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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划范围1

1.2.规划依据1

1.3.规划目标1

1.4.规划原则1

2.功能布局与结构1

2.1.功能定位1

2.2.布局结构2

3.土地使用规划2

3.1.保留用地和可开发用地2

3.2.土地使用3

4.建筑容量控制与人口规模规划3

4.1.建筑容量控制3

4.2.人口规模4

5.道路交通规划4

5.1.道路系统规划4

5.2.道路交叉口规划5

5.3.交通设施规划6

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

6.1.市政设施系统7

6.2.市政设施设置要求9

6.3.市政控制线9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7.1.市级、地区级公共设施10

7.2.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12

7.3.基础教育设施15

8.绿地规划17

9.景观风貌规划17

9.1.城市景观规划17

9.2.历史风貌保护规划18

附表21

1.总则

1.1.规划范围

松江新城主城H单元位于主城沪杭高速以南,老城区的西部,单元东西分别以沈泾塘和油墩港为界,南北以沪杭铁路和沪杭高速公路为界,H单元规划用地面积8.49平方公里。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03年;

3、《上海市松江新城主城区总体规划》2006年;

4、《松江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7年。

1.3.规划目标

1、推动功能升级,提高城市发展水平;

2、完善配套服务,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3、梳理道路交通,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4、优化空间环境,凸显单元整体形象;

5、展现历史风貌,塑造单元城市特色。

1.4.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居民的居住行为和居住心理要求出发,组织城市生活,完善各级配套服务设施;

充分发挥现状水系优势,以水为脉组织城市绿化网络,为居民提供舒适宜人的生活空间。

2、坚持土地集约化利用原则,合理安排单元内的土地资源,鼓励土地的功能复合化。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确定单元开发强度与容量,促进城市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2.功能布局与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松江区十一五规划”、“松江区商业十一五规划”的部署要求以及基于对H单元现状建设情况、开发动态以及发展条件的分析,规划确定H单元的功能定位是:

以文化旅游、特色居住和现代物流为主导功能的综合性城区。

2.2.布局结构

H单元的功能布局结构可概括为:

“一轴、一环、多心、多片”。

一轴——地区发展轴

以市河沿线地区作为单元的发展轴,承接东部J单元区级公共中心的辐射,自东向西将旅游服务、商业休闲,生产性服务业、居住配套公共活动有机组织起来,增强地区活力,推动地区发展。

一环——地区功能联系环

沿乐都路-盛乐路-化工路-花园浜路形成联系主要服务中心的功能环,将各片区中心功能串连起来,强化居住片区、历史文化风貌片区、风貌协调发展片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片区间的联系。

多心——旅游服务中心、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

旅游服务中心:

结合仓城历史风貌保护区设置,依据仓城历史风貌保护区“松江之根、文化之源”的定位,打造松江老城文化旅游新地标,在功能设计上除了传统的旅游休闲外,还有文化创意和复合居住等多种职能,重点打造文化品牌。

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在三新路两侧(市河至松蒸公路段)设置生产性服务业中心,为南部的物流产业园区服务,也为地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社区服务中心:

结合三个居住片区的建设,配套相应的社区服务中心。

多片——

地区北部三个城市居住片区,东部一个仓城历史文化风貌片区,东部两个风貌协调发展片区,地区中部一个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片区、地区南部一个物流业发展片区和地区西部一个发展备用片区。

3.土地使用规划

3.1.保留用地和可开发用地

据规划统计,H单元规划总用地848.8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804.86公顷,扣除道路用地,建设地块用地(含街巷用地)703.59公顷。

建设地块中保留地块203.56公顷,占建设地块28.93%;

在建地块16.28公顷,占建设地块2.32%;

待建地块16.14公顷,占建设地块2.29%;

规划地块467.61公顷,占建设地块66.46%。

表1:

H单元建设动态分析表单位:

公顷

规划范围总用地

848.87

城市建设用地

804.86

其中

规划道路用地

101.27

建设地块用地

703.59

保留用地

219.84

保留

203.56

在建

16.28

开发用地

483.75

待建

16.14

规划

467.61

3.2.土地使用

本次控详规划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市政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分至中类;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分至小类;

其它用地分至大类。

对于部分开发用地,鼓励适当的混合使用。

社会服务设施、绿地、市政交通设施用地一般不得调整。

其它用地一般不得轻易调整为住宅用地。

3.2.1.居住用地

本单元规划居住用地368.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5.82%,其中包括一类住宅组团用地23.55公顷,二类住宅组团用地283.71公顷,三类住宅组团用地19.27公顷,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用地10.88公顷和基础教育设施用地31.36公顷。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松蒸公路-松汇西路以北地区,以仓城路、三新路、花园浜路为界分为四个居住片区,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用地与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结合居住区建设与住宅组团用地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3.2.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77.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60%。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商业、商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商业、商务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乐都路、花园浜路以及市河两侧;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分布在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内;

