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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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2022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省、市对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整改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制,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乡村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镇委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所,镇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以建成投用时间为节点,全镇2015年1月1日以后投用的归类为新建住宅小区,2015年1月1日之前投用的归类为老旧小区;消防车道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要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实施,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新建住宅小区由国土所牵头,派出所、应急管理所配合;公共建筑由其各自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国土所、派出所、应急管理所负责督促。
2022年5月18日前,国土所、应急管理所要分别建立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清单,制定具体的推进实施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2022年9月10日前,半数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要完成工作任务,2022年12月20日前,全数单位要完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制约,消防基础薄弱,整改难度巨大,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变逐步实施, 2022年6月18日前,乡镇、国土所要建立老旧小区底数清单,按照《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变技术导则》,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2022年底前,国土所要将新建停车场建设列入“十四五”相关重要工程的规划内容,指导督促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加强集镇建成区、各中心村聚集区等场所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依法审核住宅小区的改变方案,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对于个别确实无法有效缓解停车难题的居民小区,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派出所及市监所、应急所要积极采取限制时间、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乡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
对于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减免停车费用。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派出所及市监所、应急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配合县级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对县级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予以信息共享,必要时采取将车辆拖离现场等配合措施;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严格依法处罚;国土所要加强消防车通道、停车位配比的审核验收工作,对列入老旧小区改变的,一并规划考虑消防车道需求,配合县级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僵尸车”清理等工作;交通局将依法拆除设置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文广站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各个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发挥监管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对于高层住宅小区。
根据《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国土所要对新路口高层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
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
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进行申请。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国土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
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
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室满足4人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
有计划的将消防控制室4人持证值班作为硬条件纳入准入制度,对不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勒令退出相关小区。
7月前,房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组织对全县高层小区物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培训会议,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
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新路口高层住宅小区必须依托保安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12月底前,小区微型消防站全部建成投用,确保微型消防站战斗力发挥。
强化电动车管理,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通过张贴公告、入户宣传、联合治理、集中充电等方式规范电动车停放,积极探索使用技防、物防措施,在高层建筑电梯内增设智能摄像头,实现“车进梯停”,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
8月15日前,高层小区按照“一楼一册”要求,消防工作档案全部完善到位。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
8月15日前,市监所要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全镇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分类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完善“一楼一册”消防工作档案。
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是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二是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三是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四是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重点检查评估消防性能化设计内容是否更改、中庭、过道等是否摆摊占用、灭火救援窗能否正常开启等突出问题;五是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分业态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六是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强化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值班,同时,要强化日常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测试,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专业精熟。
2022年12月20日前,力争使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
对于今年难以整改完毕的,列入三年整治计划。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7月20日前,镇应急管理所对全镇石化企业全部摸排,建立底数台账档案,督促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督促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石油化工企业风险评估和消防安全演练于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
7月底前,镇将分别联合派出所、市监所、应急所、民政办、卫生院组织召开全镇养老、医疗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民政办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镇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变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镇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变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
卫生院要统筹推进本院与村卫生室的消防建设投入,确保医疗机构消防基础建设符合标准。
2022年12月30日前,全镇医疗、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把镇医疗和养老机构分别打造成行业标杆单位;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镇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6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并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
镇将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宣贯。
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
2022年6月底前,国土所、派出所牵头负责分批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7月20日前,按照每年不少于30%的数量制定推进计划表并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国土所要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结合实际,根据本镇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所产生的突出风险、聚集性隐患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治理工作。
镇将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区域性、类型性的生产企业名单,2022年12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镇统计上报的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分类、分批整治,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21年,将镇内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一批规范化生产企业,按照县级消防救援大队指导要求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镇将出台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
结合镇XX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XX作用,对各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2022年起,镇将专题研究农村消防工作做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将发文明确乡镇、村委会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本地民生工程,作为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加强乡镇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从2022年起纳入平安建设内容进行考核。
镇要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