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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读后感6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

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我不敢轻易断定两人中谁的一生才“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第五章第九节)。

毛姆1874年1月生于巴黎,10岁才回英国-因为父母双亡,由伯父接回抚养。

严重口吃使他性格孤僻、多疑。

他早年习医,后弃医从文,身兼出色的剧作家、小说家,被誉为“二十世纪用英语写作的最流行的作家”。

比《刀锋》更出名一些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写他舍弃文明生活、到塔希提岛与土著一起过着原始纯朴的生活。

《刀锋》作于1944年,主人公拉里,据译者剖析,有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影子。

人们容易为拉里对“常态”的弃绝与心不在焉和对“广大的精神领域”的执著追寻所吸引,因为我们顶多是偶尔神游物外,对照拉里,不免要为自己的不够专注感到歉疚。

我不想再复述一遍作者举的那个例子(他年轻时一位医生友人“许多年来都埋头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而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只想提醒各位:

拉里的方式并不特别值得推崇。

生之无常、死之狞恶、命运之诡异、“tobeornottobe”,以及类似的重大命题,如果不算独自蹲在马桶上那次,我一般在早晨翻报纸和晚上看本地新闻时都会思考两次-例行地,每当看到天灾人祸的相关报道。

比如前两年有一次,电视上播报,一辆运载钢筋的卡车与一辆公交车刮擦,卡车上一条钢筋从公交车最后一排的两个座位间穿过,把倒数第二排的一位乘客钉死在座位上。

为什么是她?

为什么不是前排或后排的另外一个人?

那天全城的人都在探讨“天意”何在,这和拉里“晃膀子”的起因也没有什么不同。

以赛亚.伯林说过,“诸如生活的目的、好与坏、自然与必然、客观与主观等等问题上…不知道到何处去寻找答案本身就是哲学问题的症结。

”所以各人有他们各自的朝圣之路,拉里的走法,也从不见得就比别人高明。

塑造出拉里这个人物并“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多少有点老套、讨巧、甚至......庸俗。

毛姆英国式的机智诙谐和尖酸刻薄都很合我的口味,这部小说中除了拉里之外的所有人物刻画得都很成功。

他小心翼翼地“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

…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周煦良《译者序》),对伊莎贝儿也谈不上“毫不徇情地揭露”,可以说笔下都留有余地、善意、宽容。

但是掩饰不住的对拉里的击节赞赏,已足够使本书成为奥威尔所称的那种“好的蹩脚作品”,因为当拉里“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我只好认定小说反映的不是“欧洲的精神空虚”,而是毛姆智力的极限。

请看这段对话:

“我很重视,”我直率地回答他。

“要知道,你一直有钱,而我并不如此。

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

一想到现在只要我愿意,我就能够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真是开心之至,你懂吗?

“可是,我并不要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

而如果我要骂的话,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不骂。

你懂吗,钱对你说来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

毛姆其实已经接近了真理,但是他的自信不足,因此急着把敬意献给一个早早继承了遗产、有三千块年金的空想家。

在我看来,把钱看做“不求人”和“自由”的工具,比把它当成“束缚”更朴素、更自然。

拉里绕的弯子,既然不是做作,那就是还不能随遇而安。

-不能随遇而安,这正是拉里境界的局限性所在:

他晃到印度、修行悟道,悟出“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却还是接受不了照常持有三千块年金、从事“造福社会”的工作这样一种生活。

这之间的悖论,令我更坚定了对“反矫情”的赞同。

“现代汉语中的‘矫情’,是指故意违反常情,以示高超或与众不同”,从拉里身上,很容易照见。

瞧瞧索菲.麦唐纳第二次出场时,被拉里折磨成那种蔫不溜秋的样子,我就想说:

“去他妈的《奥义书》,去他妈的吠陀经义。

”别拿瑜伽来唬人,真的,我们这边上瑜伽课办卡有打折。

毛姆说,“我觉得他就象个伟大的演员,在一出蹩脚戏里把一个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又一次接近了真理。

相比起来,我更尊敬亨利.马图林,作为股票经纪人,“他的那些小户头,有固定收入的寡妇,退休的军官等等,过去听他的忠告,从来没有损失过一个铜板,这件事他一直引以自豪,现在为了不使他们受到损失,就自己掏腰包来弥补他们的空头账。

他说,他准备破产,他可以重新挣一笔家财,但是,如果让那些信任他的人变成赤脚,他就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他的良心指引他做的,是否比用瑜伽术治疗失眠更有益一些、也更近乎“得救之道”呢?