医疗卫生用地包括现状七三七六部队医院和规划荣乐路南侧医院;

教育科研用地主要保留现状松江劳技中心、寿县广胜学校和松江区辅读学校,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保留的上海交通休养院。

规划搬迁现状第四福利院至辰塔路和化工路的西北侧。

3.2.3.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76.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49%,主要沿沪杭铁路和松蒸公路布置,形成南部物流仓储板块。

规划依托现状仓储用地,发扬该板块紧邻周边工业园区和高速公路、铁路的区位优势,构造仓储物流和商贸批发集合发展的平台,成为推动永丰街道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3.2.4.绿地

规划绿化用地102.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74%,包括公共绿地83.74公顷和生产防护绿地18.77公顷。

绿地在布局上遵循网络化、均布化、自然化等原则,点、线、面相结合,力图为居民创造出自然、生态、优美的绿化环境。

4.建筑容量控制与人口规模规划

4.1.建筑容量控制

4.1.1.住宅建筑容量

H单元规划居住用地368.76公顷,其中住宅组团用地326.52公顷;

规划居住建筑面积503.9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475.63万平方米。

H单元的住宅建筑中保留(包括在建)住宅建筑面积约202.96万平方米,规划新增(包括待建)住宅建筑面积约272.67万平方米。

表2:

住宅建设分析表

住宅组团用地面积(公顷)

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现状保留

137.44

202.96

规划新增

189.08

272.67

合计

326.52

475.63

4.1.2.公共设施建筑容量

H单元规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约77.30公顷,其中商业、办公用地约58.20公顷;

规划规划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约101.24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约83.38万平方米。

4.1.3.其他建筑容量

扣除居住与各类公共设施建筑容量,H单元规划其他建筑容量约77.48万平方米。

4.2.人口规模

根据H单元475.63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人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标准,考虑8%的空置率,测算H单元的规划人口约11万人。

5.道路交通规划

5.1.道路系统规划

H单元的道路系统规划分为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高速公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60米,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40米,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5-32米。

表3:

H单元规划道路红线一览表

道路

性质

道路名称

起迄点

红线宽度(米)

隔离带宽度(米)

高速公路

沪杭高速公路(A8)

西侧规划范围-东侧规划范围

60

50

主干路

辰塔路

沪杭高速公路-南侧规划范围

40-60

10

松蒸公路

40

5

次干路

荣乐路

辰塔路-东侧规划范围

——

玉树路

沪杭高速公路-松蒸公路

32

三新路

北侧规划范围-南侧规划范围

支路

乐都路

西侧规划范围-辰塔路

24

仓城路

辰塔路-三新路

三新路-永丰路

16

李家弄

三新路-花园浜路

花园浜路-永丰路

12

永丰路-东侧规划范围

7

中山西路

玉树路-永丰路

8

化工路

松化路-玉树路

化新路

松化路-三新路

20

化盛路

松化路

化工路-松蒸公路

松蒸公路-化盛路

松盛路

盛乐路

荣乐路-松蒸公路

花园浜路

松蒸公路-南侧规划范围

启安弄

李家弄-中山西路

泾北街

王家弄

陈家北弄

永丰路

乐都路-李家弄

秀北西街

5.2.道路交叉口规划

5.2.1.重要交叉口控制原则和对外通道形式

城市道路红线内用地为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城市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道路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节点”,其规划、设计与管理直接影响到交通网的通畅与安全。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

为保证地区道路正常运行,增强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规划根据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用地条件,建议干路相交形成的平面交叉口,在用地条件允许下进行展宽和渠化。

与沪杭高速公路相交的玉树路、辰塔路、三新路,这3条道路均为本地块主要的对外通道。

因沪杭高速公路在此为地面道路,玉树路上跨沪杭高速公路,辰塔路和三新路皆下穿沪杭高速公路。

南部沪杭铁路沿线,上述3条道路下穿铁路与南部地区连通。

5.2.2.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快速路与主干路沿线禁止开设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次干路渠化段禁止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沿线其他线段的地块机动车出入口需离开交叉口80米以上,最低不少于50米;

个别条件限制但确实需要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路段必须经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需离开与主干路相交的交叉口50米以上,与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30米以上,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20米以上。

