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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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邱钟溪断面1除氟化物达到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污染物均超标;

断面2除氨氮、总磷,断面3除氨氮超标外,其余污染物可达标。

沿岸大量未处理的生活废水的排入是导致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差的主要原因。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地下水各参评因子优于GB/T14848-93川类标准,水质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2.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中的SO2、N02、PMio和氟化物能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Cl2、HCI、NH3和HN03符合相应的标准。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光电基地规划区域西南以山体和农地为主,基本处于自然噪声影响下;

区域区域中部偏东地块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平整,施工噪声较大。

区域其他用地多为居民用地、山体、农地,目前尚未施工建设,基本处于社会噪声影响下。

规范范围内各监测点位的昼间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9.4dB,夜间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6.5dB,满足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铬、铜监测值均优于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铬监测值可以达到一级标准。

2.5.生态环境现状

(1)受周边开发及人为活动影响,区内林地以次生林为主,分布较为零

散。

区域内以草本为主,乔、灌木为伴,总体植被覆盖率约60%。

(2)区内野生动物主要有当地常见的老鼠、鸟类、蝶类、蜻蜓、蛾类、蜂类等,且密度和种群数量相对较低。

(3)未在一期开发施工范围内的区域现状景观层面主要是大面积的农田耕地。

(4)一期用地已经开始进行土地平整,主要以台地、冲击海积平原为主的地貌类型,地形开阔,地势平坦,施工过程地表土层裸露,有水土流失的可能,区域后期用地尚未进行施工,地表植被覆盖率较高,水土流失的可能性较小。

(5)邱钟溪主要了接纳沿岸的生活污水,水体呈黑色,水质现状较差,基本无鱼、虾等水生动物。

沿岸两侧生长了狗牙根、空心莲子草等当地常见的草本植被。

温山溪部分河段正在整治中,且上游水量较小,温山溪部分河段已经出现断流,河床裸露。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水环境影响评价

(1)光电基地污水可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污水的水质和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较大的冲突影响,光电基地污水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基本可行。

(2)污水处理厂中期(2010年)5万m3/d工程正常排放时,不形成明显的排污区,对晋江干流不产生大的影响;

事故排放时,对西溪及晋江干流水质将产生不利影响,应杜绝事故排放。

远期(2020年)15万m3/d工程尾

水正常排放将使排污口下游300m范围内西溪水质超标,对晋江干流影响不大;

尾水非正常排放对西溪和晋江干流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应杜绝事故排放。

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从一次取样时间和长期浓度增量预测结果来看,光电基地废气的正常排放对各关心点和整个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废气的非正常排放会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但不会出现污染物超标的现象。

3.3.声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后,2010年、2020年区域内昼间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0.4dB、49.6dB,均低于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昼间标准,,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4.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

对光电基地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进行分类,采取综合利用和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1)生活垃圾光电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从垃圾收集点收集后,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填埋场。

从垃圾中转站到填埋场的运输,均采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装运,这样的收集运输系统,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实现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电子废物经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规划区内规划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贮存后,再送至南安市垃圾场进行处置,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光电基地规划面积占霞美镇的土地面积的比重不大,但农业用地的

比重较大。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霞美镇现有的农地面积,通过置换并开发相应数量和质量的农地,可以最大程度弥补耕地资源减少的影响。

(2)预计基地规划实施后生物量损失为4354.32t。

基地规划范围内大部分现有的植物、动物群落结构较简单,与周边生态类型相似,规划区内没有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

基地规划实施对区域植物、动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

(3)基地建设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3.6.环境风险分析

光电基地涉及的危险物质的性质及其最大储存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且如果发生风险事故,主要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源为消防废水。

光电基地应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体系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3.7.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基地规划的实施,将带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有利影响。

基地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农业、林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整体开发建设水平。

(2)光电基地建设的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方案尚在制定当中,要求对于

区内的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应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结合基地内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3.8.累积影响分析

(1)对土壤的累积影响光电基地规划实施后,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由污水管网送往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直接外排放到环境中。

因此,基地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的累积影响光电基地规划实施后,区域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区域的生产废水和大部分的生活废水将得到有效收集,并由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将有利于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

光电基地引进以生产光伏电子产品的行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发展要求。

光电基地发展的产业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5.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

5.1.规划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

(1)光电基地的规划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和南安市的有关规划,也符合霞美镇总体规划。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好。

(2)光电基地规划不符合南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但区域不适宜区划为生态农业功能小区,建议对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3)区域必须加快配套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经集中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最大限度地减轻区域排水对基地选址的制约。

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应杜绝事故排放,减少对排污口下游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影响。

5.2.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

(1)光电基地位于霞美镇区的次主导风向下,对霞美镇而言,光电基地的选址基本合理。

(2)工业和居住布局分开。

(3)规划布局不尽合理之处及建议措施从本规划的总体布局上看,规划内的居住用地周边均有工业用地:

1从本规划的布局上看,温山村东面和西面为一期规划的工业用地。

2霞美村和山美村西面和南面均规划了工业用地。

3邱钟村的西面和北面均规划了工业用地。

4梧坑村东面和北面、74311部队北面规划了工业用地。

规划实施后,这些环境敏感目标将有可能受到东面生产项目的影响,本

评价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要求入住规划区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完善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设立的排气筒不要靠近环境敏感目标,尽可能减少生产过程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

2在环境敏感目标的周边外围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减少生产企业可能对居民的不利影响,对居民进行保护。

3建议光电基地主管部门在招商引进项目时,优先安排基本无生产废气

排放的企业设置在临近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例如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

电、LED组装、LED系列等生产线、光伏一LED应用等项目。

5.3.规划产业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

基地规划发展以光伏电子为主的产业,产业定位合理,产业结构较完整,产业规模合适,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光电基地规划的产业定位、产业结构和产业规模基本合理。

5.4.规划目标环境合理性分析结论

(1)资源承载力

1光电基地规划面积约7.5平方公里,约占霞美镇国土面积的13.4%,所占的比重不大。

光电基地规划的实施对于霞美镇的土地承载力冲击影响不大。

光电基地规划的实施在短期内将会对霞美镇的农业土地承载力产生一定的冲击影响。

但随着泉州市总体规划和霞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霞美镇将逐渐由农业生产为主转向工业发展为主。

工业化的进程将促进霞美镇工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同时削弱农业的发展,这势必会对霞美镇的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冲击影响。

2美林水厂规划供水能力尚可满足光电基地的用水需求。

3电力负荷和用气可以满足规划的需求。

4光电基地污水全部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纳污水体尚有一定的容量可以接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废水。

光电基地不单独分配总量,由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核定。

(2)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结论

1水环境目标的达标可行性分析光电基地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水管道系统,可对区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

水进行有效收集,污水实现全部收集后进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可实现水环境目标。

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入住光电基地的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酸性气体和

颗粒物。

酸性气体和颗粒物可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基本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光电基地废气达标排放后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功能目标可以实现。

3声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规划实施阶段如能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相关噪声控制措施,预测结果表明,基地内部职工宿舍和周边居民集中点的声环境功能目标均可以实现。

4固体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对基地固废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进行分类,采取综合利用和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可以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5生态可接受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类型多样,具有大面积的山地、草地和农田耕地等土地类型,还有龙眼林带,山地林木灌草植被等植被系统,区内野生动物主要有当地常见的老鼠、鸟类、蝶类、蜻蜓、蛾类、蜂类等,区内生态均为区域常见的物种和种类,规划实施过程通过对土地的征用,改变了土地利用类型,使区域的一些物种数量减少,但并不会造成这些物种的灭绝。

光电基地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仍在生态可接受水平内。

6社会经济目标可达性分析

光电基地规划符合福建省“十一五”规划、泉州市“十一五”规划和南安市“十一五”规划、泉州市总体规划和《南安霞美镇总体规划(2006〜2020)――

镇域一体化布局》等。

由于区域已经不具有生态农业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特点,不适宜区划为生态农业功能小区,建议对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待南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后,光电基地规划和南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相互协调。

针对规划实施过程需要征地、对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光电基地规划的实施部门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结合基地内的实际情况确保当地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规划的实施将会得到当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7资源可接受水平分析根据光电基地规划工业用地、年产值和工业日用水量预测情况,光电基地规划实施后工业用地年产值和万元产值工业水量的指标值可以满足评价目标的要求。

6.公众参与

公众调查表明,大部分被调查公众认为规划实施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应解决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问题,并使丧失土地的居民生活得到保障。

基地应规划好区域的排污系统,确保废水可以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规划实施部门和建设单位应重视公众参与调查意见,确保基地排污系统规划的实施建设,将规划实施的的不利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7.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与减缓措施

7.1.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

(1)规划内容

1给水工程:

供水水源由美林自来水厂供给。

光电基地规划总用水量按

6.5万m3/d,其中一期总用水量按1.7万m3/d。

2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5%计,远

期平均污水量约4.25万m3/d,—期污水量为1.1万m3/d。

光电基地污水送南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调整建议

规划中设计用水量指标偏大,本评价类比太阳能电池的制造行业的调查统计,光电基地用水量为25850t/d,一期用水量为10170t/d。

规划污水量为偏大,根据计算,规划实施后污水排放量为20680m3/d,一期污水量为8136m3/d。

光电基地污水进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7.2.环境保护规划调整建议

(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基地规划中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可行,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方案推荐规划中内容。

