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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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手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业务手册
2021年5月发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1.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中所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2)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3)申请材料不齐全。
二、适用对象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需要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建设单位。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四、实施机构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五、许可人员
受理人: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审查人: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
决定人: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分管领导。
六、许可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予以许可: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
4.
5.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6.
4.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不符合其中任意一条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不予许可。
七、申请材料
表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消防验收申请表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含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的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原件及电子版本cad格式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
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
八、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许可证件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附件4)。
十一、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
(一)共同许可
本行政许可无共同许可。
(二)前置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许可事项名称
许可机关
实施依据
许可时限
许可结果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许可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许可
十二、中介服务要求
十三、
本行政许可无中介服务要求
十三、指定培训
本行政许可无指定培训。
十四、资质资格
本行政许可无资质资格要求。
十五、许可办理
十六、
(一)申请
(二)
1.收件
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或网络接收。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窗口接收地址: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服务窗口。
网络接收地址:
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
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或网上服务大厅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项名称、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实体窗口收件,应当出具收件凭证。
(二)受理
1.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经办人员对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
2.补正材料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初步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向申请单位发送《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资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向申请单位发送编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
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和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
(三)审查
本审批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实施。
1.书面审查
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及××科(股)相应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目录》相关材料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2.实地核查
3.
由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及××科(股)相应工作人员、受委托的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
3.审查结论:
审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决定
经××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审查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分管领导审定同意签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附件4)。
(五)送达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由××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通过快递、电子证照等方式送达申请人,也可即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现场领取,并进行登记。
(六)归档
办结3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员进行汇总、集中归档。
归档时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和许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书编码装订成册。
归档材料包括: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
(七)决定公开
公开网址: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网站:
××××××。
十六、许可服务
(一)许可咨询
1.窗口咨询: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咨询:
(××××)×××××××。
3.网络咨询: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部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二)进程查询
1.窗口查询: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地址: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
××,下午××:
××~××: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查询:
(××××)×××××××。
3.网络查询:
由××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公布服务窗口及电话。
十七、事中事后监管
(一)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1.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2.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3.检查承担机构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4.检查人员条件
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检查对象确定标准
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工作计划专项检查或随机抽取。
6.适用情形
根据××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工作计划开展检查。
7.组织检查人员(组)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随机抽取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
8.检查时间
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检查时间。
9.检查程序
按照工作计划确定被抽查项目企业和执法人员,依程序开展室内资料检查、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反馈、检查情况通报、整改情况回头看等工作。
(二)诚信档案
检查结束后,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信用监管模块,建立被检查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
十八、投诉举报
(一)窗口投诉: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二)电话投诉: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纪委,电话号码:
(××××)×××××××。
(三)信函投诉: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纪委,通讯地址:
××州(市)、××县(市、区)××路××号,邮政编码:
××××××。
(四)网上投诉:
申请人提出申请
州(市)、县(市、区)消防验收主管部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审查
不予受理,发放《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结论为不予受理)
符合不予受理情形
需要补正材料
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符合要求
受理,发放《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
消防验收意见
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
整改后按程序重新申报
合格
不合格
现场评定
评审结论“修改”
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流程示意图
意见书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
决定公开
附件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申请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类别
新建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工程投资额(万元)
总建筑面积(㎡)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技术服务机构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审查合格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制证日期
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使用性质
耐火等级
层数
高度(m)
长度(m)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装饰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
装修所在层数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1B1B2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部位
保温材料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技术服务机构(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二、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三、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四、
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五、工程监理情况
六、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七、工程施工情况
八、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九、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十、
技术服务机构(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备注:
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附件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
)。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月日
备注:
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附件5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
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8.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9.《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
(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
(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10.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