5.3.交通设施规划

5.3.1.公交首末站

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结合辰塔路和松蒸路东北角的永丰汽车站设置,占地面积1.63公顷。

5.3.2.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保留社会停车场(库)1处,位于乐都西路和玉树路的西北,设置地面停车泊位约70个,扩建地下停车泊位约60个;

规划增加社会停车库3处,具体位置永丰路东侧1处,停车泊位数为地面约70个、地下约60个;

化工路和辰塔路的西北角1处,设置地面停车泊位约45个,地下停车泊位约40个;

玉树路以东、风貌区以北设置1处,设置地面停车泊位约45个,地下停车泊位约40个。

5.3.3.配建停车场(库)

规划配建停车场(库)3处,分别位于玉树路以西、市河以南地块1处,结合公园设置地面停车位150个,地下停车位约150个;

中山西路以南、沈泾塘以西地块1处,结合广场设置地面停车位约30个,地下停车位约90个;

永丰路东侧1处,结合广场设置地面停车位约110个,地下停车位约160个。

其他规划(包括待建)地块的配建标准,应以《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J10716-2006》中设定标准予以控制。

5.3.4.加油(气)站

保留永丰社区现状加油站1座,位于荣乐路和玉树北路的西南角。

规划新增1座加油站,位于辰塔路和乐都路的西北角。

5.3.5.铁路

现状沪杭铁路横贯松江,沿线设置新浜、石湖荡、松江、新桥、春申5站。

沪杭铁路是目前上海2大铁路干线之一,是上海的对外交通大动脉。

从规划区域的南侧穿越。

表4:

H单元道路交通设施一览表

类别

数量

所在地块编号

公交首末站

-

新增

1

H33-05

社会停车场库

H09-12

6

H11-15,H23-05,H22-52,H24-07,H24-11,H31-55

加油(气)站

H10-01

H01-09

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6.1.市政设施系统

6.1.1.给水

现状H单元属松江第一、第二自来水厂服务范围。

沿南北向道路——花园浜路、玉树路和东西向道路——荣乐路、乐都路、仓丰路、松汇路道路下现有DN600~DN1200输水管。

并且均配有DN200~DN300的配水管。

由于地处松江老城区,且距水厂较近,供、配水网络相对较为完善,供水条件好。

居民平均日生活用水量标准:

160升/人。

公建设施平均日用水量标准:

80-100立方米/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日变化系数为1.3。

预计H单元最大日用水量为3.13万立方米。

根据《松江区供水专业系统规划》,松江第一自来水厂规划废除,保留水库泵站功能。

规划保留单元中部乐都路与仓丰路之间地块内现有2*DN1200原水管,保留玉树路、荣乐路、乐都路等道路下现状DN600-DN1200上水输水管,保留现状DN200-DN300配水管。

结合该地区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完善给水系统,合理优化管网走向。

6.1.2.燃气

目前松江城区已完成天然气替代城市人工煤气的转换,气源来自西气东输大港高中压调压站。

预计H单元天然气最高日用气量约为2.81万立方米。

根据系统规划设想,规划沿沪杭高速公路敷设DN800、1.6MPa天然气管。

为完善天然气供气网络,在主要道路下敷设DN300、0.4Mpa天然气管。

6.1.3.雨水

雨水排水系统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年。

保留现状主要道路下现有DN600-DN1200雨水管。

规划在市河以北、沈泾塘以西新建中山西路排水系统,市河以北、花园浜路以西增设中山西路雨水泵站;

在市河以南、黄墙港以西新建松汇西路排水系统,在松汇西路以南、黄墙港以西增设松汇西路雨水泵站。

规划在中山西路下敷设DN800—DN1800雨水管,在松汇西路下敷设DN800—DN1800雨水管,在规划道路下敷设DN600—DN1200雨水管。

6.1.4.污水

实行雨、污水分流制排水体制,并以三新路为界:

三新路以东地区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纳入松江城区污水厂。

三新路以西地区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纳入松江西部污水厂。

预计H单元污水量为2.39万立方米/日。

保留现状3座污水中途泵站以及现状道路下DN300-DN1200污水管。

规划在规划道路下敷设DN300—DN400污水管,以完善地区的污水收集网络。

6.1.5.供电

H单元内现状有松江220KV变电站和城西35KV变电站,其中松江220KV变电站位于乐都路以北、玉树路以西;