即便艾略特.谈波登,他施粥、捐建教堂、更不用说无私地援助破产的伊莎贝儿一家,会因为他“对社交生活这样热衷”而顺带被嘲笑或贬低吗?

如果这两位以各自的方式同样能获得救赎,那么拉里费了偌大周折,是否恰恰说明他悟性较低呢?

其实,从《刀锋》,我们可以上溯到高尔斯华绥1904年著《岛国的法利赛人》。

英国人从来不缺怀疑、自省和自嘲。

《岛国的法利赛人》中,谢尔顿从大学法科毕业,不想当律师,乘火车四处游历,结识了流浪汉费朗德(《刀锋》里则有个波兰人考斯第),见识了沉闷规条外的另一种生活,并最终与未婚妻安东妮亚解除婚约。

谢尔顿说:

“…我们都是卑鄙的,这就是我们的症结所在:

公爵和清道夫,整个民族-都跟毛毛虫一样卑鄙。

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就是保障我们自己的财产和自己的生活舒适,根据惯例来适当地布施我们的同情,免得这种同情真正伤害了我们。

”但他找不到超越之途。

他问安东妮亚:

“为什么猫不是狗、异教徒不是基督徒?

”而拉里走得更远,把自己变成一个异教徒。

毛姆貌似回答了高尔斯华绥的问题,我却怀疑,得救之道,不在刀锋。

西里.甘乃夏“会传授给你你寻求的东西”?

这个答案太不诚恳-我们都知道,毛姆可是个老滑头。

祖籍印度的V.S.奈保尔1962年在父母之邦游历一年后写下《幽暗国度》一书。

在书的结尾他写道:

“…...,尽管我知道线索确定存在、尽管我渴望把它找出来,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找到。

印度教徒说,世界是一个幻象。

我们常常把‘绝望’二字挂在嘴边,但真正的绝望隐藏在内心深处,只能以意会,不可以言传。

直至返回伦敦,身为一个无家可归的异乡人,我才猛然醒悟,过去一年中,我的心灵是多么的接近消极的、崇尚虚无的印度传统文化;

它已经变成了我的思维和情感的基石。

尽管有了这么一份觉悟,一旦回到西方世界、回到那个只把‘虚无’看成抽象观念、而不把它当作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受的西方文化中,我就发觉,印度精神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

在我的感觉中,它就像一个我永远无法完整表达、从此再也捕捉不回来的真理。

无国籍的奈保尔,不容易为异国情调所惑,借助他的清醒、冷峻,正可勘破毛姆巧妙叙事之下的迷思。

毛姆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活灵活现的人物。

但我不得不说,他的主题是贫乏的,而且不能自圆其说。

“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

对拉里,我不能”,哦不,老毛姆,不是你不能,而是你编得不可信。

其他人都挺好:

“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

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

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

苏姗.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

索菲获得死”;

而拉里,他“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我不明白,娶了伊莎贝儿、到亨利.马图林的公司上班,和当一个心如止水、不近女色、懂点催眠小把戏的出租车司机,不都能“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

Muchadoaboutnothing,当然了,不这样,小说就没得写,不是吗?

拉里追寻的,我们许多人早就作到了:

我们本就“泯然众人”,也读书,也思考。

合上《刀锋》,我不禁微笑:

一把刀的锋刃,不必用脖子去越过;

也别听智者瞎说,得救之道就在脚下。

《刀锋》读后感

(2):

拉里:

刀锋上的行者(郭勇健)

拉里:

刀锋上的行者

郭勇健

               

(一)

  文学大师,在我的心目中大约仅有十余名。

以这十余名大师的标准衡量,毛姆肯定够不上一位文学大师。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读过两遍,觉得相当感人,但与托尔斯泰《安娜·

卡列宁娜》相比,不免大为逊色,稍嫌幼稚。

刘文荣编译的《毛姆读书随笔》,我也读过两遍,觉得观点鲜明,行文生动,不乏趣味,但与《蒙田随笔》相比,毛姆的随笔未免流于肤浅平庸了。

依稀记得小说家马原曾在《阅读大师》中提到,在欧洲,毛姆通常是被归为“通俗作家”之列的。

假如只是读了《人生的枷锁》和《毛姆读书随笔》这两本书,尽管我也会暗中嘀咕几声,但嘀咕之后也就勉强认可了。

我常把英国的毛姆与美国的杰克·

伦敦视为同一档次的小说家。

他们的小说,文笔流畅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富有感染力,可以作为西方文学的上乘入门读物。

