般在夏季;

防火检查,一般在防火期,全年;

防寒、防冻检查,一般在冬季。

(2)临时性安全检查

施工高峰期、机构和人员重大变动期、施工人员大批探亲遣返、分散施工离开基地之前、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发生后,上级临时安排的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压力容器、焊接工具、起重设备、电气设备、高空作业、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爆破、易燃易爆、尘毒、噪声、辐射、污染等。

(4)群众性安全检查

安全技术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安全隐患、安全纪律等。

(5)安全管理检查

规划、制度、措施、责任制、原始记录、台帐、图表、资料、报表、总结、分析、档案等。

3、安全检查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等。

(2)国家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3)基建办及施工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作业规程等。

4、检查方法和方式

(1)采用“检查表”方法进行检查。

即在每次检查前,把要检查的内容、问题和重点罗列出来,形成“检查表”,做到既有针对性,又不漏项(检查表见附表8-16)。

(2)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即采取资料与现场、现场与资料“两对照”的方式进行检查。

5、检查的程序和管理

(1)检查前,检查组应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方法和检查重点,并分工明确。

(2)现场检查前,应听取被检查单位安全工作简要汇报,根据被检查单位生产(施工)的具体情况,现场选择检查地点和调阅有关资料。

(3)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应认真细致,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有依据。

(4)现场和资料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集中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召开检查通报会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

(5)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事故隐患及处理意见等,应在检查通报会后立即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书面通知一式两份,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保留一份;

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通知要求反馈给检查组。

6、安全检查的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责令立即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检查组提出对被检查单位的处罚意见,报基建办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内容包括:

(1)被检查单位有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标准等现象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被检查单位拒不执行检查组的处理决定的。

(4)被检查单位不按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的。

(5)被检查单位未按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

工地现场标识使用暂行规定

为了树立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油脂油料仓储物流项目品牌形象,加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工地现场标识的使用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所包括的标识均按要求统一印制或涂绘,统一样式的内容共有下列九项:

(1)安全帽;

(2)现场工作证;

(3)标识牌图;

(4)工地岗位职责牌;

(5)彩旗;

(6)安全生产标语;

(7)工地围墙图案;

(8)工地大门;

(9)高层建筑宣传标语。

3、(3)至(9)项内容均由施工单位自行制作安装。

4、各项相关标识的使用或样式规定如下:

(1)安全帽:

帽子颜色分为蓝色、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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