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办事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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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建工程为附属或配套工程的,报建表或报建附表中需载明具体的建设内容。

报建内容必须与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中说明的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一致。

7、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提供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本,其内容及格式应当一致。

书面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封面(须标明工程定额工期和招标工期,招标工期不得低于定额工期的80%)、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和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四项内容,并加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个人的印章。

电子文本需提供xml文件。

8、招标代理合同所有内容应填写完整,盖章、签字齐全,专用条款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作约定的条款填无。

9、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向下浮动幅度不低于50%。

10、市属、区属项目需提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审核单、缴纳发票原件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加盖人社局印章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原件以备核验,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印章存档。

县属项目须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费缴纳清单”,并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11、设计招标须提交的资料:

(1)招标项目资格核准备案表;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3)招标代理合同;

(4)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批复;

(5)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地形图;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

(7)主体工程的装修、配套、附属等工程,需提供招标人关于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工程投资、设计费用的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12、设备采购招标须提交的资料:

(4)招标人关于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的相关说明。

一、审核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招标人名称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报价

4、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协议书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招标公告

6、清单数据文件

7、监理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必须按照项目资格核准提交的资料据实编制,前后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整齐有序。

2、书面形式招标文件须加盖招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电子文本须载明招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公告的相应位置加盖印章。

3、招标项目编号以各代理机构简称每个字的首位大写字母为基础,如“GSYD-”。

4、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必须与报建表内容一致。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审核

(1)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必须与报建表内容一致。

(2)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3)招标范围必须按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中的编制说明如实载明。

(4)工期要求应当合理。

(5)投标人和建造师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

准》(建建[2001]82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建筑业行业管理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14]42号)中关于三级建造师的规定。

其他人员应依据“庆阳市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合理配置。

(6)投标有效期一般为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主要有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投标保函,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8)电子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三副,光盘正本一份、光盘副本两份、U盘副本一份。

光盘表面使用油性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正副本字样。

(9)评标委员会9人,其中招标人2人(具备相应资格),专家库7人。

中标人原则上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10)履约担保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1)其它内容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无的内容填“/”。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照企业定额和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市场价。

7、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意思明确、语句通顺,不作约定的条款填无。

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守《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8、合同协议书中工程内容应载明结构类型、层数和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

承包范围及其它内容必须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一致。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必须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且按照工程类别合理规定。

10、招标公告审核

(1)招标工程的名称、工程内容(应载明招标工程的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和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招标范围(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范围和合同协议书中的承包范围一致)、建设地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投标人、建造师的资质等级要求必须与电子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2)必须载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1、工程量清单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和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的编制必须严格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计价表格统一格式。

清单数据文件仅提供工程量。

12、监理招标文件审核

(1)必须加盖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印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必须与报建表、施工招标文件一致。

合同专用条件必须填写,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作约定的条款填无。

(4)监理控制指标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

一、审查内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资格审查表

5、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市外企业进庆备案登记表

二、审查要求

1、投标资格审查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名称一致。

4、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项目部组成一览表及项目部人员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人资质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符合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

6、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应提供原件且在有效期内,所注册或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一般包括建造师注册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一般包括总监任命文件、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考核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岗位考核证。

7、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的大小和施工复杂程度,施工项目部可以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造价、材料、资料、机械设备等其他人员。

8、施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与在建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重复。

9、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建造师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10、总监承担工程的一般原则:

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4个,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含附属等)工程,按一个项目统计。

在同一县区、不同时期实施的500万元以下或5000㎡以下的小型工程,安装监理员可以兼任。

11、同一工程分标段发包的项目,施工和监理项目部可配备一套管理人员。

但项目部配备的总人数应以其参与投标标段的总体规模为准,满足《庆阳市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

12、施工项目部当一人同时取得多个上岗资格证时,其相应证件须注册或登记到同一单位,不得同时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兼任岗位,禁止串岗行为。

13、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在政府机关、施工、设备制造、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企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14、建造师、总监在投标截止2日前,经招标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备案后,可进行变更。

四、开、评、定标监督规定

监督内容:

1、评委会抽取和组成必须符合规定。

2、必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开标。

3、参会人员必须按确定的时间到场。

4、评委抽取直至定标结束,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标区。

5、评委到场过程由招标办负责监督。

6、开标会议由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主持、招标办监督。

7、评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除评委、招标办、交易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可进入评标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

8、开标、评标、定标环节主要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评标定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一、认证内容