城西35KV变电站位于玉树路以东、仓丰路以南。

预计H单元总用电负荷为322.90~414.46兆瓦。

保留松江220KV变电站以北、玉树路以西220KV高压走廊。

保留现状220KV变电站和城西35KV变电站,以及道路下现状电力排管。

规划在三新路以西新增园丁35KV变电站、S2035KV变电站、S2735KV变电站,每个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上级电源来自松江220KV变电站。

松蒸路以北新增S2835KV变电站,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上级电源来自松江220KV变电站。

辰塔路以西新增S3035KV变电站,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上级电源来自松江220KV变电站。

规划在市政道路下敷设6-24孔电力排管。

6.1.6.通信

由J单元内城厢等2座通信机房提供固定通信号线。

预计H单元固定通信号线需求量约4.9万对号线。

规划在三新路西侧和荣乐西路北侧新建通信机房两处。

6.1.7.邮政

规划在三新路以西,化工路以北新建邮政支局一处,提供投递服务。

6.1.8.消防

由规划辰塔消防站承担。

6.1.9.环卫

生活垃圾进位于沪松公路买新公路交界处东侧的现状垃圾处置场进行卫生填埋。

预计生活垃圾量为123吨/日。

结合单元改造,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实际需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及小压站。

保留松汇西路北侧环卫分所,为加强管理规划在松蒸公路北侧新建1一座环卫分所。

规划依据《上海市公共厕所规划布局纲要》的规划布局与控制要求,结合城区内的菜场、批发市场、商贸城、休闲场所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共设,并鼓励充分依托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广场设置。

鼓励已有公共建筑的厕所向公众开放。

6.2.市政设施设置要求

现状松江220KV变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57公顷,变电站建筑本体距居民住宅楼需要保持30米以上安全距离。

现状及规划35KV变电站建筑本体距居民住宅楼需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6.3.市政控制线

所有河道两侧需留有6米的防汛通道。

松江220KV变电站北侧22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65米。

乐都路与仓丰路之间地块内2*DN1200原水管,两侧控制宽度各8米。

表5:

H单元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供水

H15-02

燃气

H11-08

供电

2

H09-19,H23-02

H02-14,H11-03,H11-11,H18-06,H34-10

通信

H2-11,H18-19

邮政

H18-18

雨水

H20-04,H49-13

污水

H22-15,H49-12

H33-04

消防

H32-09

环卫

H31-114,H32-02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1.市级、地区级公共设施

7.1.1.行政办公设施

保留原有的税务所、工商所和公路规费征收所;

规划新建公安局用地一处,位于荣乐路和三新路的西北角,用地4.52公顷,新增武装部用地一处,用地1.41公顷。

7.1.2.商业、办公服务设施

规划结合各片区中心配套地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沿花园浜路和中山西路形成连续的商业服务街道,前者为现代商业服务为主,后者为传统商业服务设施为主,绝大部分住宅用地都位于500m服务半径之内。

除此以外,在市河沿线设置商业设施,既为滨水游客提供休闲性商业服务,也有助于丰富滨水地带的城市景观。

7.1.3.文化娱乐设施

文化设施主要设置在风貌区内,结合传统历史建筑设置小型博物馆、戏园等活动内容。

玉树路北段设置一处文化设施用地,满足地区发展需求。

7.1.4.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风貌区内的七三-七六部队医院,规划新建医疗卫生中心一处,位于盛乐路和荣乐路的西北侧,用地1.1公顷。

7.1.5.教育科研设施

保留现状松江劳技中心、寿县广胜学校和松江区辅读学校。

7.1.6.其他公共设施

保留现状的上海交通休养院,用地0.81公顷;

保留现状永恩堂,用地0.53公顷;

规划新增养老院(第四福利院)一处,位于辰塔路和化工路的西北侧,用地1.29公顷。

表6:

H单元主要市级、地区级公共设施配置汇总表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公顷)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备注

文化

设施

C3

H09-16,H26-07,H27-09,H31-08,H31-11,H31-12,H31-15,H31-29,H31-67,H31-69,H31-79,H31-81,H31-89,H31-119,H31-123,H31-126

混合用地:

H20-03,H22-01,H22-04,H22-13,H22-14,H22-18,H22-25,H22-28,H22-31,H22-34,H22-40

6.24

8.34

27

H09-16

0.27

0.32

H26-07

0.26

H27-09

0.44

H31-08

0.13

0.18

H31-11

0.04

0.06

H31-12

0.09

H31-15

0.08

H31-29

0.12

0.12

H31-67

0.31

H31-69

0.38

0.31

H31-79

0.14

0.17

H31-81

0.02

0.02

H31-89

0.19

H31-119

0.15

0.13

H31-123

0.27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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