(2)水环境保护规划调整建议

1

2010年达到100%,2020年

环境保护目标:

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

达到100%。

2水环境保护规划

a、光电基地规划的用水量和排水量偏大。

b、抓紧建设光电基地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区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由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同时应光电基地规划实施后,应保护区域地表水体,利用水域美化基地环境。

3声环境保护规划调整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基地规划中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可行,声环境保

护规划方案推荐规划中内容。

4固体废物处置规划

a、固体废物处置目标

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2010年>95%,2020年>96%;

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2010年為5%,2020年>90%、

b、固体废物处置规划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基地规划中固体废物处置规划方案可行,但应补充规划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场、危险废物暂存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站等。

7.3.规划补充建议

(1)补充水土保持规划内容。

(2)尽快完成基本农田的置换工作。

(3)补充基地拆迁安置计划,该计划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制定。

7.4.环境保护措施

7.4.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系统光电基地应按规划要求建设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南安市有关部门应加快建设霞美镇污水泵站及管网和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确保本规划能按时顺利实施。

(2)废水处理措施

光电基地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和氟化物。

各入住企业必须建设生产废水的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可以采用中和法可以调节pH,采用化学沉淀法可以处理废水中的氟化物和COD。

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水质排入污水管网。

(3)设置废水事故池及消防废水收集池为防止废水事故情况下直接排放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光电基地入住企业应设置废水事故池。

事故池位置应紧靠污水处理站设置,便于发生事故时将未处理的废水及时导入事故池暂存。

入住企业还须设有消防废水收集系统,并设消防废水收集池。

(4)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光电基地规划实施中必须强化地面防渗措施,以防止区域地下水因规划实施而受到污染。

环评要求:

1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对区域排水系统和废水接收池体及排放管道均做防渗处理;

3各入住企业的生产车间的废水产生源点,溶液中转容器及贮槽,废水产生、收集槽(池),车间地坪均做防渗处理;

4原料贮槽(桶)、原料库、成品库地坪均做防渗处理;

5各入住企业的生产车间四周,原料和成品库房四周必须设置排污沟,排污沟做防渗处理。

同时在排污沟外圈修建雨水沟,避免雨污混排;

6企业的各事故水池、消防废水池必须做防渗处理。

7.4.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光电基地生产废气主要来自酸洗、腐蚀工段产生的一些酸性废气,企业必须自行建设废气处理措施(例如建设酸雾净化塔处理酸性废气)对生产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2)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为可有效的控制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减少入住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区域环境大气的不利影响,本评价对入住企业的生产提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1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和管件,保持良好工况,以消除物料的跑、冒、滴、漏现象。

2在原料处理及贮运等系统,设置通风、除尘、密闭操作等措施以抑制粉尘的污染。

有效地避免了粉尘对操作人员、运转设备和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3含有易挥发物质的贮存设施,设水封、冷却水喷淋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等。

4入住企业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对设备、泵、管道、阀门等经常维修,及时更换破损部件,可有效控制各类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5企业应加强生产运行期的设备管理,减少物料流出量,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同时建立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操作工人的岗位巡逻检查制度,发现泄漏及时消除。

6入住企业应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建设。

7.4.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将行政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布置,之间应布置绿化隔离带,各类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

2临近厂界一侧的车间墙壁、门窗进行建筑隔声处理,如将车间大门设置在厂区内侧,采用双层玻璃窗等。

3水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以减振降噪;

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可曲绕橡胶接头以减振。

4对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可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器进行处理;

操作岗位设隔音室。

5对产生震动的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器或减震装置。

6车间与厂界之间应设计绿化隔离带,以种植高大乔木为主

7交通干道两侧设置绿化屏障,种植乔灌木和常青绿篱。

加强交通管理,保持区域道路通畅,降低车辆行驶噪声。

办公区、研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地带采用柔性路面,加强路面保养。

7.4.4.固废处置措施

光电基地内应规划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堆放场、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场和生活垃圾收集站。

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地方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征用土地,严禁滥用耕地、林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

2占用耕地的项目在施工时,应将表层30〜40cm的熟土层剥离临时堆放,用于耕地开发或其它土壤肥力差的耕地上,以回收耕层表土。

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尽可能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和自然保护知识教育,杜绝偷伐活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5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并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要求编制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经水保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6入住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水土保持设施应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运行。

7.4.5.风险防范措施

各入住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应急预案应包括现场应急计划和厂外应急计划,现场应急计划由企业负责,而厂外应急计划由地方政府负责。

7.4.6.环境管理

(1)光电基地规划实施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基地管理机构,制定基地的环境管理制度,协助地方环保部门,统一、规范基地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各入住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

(2)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企业必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得未评先建,建设完成后还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7.4.7.社会环境影响措施

(1)光电基地规划实施部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计划,并及时落实有关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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