胡乱比附一下,我以为他们俩也就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高明一些。

  但是,毛姆写出了《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这两部小说,塑造了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这两个人物,这却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变得崇高起来,远远地拉开了他与柯南·

道尔之间的距离,好比鲁迅以他的阿Q和孔乙己在他和金庸之间掘出一道鸿沟。

以我的个人阅读经验,在托尔斯泰的那些伟大小说之中,似乎除了那位濒死的伊万,还没有一个人物,具有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那种给我重重一拳的力量。

  一位画家朋友曾对我说:

“假如突然发生大火灾,只能立即夺门而逃,什么贵重物品都来不及带出,那么我顺手抓出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也就够了!

”《月亮和六便士》并不是我的圣经,但在目前我读过的几百本书中,《月亮和六便士》确实有着特殊的意义。

在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在学生宿舍的台灯下,翻开了白天刚买回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才看了几页,便觉很有看头,立即抖擞精神,手不释卷,一边读一边听着心脏在静夜中不时的剧烈跳动。

放下书本,已是黎明时分。

听到窗外传来鸟儿晨起的鸣叫,才发现轰雷掣电已逐渐平息,心脏不再乱蹦了,心里却袭来一阵空虚,好似酒足饭饱之后的困乏,长途跋涉之后的疲惫。

许多年过去了,那一夜阅读《月亮和六便士》的震撼和充实,恰似一支强大的侍卫队,始终驻扎在我的生命之中,帮我抵挡那些使我脱离生活轨道的诱惑。

|

  读《刀锋》,没有产生与读《月亮和六便士》相当的心灵震撼。

但我以为这是由于毛姆写作《刀锋》时的思想趋于成熟,对世态的洞察更加深刻,叙事愈发炉火纯青的缘故。

而拉里这个人物,较之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更加圆融和丰满了。

姑且用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中的概念做比较,思特里克兰德相当于“扁平人物”,拉里相当于“圆形人物”。

  但是,拉里与思特里克兰德相似,也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无家可归的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

离家出走之举、无家可归之感,恰是源于寻找一个精神家园的无尽欲求和强烈渴望;

在精神的世界里,漂泊即是回归,流浪即是朝圣。

因此,拉里和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也是一个追求本真生活的人,一个寻求上帝的人。

  简单地说,真正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和寻求上帝的生活,大致就是一回事。

因为惟有那种活在上帝之中,或者惟有那种上帝与我们同在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和有意义的生活。

“上帝”只是“意义”的别名。

《月亮和六便士》里的那位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看来纯粹只是不得不画画,只是要过自己想过的画家生活,而且他无情无义,抛妻弃子,勾引有夫之妇,赌博,斗殴……在世人看来,可谓无法无天,道德败坏;

在严肃的伦理学家看来,此人浑身洋溢着邪恶的气息,非但毫无“上帝”的观念,而且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思特里克兰德本人也没有表示“寻找上帝”的意图。

然而,思特里克兰德的决断如蒙感召,行走如聆呼唤,对艺术的虔诚一如基督徒对上帝的祈祷,他的所作所为类似于朝圣者的所作所为,他离家出走后的全部流浪生活和最终的归隐,都在践履着“肉身成道”的历程。

  思特里克兰德是本色的画家,拉里大致可以说是哲学家,但他们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浓厚的圣徒气息,他们的生活都曾经被上帝之光所照耀。

               

(二)

  与真正的生活相对的,是没有上帝的生活,是物质至上的享乐的生活。

在20世纪初的欧美,这种生活源于尼采所谓“上帝死了”、海德格尔所谓“存在被遗忘”所带来的普遍的虚无主义情绪。

这是《刀锋》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

毛姆那像狗一样敏锐的嗅觉,捕捉到了当时西方世界弥漫的这种气息,把这种生活刻划得细致入微,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淋漓尽致。

拉里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尤其是出现在美国芝加哥这个物质主义的城市里,仿佛一个遨游太空之际由于飞行器出了故障而被迫降落地球的外星人。

  不过,正是由于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描写那些俗不可耐的人物的生活,使得这本小说整体上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般好看。

同样是写出类拔萃卓越不凡的“奇人异士”,有所不同的是,思特里克兰德是书中独一无二的主角,几乎所有的文字都众星拱月地围绕着这个绝对中心。

况且,《月亮和六便士》写的是一名画家。

画家的生活,本来便与常人迥异,而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更是绝非常人所能轻易仿效。