1、中标项目名称

2、中标企业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中标时间

5、招标方式

6、中标范围

7、中标内容

二、认证要求

1、中标告知书、通知书必须在中标人确定三日后进行认证。

2、中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必须和前期资料一致。

3、中标企业名称必须和投标、中标结果一致。

4、中标时间必须准确无误。

5、招标方式必须与备案一致。

6、中标范围、中标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资审结果一致。

7、代理机构名称必须打印准确。

8、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盖章。

9、中标通知书必须使用规范文本。

10、中标通知书不得出现错字、别字和漏字。

一、备案资料

1、招标人、中标人签定的合同

2、招标备案表

3、中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凭证

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5、交易费、散装水泥基金缴纳清单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由县(区)核准的进场交易工程在县(区)办理备案,但认证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市招标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合同协议书中的发包人、承包人名称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相符。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款须与中标价一致。

采用定额计价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款=中标价+相关法定规费。

4、工程概况、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

5、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必须一致。

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认证日期后,开工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后,且合同签订日期和备案日期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6、协议书必须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并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其它内容应填写完整齐全。

7、中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以企业基本帐户为准。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及法人印章。

8、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必须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内容一致。

9、工程质量保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

1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须加盖招标人印章。

11、监理实行直接发包的,监理价款不低于《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的60%。

12、备案合同骑缝处须加盖招标人、中标人的印章。

13、施工备案合同至少8份,监理备案合同至少6份。

14、招标备案表一式三份,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其填写应符合招投标基本情况。

15、所有项目须提交交易费、散装水泥基金收缴审核单和缴纳发票原件以备核验,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印章存档。

1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需加盖县(区)建设局或市建管局

印章。

七、项目招标(发包)变更

备案规定

1、变更后的立项批复

2、变更后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变更后工程科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

4、中标企业认可变更的说明

5、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变更备案表

二、备案要求

1、上述前三项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2、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变更备案表的填写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的内容一致。

变更内容一栏需同时说明需要变更的中标时的内容与变更后的内容,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备案机关审查意见由市招标办签署。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备案表

编号:

()变更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

招标方式

招标日期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中标人

中标工期

建造师

中标价格

变更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关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注:

备案时须提供变更后项目的立项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科备案登记资料、中

标企业认可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变更备案表

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

注:

备案时须提供变更后项目的立项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科备案登记资料、中标

企业认可资料。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变更备案表

设计周期

备案时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按以下标准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7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0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2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应各增加1人。

工程造价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工程合同价>1亿元

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增加1人。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总监

土建

监理员

安装

备注

1人

1、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万平方米,土建监理员应增加1人。

2、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4万平方米,安装监理员应增加1人。

1、工程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土建监理员应增加1人。

2、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1亿元,安装监理员应增加1人。

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九、项目管理机构标后变更

备案规定

1、变更报告。

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出具,加盖参建各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公章,并充分说明变更理由,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死亡、生病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变更后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备案登记表,并加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印章。

二、变更条件

1、拟变更的建造师、项目总监,其资质等级应等于或高于原中标人员的资质等级,专业应与原中标人员一致,必须为中标单位的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在建项目岗位职务。

2、其他变更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的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在建项目岗位职务。

三、其他

1、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由市招标办审核,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其他人员变更由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市招标办备案。

3、变更原则上实行双屏蔽,即变更前、后的人员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承担相关岗位职务。

市外企业项目部变更人员须进行扣证。

十、项目管理机构解除屏蔽

管理规定

人员解屏表

1、人员解屏表须填写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企业和中标工期,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印章,并且解屏工程的完成工期不得低于中标工期的80%。

2、提供人员解屏表将同时解除施工和监理项目管理机构屏蔽。

工程名称

中标企业

工期

开、竣工日期

中标人员

施工单位意见

该项目已完工,现申请对项目部人员解除屏蔽。

法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项目总监:

设计单位意见

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招标办意见

工期低于中标工期80%的不予办理项目部解屏手续。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

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2、抢险救灾的;

  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5、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交资料(开发项目)

1、直接发包申请报告;

2、招标项目资格核准备案表;

3、报建表;

4、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5、招标人资格核准;

6、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7、市属项目需提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清单。

三、办理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持上述资料分别送庆阳市招标办和建设局分管领导审核备案。

2、直接发包申请审批通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办理资格审查、中标告知书。

凡进入庆阳市有形建筑市场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庆阳市内企业,可以在我办办理“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

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不需携带企业证件原件,只需持备案表及相关人员证件即可。

办理“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章一份。

凡进入庆阳市有形建筑市场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施工、

监理企业,都需在开标前于我办办理业绩备案。

业绩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在评标中投标企业的业绩赋分将以备案的数据为准。

(一)备案内容

1、中标工程信息(近三年中标工程)

2、获奖情况(近三年获得省级质量奖和市级质量奖的工程)

(二)备案资料

1、市内项目:

录入中标信息须持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备案合同原件(加盖我办合同备案印章)在招标办审核备案。

录入获奖信息须持奖项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案合同原件(加盖我办合同备案印章)在招标办审核备案。

2、市外项目:

录入中标信息须持中标通知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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