他的故事一开始便出人意料,后来的发展更是匪夷所思,令人疑为奇迹,这便使他的经历颇富浪漫主义气息,而在这种浪漫主义气息笼罩之下的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超凡脱俗,高耸入云,好似半人半神。

读《月亮和六便士》,就是在读激动人心的传奇。

读《刀锋》则不然,阅读的过程没有伴随着高度的情绪紧张,只有一种想要了解的理智期待。

  《刀锋》的线条似乎不如《月亮和六便士》清晰,笔墨似乎被分散开来了。

除了主人公拉里,毛姆还写了许多庸俗不堪的人。

比如,写那位虚荣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艾略特,所下的功夫不比写拉里少。

毛姆在评论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时说:

“要写一部关于庸人的小说,很可能写出来之后会使人觉得枯燥乏味。

”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尽管不免有些过誉,但总的来说,这种“枯燥乏味”在毛姆小说中基本上是没有的。

在《刀锋》中,毛姆本人以名作家的身份,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周旋于各个角色之间,以听人讲故事的形式形成小说的叙事结构,这种叙事方式本身就是对“枯燥乏味”的消解;

他的为《月亮和六便士》所无的机智幽默如灯花般不断爆出,趣味盎然,而且展现得恰到好处,不动声色,犹如树皮自然裂开的纹理;

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写发生在拉里游历过程中的稀奇古怪的种种艳遇,大大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和浪漫需求;

精心刻画的俗不可耐的艾略特,更是写得活灵活现,如在目前,其感染力丝毫不下于《红楼梦》中的刘姥姥。

  随便举个例子吧。

艾略特最高的人生目标,便是挤进上流社会的社交圈,晚年,这个根深蒂固的愿望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简直到了心理学上称之为“强迫症”的变态地步,好似一粒苹果成熟了,熟透了,最后自然而然地在树上腐烂了。

艾略特老头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得到某一亲王夫人的化妆舞会的邀请,“这个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儿,因为一家宴会没有请他,哭得像小孩子一样”。

作为小说人物的毛姆觉得他好生可怜见的,便为他偷来了一份请贴,让艾略特顿时“笑逐颜开”。

可是老艾略特根本无法参加这个化妆舞会,因为他早已病入膏肓了,临终前,“他手里仍旧抓着那张我偷来的请帖。

我觉得拿着不方便,想从他手里取出来,可是,他勒得更紧。

”这个细节,与《儒林外史》中严监生为了两根灯芯而死不瞑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无论如何,俗人庸众的生活终究不如奇人异士的生活有吸引力。

庸人,我们只需睁开眼睛在生活中观察;

奇人,我们则要动用想象。

由于写了一批日常生活中的无聊俗人,自然使《刀锋》鼓舞想象的力量有所降低,可读性比《月亮和六便士》略显逊色。

  然而其实,写俗人乃是为了衬托不俗的人,写艾略特恰是为了写拉里。

艾略特之类的人物只是拉里的背景。

正是由于周围都是泥土,才凸显了这块陨石的特殊质地。

是的,毛姆在这里使用了一种尽管古老而笨拙,却仍然相当有效的艺术创作原则:

烘云托月。

在一个个俗人的反衬中,拉里的追求和行为显得鹤立鸡群,脱颖而出,好似一根茅草朝我们的眼睛直扎了过来——而一部小说的主人公能够令人产生如此感受,等于成功了大半。

                 (三)

  拉里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儿的未婚夫。

他是一个孤儿,在父执纳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儿青梅竹马。

大约十六七岁,拉里便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一次战役,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儿订婚。

拉里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人的生命,并非从出生的那一天开始,而是在自由地做出某个重大决定,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之际开始的。

那是一个人的第二次诞生,也是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

如果说,传记习惯于从人的肉体生命的生日开始,那么,小说则倾向于从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开始。

《月亮和六便士》如此,《刀锋》亦然。

  拉里复员后,一反以往“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了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块),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自称为“晃膀子”。

也就是说,拉里已经不太习惯,乃至根本不愿意像以往那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

纳尔逊医生说:

“这次战争使拉里变了。

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那样的人。

也不是说他年纪大了一点。

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连性格都变了。

”伊莎贝儿说:

“他给我一个印象,就像是个梦游者在个陌生地方突然醒过来,摸不清身在何处似的。

”拉里为什么会这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连性格都变了”,并使他“突然醒过来”?

是死亡。

拉里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死亡。

死亡使拉里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以往习以为常的生活毫不实在,如同梦幻泡影,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整日价“晃膀子”。

  原来,拉里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来自爱尔兰的好友帕特西。

1918年初,他们打算一起出去休假,并制定好了详细的旅游计划。

就在临行前一天,拉里和帕特西受命飞到敌方上空侦察,遭遇了几架德国飞机,前后夹攻,拉里陷入困境,他的飞机“被打得遍体鳞伤”。

这时,帕特西的飞机“像一道闪电似的”冲了过来,拼命开火,驱走德机,救出拉里,而他自己却不幸被炮火夺去了年仅22岁的性命。

  我的一个朋友说:

“死亡是生命中的一次真正重大的机会。

”只是这个重大的机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把握。

许多人都曾亲眼目睹他人的死亡,或是前辈的死亡,或是亲友的死亡,或是路人的死亡,我们可能参加过许多次葬礼,可是我们的心灵往往并不为之所动,生活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一切按部就班,秩序井然,毫无影响,仿佛那不过是我们经过草地时偶然被蚊虫叮了一口。

只有那些敏感的、有悟性、有慧根的人,那些极富同情心的人,那些拥有万物一体之情怀的人,那些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人,才能在他人的死亡中看出自己的死亡,看出人类必有一死的终极命运,看出生命整个儿失去了根基,俨然赖以为生的绿洲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沙漠或沼泽。

拉里便是这种人。

拉里感叹:

“死者死去时的样子看上去多么死啊!

”拉里说:

“我感到忿恨不平,使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是死的丑恶。

”拉里不能不追问,在死亡的阴影之下,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

人生究竟是为什么?

世界上为何有痛苦、忧患和恶的存在?

用拉里的话说:

“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

现在却想起他来了。

  寻找上帝,是由于上帝在生活失去了踪迹;

对意义的探求,始于对无意义的察觉。

而死亡,这个吞噬一切的恶魔,它是导致人生毫无意义的根本原因。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终归要走向死亡,他不能不兴起他的全部作为和全部生活都毫无意义的念头。

拉里和帕特西的休假计划,在死亡面前是何等的不堪一击。

一生致力于开拓疆土的亚历山大大帝和成吉思汗,他们在死后所占据的地盘,不过数尺而已;

“一世之雄,而今安在哉?

”便是一个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著作等身,门徒无数,当死亡来临,他可能比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农夫还要无能为力。

正是由于死亡问题的逼迫而至,人类才发明了艺术、哲学与宗教。

死亡是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源初出发点,而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归宿点则是对于不死的渴望。

然而,艺术只能以感性的方式、在想象的领域召唤生命,鼓舞生命。

哲学的理性思考意识到死亡的最终不可战胜性,对于死亡只能徒叹奈何,充其量以苏格拉底的方式做到“提前进入死亡”、“预先学习死亡”,习惯死亡,接受死亡。

宗教则不然。

所有伟大的宗教都试图一劳永逸地征服死亡,彻底解决死亡问题。

所以基督教的耶稣声称“我就是生命”,信仰上帝即可获得灵魂的永生。

佛教的根本问题也是死亡问题,据说当初释迦牟尼就是由为人生中的“生、老、病、死”四件大事所触动而出家的,而“生老病死”,无非就是死亡问题的更为具体的显现罢了。

佛陀的教导以发现和分析死亡问题始,以解决死亡问题终。

  死亡是一次精神觉醒的机会,经历死的人才能领悟生,一如生病使人意识到健康。

拉里把握住这个机缘,开始思考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他的道路大体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

拉里再也不能够像以往那样毫无觉知地面对生活了。

在以“晃膀子”为名的日子里,拉里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独自思考。

当伊莎贝儿以成婚为由建议他到朋友格雷的父亲公司上班时,拉里终于做出了生命中最为重大的决定,决定去寻找自己要走的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这意味着,他从此踏上了一条漂泊无定的朝圣之路,他将成为一位刀锋之上的行者。

                 (四)

  《刀锋》的扉页题词写道: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毛姆的“刀锋”之喻,可能来自印度《羯陀奥义书》第三章:

“醒来,快起来,接近伟大的导师,才察觉道途的艰辛,其中的岔路,宛如剃刀边缘。

”(胡茵梦译)拉里已醒来并要上路。

这条个人的得救之道或解脱之道,艰辛险恶,丝毫不亚于人类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重大战役。

我发现,毛姆在《刀锋》中,至少比较详细地描写了拉里所经历的精神领域的“三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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